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課後照顧中心立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課後照顧中心立案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課後照顧中心立案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課後照顧中心立案產品中有4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萬的網紅王婉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幼教資訊、公開透明,全國教保資訊網再進化!」 去年,我們爭取到 #全國教保資訊網,在網站上整合了各縣市的惡質幼兒園名單,希望能給家長們更多公開透明的資訊,讓大家在替孩子找尋幼兒園時,能有更多參考。 這一年來,我持續關心網站的使用情況,發現仍有許多問題需要改善! 其實,比較托嬰中心、幼兒...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潘孟安Peter P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馬上分享!面對變種病毒,團隊戰戰兢兢,一刻都不能鬆懈,疫苗輪到你,就請你來打! 重點整理: 1. 團隊持續監測Delta變種病毒疫情,拜託大家持續嚴守防疫。 2. 巡倒清刷不能忘記,全面滅絕登革熱。 3. 屏東集中火力貼心施打疫苗,以最高使用率,全面提升覆蓋率,給你最佳保護力。 4. 屏東各幼兒園...

課後照顧中心立案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6-22 09:01:26

#補教業紓困來這申請 #不會線上申請的可以請雅芳協助 很多補教人員及業者在詢問的補教紓困來囉! 🙇‍♀️🙇‍♀️🙇‍♀️因為這幾天都協助處理紓困到午夜,只有半夜才有時間整理資料,又碰上議會要審提案,這兩天整理提案資料到天亮,所以現在才整理上來給大家!歹勢!有任何問題都歡迎詢問雅芳喔🙇‍♀️🙇‍♀️🙇...

課後照顧中心立案 在 北加媽媽日記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4-23 10:21:38

這篇獻給在美國的媽媽。不同國家的保母及托嬰中心環境不同,所以無法相提並論。這邊純粹分享媽媽我在掙扎於 #保母 或 #托嬰 兩者間的一些心得。#歡迎爸媽們一起交流自己的經驗 身為職業婦女,我目前所碰到最大的考驗就是如何平衡家庭與工作。尤其是如果沒有親人支援時,最重要是如何找到一個適合自己寶寶的照...

課後照顧中心立案 在 侯友宜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10 14:05:32

更重要的是課後孩子們會前往的補習班,都將比照學校的防疫標準,密閉空氣不流通空間必須戴上口罩,維護學生們的健康,也讓父母少掛心。  7項健康守則👀 1、備物資 2、重消毒 3、量體溫 4、勤洗手 5、確通報 6、戴口罩 7、生病不上課  ⚠️友宜貼心叮囑 如果補習班或課照中心有...

  • 課後照顧中心立案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6 21:35:49
    有 424 人按讚

    「幼教資訊、公開透明,全國教保資訊網再進化!」
     
    去年,我們爭取到 #全國教保資訊網,在網站上整合了各縣市的惡質幼兒園名單,希望能給家長們更多公開透明的資訊,讓大家在替孩子找尋幼兒園時,能有更多參考。
     
    這一年來,我持續關心網站的使用情況,發現仍有許多問題需要改善!
     
    其實,比較托嬰中心、幼兒園、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的資訊公開內容,其中就屬幼兒園的資訊最不透明了!
     
    在網站上,家長看不到跟兒少安全息息相關的重大資訊,像是負責人姓名、老師人數、實際就讀的孩童人數、立案證書相片、總面積室內室外面積、交通車牌、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等資訊。
     
    除此之外,還有其他遺漏, 導致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資訊仍相當不透明。
     
    因此,我們在 9 月 10 日邀集了 #家長代表 以及 #相關部會,共同召開「幼教資訊、公開透明」協調會,希望能改善全國教保資訊網目前存在的問題,要求政府儘速將基本資訊及裁罰資訊補足、公開。
     
    全國教保資訊網必須再進化,才讓真正讓家長們能從網站資訊來排除不當機構,降低風險,保障孩子的權益!
     
    #全國教保資訊網再進化
    #點進圖片看更多

  • 課後照顧中心立案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06 12: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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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爸爸成為神隊友吧!」
     
    這個週末就是父親節了,大家有想好要怎麼幫爸爸們慶祝了嗎?
     
