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計程車拒載檢舉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計程車拒載檢舉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計程車拒載檢舉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T134P (Azan)標題Re: [新聞] 坦承涉性侵韓女案 運將天亮移送士檢時間Thu J...


雖然我覺得這議題跟「車板」關係似乎不大
但畢竟有人貼了相關新聞 推噓文還蠻熱絡的 那我就也來回文了

先講結論 拜託大家多檢舉

路上遇到違規小黃 檢舉(視轄區檢舉系統而定 台中檢舉違規的話
直接擷取違規前、中、後截圖 以及違規連續動作之影片
寄轄區分局局長信箱 大約七天到一個月 就可以收到回覆了)

被不跳表計費、被繞路 檢舉(交通大隊或110)
(依照道交條例38條規定: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
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這項比較麻煩 需要舉證(畢竟台灣執法是採無罪推定原則
不跳錶計費 最簡單的舉證就是錄影
但是繞路的話 雖然新式計程錶已有GPS定位 但似乎沒有機關能夠調閱其資訊
目前僅搭乘衛星車隊發生繞路情形時較能夠檢舉成功...

如果對方有車隊 尤其是大型車隊 遇到不論何種檢舉 政府機關及車隊方各寄一份檢舉
有管理的車隊(如某上櫃車隊)通常也一併會有停機處分


以上兩點結論 拜託遇到垃圾小黃 請大家多檢舉
如果遇到垃圾小黃不檢舉 只上八卦版爆社靠北靠目後就改搭uber好棒棒
那根本問題沒解決阿 你視而不見 也是垃圾小黃的推手之一

遇到違規情事不檢舉 讓這些小黃猖狂恣意所為 那垃圾就只是繼續當垃圾
這樣問題也只是持續循環 不是改搭Uber眼不見為淨就可以解決的

--
好了 以下回幾個推噓文中的問題 小魯也只是個鍵盤小黃 如果想噓的可以end了

: 台灣觀光形象會被這種人拉低的,我看一堆人開始支持非法的UBER了。
本來就一堆人支持 但小黃垃圾不代表Uber可以繼續違法
多元化計程車條例都已經通過了 Uber有去申請了嗎?
沒有 更有趣的是 Uber快被打殘之後才開始找計程車合作
https://www.uber.com/zh-TW/ride/ubertaxi/
挖靠 Uber居然跟垃圾合作耶 這樣U粉會不會混亂阿

然後多元化計程車條例通過 高雄中華衛星車隊率先創立全國第一個多元化車隊
那 Uber何時才能「轉型正義」呢? 我們就等看看吧
不過照現在這樣子來看 直接撿現成小黃合作 我看應該也不會想多花心思去成立什麼車隊
了吧 畢竟 「資訊業」嘛 「平台」嘛 廠廠

: → Beijingman: 等人來護航小黃吧
我這不就來了嗎

: 推 ivan761016: 如果要良民證才能開小黃 路上大概少一半以上小黃
根據道交條例37條規定: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兒童及少年性交
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七
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
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我知道你看不完 我直接講重點
殺人放火搶劫強盜恐嚇取財綁票性侵猥褻兒少性交易槍砲彈藥走私販毒吸毒檢肅流氓
不得考取執業登記證
這條已經明訂成這樣了 還需要良民證?
況且執業登記證是由交通警察大隊核發 核發前直接在警政系統擋前科
阿你拿去申請Uber的良民證 很難加工嗎?

延伸閱讀:Uber司機被踢出群組 揪同夥找管理員談判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75101
「黃男(37歲,公共危險、過失傷害)同為Uber司機」

: 推 wnwe: 台灣計程車有九成都是有前科的垃圾在開的,能不坐就不坐
九成前科 好恐怖喔 有數據來源嗎?

: 推 hirosue5566: 小黃好壞素質落差太大了
所以才需要大家遇到差的小黃多檢舉 沒人會跟自己錢包過意不去

: 推 starericc: 台灣的小黃跟uber都該廢掉 這不是二擇一的問題 01/15 10:48
不管Uber或小黃 不是都消滅或消滅某一方就好 是該讓垃圾不要這麼垃圾

都消滅的話 夜間搭車 最後一哩接駁 酒後代駕 商業洽公
這些原本小黃或Uber在做的事情 都把他們消滅的話 那要換誰做?
廣義大眾運輸包括小黃 就是狹義大眾運輸沒這麼發達也辦法滿足所有需求 才有小黃存在
縱使大眾運輸普及率較高的香港、新加坡、日本等 計程車有在這些地方消失過嗎?

