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言語騷擾報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言語騷擾報警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言語騷擾報警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言語騷擾報警產品中有6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謝謝 自由時報娛樂頻道的依純 因為這個人是在粉絲專頁公開留言,我想可能有些人在當下也看到過,有看到的網友也有在那個人的留言底下幫我說話並支持我報警(雖然他刪掉了) 這個人使用的是假帳號,警察也表示不一定找的到人 但我真的覺得,這些行為是不能姑息的 我身邊的一些朋友們知道這件事後,才發現身邊其實一堆...

言語騷擾報警 在 琴琴ᴀᴊɪɴɢ♡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9:07:18

-琴の被騷擾事件2 2/24號我早上沒辦法好好吃飯 一整天在上班中 到下午後發現我用自己聲音叫做事情都不能好好說話 因為心臟很刺痛 心裡很害怕跟主管講 主管聽我講事情後也給我了意見 到了下班時間我打電話學校老師教官協助 我怕到我不知道怎麼處理面對 我打電話學校班導說我2/23放學搭車往保安轉運站前...

言語騷擾報警 在 許常德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2-17 16:45:25

《 光明裡,有一群善良的影子。》 第十四天:幫助 幫助受到性騷擾或有受性侵危險的方法很多角度,但往往在突然被侵犯的當下,就算你有學過跆拳道,這個功夫還是可能因為事發太突然或恐慌的心理因素給廢了,因為這個人不一定是讓你會保持距離的陌生人,不一定有越來越有跡可循的步驟,極可能是你很相信很敬佩的,甚至...

言語騷擾報警 在 Lillian莉莉嗯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25 14:31:13

我應該從來沒有在粉絲專頁或文章中對於女權跟政治正確性去進行評論,因為講的人真的很多我有的時候都覺得不差我一個,不過,那天看了一個德國展覽影片,這個展覽提醒了我那些大大小小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情,說真的對於女性的迫害、性騷擾、言語侵犯時時刻刻的發生在你我周遭、身邊,世界上的各個角落每分鐘都有一位受害者...

  • 言語騷擾報警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7 16:34:07
    有 1,301 人按讚

    謝謝 自由時報娛樂頻道的依純
    因為這個人是在粉絲專頁公開留言,我想可能有些人在當下也看到過,有看到的網友也有在那個人的留言底下幫我說話並支持我報警(雖然他刪掉了)

    這個人使用的是假帳號,警察也表示不一定找的到人
    但我真的覺得,這些行為是不能姑息的
    我身邊的一些朋友們知道這件事後,才發現身邊其實一堆人深受這樣的網民用充滿惡意的言語持續傷害著
    做筆錄的當下,光是再次看著那些截圖的話語就讓我覺得很噁心想吐
    不論這個人是不是生病,我跟我的家人和夥伴都沒有義務包容你的惡意
    希望能順利找到此人,希望他能對自己產出的惡負起責任

  • 言語騷擾報警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3 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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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重多元文化價值以及鼓勵對於性別議題的討論一直都是人類學教育中的重要話題,不過,某些文化或社會對於性別的歧視如何以一種文化傳說的方式來具體化,或是如何從玩笑或言論中理解一個社會對於性別的價值觀,就成為了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進步的思想常被認為是有如經典單線進化論一樣,只有從落後端前進到進步端的形式。但是,如果進步只是一個社會的部分面向而不是整個面向,如同一個文化中的人不會完全精通或能夠理解「整個」文化各面向的內容。那麼或許我們就能夠換個方式來理解為什麼當代實施「現代化」教育與治理的社會,有時候仍舊會以傳說、戲謔玩笑的形式來表達「落後」的性別價值觀。衝突時常就來自這種價值觀的落差,一邊的人覺得另一邊的人很「不進步」、「不開明」,另一邊的人則是覺得自己的觀點與文化價值完全不受重視或理解。這樣的衝突可能導致失落與不認同,最後形成關係的破裂,因此,相互對話與理解仍然是最有機會消除隔閡的可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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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開始也會責怪自己,會問自己很多問題。如果我沒有去他的辦公室,如果我那天不穿裙子,如果我沒有穿成這樣……」馬來亞大學張性女學生接受《當今大馬》訪問,表示在遭副教授性騷擾之後,陷入深深的自我譴責與懷疑。 然而在揭露該教授的惡性後,卻未獲得校方和警方的妥善處理,決定進行民事訴訟。