    在父親節前夕,我和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先召開了「讓爸爸成為神隊友」記者會,希望能夠提出更廣範的 #親職與家庭照顧制度改革,以及 #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的訴求,除此之外,也希望能儘速 #強化育嬰留停津貼、#陪產檢假、#有薪家庭照顧假等等。
     
    從懷孕開始,照顧孩子就不該只是媽媽一個人的事,先前曾提過的爸爸手冊,我就非常的認同!因此,今天提出的種種改善措施,就是希望能從懷孕開始,一直到孩子的養育、就學,甚至是交通安全,都全盤照顧到。
     
    滿滿的「大禮包」,不只希望能讓爸爸成為神隊友,也改善當前育兒家長們的職場環境與養育困境,我想,這應該是相當不錯的父親節禮物了🤣
     
    #提高產檢假至7天
     
    我們都理解,照顧孩子並非媽媽一人的責任,但是在過去當爸爸想要參與時,卻往往會碰到許多困難,像是在太太懷孕期間的產檢過程中,因為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只給予產婦 5 天的有薪產檢假,配偶若想參與,就必須請無薪事假或特休假。
     
    因此,我們除了將修法提高產檢假日數提升為 7 天外,也一併增訂配偶的陪產檢假 7 日,讓每一個父親、配偶們,都能在沒有後顧之憂下陪伴產檢!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額度
    #提升育嬰假額度為實質薪資90%
     
    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方面,目前是以投保薪資的 60% 來計算,因此過去在經濟權衡下,現實往往還是會由媽媽來申請育嬰假照顧小孩;另外,爸爸也可能在傳統性別規範下,不認為自己應該請、或難以開口向雇主要求請育嬰假。
     
    然而,我們也看到很多爸爸都希望能兼顧工作成就跟家庭生活,因此,我們也將提出育嬰假的修法版本,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額度改為「實質薪資」級距為基準的 90%,並增訂獎勵措施,鼓勵雙方一起努力,讓爸爸能夠成為神隊友。
     
    此外,我們也主張將申請育兒假的時間從孩子 3 歲前 #改為6歲前,以利孩子在進入國民教育前,能給予家長請育嬰假的權利方便照顧;其他修正還包含放寬勞工撫育小孩時,申請減少、調整工時的企業規模限制,改為全台灣的受雇者均能平等受惠,以及 14 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措施。
     
    #教育產業資訊公開透明
     
    幼兒園、托嬰中心、補習班都是主要的幼兒與課後照顧中心,理應要確保孩子安心成長、學習,但我們還是時有耳聞違規超收、虐童等事件;雖然經過我們的爭取,去年教育部在全國教保資訊網站上公布了相關資訊,但,仍不夠完備清楚。
     
    經過我們的追查,其中幼兒園的資訊最不透明,包含負責人姓名、老師人數、實際就讀的孩童人數、立案證書相片、總面積室內室外面積、交通車牌、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等資訊,其實仍多有遺漏, 導致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仍處在資訊相當不透明的狀況。
     
    除此之外,全國教保資訊網收錄了全國 6,814 所公私立幼兒園的資訊,其中,就有 1,121 所幼兒園存在違規記錄,但裁罰資訊或搜尋功能都非常欠缺!例如目前幼兒園裁罰資訊的搜尋功能十分不足,需要輸入行為人或負責人姓名,再加上縣市地區,才能精準搜尋出資訊,無法以單一姓名跨地區搜尋;我們認為,教育部應該要讓每項公布資訊的格式統一, 以及完備簡易的搜尋功能,才能讓家長更方便使用,並且也才能有充足的資訊做選擇。
     
    因此,我們除了在去年提出的修法版本中,便要求應該要公布幼托機構的更名歷程,也要求政府應儘速將教育產業機構的基本資訊及裁罰等資訊,全面完整補足與公開,讓家長能夠從政府網站上資訊來排除不當機構,降低風險,保障孩子的權益!
     