好了 今天很多人喊消滅小黃
真的小黃都不見了 路上只有白牌車跟Uber
那...先不說路招乘客要如何分面營業車及非營業車輛 有需就有供 這應該家都知道吧
被消滅的小黃 優質的加Uber 垃圾的自組白牌車隊 你根本分不出自用車還是營業車的時候
在你面前剪線無敵大迴轉逼你車的三寶可能會更多了 廠廠

: → wearetheweal: 阿之前不是說搭uber會遇到性侵,那小黃呢?小黃也
: → wearetheweal: 該立法管制品質了吧
很多人說我下一句要講的這是推託之詞
但 這真的是人的問題啊

立法? 早立了阿 上述道交條例37條太長 我不想再重複一次了
詹姓司機在犯下此案前根本沒有前科 沒有前科 要如何防範?
沒有前科 代表他也有資格加入Uber 如果他今天開的是Uber 那就是換另一群人高潮而已

延伸閱讀:不只台灣有狼司機!各國Uber性侵案回顧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92688

: 噓 arthurwang: 政府應該用處理uber一樣的態度管理小黃才對
: → arthurwang: 只看過會釣魚抓uber,沒看過釣魚抓這些惡質小黃
有是有 釣魚抓小黃沒什麼人care而已 通常這種事也不會有新聞
釣魚抓Uber才會有人高潮

延伸閱讀:高鐵小黃搶客 「打鳥司機」打帶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1722533
「每月取締計程車紅線違停等違規約廿多件,並未視而不見。」

延伸閱讀:台中高鐵站違規計程車多 烏日警取締「打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07443
「警方今年已告發計程車各類違規達543件。」

: 噓 JEON: 良民證起碼是個保障阿 有比沒有強太多了好嗎 邏輯重修??
「沒有」? 我說 那個道交條例37條...

: 推 kingfsg7326: 板上計程車業者表示: 小事而已
可以鬧著麼大的事情 直接影響小黃聲譽 間接造成韓國觀光客來台觀光意願
這種事情 在我及大部分正常人的定義裡 應該不是「小事而已」
建議有空的話 可以去參觀計程車版友台們怎麼評論這件事情 不用自行補腦運將怎麼說

: → joelihai: 計程車駕駛素質差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所以才需要大家幫忙檢舉 國庫及其他用路人都會感謝您的義舉

: 推 Zeroro: 看看uber
要看看Uber的話 往上幾行有篇延伸閱讀可以參考 恕不重貼

: → Korb: 支持uber合法化把台灣小黃幹掉!
幹掉小黃會發生什麼事 上幾行有提到 可以翻回去看看

: 推 sunkiswei: 沒得選喔 繼續坐性侵專車吧台灣人
發生一件(或你想把井口真理子、彭婉如命案算進來)就把計程車稱呼性侵專車
那我想很多人不會想在新北當父親......

: 推 hcshin: 既然台灣小黃司機99%是垃圾,那民進黨官員都在做什麼?
: → hcshin: 看起來民進黨官員也是99%都是垃圾
: → hcshin: 垃圾政府連垃圾小黃都不管
這邏輯很棒 我想留著觀賞 不做其他回應

: 推 VoodooKid: 在台中停紅燈時,後面如果有計程車還會叭你讓路
你就讓嘛 讓他闖紅燈再送檢舉 給他一包2700紅包過個好年不就好了

: → a27588679: 在忠孝東路遇過一台計程車紅燈一直叭前面機車,結果是
: → a27588679: 要紅燈迴轉,錄影他還罵我三字經想揍我,顆顆~
有在錄影 我比較好奇您有沒有送檢舉?
沒有的話 你也只是放縱他下次可以繼續這樣恣意作為

: → Barolo: 到底小黃垃圾與uber故意違法何關?
我也一直覺得這邏輯很妙 小黃垃圾不是應該讓它變得不垃圾一點嘛
或是至少有比較不垃圾比較有保障的車隊可以選擇
如果今天Uber成立多元計程車隊 那他就屬於比較不垃圾的小黃 噢 不一定是黃的啦

但是Uber這方面做了什麼嗎? 沒有 只是找現成的小黃合作 加上繼續招募白牌車司機...

