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ona57386 (由那西)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試用期滿離職
時間Sat Feb 23 13:23:23 2019
知道目前勞基法規定三個月內離職不須預告期
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需於十天前告知
如果是剛好滿試用期(三個月)或是延後幾天提離職還需要事先告知嗎
因為要看試用期評估決定去留所以也沒辦法提前說要離職
知道結果後也不太想再多待..沒在十天前告知對勞方會有什麼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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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2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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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nix21: 雖然沒試用期規定,但是約定成俗好像是試用期隨時都可以 02/23 13:44
→ fanix21: 走 02/23 13:44
合約上有提到試用期就是三個月 由於要接近試用期滿才能決定
所以擔心提離職已超過三個月又要多等十天- -
※ 編輯: yoona57386 (118.150.23.212), 02/23/2019 16:26:47
→ fanix21: 有好的機會就跳,公司不會沒你不行 02/23 16:39
推 qwe172839: 直接提當日直接走阿 02/23 19:49
→ cooxander: 法律規定的東西就是黑白分明,剛好滿試用期就是"已滿" 02/23 19:50
→ cooxander: 三個月就是要十日 02/23 19:50
→ cooxander: 另外感覺你好像搞不太懂狀況 02/23 19:50
→ cooxander: "看試用期評估決定去留"是指試用期沒過,公司要你走路 02/23 19:51
→ cooxander: 嗎?你知道就算只做30天,公司告知不適任也是要付 02/23 19:51
→ cooxander: 資遣費的嗎? 02/23 19:51
我的意思是可能會有延長試用期的情況就會考慮提離職
主要是剛好卡到滿試用期的時間點,才會有是否需要提早十日告知的疑慮
※ 編輯: yoona57386 (118.150.23.212), 02/24/2019 00:40:53
推 cooxander: 那我也回你了,法律寫「三個月」就是三個月 02/24 07:41
推 cooxander: 我們都希望勞資共同遵守勞基法,十日前預告是勞基法對 02/24 07:43
→ cooxander: 勞工的要求,遵守一下吧 02/24 07:43
→ cooxander: 把十天做好做滿,不然就提早告知 02/24 07:44
→ nicole025224: C大說的清楚明白啊。滿三個月就照規定,若自願離職 02/24 20:13
→ nicole025224: 可以跟公司談可否不做滿就好 02/24 20:13
→ fanix21: 原po應該是卡在試用期延長的點,我是覺得試用期就算延長 02/25 15:20
→ fanix21: ,他還是試用期,想走還是可以當天走 02/25 15:20
噓 cooxander: 法律沒有試用期,但如果你跟資方情同意合把門關起來 02/25 20:14
→ cooxander: 一起玩試用期,別人也沒有資格說什麼,不過試用期 02/25 20:14
→ cooxander: 勞健保、年資照算該有的都要有,所以在搞試用期的公司 02/25 20:15
→ cooxander: 的公司,只要沒有違法根本就是脫褲子放屁 02/25 20:16
→ cooxander: 離題了,為何「試用期延長到第四個月」勞工離職就不用 02/25 20:16
→ cooxander: 預告想走可以當天走?是誰跟fanix21說的?你怎麼可以 02/25 20:17
→ cooxander: 說得這麼肯定?你如果講了錯的話,害原PO,敢負責? 02/25 20:18
→ cooxander: 回到法規,勞基法寫得清清楚楚,任職三個月以上, 02/25 20:18
→ cooxander: 需要10天預告期,請問fanix21你在哪裡看到「試用期」 02/25 20:19
→ cooxander: 這三個字?請回歸勞基法,勞基法規定「三個月10天」 02/25 20:19
→ cooxander: 沒有寫其他任何多餘的字!!!!!!!!!!!! 02/25 20:19
→ cooxander: 為何會有離職預告?是勞基法規定的:勞基法規定 02/25 20:21
→ cooxander: 任職三個月以上需要10天預告期,沒有其他多餘的字!!!!! 02/25 20:21
→ cooxander: 沒有什麼「離職預告得視試用期延展而另訂」之類的字句 02/25 20:22
→ cooxander: 請回歸法規本身!!!!!不要在那邊我覺得,你不是大法官!! 02/25 20:23
→ cooxander: 另外,民法刑法裡面的追訴期也是黑白分明, 02/25 20:24
→ cooxander: 它說三個月就是三個月,你不能說我要「3個月=90天」 02/25 20:25
→ cooxander: 你也不能說「我的三個月跨到了二月,等於我少2天,權 02/25 20:25
→ cooxander: 益受損」這就是我一直在講的,法律(勞基法)講究黑白 02/25 20:26
→ cooxander: 分明,三個月就是三個月,10天就是10天 02/25 20:26
→ cooxander: 所以原PO如果你"覺得"你不會過試用期,請你在 02/25 20:28
→ cooxander: 第三個月的最後一天果斷提離職,如果跨到了第四個月 02/25 20:28
→ cooxander: 請做足離職預告,規定就是這樣!! 02/25 20:29
噓 cooxander: 真是的,難道我今天當老闆,我請了一個員工 02/25 20:31
→ cooxander: 他只花了3天就通過"我的試用期",那他做一個禮拜 02/25 20:32
→ cooxander: 覺得車程太遠想離職還得預告十日不成?都不會覺得 02/25 20:32
→ cooxander: 自己講出來的話完全沒有邏輯可言嗎? 02/25 20:33
→ fanix21: 樓上不必那麼狂怒吧,我遇到的案子公司認為不適任都是直 02/25 23:11
→ fanix21: 接請你當天離開,所謂勞工10天預告期對公司根本無關緊要 02/25 23:11
→ fanix21: ,頂多拿遣散費 02/25 23:11
→ fanix21: 還有只是討論問題,沒必要情緒如此激烈 02/25 23:16
噓 cooxander: 所以原PO應該無視法律規定參考你遇到的案子耶XDDDDDDD 02/25 23:31
→ cooxander: (XD多一點看起來比較不狂怒) 02/25 23:31
→ cooxander: 所以勞基法對公司也根本無關緊要,頂多罰錢了事 02/25 23:32
→ cooxander: 這個問題沒錯吧 02/25 23:32
→ cooxander: 你是這樣覺得的沒錯吧 02/25 23:32
→ cooxander: 抱歉喔,我看到大肆散佈錯誤觀念的情緒本來就會比較激 02/25 23:33
→ cooxander: 動 02/25 23:33
推 aibachiu29: C大說的就是勞基法,F大說的情況的確是很多資方“無 03/07 00:56
→ aibachiu29: 視法規”所以拿出按比例的資遣費以及預告工資打發勞 03/07 00:56
→ aibachiu29: 工好聚好散用的。台灣沒有試用期,工作滿三個月後就 03/07 00:56
→ aibachiu29: 是需要10天預告日,任何合約若是違反勞基法解釋皆不 03/07 00:56
→ aibachiu29: 成立。以上心得請參考。 03/07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