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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誹謗罪不成立產品中有9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2萬的網紅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從日本「木村花事件」看網路霸凌問題,除了道德層面也可能成立公然侮辱、誹謗罪】 日本外務大臣提出了一個修正法案,主要是針對所謂的「侮辱罪」進行修改,增加了相關刑度及罰金。其中,在網路上的謾罵情況,有一種更糟糕的情況,那就是對於往生者的無端言語侮辱攻擊。 日本的木村花事件,以及台灣去年發生的高雄市...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萬的網紅The World TODAY,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菲律賓 網路媒體 #Rappler 執行長瑞薩(Maria Ressa)和前記者桑托斯(Reynaldo Santos)昨日(15日)遭裁定「網路誹謗」罪名成立,不單引起人權團體的關注,更掀起新聞自由的風波。 究竟這起判決怎麼來?爭議在哪?為何外界都將矛頭指向菲律賓總統 #杜特蒂 政府的政治動機...
「誹謗罪不成立」的推薦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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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不成立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3 14:47:52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 今天是世界 emoji 日,自從有了 emoji 之後,表達訊息的方式更簡單了。 那麼,用 emoji 靠北人,是犯罪嗎? —— 如果亂罵人,在刑法上最常被告的就是公然侮辱和誹謗罪。 公然侮辱罪,是是用粗鄙的言語、圖畫、動作等方式罵人,但「侮辱」必須是...
誹謗罪不成立 在 小桃教主 MomoGoddess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12-04 13:40:10
今天穿吊帶襪襪!!!! 【喜歡的話記得追蹤小桃並留言讓小桃知道】 - - - 教徒們安安❤ 小桃教主這個專頁開創至今也約四年了,很榮幸有了8萬多名追蹤者,雖然成長速度不算快但穩定,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謝各位小桃教徒一路支持到現在(鞠躬) 直至今日依舊有部分人士對我惡意的抹黑; 回顧過往,我覺得不管...
誹謗罪不成立 在 GirlStyle 女生日常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1-19 02:41:23
【@girlstyle.mag】Johnny Depp誹謗案敗訴! . Johnny Depp(尊尼特普)與前妻Amber Heard(安柏赫德)的家暴案鬧至法庭,Johnny Depp控告了英國小報《The Sun》誹謗他打前妻,反指Amber Heard才是使用暴力的那位,在兩人上法庭的期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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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不成立 在 The World TODAY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6-17 00:00:32#菲律賓 網路媒體 #Rappler 執行長瑞薩(Maria Ressa)和前記者桑托斯(Reynaldo Santos)昨日(15日)遭裁定「網路誹謗」罪名成立,不單引起人權團體的關注,更掀起新聞自由的風波。
究竟這起判決怎麼來?爭議在哪?為何外界都將矛頭指向菲律賓總統 #杜特蒂 政府的政治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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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不成立 在 賓狗單字Bingo Bilingual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6-16 18:00:31【時間碼】
00:00:33 restriction 禁令
00:01:09 biblical 規模極大的
00:02:04 secularism 世俗主義
00:03:13 libel 誹謗
00:03:54 landmark 里程碑
00:04:40 簡單複習
第一個單字是 restriction、r-e-s-t-r-i-c-t-i-o-n、restriction 禁令,例句是: France announces significant lifting of restrictions.
武漢肺炎,全球還好呢?基本上,不太好,但大部分國家都在解除禁令,為什麼?想開店、開工廠賺錢啦。禁令就是 restriction。
https://www.bbc.com/news/world-europe-52978327
第二個單字是 biblical、b-i-b-l-i-c-a-l、biblical 規模極大的,例句是:Locusts are a plague of biblical scope in 2020.