: 推 refgdata: 小黃粉很愛崩潰
U粉也不妨多讓啦其實

: → JEON: 良民證沒屁用小黃怎麼都不去請一張來貼 XDD 笑死
我說 我都以道交條例37條那一串前科都沒違反過的資格下來申請開小黃了
我幹嘛又多此一舉申請良明證來貼呢???? 貼得來速VIP卡實在啦

: 推 www6412: 台灣人開什麼車都一樣 問題在人不在你開什麼車
很多問題一直都是「人」而不是職業或是使用了什麼工具
但是身處在全球排名第三大無知的國度 你懂的...

: 推 hcshin: Uber 100%是垃圾
: → hcshin: 非法的東西其實連垃圾都不如
非法的東西可以讓他轉型成合法 只是現在看起來Uber不想朝這方面邁進罷了
我不會稱呼Uber垃圾 頂多是疑惑Uber的司機 既然做同樣的事情 有合法的管道可以做 但
卻選擇仍違法的做呢 你說你是科技業 是共乘 Uber運將你說說看你的職業生涯裡接了幾次
共乘的case 我洗耳恭聽......

: 推 catseyes: 支持uBer合法化!小黃一天到晚一堆負面新聞!
法已經立在那邊了
拜託快請Uber成立多元化計程車隊阿 那就是合法惹

: 推 JEON: 不知道這個小黃運將會不會被罰兩千五百萬 廠廠
適用法條不同 他違反的是刑法 不是公路法或道交條例 你是在比什麼...?

: 噓 DirkMavs: 小黃素質差的遠多於素質好的 光抽菸問題就刷掉九成的小
: → DirkMavs: 黃了 uber我搭4、5次還沒聞過有菸味的 更別說平時的開車
: → DirkMavs: 習慣
請搭台灣大車隊 該車隊有明文規定不得在車上抽菸
車上有煙味直接call 55688檢舉 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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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斜45度 / \ 啊啊啊啊 會不會死掉啊啊啊!!!!!!
示意圖  _/  \司機 你弄錯邊了啦!!!
 輪椅↗/\    /
渡板 ↑ \  / [新聞] 底盤低一點…身障者快樂搭公車 仁友客運35輛新車上路
  車輪↘\/ 仁友客運採購10輛低底盤
    / 公車停靠站後車身可傾斜45 #1CVkdhTJ (Bus) by LT13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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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90.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484779226.A.B80.html
※ 編輯: LT134P (125.227.90.31), 01/19/2017 06:46:19
volkov: 現有法律夠保障品質的話,uber就不會大行其道了 01/19 06:54
夠是夠 服務品質不提(因為這部分確實沒特別立法)
針對繞路、不跳錶計費、拒載的部分
道交條例38條都有明訂此為違規行為 得處以600~1200罰緩 加計一點
半年內記滿六點即吊扣駕照一個月 一年內吊扣兩次即吊銷駕照

只是我覺得很奇怪 很多人搭計程車遇到這種事情
不知道是鄉愿還是怕司機報復 或可能是覺得檢舉太麻煩 都不想檢舉
回到我本文結論 遇到都不檢舉 那垃圾還是繼續當垃圾阿...

別問我有沒有檢舉過 我自己搭車(叫車)還沒遇到繞路或不跳錶的...

