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訂婚女方要準備什麼給男方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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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訂婚女方要準備什麼給男方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05 09: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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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位二十五歲的女生,我最近分手有點腦袋想不開。

    這個對象是由我父親廠商介紹的,他二十九歲,沒有交過女朋友,與母親的關係很好,我認為他媽媽有點黏他。他的父母關係不是很好,大都因為一些實際面上的問題,比如分房睡,但他們家與我們都是做生意的,目前家境都無慮。

    對方從二月就開始說到訂婚這件事情,他媽媽很著急,希望我們趕緊結婚,很支持我們的關係,還找很多親戚朋友邀約我們家人共餐。

    由於男方今年二十九歲不能結婚,而我與男友討論時是六月訂婚,有半年緩衝,明年結婚。

    但某次他母親發現我們婚後想搬出去住後,態度整個不一樣,她堅持三代同堂,隔一條馬路也不行,而開始說服我男朋友要大家住在一起才幸福。

    從男友媽媽原先說的,要先訂婚,今年除了一到三月不行,其他都可以,也不用等到年底,到現在則堅持要避開二十九歲,所以訂婚結婚明年一起辦。

    我們雙方父母一同吃飯過兩次,近一次四月在餐桌上,男朋友提及訂婚這件事情,結果他父親極力反對說我們女方太趕,搞的場面很尷尬。

    他私底下有問他父親的意見,他父親回覆:「只要你確定要結婚我都ok。」

    但,像以上講的,他父親卻在與我方父母接觸時說他覺得我們太趕,說這樣我男友會有壓力。

    他媽在四月時,曾經跟我爸媽說,明年一月要辦婚禮,要辦的盛大辦的開心,結果從四月到七月他們家一點動作也沒有,漸漸開始影響我跟男友的相處。

    大概五月時,我們就常講若是他媽媽再一直拖延真的不是好事,所以他說不要管他媽媽,就走我們的路,我想他是不想分手,他也明確知道要買房子。

    我說好,未來應該要有個住的地方,但他開始覺得壓力很大,連續兩次去下房子的訂金,隔天就跑去推掉了,但其中還是一直跟我說未來婚禮要辦基督教式的,要穿什麼樣子的婚紗等等。

    大概在前兩週我們分開了,因為他跟我說他每次說到的都沒有做到,不願再拖著我,真的是我給他的壓力太大嗎?還是我需要看開什麼,在哪個環節我需要怎麼保護自己?

    訂婚是他們說的,然後我男友覺得可以住他們家隔一條街的透天四層樓,他媽媽也說好,後來他媽媽又改口說不行,他媽媽自己說改成住二樓,改口說不行,最後她媽媽完全沒動作,男友去溝通,至少大家約吃飯,她媽媽也不肯
    ,他寫信給他媽媽表達愛,也沒辦法。

    他跟他媽媽說,都跟對方家人講了要訂婚結婚這樣,結果都沒動作也不說原因讓他很難為,她媽媽也無動於衷。

    最後他好像完全沒有依靠的感覺,要買房子,預售屋明年才好,他也覺得沒辦法,他原本說399萬很便宜。他在這段感情後段好像都沒有也沒辦法做任何事,讓我感覺到底是我的問題,還是他的問題,覺得很難受走到後面的階段了。



    這個最後的階段的難受是必然的
    但也是非常好的
    因為這是要撕下強力膠黏上的廣告紙
    破了都是一定的
    這比貼在風吹雨淋的電線桿上很快就髒掉污染要好

    這樣的婚姻會很快就沒有感情也沒有自己的
    因為這個公婆沒打算讓兒子有自己
    一個會訂了三個房子就隔天去取消的人
    這三次都是給兒子下三次馬威
    表示他的父母鴨霸兒子的決心
    因為只要兒子依賴父母的金錢供養
    他就得看他們的臉色過日子

    而他們對結婚訂婚不給回應的態度
    就完全展現這是個不會替人家想的家教
    不僅不尊重你的父母
    也不管自己的醜態已到了沒穿內褲逛大街的樣子

    所以是這個要搬出去的念頭救了你
    沒有這個念頭
    你不會知道這個公婆是這種德性
    嫁進這樣的家庭
    你跟你的男友的感情很快就被公婆給活埋
    因為你不可能忍受什麼事都要婆婆決定的老公
    比如要你們房間不能上鎖
    要你對老公百依百順
    什麼時候才能回娘家要他們允許
    什麼離譜的規定都有可能
    能在這麼短的時間破解這樣的孽緣
    真的要感謝搬出去的想法和逢九不能結婚的習俗