    #提升兒童交通安全
     
    根據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 的調查,台灣家長以機車接送學童的比例將近 5 成,幼兒園或國小門口上下學時段的機車潮,早已是民眾共同印象。我們理解,不同地區的大眾運輸普及率不同,也並非每個家庭都能購置小客車、開車接送學童,父母一方開車去上班、另一方騎機車送小孩上下學,往往是常態,儘管風險較高,機車接送卻也是為人父母的無奈。
     
    因此,提升兒童乘坐機車的安全,刻不容緩!
     
    首先,許多父母抱怨買不到檢驗合格的小頭圍安全帽,只能將就於尺寸稍大的安全帽然後再墊東西,反而犧牲了安全性;參考衛福部國健署推估,兒童頭圍約於 5 歲時固定,半數男童或女童此時頭圍此時不到 50 公分,但經濟部標檢局依據國家標準的最小量測尺寸,卻正是 50 公分。姑且不論安全帽本身重量是否影響幼兒生長,現行流通尺寸對半數兒童而言,根本不適合,乘坐機車時等同沒有保護力!
     
    對此,我們呼籲標檢局應該盡速制定兒童安全帽的檢驗標準,讓生產小頭圍安全帽的業者能有所依歸,並回應市場需求,保障兒童乘坐機車安全。
     
    另外,現行法規不允許機車踏板乘坐小孩,如果要使用後座接送小孩,靠背、座椅卻也缺乏相關規範,導致父母只能「自力救濟」,以背帶或仰賴機車行安裝形式不一的座椅或靠背替代;交通部過去多次表達將研議相關規範,至今仍「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造成民眾無所適從。
     
    無論是強化機車安全裝置、引進新型載具、提升公共運輸普及率或健全人行道建設,我們認為保障兒童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是最起碼的要求,也是廣大父母的期盼。
     
    今天,我們所提出的所有主張,都是希望從懷孕生產開始,到育兒階段,都能鼓勵爸爸參與過程,並且,透過整理環境的改善,來讓家長安心放心,也期盼透過制度面的改革,友善職場與家庭育兒環境,緩解我國當前少子女化的危機!
     
    先來預祝各位爸爸們,父親節快樂!
    也希望我們所做的努力,能讓每一位家長都能成為彼此的神隊友!

  • 課後照顧中心立案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6 1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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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爸爸成為神隊友:育兒更安心,家長更放心」記者會_2021-08-06

    在父親節前夕,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6)日召開「讓爸爸成為神隊友:育兒更安全,家長更安心」記者會,提出廣泛的親職與家庭照顧制度改革與兒童道路交通安全訴求,期盼能儘速完備強化育嬰留停津貼、陪產檢假、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措施,鼓勵爸爸投入親職參與,改善當前育兒家長的職場環境與生養困境。

    #讓爸爸們成為神隊友

    幹事長王婉諭委員首先強調,育兒並非媽媽一人的責任,但往往爸爸想要參與時,卻會遇到諸多困難,例如在懷孕期間的產檢過程,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只給予產婦 5 天有薪產檢假,配偶若想參與,就必須請無薪事假或特休假。因此,時力黨團除了將修法提高產檢假日數,提升為 7 天外,也一併增訂配偶的陪產檢假 7 日,讓每一個父親、配偶們都能在沒有後顧之憂下陪伴產檢。

    同時,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方面,目前是以投保薪資的 60% 來計算。在經濟權衡下,現實往往還是會由媽媽申請育嬰假照顧小孩;另外,爸爸也可能在傳統性別規範下,不認為自己應該請、或難以開口向雇主要求請育嬰假。然而,我們也看到很多爸爸都希望能兼顧工作成就跟家庭生活,因此,時力黨團將提出育嬰假的修法版本,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額度改為「實質薪資」的 90%,並增訂獎勵措施,鼓勵雙方一起努力,讓爸爸能夠成為神隊友。

    此外,時力黨團也主張將申請育兒假的時間,從孩子 3 歲前,改為 6 歲前,以利孩子在進入國民教育前,能給予家長請育嬰假的權利方便照顧。其他修正還包含放寬勞工撫育小孩時,申請減少、調整工時的企業規模限制,改為全台灣的受雇者均能平等受惠,以及 14 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措施。