※ 編輯: LT134P (125.227.90.31), 01/19/2017 06:58:11
volkov: 繞路還要乘客舉證,就已經比uber落後。 01/19 06:55
Uber繞路也是需要你去檢舉 Uber才知道不是嗎?
針對衛星車隊部分 乘客不用自行舉證 大型衛星車隊都會記錄行車軌跡
需要舉證的是非衛星車隊部分 但是現有新式計程錶是有內建GPS功能的
我若有到相關單位洽公 會去求證警方會不會調閱這部分紀錄做為開罰依據...

volkov: 為何不需要良民證?良民證的要求比道交條例高吧? 01/19 06:57
要求高是高 但Uber現行良民證是由運將申請下來 再轉交給Uber審核
轉交的過程會不會遭到變造 這答案只有Uber運將自己知道
這個解法就是Uber申請多元計程車隊後 政府同步審核職業登記證
我覺得才會具有效力

至於要求完全無前科才能開計程車嘛
這樣問好了 你覺得除了道交條例37條制定的這堆外
(殺人放火搶劫強盜恐嚇取財綁票性侵猥褻兒少性交易槍砲彈藥走私販毒吸毒檢肅流氓者)
還有哪些你覺得不應該來開計程車的?


隨便舉個例子 如果是曾經撞死三寶卻可能因路權或肇責關係 被依過失殺人判刑過的人
或是像Ant-man主角這樣經濟犯罪前科
我是覺得這無關人身安全 這種更生人讓他有機會來開計程車 我覺得是還好啦...

volkov: 道交條例用列舉罪名的,範圍比較小耶 01/19 06:58
volkov: 外國乘客來台灣信賴uber 還是路邊小黃? 01/19 07:00
volkov: 車髒、駕駛服務態度,Uber app隨時檢舉、隨時反映 01/19 07:00
車髒 服務態度差 可以選擇大型車隊 而大型車隊也有反映機制 至少在某上櫃車隊有用
這如同你拒搭你說的那種小黃 改叫Uber一樣 只是差在你叫的是目前尚未合法的車隊罷了
大家都拒搭 那他們就有機會可以檢討自己為何會被拒搭 才有機會改進
(如果有自知之明的話)

如果是我當乘客 我也不想搭這種車阿 可是我選擇的就是搭其他較可靠的小黃
而不是直接叫Uber 當然你的選擇是你的權利 沒有犯法的狀態下任何人都該尊重你的選擇

volkov: 嚇得uber駕駛老是車上一直關懷我,又弄得很乾淨 01/19 07:01
volkov: 唯恐我說任何壞話,怕我寫負評。顯然服務品質把關先進許多 01/19 07:02
volkov: 立法限制uber 同時,這些uber強項,要不要也先拿來規範小 01/19 07:04
Uber的強項是什麼? 你指的是服務品質或雙向評分機制嗎 這部分立法沒有限制阿...
 
※ 編輯: LT134P (125.227.90.31), 01/19/2017 07:19:29
DaveLu: 推面對問題 01/19 07:25
volkov: 不是沒有限制就夠了,而是立法限制他們一定要做 01/19 07:27
Barolo: volkov你難道都沒想過 你講的這些uber強項 跟uber違法完全 01/19 07:28
Barolo: 無關嗎? 也就是說uber合法經營的話 這些事情一樣能做! 01/19 07:28
Barolo: 那為何uber要「故意違法」? 01/19 07:29
volkov: 別陷入小黃與uber二選一,增進整體產業服務品質才是大家共 01/19 07:30
Barolo: 今天計程車有台灣大車隊 你uber就不能弄個uber好車隊? 01/19 07:30
volkov: 同關心的 01/19 07:30
Barolo: 更別提早就有多元計程車了 什麼2選1? 2選1的不就你嗎? 01/19 07:30
volkov: 我認為法律把服務好的服務業者踢掉就是惡法 01/19 07:31
volkov: 我就是在維護大家能二選一的自由唷 01/19 07:32
你知道若Uber加入計程車業的話 就是計程車業的幾千幾萬選一了喔 啾咪

volkov: 服務品質才是大家共同關心的。喔?既得利益者不關心啦 01/19 07:33
我剛剛沒看清楚你的問題 你是說服務品質跟雙向評分納入立法是嗎?

先說服務態度 我比較好奇 若今天道交法新增服務態度不佳得以罰鍰及記點
那...你認為主管機關(警政\監理)要如何判定「服務態度不佳」開罰? 我蠻好奇的...

「雙向評分」機制則是建立在有車隊之計程車上 由車隊建置這套系統會比較合理
不然路上因種種因素 未加入車隊或個人行計程車 要如何加入「雙向評分」建置呢?
 