    真的是太幸運了你
    妖魔鬼怪在這個世代只能自求多福
    你應該跟媽媽說你的命很好很善
    才能在魔鬼伸出利爪的時候出現一道熱騰騰的陽光
    讓那隻手瞬間起泡
    讓那個鬼一樣的家庭躲回黑暗
    不用道別或取消公告
    退退退
    自己退最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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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訂婚女方要準備什麼給男方 在 永康曾咖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1-29 16: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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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那個訂婚六禮>
     
    今天去婚禮百貨拿了傳說中的六禮
     
    因為一些不可抗拒因素
     
    我是直接買一整包準備好的包套組
     
    塞滿滿一整車 
     
    由於這件事我以前想都沒想過
     
    就纏著老闆娘一項一項請她解釋我為什麼要買這個
     
    其實滿有趣的 決定紀錄一下我買了什麼,以後可以回顧(?)
     
    。禮香、禮燭、禮炮、炮城 -> 放炮跟祭祖用
     
    。六色糖 -> 以龍眼象徵圓滿多福,以紅棗象徵早生貴子,以冰糖象徵幸福甜蜜,以桔餅象徵吉祥滿門,以冬瓜糖象徵子孫繁衍,以水果糖象徵甜甜蜜蜜
     
    。合婚糖->合婚糖意喻兩性合婚、百年偕好,正統的合婚糖上都印有這些字眼。
     
    。化妝箱 ->紅絲巾+紅絲線+新娘珠仔針花+春仔花+緣粉+挽面粉
     
    。囍米 ->古早時候是有一定經濟能力的人、遇到重大節慶以及過年或是有祝福的事情發生,才吃得起白米。 也因為【白米】在古早是如此貴重的東西,所以送<米>的另外一個意涵為祝福對方不愁吃;祝福擁有長期飯票、祝福生生不息之意
     
    。囍茶 ->寓意婚後生活琴瑟和鳴、生活和睦。
     
    。香菇禮盒 -> 象徵山珍海味
     
    。麵線禮盒 -> 象徵白頭偕老、美滿姻緣一線牽,同時有延年益壽、福澤綿長之意
     
    。干貝+香菇禮盒:南北乾貨,象徵山珍海味(那跟香菇禮盒有什麼差別? 我不知道 有請專家補充)
     
    。香煙跟酒:象徵長長久久(?)
     
    以下是女方要買的
     
    。芋仔:象徵永裕同心
     
    。蓮蕉:就是覽較的諧音啦
     
    。榭榴:因為很多子,所以象徵多子
     
    。鳳梨花:象徵旺來,也就是圖中我抱著的那盆
     
    。五穀種子:象徵子婚代代繁衍
     
    。鉎、碳:象徵生生不息,代代相傳
     
    。釘仔:象徵添丁(古人到底多想生...)
     
    。子婿兜:放入紅包 訂婚結束之後要放在衣櫥裡,意旨新郎將來財源滾滾 事業順利 會帶來財富
     
    。口酥餅:拿給男方分給親朋好友分享喜悅
     
    。香蕉:同上
     
    。好命椅:一高一矮原木椅,新娘帶戒指用
    (習俗說一定要買新的 why? 因為不能用舊的啦 why? 啊傳統習俗就這樣才會好命 fine)
     
     
    以上,大家如果好奇什麼東西長怎樣,歡迎留言我可以拍開箱照
     
     
    對不起了錢錢,你沒有不見喔 你只是變成長輩喜歡的樣子

  • 訂婚女方要準備什麼給男方 在 睛視媳婦 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05 10: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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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完備!
    可能沒有婆婆對吧。所以沒有稍微約定一下農曆年除夕夜要怎麼過。
    (農曆年是夫妻吵架的熱門時段)