    馬來西亞近期關於性騷擾惡行不斷浮出水面,泛起的漣漪讓制定防性騷擾法案的呼聲越高。

    4月16日,一名網民在Twitter貼文,詢問現在是否仍有老師會檢查穆斯林女學生私處,以證明是否來月經,這個「月經檢查」貼文獲得超過6000次轉發。為此,大馬獨立網絡媒體《當今大馬》發起徵求這類經歷的故事,1天內獲得十多人來聯繫,整理出相關報導。

    為何馬來西亞在推動《性騷擾法案》上舉步維艱?這當中雖然也可窺探出政府機關對相關防治法案的漫不經心,然而關鍵也在於,若要消除性騷擾,最大的敵人恐怕是背後的性別歧視觀念。這一切可以從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月經檢查」和「強暴玩笑」開始說起。

    對穆斯林女性而言,在生理期期間不可觸碰可蘭經、不能齋戒、不能進入清真寺或祈禱室。而為了「防止」女性以「生理期」為名逃避宗教活動,所以就有了「月經檢查」。根據《當今大馬》的報導,「月經檢查」事件已經行之20年,直到4月16日一則Twitter的貼文才迅速引起關注。

    「月經檢查」意味著,穆斯林女教師或舍監會檢查女學生是否使用衛生棉,甚至要求她們出示沾了經血的衛生棉,或者使用棉花棒、衛生棉,甚至手指擦拭陰道來檢查她們是否真的來月經,或只是偽裝避開宗教活動。被檢查的女學生,不僅受到言語的侮辱,深感身體自主權被剝奪,無不經歷「宗教創傷」(religious trauma),身心靈被陰影籠罩,甚至造成日後對成家裹足不前的影響。

    「月經檢查」的性騷擾行為,涉及月經汙名與身體監控這兩個部分。在寄宿學校的廁所,馬來女生用水沖掉拋棄式衛生棉吸附的經血,直到流出的水不再有血色,擰乾後再丟棄。為什麼不能直接丟棄?若不清洗經血,有傳女鬼會吃掉在衛生棉上的經血,而來月事者就會遭遇厄運。這個吃經血的女鬼傳說至今不斷流傳。

    馬來社群流傳的女鬼故事,有龐蒂雅娜(Pontianak)與彭娜伽蘭(Penanggalan)。前者的形像是因難產而死的女子,總是手抱著一名嬰兒,身體崩壞、乳房移至背後,並且在乳房底下有吸(經)血的洞孔(陰道的意象),唯有聰明的男人用堅硬的東西(陽具的意象)封住那洞口,才可以讓她變回正常的女人。而後者彭娜伽蘭則是一名只有頭部拖著內臟的女子,傳說她正在修煉巫術時,對窗外經過的男人微笑,丈夫發現後大發雷霆,倉皇中只來得及帶著頭部與內臟逃跑。

    人類學者Carol Laderman指出這兩個傳說的女鬼(女人),實際上是因為沒有符合與履行社會對其性別角色的期待,所以才失去「人性」,變成鬼魅。例如:龐蒂雅娜沒有完成生產任務,而彭娜伽蘭的行徑則不守婦道。因此,穆斯林要清洗經血正是因為經血「不潔、汙穢、遭遇厄運」的意涵。「月經是骯髒 / 汙穢」的汙名,延伸出許多月經禁忌,例如流著血的身體哪些事不可做。在多元族群的馬來西亞,除了穆斯林女性經期期間不能從事宗教活動,類似的月經禁忌,其實也發生在大馬的華人與印度人社群。

    4月24日,17歲的艾恩在社交媒體揭露男教師開的「強暴玩笑」,指出當時女同學聽後都感到錯愕,男同學卻放聲大笑,男老師甚至說道被強暴的男生不會舉報,因為他們會覺得「很爽」。

