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詹慧玲事件後續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詹慧玲事件後續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詹慧玲事件後續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keepwild (牛奶糖)看板TPC_Police標題[新聞] 聲請再議逆轉!女師拒攔查遭大外...


聲請再議逆轉!女師拒攔查遭大外割上銬 中壢警被起訴

2022/07/07 11:4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非洲鼓女老師詹慧玲於去年4月22日被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
葉姓員警盤查案,葉員獲不起訴後,詹女聲請再議並發回桃園地檢署續查後全案逆轉,經
承辦檢察官再調查相關事證,認為葉員臨檢、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非依法
執行職務卻仍阻擋詹女離去,又在詹女無涉妨害公務情形下違法逮捕,剝奪她的行動自由
,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6日偵結將葉員起訴。

詹女的委任律師陳孟秀表示,得知起訴結果,她與詹老師都很振奮、激動,她的眼淚都快
掉下來,這是司法史上非常難得的一次起訴,非常感謝桃檢的詳盡偵查,希望能透過這個
事件,讓違法執法的員警受到應有的懲處,找回民眾對警方執法的信任;詹老師則說,希
望往後不要再有跟她一樣遭遇不公平盤查的人。

陳孟秀表示,當初詹老師託她擔任辯護人,也同時委託她對葉員提告傷害、妨害自由等告
訴,詹老師對她說:「如果這件事就這樣過了,警察不會進步,社會不會進步。」她很希
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市井小民受到跟她一樣羞辱的對待,而她非常認同詹老師的想法,對她
而言,警察執法行為攸關警民關係、人民權利,她們當然尊重警方執法,但也希望警察在
合法執法下,確保每人的權利,這樣的員警濫用職權違法盤查是不被大眾所容許的。

中壢警分局則回應,尊重桃檢的起訴處分,後續法院審理階段,市警局及分局將會提供員
警相關法律協助,由於此案引起社會大眾關注,分局為強化員警執法技能及法治觀念,已
於5月邀請檢察官及9月邀請法官、律師擔任員警執法訓練課程講師,並將持續督促同仁遵
守臨檢要件、妥適使用戒具及落實教育訓練,並注意執法比例原則。

詹女教授非洲鼓、手碟樂器,在藝文圈小有名氣,事發當天上午在桃園市中壢後火車站商
圈手拿早餐,準備趕赴教室上課時,被葉員攔查、要求出示證件,詹女未配合與警僵持,
並說「你真的很蠢」,被依妨害公務上銬送辦,詹女則反控警強制、妨害自由、傷害等罪
,事發後引起熱議,雙方均不起訴處分,檢方對葉員不起訴理由,在於認為葉員攔檢盤查
是因詹女出現在毒品等治安熱區,又攜帶2件行李、面容清瘦等因素,主觀上認為她有犯
罪嫌疑或失蹤人口疑慮,應非出於妨害自由之主觀犯意。

詹女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檢察官再調查相關證據,認為詹女當時獨自走在路
上,外表整潔、神色正常,被攔查時未有緊張、逃避情形,難認有犯罪嫌疑或犯罪之虞,
從葉員自陳「怕直接表明詹女是毒品人口會引起反感,才婉轉告知盤查理由是怕她被報失
蹤」,及詹女只是出現在治安熱區、常有毒品等案件,也難認葉員盤查構成警職行使法「
合理懷疑」要件。