    #教育產業資訊公開透明

    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接著表示,幼兒園、托嬰中心、補習班等都是主要的幼兒與課後照顧中心,理應是要確保孩子安心成長、學習的地方,但還是時有耳聞發生一些違規超收、虐童等事件。教育部目前雖在全國教保資訊網站上有公布資訊,但都有不夠完備公開的問題。其中幼兒園的資訊最不透明,包含負責人姓名、老師人數、實際就讀的孩童人數、立案證書相片、總面積室內室外面積、交通車牌、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等資訊多有遺漏, 導致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至今仍處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

    陳椒華委員指出,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收錄全國 6,814 所公私立幼兒園的資訊,其中有 1,121 所幼兒園存在違規記錄,但裁罰資訊或搜尋功能都非常欠缺。例如目前幼兒園裁罰資訊的搜尋功能十分不足,需要輸入行為人或負責人姓名,再加上縣市地區,才能精準搜尋出資訊,無法以單一姓名跨地區搜尋。教育部應使每項公布資訊的格式統一, 以及完備簡易的搜尋功能,讓家長有充足的資訊做選擇。

    因此,時力黨團除已在去年提出的修法版本中要求,應該要公布幼托機構的更名歷程,以防止實務上經常發生幼教產業發生重大違規事件,就更改名稱重新復業的情形,
    也再次要求政府應儘速將教育產業機構基本資訊及裁罰等資訊,全面完整補足與公開,讓家長能夠從政府網站上資訊來排除不當機構,降低風險,保障孩子的權益,讓全台灣的爸爸們安心。

    #提升兒童交通安全

    總召邱顯智委員接續說明,兒童通行安全也同等重要。根據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的調查,台灣家長以機車接送學童的比例將近 5 成,幼兒園或國小門口上下學時段的機車潮,早已是民眾共同印象。然而,最新一版「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 (108 年 - 111 年),內容多聚焦於汽車與自行車,對於機車及兒童出行安全卻甚少著墨。不同地區大眾運輸普及率不同,也並非每個家庭都能購置小客車、開車接送學童。父母一方開車去上班、另一方騎機車送小孩上下學,往往是常態。儘管風險較高,機車接送卻也是為人父母的無奈,足見提升兒童乘坐機車的安全刻不容緩。

    邱顯智委員首先點出,許多父母抱怨,無法買不到檢驗合格的小頭圍安全帽,只能將就於尺寸稍大的安全帽再墊東西,反而犧牲密合度與安全性。參考衛福部國健署推估,兒童頭圍約於 5 歲時固定,半數男童或女童此時頭圍此時不到 50 公分。經濟部標檢局依據國家標準的最小量測尺寸,卻正是 50 公分。姑且不論安全帽本身重量是否影響幼兒生長,現行流通尺寸對半數兒童而言,根本不適合,乘坐機車時等同沒有保護力。時力黨團呼籲標檢局應盡速制定兒童安全帽的檢驗標準,讓生產小頭圍安全帽的業者能有所依歸,並回應市場需求,保障兒童乘坐機車安全。

    另外,邱顯智委員也提到,現行法規不允許機車踏板乘坐小孩,如果要使用後座接送小孩,靠背、座椅卻也缺乏相關規範,導致父母只能「自力救濟」,以背帶或仰賴機車行安裝形式不一的座椅或靠背替代。交通部過去多次表達將研議相關規範,至今仍「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造成民眾無所適從。無論是強化機車安全裝置、引進新型載具、提升公共運輸普及率或健全人行道建設,時力黨團認為保障兒童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是最起碼的要求,也是廣大父母的期盼。

    最後,王婉諭委員表示,時代力量黨團今天所提出的主張,是希望從懷孕生產開始到育兒階段,鼓勵爸爸參與過程,讓家長安心放心,也期盼透過制度面的改革,友善職場與家庭育兒環境,緩解我國當前少子女化的危機。

  • 課後照顧中心立案 在 潘孟安Peter Pan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7-07 15:02:29

    馬上分享!面對變種病毒,團隊戰戰兢兢,一刻都不能鬆懈,疫苗輪到你,就請你來打!