蝗蟲又來了,而且這次的規模,超級大,很可怕!狂掃農田,非洲東部的農夫很可憐
話說,原來蝗蟲是一種蚱蜢,平常就綠綠的,沒什麼特別,不過,遇到大雨,他們就會抓狂進化,他們的頭腦、顏色、體型都會變,開始亂飛狂吃!這次蝗災,預計規模很會很大,就可以用 biblical 這個形容詞喔!
https://www.npr.org/sections/goatsandsoda/2020/06/14/876002404/locusts-are-a-plague-of-biblical-scope-in-2020-why-and-what-are-they-exactly
第三個單字是 secularism、s-e-c-u-l-a-r-i-s-m、secularism 世俗主義,反對宗教干預政府,例句是:A demonstration is being held to mark the first anniversary of the passing of Quebec’s secularism law.
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一年前立法規定,公務員不准穿任何宗教相關衣服。所以老師、警察、法官啊,如果信伊斯蘭教,想要戴頭巾,不行!違法!這根本就是歧視嘛,欺負少數。
成立這條法律的時候,政府講得冠冕堂皇,說是要阻擋宗教勢力,不讓他們控制政府。就是拿「世俗主義」當藉口。世俗主義就是 secularism。https://globalnews.ca/news/7064699/demonstration-marks-one-year-since-adoption-of-quebecs-secularism-law/
第四個單字是 libel、l-i-b-e-l、libel 誹謗,例句是: A Philippine journalist is found guilty of 'cyber libel'.
菲律賓有一個新聞網站,很敢批評菲律賓現任總統,結果,這個網站的創辦人最近麻煩大了,被判「網路誹謗罪」,可能要吃 6 年牢飯。菲律賓的新聞自由度,一直在下滑,記者「錢歹賺」。
https://www.bbc.com/news/world-asia-53046052
最後一個單字是 landmark、l-a-n-d-m-a-r-k、landmark 里程碑,例句是:A landmark civil rights law protects LGBT people from 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
美國法律規定,職場上不可以有性別歧視,而美國最高法院說,這條法律,也會保護同志族群,真是太好了~這條法律對美國來說,非常重要,50 幾年前就訂立了。這個法律,影響深遠,我們可以說它是個 landmark,里程碑。
https://apnews.com/ef3c19a79b65c060fd9e82b9dd87a1d9
簡單複習:restriction 禁令、biblical 規模極大的、secularism 世俗主義、libel 誹謗、landmark 里程碑。
恭喜你!今天學了 5 個新單字,還聽了 5 則國際大事!你喜歡這樣聽新聞、學英文嗎?希望你可以訂閱我們的 podcast,然後為我們留 5 顆星的評價。謝謝收聽,下次通勤見~
誹謗罪不成立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從日本「木村花事件」看網路霸凌問題,除了道德層面也可能成立公然侮辱、誹謗罪】
日本外務大臣提出了一個修正法案,主要是針對所謂的「侮辱罪」進行修改,增加了相關刑度及罰金。其中,在網路上的謾罵情況,有一種更糟糕的情況,那就是對於往生者的無端言語侮辱攻擊。
日本的木村花事件,以及台灣去年發生的高雄市議長輕生事件,都是往生者在過世後仍然遭到很多不理性的網友以難聽的言語持續攻擊,而這樣的情況其實也是有觸法疑慮的:
#法律 #日本 #木村花 #侮辱罪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誹謗罪不成立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網路公開劈腿的前男友是「渣男」也會觸法,不想吃官司傳述他人訊息時該注意什麼?】
這兩天網路上有位化名「條子鴿」的退休員警,發文表示以前值勤時曾攔檢一位政二代,對方以身分威脅,其中敘述直接影射特定政治人物。隨後,網友開始扮演柯南調查,發現這件事情與事實有出入。
其實傳述不實消息去影射特定的人,就會成立誹謗罪。而有些傳述他人真實情況也可能會觸法,如有人曾在網路上公開稱前男友是渣男,而對方的確有劈腿行為,但此事屬「私德」,因此會讓自己吃上官司......
❙有話想說,你可以直接於文章之中提供更多想法: https://bit.ly/2VtklER
#條子鴿 #警察 #不實消息 #道德 #法律 #誹謗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誹謗罪不成立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14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1司法官一試第11題】
依實務見解,下列何種行為,不構成加重竊盜罪?