檢方指出,葉員盤查已屬違法,非依法執行職務,詹女對警說「你真的很蠢」等語,難認
有妨害公務犯行,葉員對詹女壓制、上銬違法逮捕,剝奪她的行動自由,涉犯公務員假借
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8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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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hsieh: 這次檢座不幫忙了? 07/07 13:05
ea9715234: 新店戰神都沒事了,因公執勤只要不死人,院檢基本上都 07/07 13:46
ea9715234: 會幫忙,免驚啦,等著吃豬腳麵線 07/07 13:46
currry: 隨便啦 07/07 14:14
tibo96033: 舒服 07/07 14:22
GLNB2RJ8: 這例子是民眾有疑慮直接對警察測幹譙無罪,警察被譙還不 07/07 15:40
GLNB2RJ8: 能逮捕。 07/07 15:40
GLNB2RJ8: 然後目前近期板上還兩個案例,都是對盤查有意見直接攻擊 07/07 15:40
GLNB2RJ8: 警察成傷的,最後也是無罪。 07/07 15:40
GLNB2RJ8: 看看之後民眾會不會有樣學樣,民眾只要主觀認為盤查不合 07/07 15:40
GLNB2RJ8: 法,直接幹譙警察甚至毆打警察,反正新聞報出來都無罪的 07/07 15:40
GLNB2RJ8: 。 07/07 15:40
GLNB2RJ8: 到底哪條法律說民眾當下可以攻擊警察的,今天是對方一個 07/07 15:40
GLNB2RJ8: 人,要是一群的咧? 07/07 15:40
GLNB2RJ8: 大家都當下警察違法盤查,一群人直接打警察? 反正新聞 07/07 15:40
GLNB2RJ8: 都說無罪 07/07 15:40
jjjjj18: 本來就違法逮捕,前面盤查都不合法後面怎麼會合法,一堆 07/07 16:08
jjjjj18: 人違法逮捕期待檢察官相挺,哪來的勇氣 07/07 16:08
Danielhsieh: 有看當時的密錄器就知道,幹譙前就已經說妨礙公務了 07/07 16:14
Danielhsieh: 是幹譙後才大外割 07/07 16:14
Danielhsieh: 所以這案子就算判刑了也不能推論"警察被譙不能逮捕" 07/07 16:16
andylow: G大是不是搞錯重點… 07/07 16:44
adoko: 警察不會進步 社會不會進步 吸毒才會 07/07 16:46
GLNB2RJ8: 搞錯重點的是你們吧! 民眾認為被違法逮捕的救濟手段, 07/07 17:15
GLNB2RJ8: 永遠都不該是當下的暴力行為! 07/07 17:15
GLNB2RJ8: 民眾都認為可以當下實施暴力而無罪,而不是詢管道救濟? 07/07 17:15
GLNB2RJ8: 07/07 17:15
GLNB2RJ8: 就算你當下講得再完美,民眾主觀認為你警察違法,當下就 07/07 17:15
GLNB2RJ8: 直接實施暴力,那覺得安全何在? 07/07 17:15
lancelot123: 因為檢察官不認為老師說你真的很蠢有侮辱的犯意啊 07/07 17:19
lancelot123: 被違法攔查,針對情境表示不滿,並非對警員側幹譙 07/07 17:21
tibo96033: 這個案子就是違法盤查啊,警職法就規定在那裡,這也護 07/07 17:52
tibo96033: 航得下去喔? 07/07 17:52
GLNB2RJ8: 沒人在護航,這世界上不是非黑即白,滿腦子護不護航的人 07/07 18:03
GLNB2RJ8: ,好好想想事件對你們安全的影響。 最近民眾攻擊警察成 07/07 18:03
GLNB2RJ8: 傷後,無罪的新聞就有兩個,罩子放亮點,自求多福 07/07 18:03
GLNB2RJ8: 違法盤查,自有法律公道,絕不是當下暴力行為 07/07 18:06
a81192039: 以後出門巡邏每網都配置一個法官,要盤查就問他我的合 07/07 18:07
a81192039: 理懷疑合不合理 07/07 18:07
a81192039: 有可能需要開槍的時候也問一下可不可以開 07/07 18:08
tibo96033: 這個案子哪有民眾攻擊警察,我倒是看到警察無理由就大 07/07 18:11
tibo96033: 外割民眾 07/07 18:11
barry630621: 躲專單吧 07/07 18:15
GLNB2RJ8: 言語暴力不算的話就不用特別法律規範,也省得很多麻煩不 07/07 18:23
GLNB2RJ8: 是? 更何況不只「這個案子」,民眾只會看到打罵警察無 07/07 18:23
GLNB2RJ8: 罪。 07/07 18:23
GLNB2RJ8: 之前新聞陸續出來的時候我才在講,反正你們開心活在這樣 07/07 18:23
GLNB2RJ8: 的環境下就好。 07/07 18:23
GLNB2RJ8: 執法不當,可以讓他警察丟工作都可以。 然而越來越多這 07/07 18:28
