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詐欺偵查時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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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詐欺偵查時間產品中有3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236的網紅楊朝鈞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收到刑事「傳票」、「通知書」成為被告該怎麼辦❓ 收到地檢署傳票或警局通知書,而且自己還是被告身份,究竟該怎麼辦? 成為被告並不代表你有罪了,只是國家需要透過一些調查程序,來確認你是否真的犯罪。 不過仍然不能因此掉以輕心,畢竟檢警也不會沒事請你去聊天。你可能已涉有犯罪嫌疑,檢警需要你協助釐清案...

詐欺偵查時間 在 *Emily*曲庭宜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9 02:39:45

. 這五年跟 @pinghsin831 在一起後過的超精彩, 除了生活、工作上都多了一個人分擔以外, 莫名其妙的在法律上也長了很多知識🥰 . 刑事部分: ✅先是本人告前夫業務侵占 這因為檢察官認定發生時還有夫妻關係,而變成超過追訴期的半年變成不起訴。 ✅然後被前夫告妨礙名譽 這案件他針對我說他「只不...

詐欺偵查時間 在 一輪??‍♀️??‍♀️??‍♀️??‍♀️⛰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8-14 06:05:33

有人敲碗IGTV怎麼停播了 其實是我有點害羞🤣 不過要慶祝我撿到錢 來個床邊小故事 聊聊「三方詐騙」的歷程😌 起初發生事情 我不太願意面對自己的疏失 對外人我隻字不提這件事 我總願自己保持善良 我相信當我怎麼對人 別人也會怎麼對我 我也知道善良要有底線 但我真的很懶得猜忌或提防 反省了好久 鬱...

  • 詐欺偵查時間 在 楊朝鈞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0:21:17
    有 293 人按讚

    🚓收到刑事「傳票」、「通知書」成為被告該怎麼辦❓

    收到地檢署傳票或警局通知書,而且自己還是被告身份,究竟該怎麼辦?

    成為被告並不代表你有罪了,只是國家需要透過一些調查程序,來確認你是否真的犯罪。

    不過仍然不能因此掉以輕心,畢竟檢警也不會沒事請你去聊天。你可能已涉有犯罪嫌疑,檢警需要你協助釐清案情真相。

    當然大家都怕這過程遭到冤枉,所以你需要做一些準備來應對調查。

    若單憑自認問心無愧,幫助可能不大。畢竟法律制度複雜艱深,一般人可能踩了法律紅線而不自知。如果你的說法只是「我不懂法律」,就想爭取免責,結果可能會讓你非常失望、錯愕。

    那究竟需要做哪些事前準備呢?

    1⃣️確認是因為什麼事成為被告

    首先你可以先看一下傳票上案由,上面會寫你所涉嫌的犯罪類型,例如「偽造文書」、「妨害名譽」、「妨害自由」、「侵占」、「詐欺」等等。

    接著回想看看你過往有遇到什麼事情,做過什麼事,跟誰發生什麼紛爭,可能與這個案由有關。

    藉此看能否初步掌握因爲什麼事情而成為被告。

    2⃣️回憶、釐清事情經過

    掌握上述爭議事件後,就可以進一步回想事情的完整經過,包括相關人有誰,事情發展的時間與順序,以及發生在什麼地方等等。

    除了釐清事實經過外,也要搜集、整理對你有利證據,來證明對你有利的事實。不然你空講一個故事,告你的人可能講了另一個南轅北轍的故事,甚至他還提出許多對你不利的證據,將來你要說服檢察官或法官就比較困難。

    3⃣️進行法律分析,擬定訴訟策略

    事實經過在法律上有什麼意義,是影響訴訟結果的一大關鍵,但對於一般人來說恐怕難以自行判斷,儘管是律師也常需要搜集判決見解,確認實務上法官見解與律師看法的差異。

    例如在公然侮辱的案件中,什麼話算是侮辱?什麼情況下算是「公然」?基於什麼原因下罵人不會構成犯罪?

    又例如偽造文書案件中,什麼樣的行為算「偽造」?「文書」的類型包括哪些?