(A)結夥三人行竊,其中有未滿14歲的孩童
(B)於公車內扒竊
(C)在機場航站大廳內行竊
(D)持螺絲起子行竊
【108司律一試第30題】
甲迷戀同學乙,但未獲乙的青睞。某次全班到外縣市參加研討會而住宿旅館,均有各自的房間,乙離開房間時,未將房門鎖緊,甲發現後直接走入乙的房間,翻弄乙的行李箱,並以手機拍下乙的內衣,將該張照片以通訊軟體傳給同學丙分享。離開房間前,竟又臨時起意帶走該內衣作為紀念。有關甲刑事責任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甲取走內衣,構成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款加重竊盜罪
(B)甲侵入乙的房間,構成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居罪
(C)甲拍攝內衣照片,不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妨害秘密罪
(D)甲將內衣照片傳給丙,不構成刑法第310條第1項之誹謗罪
【108司律一試第31題】
有關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凶器」之適用說明,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A)須行為人主觀上有持以行兇或壓制被害人之意圖
(B)該物客觀上具有危險性,能夠傷害人之生命身體
(C)該物不限於行為人在犯罪場所外攜入
(D)不以行為人取出該凶器使用為必要
【105司律一試第21題】
甲得知舅舅A全家外出旅行,與乙、丙共謀到A宅偷取古董。乙、丙進入A宅行竊,甲則在遠處以手機告訴乙、丙古董的正確位置。得手後,3人將古董變賣分贓。試問,對於甲、乙、丙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3人的行為符合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的侵入住居的加重條件
(B)3人的行為不符合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的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的加重條件
(C)對於甲的行為,減輕其刑
(D)甲所犯之罪,仍屬告訴乃論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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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司法官一試第11題答案】(A)
【108司律一試第30題答案】(A)
【108司律一試第31題答案】(A)
【105司律一試第21題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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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說明】
這次放上的是很愛考的加重竊盜罪啦!老師認為,一試最重要的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3、4這三款規定,一試都有考過,而且都有相應的實務見解要記,整理在底下:
一、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款
【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1871號刑事判決】
竊盜因夜間侵入而加重其刑者......必須於未經侵入以前,即有竊盜之意思,從而以侵入為其竊盜手段者,始能成立。#若事前經獲允許住宿其內,#臨時見財起意,#竊物而出,#其於他人家宅之安寧並無妨害,#即不能謂之侵入。
【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1474號刑事判決】
#旅客對於住宿之旅館房間,各有其監督權,且既係供旅客起居之場所,#仍不失為住宅。
二、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
【最高法院79年度台上字第5253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所謂兇器,其種類並無限制,凡客觀上足對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構成威脅,具有危險性之兇器均屬之,且祇須行竊時攜帶此種具有危險性之兇器為已足,並 #不以攜帶之初有行兇之意圖為必要。#螺絲起子 為足以殺傷人生命、身體之器械,顯為具有危險性之兇器。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3149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攜帶兇器竊盜罪及同法第三百三十條之攜帶兇器加重強盜罪......只要於竊盜或強盜時攜帶兇器,即構成加重竊盜或強盜罪名,因立法所規範者為攜帶兇器竊盜或強盜即屬於加重條件,而 #不以取出兇器犯之為必要,亦 #不以攜帶之初有持以行兇之意圖為限。
三、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4款
【最高法院30年度上字第1240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結夥三人,係以 #結夥犯全體俱有責任能力及有犯意之人為構成要件,若其中一人係缺乏責任能力或責任要件之人,則雖有加入實施之行為,仍不得算入結夥三人之內。
【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7210號刑事判決】
刑法分則或刑法特別法中規定之結夥二人或三人以上之犯罪,應以在場共同實施或在場參與分擔實施犯罪之人為限,#不包括同謀共同正犯在內。
Ps. 下一回就是最終回啦~~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