GLNB2RJ8: 樣的判決跟新聞出現,兩個打警察無罪新聞還掛在這個板上 07/07 18:28
GLNB2RJ8: , 民眾當下覺得你警察違法就罵你打你,反正新聞上出現 07/07 18:28
GLNB2RJ8: 的結果都是無罪, 那執法當下會不會影響安全?你們自己 07/07 18:28
GLNB2RJ8: 心裡有數吧 … 反正你們開心就好,有些人喜歡刺激 07/07 18:28
fireforce: 到底有沒有看內文啊?現在是起訴警察違法盤查涉妨害自 07/07 18:51
fireforce: 由 07/07 18:51
fireforce: 如果沒違法盤查 民眾還敢罵趕打就辦啊 怕個屁喔? 07/07 18:52
gn7722: 強制力有很多種,不是可以被逮捕的人都直接用摔用揍的好 07/07 19:29
gn7722: 嗎 07/07 19:29
dannywind: 合法盤查才有後續妨害公務 07/07 19:56
TheDivision: G哥現在執著在民眾攻擊警察無罪 他啥都聽不進去XD 07/07 20:11
kwnbsfi2ga: 典型警權自助餐XD 07/07 20:19
tibo96033: 那個警察盤查不合警職法,民眾本來就沒有妨害公務的問 07/07 20:34
tibo96033: 題 07/07 20:34
tibo96033: 你如果是合法執行職務,民眾敢對你怎樣你就辦他啊 07/07 20:35
tibo96033: 問題是本案的盤查就不合法 07/07 20:36
WilMyersSD: 又來了,又要靠腰以後怎麼執勤了 07/07 21:16
facebookig: 臺灣太民主 07/07 21:31
cc161: 就跟股版一樣啊,要尊重市場 07/07 22:17
winger: 這麼相信司法能還公道 那你警察又幹嘛當下使用強制力 何不 07/07 22:25
winger: 事後控告民眾? 07/07 22:25
wieter: 警察盤查合不合法最終是由法院審查,不是被盤查民眾自己審 07/08 00:17
wieter: 查。說真的,這個案例有機會可以釋憲,如果法院要賦予民 07/08 00:17
wieter: 眾抵抗權,那以後政府機關都不用做事了 07/08 00:17
GLNB2RJ8: 這種新聞跟判決多出來一些,以後民眾真的就認為審查權在 07/08 01:31
GLNB2RJ8: 己,覺得當下攻擊警察無罪。 07/08 01:31
GLNB2RJ8: 民眾不懂法,你覺得盤查有理,民眾偏偏認為你違法,直接 07/08 01:31
GLNB2RJ8: 撤幹譙攻擊擴大衝突,新聞教的,警察不是永遠當下都有人 07/08 01:31
GLNB2RJ8: 數優勢。 07/08 01:31
GLNB2RJ8: 講什麼這堆人就是不會思考,可能有天自食惡果才會懂思考 07/08 01:31
GLNB2RJ8: 。 07/08 01:31
GLNB2RJ8: 這個女師的狀況是言語傷害輕微,然而兩個上新聞的,板上 07/08 01:44
GLNB2RJ8: 都有標題,都是警察直接受傷的,最後都民眾無罪,去查都 07/08 01:44
GLNB2RJ8: 還有 「警盤查逆向騎士 法官指執法過當」 「北市男帶女 07/08 01:44
GLNB2RJ8: 兒超商聊天遭盤查 狠咬多名警察無罪!」 07/08 01:44
GLNB2RJ8: 民眾只會主觀覺得你違法,所以我打罵你警察會無罪,媒體 07/08 01:44
GLNB2RJ8: 傳播速度快,這種事情會一直越來越多 07/08 01:45
siibouf: 護航囉~~~~~ 07/08 02:06
pei1006: 小弟想詢問的是,違法盤查後民眾攻擊警察就不構成妨害公 07/08 02:18
pei1006: 務了嗎? 07/08 02:18
chaoyoyo: 不構成妨害公務,那傷害構成吧? 07/08 04:56
barry630621: 為了人權大於法治,基層員警還要做下去嗎 07/08 06:02
qw5980162: 不諳法律的員警出來秀下限了 07/08 06:27
asd45674100: 這案例有啥好護航的 被起訴剛好而已 07/08 07:28
shiny1215: 警盤查逆向騎士會無罪是因為警察看到逆向要攔停,結果 07/08 07:31
shiny1215: 卻跟法官說是依據警職法,法條用錯法官沒有義務幫你解 07/08 07:31
shiny1215: 釋,當然無罪 07/08 07:31
shiny1215: 哎 跟非警職解釋太多根本聽不懂,只相信新聞講的內容 07/08 07:32
atgo1207: 交通違規查證身份不是用警職法7而是用行政罰法34 你關鍵 07/08 08:02
atgo1207: 字講錯就沒有發動依據 當然不屬於執行公務 妨害公務當然 07/08 08:02
atgo1207: 無罪 07/08 08:02
lancelot123: 違法盤查導致限制民眾人身自由,民眾可以主張正當防 07/08 10:53
lancelot123: 衛來抵抗,只是如果抵抗時使用暴力毆傷警察,可能成 07/08 10:53
lancelot123: 立防衛過當,當然會有責任,這樣g大明瞭了嗎 07/08 10:53