※ 編輯: LT134P (125.227.90.31), 01/19/2017 07:40:17
yctsui: 難得在PTT上看到腦筋清楚的 01/19 07:57
不是腦袋清楚 只是把我看到的可能有謬誤的部分講出來指正 也歡迎大家能指正我的言論

cjay: Uber taxi 這是全球網頁連動的 網址上的 zh-TW 指得是台灣繁 01/19 08:13
cjay: 體中文 不是要在台灣發表吧 01/19 08:14
#1OUnRMdh (Gossiping) Uber app叫計程車~
原文擷取:「剛剛打開我的抓寶App,叫了一台車過來,發現他竟然是黃色的
http://i.imgur.com/2ZclyYI.jpg http://i.imgur.com/AOibFKq.jpg

※ 編輯: LT134P (125.227.90.31), 01/19/2017 08:27:40
berryc: 還在多元計程車...這鳥東西根本沒人做 01/19 08:42
延伸閱讀:迎戰UBER!多元計程車高雄率先上路
https://udn.com/news/story/9/2199140

沒人做?沒人坐?
有人做了,有沒有人坐我就不知道,但以Uber現有資源投入多元計程車隊,
看看版上風向,我是不覺得會沒人坐啦。

重點就是Uber做不做(現在看起來是沒想做的意思)
以及你們司機願不願意配合考取該有的執照而已 車色不用換 就是換成營業車牌
我想問的是...對你們來說 這些前置作業 有很難嗎......?
 
※ 編輯: LT134P (125.227.90.31), 01/19/2017 08:49:12
berryc: Uber要用多元計程車的玩法,就只剩尊榮等級玩的了 就玩不 01/19 08:48
berryc: 不是沒人「坐」是沒有業者要做 01/19 08:49
berryc: 你舉例的高雄那家車行只是做秀而已 01/19 08:50
就算是做秀 也是做了
Uber是連秀都不想做 直接招募現有計程車合法非法雙管齊下 用這招應付我也是醉了
 
※ 編輯: LT134P (125.227.90.31), 01/19/2017 08:52:18
berryc: 沒競爭力就沒客源,至於營運需要什麼成本 01/19 08:51
berryc: 反正底下擺個兩台車做做樣子沒生意也沒差 01/19 08:53
berryc: 不要說uber了。這種預約的接送一堆租車公司都在做,車子又 01/19 08:54
berryc: 新又乾淨又便宜 01/19 08:57
lizoma: 推認真的小黃司機! 01/19 08:57
lovecmgirls: 推 之後會認真檢舉 01/19 09:34
Ekmund: 這篇太強惹 01/19 11:10
shellhelix: http://i.imgur.com/i9FcXEU.jpg 01/19 11:29
shellhelix: 假如一個人犯了妨礙性自主被判緩刑,可以開uber,因 01/19 11:32
shellhelix: 為良民證仍是乾淨的,但不能開計程車,良民證完全是沒 01/19 11:32
shellhelix: 用的東西 01/19 11:32
oiolo: 邏輯清楚 不過沒有說酒駕過不能開小黃有點可惜 01/19 11:45
bluedolphin: 不如說酒駕累犯應該直接吊銷駕照禁止未來駕駛行為 01/19 11:46
gingiby: 推原PO 01/19 17:11
kaosps2: 幹嘛 全部消滅就是自己開車阿 一起塞車排廢氣就是舒服 01/20 01:42
kaosps2: 上櫃車隊客訴有用? 這裡是joke嗎? 01/20 01:44
LT134P: http://i.imgur.com/pdsApmv.jpg 01/21 03:14
LT134P: http://i.imgur.com/tVrfFAv.jpg 這裡不是joke是car 01/21 03:14
LT134P: 這位同事是逆向超車被檢舉 外加罰單 01/21 03:15
LT134P: 基本上他就沒下次了 一次就夠了 01/21 03:15
LT134P: 拿出案例你都覺得沒用的話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服惹 01/21 03:16
kobe7610: 停機又不是停牌 自己想跑還不是可以跑 01/21 07:49
LT134P: 對於都只接車隊case的司機(尤其出了台北地區) 停機幾乎 01/21 14:13
LT134P: 等於停止收入… 01/21 14:13
LT134P: 沒有case接 自己想跑當然可以跑啊 油太多的話 01/2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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