    這些問題可能會影響你是無罪還是有罪,如果你不了解的話,恐怕在偵查過程就會像瞎子摸象,腦中不斷浮現各種疑惑:

    為什麼檢警要問這個❓
    我該回答還是保持沈默❓
    我回答的內容會被認為有罪嗎❓
    哪些事對我有利需要積極去主張❓
    該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主張❓

    所以身為被告,不論是否清白、無辜,最好有律師協助。

    讓律師幫你進行法律分析,讓你知道哪些事實、證據是有利的,協助你搜集有利證據及判決見解,擬定訴訟攻防策略。避免在偵查過程像迷途羔羊,任人宰割。

    4⃣️調整心情,前往製作筆錄

    做完上述準備後,即可調整心情如期前往製作筆錄。不過訴訟時常存在許多變數,偵查過程仍須保持謹慎,視情況重新評估、調整訴訟策略。

    以上是針對一般、多數情況的準備方向,提供給大家參考,不幸成為被告時不至於手足無措。

  • 詐欺偵查時間 在 移民美國拿綠卡、工作美國不煩惱。給孩子未來、圓夢國際。留學美國免高學費。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0 20:57:52
    有 8 人按讚

    《移民美國方式百百種,哪些方式不可取?》
    根據經驗,下列移民美國的方式不適合一般人!
    1. 綠卡婚姻,與美國公民結婚,綠卡便唾手可得,看似很簡單。
    但,特別是對女性而言,被騙財丶騙色層出不窮。
    特意假結婚更不可取,因為移民官偵查真丶假結婚方式和技巧更日新月異,
    一旦被認定假結婚,只有被驅逐出場一途。

    2. 留學移民,比跟美國人結婚更複雜。
    第一丶要找到雇主願意僱用你並贊助擔保你申請H-1B工作簽證,
    第二丶運氣要夠好,每年約20萬申請人爭取8.5萬個名額,中韱率大約42%,
    第三丶中了韱,移民局審核通過與否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第四丶即使通過,可以在美國工作3年,然後,還要雇主幫你申請延期3年,
    6年期滿,如果雇主沒有幫你成功転換為綠卡,就必須離開美國。
    H-1B是工作簽證,不會自動転換為綠卡,全看雇主臉色。
    転換綠卡過程不能被辭退,一旦被fired, 就要重新申請並取得另一非移民簽證,
    否則, 就必須離開美國。

    3. 親屬移民,你先得有個公民親屬,也得等10年以上,你有這時間和耐性?

    4. 赴美生子,一筆高額費用,又可能面臨被以簽證詐欺罪起訴。
    雖美國公民的孩子,可以享受中小學免費教育,
    但陪讀期間,父母親要用什麼身分在美陪讀?
    這不是解決一個孩子公民的問題,同時產生另一個陪讀身分的問題?
    此外,父母還得等孩子滿21歲,有經濟能力才能擔保父母申請綠卡。

    反而,EB2/EB3技術或非技術性職業移民憑自己的專業能力/體力獲得綠卡,
    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www.ampac-Visa.com,
    #移民美國,#綠卡,#EB3職業移民,
    #EB3技術移民,#EB3c非技術性移民,#EB5投資移民

  • 詐欺偵查時間 在 烏烏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0 07:55:54
    有 19,709 人按讚

    這幾天陸續有朋友傳來一則關於我的一樁醫療糾紛新聞。先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很好,心情完全不受影響。其實就像我鼓勵媽媽把流產、產後憂鬱等看似負面的事件書寫下來一樣,我也一直認為醫師紀錄醫療糾紛的過程,除了可以紓解情緒,還能幫助到其他受困於官司的同業們。既然有記者報導了,我想乾脆就來分享一下,不吐不快。

    回想這個案例,在事前我就預感這一刀不好開,因為媽媽腹部脂肪較厚,所以分娩新生兒的過程中勢必會比較困難,開始剖腹時我便如臨大敵。動用更多人力協助,手術刀劃下去時,才發現不僅是脂肪,腹腔內也有輕微的沾黏,要把寶寶抱出來,著實得花上不小力氣。

    記得結束後,我的手術服被汗水濕透,右手也因過度用力痛了整天。所幸寶寶出來的時間沒有因此被耽擱,胎頭一露出子宮就放聲大哭,算是有驚無險。產婦在手術台上也頻表示「對不起,我很難開吧!感謝大家。」而當天嬰兒室就告知對方,新生兒在生產過程中傷到手而骨折,我深感遺憾但也明白我已盡力,因為這真的就是生產難以避免的併發症,該注意的我也都有做到,就算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也無法做得更好。