lovesm8627: 1.警察違法盤查。2.民眾說你真的很蠢(法院認無妨礙 07/08 12:53
lovesm8627: 公務)3.警方認妨礙公務實施強制力。4.民眾反抗攻擊 07/08 12:53
lovesm8627: 警察。5.民眾攻擊為正當防衛。前段就不合法了,還妨 07/08 12:53
lovesm8627: 礙公務?你可以說雕民真夠雕,但也掩蓋不了警察法學 07/08 12:53
lovesm8627: 素質低落的事實。 07/08 12:53
GLNB2RJ8: 你該問自己明不明瞭吧,這些事情哪個打傷警察的有責任的 07/08 13:08
GLNB2RJ8: ? 07/08 13:08
GLNB2RJ8: 重點是,讓民眾主觀認為當下違法,就可以攻擊警察? 07/08 13:09
wieter: 所謂正當防衛是否包含政府機關的行政作為,目前法無明定, 07/08 13:38
wieter: 但是按照法理解釋,正當防衛是指「自然人」之間的行為。 07/08 13:38
wieter: 民眾主觀認為行政機關作為不合法就可以用強制力反抗,那法 07/08 13:38
wieter: 律規定的審查、救濟制度就瓦解了。為什麼大家常看到美國影 07/08 13:38
wieter: 劇中,警察對當事人使用強制力時,當事人就是乖乖轉身上銬 07/08 13:38
wieter: ,事後再請律師或提告,因為法律就是告訴你這樣玩的,你要 07/08 13:38
wieter: 主張正當防衛去抵抗就是吃子彈。 07/08 13:38
wieter: 現在很多地院一審法官喜歡自己當大法官,自己隨意解釋法 07/08 13:43
wieter: 律,結果到二審就通通打回原形,只是沒人關注而已。 07/08 13:43
WilMyersSD: 扯法官要幹嘛?今天這個case連檢察官都不挺才再議成功 07/08 14:13
WilMyersSD: ,吵到歪樓很好笑 07/08 14:13
WilMyersSD: 都還沒進到法院去是在有事嗎 07/08 14:14
WilMyersSD: 再議能翻成功機率多低阿?你都能讓他翻了,還在找其他 07/08 14:16
WilMyersSD: 案子來護航 07/08 14:16
kissa8443: https://i.imgur.com/N3fF9Pr.jpg 07/08 14:32
lancelot123: 正當防衛就是「正對不正」,為了保護個人法益而行使 07/08 14:47
lancelot123: ,對自然人和行政機關都適用,林山田和林鈺雄這些大 07/08 14:47
lancelot123: 師也都這樣主張。W大說只有針對自然人是哪位學者的理 07/08 14:47
lancelot123: 論?再來正當防衛在這種情形下當然是給你法庭上抗辯 07/08 14:47
lancelot123: 用的,現實應該沒人會建議直接跟公權力硬幹 07/08 14:47
Danielhsieh: G大是不是忘記了黑絲剪刀腳 07/08 15:16
kwnbsfi2ga: 美國影劇XDD 前面看起來很專業 後面就歪了 07/08 17:48
wieter: la大,你說的正當防衛的對象包含行政機關有文章可以參考 07/08 19:41
wieter: 嗎,實在搜尋不到,你講的可能是抵抗權,但是這個畢竟法無 07/08 19:41
wieter: 明定,最接近的案例就是太陽花運動。 07/08 19:41
wieter: 美劇算歪樓,哈XD。美劇基本上是很考究的,也有很多跟拍 07/08 19:46
wieter: 警察的實況劇可以參考。 07/08 19:46
winger: https://youtu.be/_a9ye1CHJNI 呃...參考看看? 07/09 04:21
winger: https://youtu.be/NO9XkEeTlNA 07/09 04:26
winger: https://youtu.be/m9Os-TtTWb0 07/09 04:30
winger: https://youtu.be/ZF2m0f-_Mdg 07/09 04:31
winger: https://youtu.be/kYi0fRmfY9Q 07/09 04:38
lancelot123: https://i.imgur.com/hOR1ovM.jpg 07/09 10:21
lancelot123: 來源就刑總課本,雖然整篇沒有明確說有包含行政機關 07/09 10:21
lancelot123: ,不過看法理只要滿足個人保護原則和維護法秩序原則 07/09 10:21
lancelot123: 即可。底下的108台上62判決也有寫「只要得以終結侵害 07/09 10:21
lancelot123: 並及時保護被侵害之法益,均屬客觀必要之防衛行為」 07/09 10:22
lancelot123: 等字眼 07/09 10:22
oxoxxoxo: 慢走不送 07/1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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