    也沒有詳列訂婚贈與物,鑽戒與婚姻中的贈與禮物,不能耍賴。

    她要大家幫忙想嘛😂😂😂

    空口白話的人生多麼爽快。
    我賭男人不想白紙黑字。

    老師你好、身為8年級生現代女性、我認為應該為準備要結婚的自己、立一份婚前協議。 以下是協議、想請老師的粉絲們也幫忙想想、是否還有遺漏? 如果大家都認為這份協議公平合理、也歡迎大家複製使用。如果有哪些不合理的、也希望有人可以提出。
    男友覺得有一點無法理解、彷彿是懷疑他不值得信任、才會讓我想要寫這份協議書。 但是、因為我成長的背景、理解很多婚姻裡厭惡的事、所以想要寫下理想保有初心。 也許有些人認為、這是為了離婚才做的事、我卻認為、裡面都是婚姻中會遇到的事、因為婚前沒討論、所以遇到時雙方都覺得委屈、才會有更多的怨偶。 而且、白紙黑字寫下、雙方才不會忘。

    我曾是不婚主義者、我同意結婚、是因為遇到了對的人、因此、開始相信自己也許在經歷婚姻給予的歷練後可以成為更好的人、即便如此、仍舊無法完全的甩開對婚姻的恐懼。男友也知道我對婚姻的恐懼、也感謝男友是一位能互相溝通的人、雖然、他覺得這份協議多此一舉。
    但、與其婚後面對親子教育、婆媳姑嫂問題、讓兩個人的小家庭搞的烏煙瘴氣、不如提早把規矩說清楚。
    想請問老師、面對即將結婚的現代新嫁娘、您還有什麼其他建議?以及、對我未來丈夫要面對傳統媽媽跟現代新媳婦的挑戰,該如何面對?甚至⋯⋯⋯您覺得應該讓男方父母也看看這份協議嗎?

    第一項、夫妻冠姓�立約人同意婚後 ●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第二項、夫妻住所�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住所地、為夫妻雙方工作之所在、且不與雙方父母同住。 �如日後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願本於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第三項、夫妻財產制�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約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乙方 任之。夫存薪資四分之三,妻存薪資四分之三。
    ●開立共同帳戶、 固定於每月5號各自匯款新台幣___________元整、至此賬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立約人並同意於婚後就約定財產制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第四項、家務分工
    各自做各自喜歡的家事、若有遺漏則斟酌請專業打掃人員或智慧機器人處理。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第五項、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夫負擔全部
    ○妻負擔全部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夫妻雙方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 ,妻負擔 。
    ●其他:於共同存款基金內給付。
    前開款項應於每月五日前直接匯入__銀行,帳號__,戶名__。
    每月每人之家庭費用不得低於當地平均國民消費支出或新台幣  元(每年按物價指數調整)。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其共有帳戶之產權與獲利為甲乙雙方共有,並在未經雙方同意之下,任何一方不得將共有帳戶挪為私用,以免涉於侵占之嫌。

    第六項、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後扣除基本家庭生活開銷費後,由:
    ●夫每月提供新台幣  元供妻自由處分。(於妻因撫養子女無工作收入時需給付)
    ○妻每月提供新台幣      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並得另行協議。
    前開款項應於每月五日前直接匯入__銀行,帳號__,戶名__。

    (一)甲乙雙方同意婚後針對共同擁有之財產所衍生之債務(如房貸),由甲乙雙方共同負擔,唯利用共有財產,作為私人利益之用途,其所衍生之債務行為,由該方自行承擔。
    (二)婚後因個人行為所產生之負債(如卡債、信貸..等),由該方自行負責,甲乙雙方婚後不負彼此債務之連帶責任。


    第七項、子女姓氏
    立約人同意雙方所生子女姓氏由___決定
    - [ ] 男方
    - [ ] 女方

    立約人同意雙方所生子女名字由___決定
    - [ ] 男方
    - [ ] 女方

    (一)監護權→小孩之監護權由雙方共同擁有,其行使監護權之權利,由雙方共同訂定之,唯在無法取得共識之下,不論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何種方式行使監護權,其雙方之監護時效需同等。
    (二)撫養義務→小孩之撫養權由雙方共同承擔,不得以任何形式規避撫養義務,亦即養育小孩所產生之各項費用,包含撫養費、教育費、保險費…相關衍生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分擔。

    第八項、立約人承諾婚後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供應子女觀看、閱讀、聽聞或使用有礙身心之電影片、錄影節目帶、照片、出版品、器物或設施。
    (六)不得剝奪或妨礙子女接受教育、尊重子女學習與受教意願。
    (七)不得強迫、引誘、容留、容認、或媒介子女為猥褻行為或姦淫。
    (八)不得供應子女毒藥、毒品、麻醉藥品、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九)不得利用子女攝製猥褻或暴力之影片、圖片。
    (十)不得帶領或誘使子女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一)不得為其他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如夫妻對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有不一致之情形,願本於子女最大利益原則協議之。

