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訴願查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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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訴願查詢產品中有3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竹科大小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令宣導】 呦呼💗~~好消息來囉📣📣📣 預告「公司法」修正草案 原股東會以視訊方式開會,須於章程訂明。 經濟部公告,預告將修正放寬啦~~~ 預告將修正為:股東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公司法配合市場脈動與時俱進,更進一步的貼近需求,真的是太棒了❗️💃💃💃 --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59的網紅楊正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眾對政府首長評判的條件之一就是「守法」, 這也是民眾對政治人物要求的最低標準。 花蓮市長與田尾鄉長補選期間, 林佳龍仍任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主委, 卻視法律為無物執意為民進黨參選人站台, 顯然已違反選罷法45條規定。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訴願決定書, 林佳龍違反選罷法第45條規定, 兩次違法助選各裁...

訴願查詢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5-17 09:34:56

最近警察臨檢的新聞可謂鬧得沸沸揚揚,很多民眾疑問的是:面對警察臨檢,人民必須要絕對配合而不能拒絕嗎?正確的步驟應該要怎麼做呢?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所以當今天警察要實施臨檢時,必須「著制服或...

  • 訴願查詢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3 11:58:29
    有 17 人按讚

    【政令宣導】
    呦呼💗~~好消息來囉📣📣📣
    預告「公司法」修正草案
    原股東會以視訊方式開會,須於章程訂明。
    經濟部公告,預告將修正放寬啦~~~
    預告將修正為:股東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公司法配合市場脈動與時俱進,更進一步的貼近需求,真的是太棒了❗️💃💃💃
    --
    🌐公告網址:https://reurl.cc/3a8mv9
    經濟部公告:預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八修正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30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11002426000號
    主旨:預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八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5年9月5日院臺規字第1050175399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公司法」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八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登載於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首頁/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網頁、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網址:http://join.gov.tw/policies)「法令預告」網頁。
    三、本案因修正內容係增加股東出席股東會之機會,且對股東權益並無損害,爰將預告期間訂為20日。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登載於經濟部網站隔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二)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商業司第5科)
    (三)電話:02-23212200分機8399。
    (四)傳真:02-23922944。
    (五)電子郵件:hjli@moea.gov.tw。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案因修正內容係增加股東出席股東會之機會,且對股東權益並無損害,爰將預告期間訂為20日。

    --
    #工商報報
    #公司法修正草案

  • 訴願查詢 在 新《番薯藤》國防軍事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28 09:35:04
    有 395 人按讚

    ✅➡️少將涉共諜被退伍 提告遭法院打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457410
    摘錄:『謝提訴願被駁回,打行政訴訟指出他已獲不起訴處分還他清白,若空軍無少將缺應查詢陸軍有無少將編制讓他納實,核定他退伍違反憲法保障工作權規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審酌台灣和中國間政治情勢,中國對台灣採取軍事行動仍無法排除,空軍司令部將謝調任委員屬適當處分;此外謝原本屬陸軍飛彈部隊經組織調整已移編至空軍司令部,依服役條例處分妥適。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處分於法有據,判謝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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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番薯藤》國防軍事網
    https://www.facebook.com/military.idv.tw/
    #專業軍事評析 #關心台灣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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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訴願查詢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4-28 15:25:35
    有 672 人按讚

    最近警察臨檢的新聞可謂鬧得沸沸揚揚,很多民眾疑問的是:面對警察臨檢,人民必須要絕對配合而不能拒絕嗎?正確的步驟應該要怎麼做呢?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所以當今天警察要實施臨檢時,必須「著制服或出示證件」和「告知理由」,若兩個要件缺一時,人民當然得拒絕。

    至於臨檢應告知的理由則規定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如果警察無法告知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的理由時,人民當然可以拒絕臨檢。只是如果遇到不講理的警察,這時候就可能會面臨到警察強制力的侵犯,這時候律師還是會建議不要與警察有太過激烈的衝突,避免自己人身安全遭受危害,等後續再以訴訟方式進行救濟。

    或是民眾也可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規定,人民得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警察若認為有理由就要立即停止或更正,認為無理由得繼續執行但人民可以請求製作紀錄,就是我們常說的異議單啦!

    若警察有正當理由,但人民仍不願配合,此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規定,警察可以將人民帶回派出所查詢身分,但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大家對於臨檢的實施要件有沒有稍微了解一些了呢?雖然一般民眾面對公權力時難免會出於恐懼而認為應該要絕對配合,但事實上若警察沒有為合乎規定之行為時,人民是有權拒絕的喔!因為這是憲法法治國原則的要求。但也呼籲大家千萬不要有情緒性的行為或用語,免得觸犯刑法妨害公務罪喔,要用合法的異議方法,最後若真的覺得侵害很嚴重,別忘了還有訴願或行政訴訟,別忽略訴訟權的保障而讓自己成為觸法者喔,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發生在4/22桃園一舞蹈師教師遭警察臨檢的新聞,大家一直敲碗的聲音我都聽到了!今晚八點,敬請鎖定瑩真律師頻道,和瑩真律師一起來聊聊囉!

  • 訴願查詢 在 楊正中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11-11 17:26:34

    大眾對政府首長評判的條件之一就是「守法」,
    這也是民眾對政治人物要求的最低標準。

    花蓮市長與田尾鄉長補選期間,
    林佳龍仍任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主委,
    卻視法律為無物執意為民進黨參選人站台,
    顯然已違反選罷法45條規定。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布訴願決定書,
    林佳龍違反選罷法第45條規定,
    兩次違法助選各裁罰10萬元。

    後續追蹤:
    1.林佳龍說要聲請釋憲,目前相關案件還查詢不到,彰化仍維持罰10萬。
    2.花蓮一案日前花蓮地方法院以「林佳龍已提辭呈」為由,判林佳龍免罰。(這點引發熱議,因為行政院是在林佳龍到花蓮助選後才核准辭呈,若行政院不核准呢?提出辭呈就算辭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