    艾恩向輔導老師投訴後,輔導老師雖然代那位男老師道歉,但覺得艾恩可能太敏感,男老師與男同學可能就是開玩笑,別放在心上。艾恩將這個過程放上社交媒體引來關注後,男同學不滿她破壞學校名譽而恐嚇會強暴她。艾恩報警後,有記者詢問時任副總警長相關案件,他表示這可能是男生的玩笑,是艾恩自己無法接受。馬來西亞的全國教師專業職工總會總秘書也表示這是屬於「少數案例」。

    從輔導老師、副總警長到總秘書的敘述,或許正揭露了大馬社會普遍對於受害者 / 倖存者舉報「性騷擾 / 強暴」的態度,缺乏性別意識的敏感度,甚至會為騷擾者 / 加害者找理由,合理化他們的「無心」之過失。

    我們一般預設或以為的「騷擾者 / 加害者」模樣,是低級、邪惡、冷血、變態、醜陋、具精神問題,是一種「惡 / 壞的怪物」。然而,上述提及的男教師、副教授、游泳教練都「人模人樣」,甚至是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人,並不符合「怪物」的想像。而這樣有學識、成就、地位的人,怎麼會做出性騷擾的事?所以,一切應該是「意外」、「無心之過」、「一時不慎」、「只是開玩笑」,我們都會傾向「同理」性暴力中的加害者。

    美國學者凱特·曼恩(Kate Manne)提出「同理他心」(Himpathy),直指一般人針對男性性暴力行為人所表現出的「過度同情」。越是享有特權或優勢位置的人,我們對其的「同理」也越高。與此同時,這也彰顯出我們對受騷擾者 / 受害者的關注與理解,遠遠不足。更多時候,「譴責受害者」的言論就會出現,開始檢視受害者的衣服打扮、情史、言行等,是導致其遭受性騷擾/暴力的活該結果。

    (以上引用自網頁原文)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5498954

  • 言語騷擾報警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29 21:52:22
    有 1,461 人按讚

    我又來了。也許您想問:為什麼我們需要一部 #族群平等法/#反歧視法?

    我來藉這次引發近8000次轉傳分享,涉及族群辱罵引發眾怒的花蓮超商事件,做一個簡單分析:

    #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09條)
    這是我們第一個直覺聯想到的罪名,所謂侮辱,要件有:負面形容詞、譬喻、任何罵人的話都可以符合。如果這位行為人上面的要件都避開了,縱使大聲咆哮、氣燄囂張,恐怕都沒有符合侮辱的定義。

    #恐嚇危害安全(刑法第305條)
    這條罪名的行為,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不法惡害告知」為限,本案最接近的也只是「報警抓你」這樣的言語,而報警不屬於「不法惡害」,所以也沒辦法構成本罪。

    #強制罪(刑法第304條)
    本條罪名是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但目前至超商消費確實每個人都有配合實聯制的義務,所以大概也沒辦法構成強制罪。

    看到這邊,可能很多人都會感到難過,如此令人眾怒的行為,難道真的沒辦法讓行為人負起責任嗎?

    是的,依照目前的法制,很多讓人身心受創的辱罵、歧視,真的很難透過訴訟來主張正義。

    所以面對這種令人無力的現況,我們絕對需要一部族群平等法/反歧視法,除了對歧視行為明確定義之外,也要給予相對應的懲罰及賠償責任。

    或許也會有人認為,歧視行為應該來透過學校或社會教育來逐步改善。是的,我也贊同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訂定 #族群平等教育法。

    不過,正如許多騷擾行為過去無法透過刑法、性平法遏制,所以我們終於制定了「跟騷法」。同樣的,在歧視事件層出不窮的現在,並且從來也見不到有人願意公開真誠道歉,單以教育方式來尋求改善,恐怕不足以保護受害者。

    我期待的是,未來在歧視行為的咎責程序中,一定要設計讓被害人(或族群)訴說感受的程序,好讓歧視者透過這樣的程序充分認知自己的行為造成多嚴重的傷害。

    這也是一種正面的教育。

    #最後也要跟各位朋友呼籲,在網路上發表言論,一定要避免上面所提到的「負面形容詞、譬喻、罵人的話、加害的言語」,免得落入陷阱,一不小心就惹上訴訟。

    的確很無奈,司法有其嚴謹的性格,許多時候跟「我們的感受」有所落差,這就是為什麼容易讓有心人利用司法程序欺負不懂法律的人。

    所以,讓我們一起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