    重點整理:
    1. 團隊持續監測Delta變種病毒疫情,拜託大家持續嚴守防疫。
    2. 巡倒清刷不能忘記,全面滅絕登革熱。
    3. 屏東集中火力貼心施打疫苗,以最高使用率,全面提升覆蓋率,給你最佳保護力。
    4. 屏東各幼兒園符合資格的列冊人員以及立案課照中心人員,7/8施打疫苗。
    5. 高中以下教職員、教育相關工作人員以及各國小課後照顧班服務人員,也正在造冊中,後續將公告施打日期,請大家不用急。

  • 課後照顧中心立案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2-11-30 09:57:10

    林佳龍委員今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次長陳益興時表示,許多父母將放學後的孩子託付於鄰近安親班或補習班的情形,益發普遍,然近年屢傳補習班教師性侵學童案,他已參酌「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提案修法,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案」第九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並呼籲教育部必須針對違法情事嚴訂罰則,加強宣導,並徹底落實,以避免狼師將魔爪伸向學童的憾事再次發生。陳益興次長回應教育部的修正案已增訂罰則,但法案仍未送行政院核定,教育部承諾會將委員提案的修法動議併入部版的法案修正條文。

    林佳龍感嘆現今台灣的小孩似乎並不快樂,除放學後仍得去補習班或安親班「加班趕功(課)」,甚至在未進入小學就得參加才藝課程,而這樣的情形,亦加深社會大眾對於十二年國教實施後能否令台灣的學童在成長過程中適性發展、快樂學習之疑慮。目前台灣的三、四年級學生,近八成課後有安排安親、補習、才藝或課輔,其中有六成安親或補習的天數為5天以上,甚至有超過一成以上至晚上九點才能回家,「功時」之長,「透早就出門」,每天將近12小時要待在外面,「三餐老是在外」,無法和家人共進晚餐,令人咋舌與心疼。

    針對安親班或補習班儼然成為孩子們下課後的第二個學校的現象,林佳龍委員指出,2006年迄今,台灣短期補習班增至18962家,成長六成,規範相對較為嚴格的課後托育中心(即安親班)家數則減少兩成四。許多「補習班」兼營「安親班」,遊走法律邊緣,根據兒福聯盟的調查報告,超過兩成五的國小學童所去的是沒有立案的安親班或補習班,且依補習班立案標準,其無樓層限制、活動面積較小、師生比甚至高達一百人,能否保障較長時間「安親」的安全需求,著實令人擔憂。

    林佳龍呼籲教育部能夠盡速完成「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案」之修訂,除定期稽查各安親班或補習班的立案狀況、師資與設施設備外,更應盡速建立狼師通報機制與罰則,以提供一個令家長和孩子安心的課後照顧與學習空間。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原條文第九條 (各級補校之主管機關 )
      國民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及短期補習班之設立、變更或停辦,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習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二、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三、專科以上進修學校,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四、短期補習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其設立及立案之條件與程序、設備與管理、師資、費用之收繳方式、班級人數及學生權益之保障、檢查、獎勵、註銷與撤銷立案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林佳龍委員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新增第二項及第三項條文修正草案
    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短期補習班之負責人或教職員工;其已擔任者,應予以解聘、解僱或免職:
    一、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對他人為性騷擾,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科處罰鍰確定。
    三、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四、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
    五、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且情節重大。
    六、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其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補習班聘用、僱用之教職員工,有前項情形者,補習班應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處理情形通報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建議新增
    原條文第二十五條 (罰則 )
      短期補習班辦理不善、違反本法或有關法令或違反設立許可條件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情節分別為下列處分:
      一、糾正。
      二、限期整頓改善。
      三、停止招生。
      四、撤銷立案。

    增訂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條文修正草案
    短期補習班違反第九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視情節輕重,處負責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課後照顧中心立案 在 黃婉如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06-21 15:34:03

    桃園縣議員黃婉如第17屆第5次定期會專案報告-教育局
    質詢時間-101年5月29日
    質詢主題-今年安親班業者要申請立案已等了半年,以後安親班定位究竟為何?建議縣府應召開公聽會告訴民眾,另外已立案的業者應協助轉型為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更多其他質詢議題 請參考 桃園縣議員黃婉如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wanru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