    沒想到事隔幾個月,所有的感謝和新生命的喜悅卻化為一封存證信函,指控我過失傷人,要求賠償。說不憤怒是騙人的,我覺得我好像辛苦救人的消防員,在大火中把人從倒塌的傢具中拉出,卻因救援過程不慎將民眾手拉傷而得吃上官司,讓我無奈地在內心怒吼「這還有天理嗎?」

    等沈澱了幾天,心情漸漸平復,我開始不斷告訴自己遇到了就勇敢面對,畢竟人民有訴訟的權利,更何況再怎樣想,情理法上我都站得住腳,沒有任何疏失。

    **有關醫師成了犯人的那些碎碎念

    只是直到踏入法庭那一刻,雖從小看過不少司法戲劇,聽過不少「前輩」分享被問話的經驗,心中的緊張感還是很強。尤其法警不假辭色把你身分證收走那一刻,被告的感覺更加濃厚,再加上聽到檢察官大聲斥責上一場的詐欺犯,我忽然有種「我是誰?我在哪裡?我到底做了什麼?」的荒謬感。與其說對那位產婦生氣,倒不如說我對整個制度感到不滿,為何我要和殺人、性侵、強盜犯一樣,被國家機器起訴,醫療糾紛有沒有除罪化的可能性?

    雖然知道疾言厲色、口氣很差是檢察官偵查的手法,我應該早有準備不會害怕,但對完身份,輪到我說明案情時,我還是可以清楚聽到自己加快的心跳聲,看到自己微微顫抖的雙手。

    小心翼翼地講完手術經過後,我補了一句「哎!當初媽媽也很感謝,誰知道.....」「最後一句是廢話,每個告醫師的病人當初都很感謝你,這句話你要記住」檢察官不耐地這樣打斷我。雖然有點殘忍,但這句話我卻至今牢記在心中。

    **開庭當成人生歷練 走過了似乎也就不那麼怕

    在調解委員會上,對方也曾提出賠償金尋求和解。坦白說在過去,醫師面對醫療糾紛時確實常有花錢消災的心態,一來免去出庭的麻煩,二來避免上報曝光。再加上律師也提醒我,這類案件通常會延宕多時,賠償是不合理的權宜之計,我承認有那麼一瞬間我也覺得認賠作收給錢了事算了,不要管什麼公平正義了。但認真一想,若我鄉愿地這樣做,豈不就是助長這種濫訴的風氣,成了共犯結構的一份子。「沒關係,拖就拖,養案子當養孩子。我們就和他耗」下定決心後,我和律師這樣說。

    後來事情也比我想得順利許多,開庭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的偵查庭,面對同一位檢察官,我似乎就不那麼害怕。不再。幫我出庭當證人的兩位學長也安慰我說,「沒被告過,產科學不算畢業啦!」當我為耽擱到他們工作而道歉時,他們還異口同聲表示:「也不是第一次上法院,當證人還好。」

    回想事件發生到最後刑事不起訴、民事無罪,轉眼竟過了兩年。雖然漫長但因有著老闆的支持和律師的協助,讓我的生活完全不受影響,反倒意外地增加人生經驗值,心理素質在過程中也提升不少。

    只不過這次新聞的曝光讓我蠻意外,很狐疑這有任何報導的價值?但也讓我再次應證在新聞標題中,醫師就是男醫師,女醫師很特殊,就得強調是「女」醫?趕快截圖保留下來,當作日後演講的素材。
    先生也在一旁開玩笑:「你真的長得不夠美,所以沒叫你美女醫師,而且也沒放照片,妳該建議記者放書的封面幫你宣傳啊!」好啦!雖然你是我最大的心理支柱,但你講話真的讓人白眼翻不完。

    最後我想和各位同行分享的是,雖然很不希望用到,但醫療糾紛險還是一定要保。另外和每個人該有家庭醫師一樣,平時最好要有自己的法律顧問,才不會在被告時慌了手腳。如果自己沒有疏失,大可不用怕「丟臉」就賠錢了事,我們又沒做錯事,據理力爭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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