    (十二)孩子在6歲前、女方為主要照顧者、應由女方決定撫養方式。

    (十三)不得干涉女方選擇生產之方式與生產所在地

    第九項、立約人之一方因移民、職業或就學而與他方分居兩地者,在子女最佳利益考量情形下,關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授權由與子女共同生活之一方單獨決定之。

    第十項、立約人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如有違反,每次應給付他方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 100,0000 元整,並視同他方有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得攜子女外出住宿,並同意授權與子女共同生活之一方單獨行使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直至立約人改善為止。若立約人因婚外之親密關係而有非婚生子女、則需支付他方新台幣 100000000 元整。

    第十一項、立約人之一方承諾婚後絕對不可對他方實施家庭暴力行為(即身體上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如有違反,每次應給付他方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 100,0000 元整,並視同他方有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正當理由,得攜子女外出住宿,並同意授權與子女共同生活之一方單獨行使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直至立約人改善為止。若任一方產生家庭暴力或發展婚外之親密關係等情事,除當事者需自負法律責任外,亦需對另一方負起婚姻之道義責任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二項、婚後如遇有難以溝通之情形,雙方願意接受專業婚姻諮商。

    第十三項、立約人就下列事項已盡告知義務:
      ○以前曾有婚姻關係
      ○以前曾有子女
      ○需與其他家庭成員同住,成員有:                         
      ○前曾有勒戒、前科紀錄
      ○前曾有或現罹患重大疾病(例如:精神疾病、不能人道、中風、糖尿病)
      ○現有債務
                        
    第十四項、特約事項:
    不得出入色情場所
    不得與特種行業女子有私人聯絡方式
    不可沉迷賭(賭金不可超過10萬台幣)
    不可服食違禁藥物
    不可攝取過量酒精
    遵守一對一關係、不得與妻子以外的異性或同性發生性行為

    夫妻間相處細節:
    第一條 夫妻雙方應互信原則定時報告行蹤。

    第二條 夫妻雙方不能無故失去聯絡。

    第三條 不探究與干涉雙方各自工作內容。

    第四條 夫妻雙方應尊重彼此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

    第五條 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夫妻小家庭發展最大利益為最後依歸。

    第六條 夫妻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為重。

    第七條 夫妻婚後應固定時間單獨約會、共同出門親近大自然與人文藝術場所。

    第八條 夫妻雙方有責任了解彼此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彼此的要求。

    第九條 夫妻應尊重彼此意願,不可勉強彼此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

    第十條 不可在家無故發脾氣,更不能在孩子面前發生爭執。若有他人在孩子面前詆毀夫妻雙方、則彼此應盡最大努力維護對方、給予孩子正確觀念。

    第十一條。不可強迫各方在除夕過年等重要節日應在哪裡度過。無論是各方回各家、亦或是出國等。若有爭執、則於互重互信下做協調。

    第十二條。各自父母的三節禮金孝親費由各自處理、不使用共同帳戶。

    第十三條。 應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應由女方自行決定生產方式、且不可強迫女方餵母乳。

    第十四條。不阻止對方因工作需求或進修而遠行。

    第十五條。尊重雙方信仰、不強迫對方一定要參與彼此所信仰的宗教活動。

    第十六條。禁止做他人的背書與保人。 包含夫妻雙方彼此與家人。違者獨自負擔其債務責任、他方有全權掌管家庭生活費與自由處分金之運用。

    第十七條。若有第三方(朋友家人)向夫妻某方有借貸需求、金額超過10萬需告知並徵求對方同意。

    第十八條。婚前應做全面的婚前健檢。並誠實告知對方檢驗結果。婚後應每年定期健檢、為雙方努力保持健全家庭。

    第十九條
    Xxxx(寵物)監護權為女方所有、男方不得對其虐待及販賣。若有虐待及販賣一事、違者罰500000。

    第二十條。 在未發生上列第8、10、11、13項、若在婚姻諮商後、仍因個性不合、價值觀不合、經濟面不合、而無法繼續共同夫妻生活、則同意因秉持好聚好散原則、分居一年後、合意離婚。

    第二十一項、本契約如有未竟事項,雙方同意悉依性別平等、理性和平、互相尊重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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