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言語暴力蒐證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言語暴力蒐證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icklyheart (生病的心)看板PttLifeLaw標題[刑事] 關於言語暴力(家暴)之...
言語暴力蒐證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3 00:15:06
怎樣算「#不堪同居之虐待」,可訴請 #離婚 嗎? 婚姻過程充滿痛苦不堪,又離不了婚嗎?擔心對方不想離婚,但卻覺得自己飽受虐待,法院如何認定的呢? 除了精神或是肉體的暴力外,在這樣的暴力之下,有動搖到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礎,以及超過被施虐的一方能忍受的範圍。 1. #嚴重暴力、有性命威...
事實經過:家人中有一顆不定時炸彈(這人是夫家長輩,
但我已經痛恨到不願稱呼他的輩份稱謂了),
據婆婆說是有遺傳性的精神疾病,
從他的母親、妹妹都有這種症狀,
如果他神經病發作,只要你有什麼動作不合他意,
他便會跳出來指責你,雖然指責中並無辱罵字眼,
但是你可以感受得到語氣中的威迫,
以前曾發生幾次事情,如可樂事件(因小孩喝了幾口可樂開始發瘋)、
乳製品事件(小孩喝多多或牛奶他就開始發瘋)、
管教事件(因為老大不管妹妹的哭鬧而拖著妹妹跑,在被爸爸罰站時,
他就跳出來對小孩的爸爸發瘋)、
跳舞事件(小孩只跑去和他說要表演跳舞給大家看,
然後就在我的房間裡拿東西在地上敲,然後沒人理小孩,
他便指責我們對女兒的態度是這樣!?還強迫我們看小孩表演,
如果不看,他揚言要做出很嚴重的行為)。
在不斷隱忍之後,於發生跳舞事件後,我憤怒到無以復加,
便去電113家暴專線後,得出的結論只有二個,
一是聲請保護令,但要有人證、物證;
二是搬家,但現實經濟情況不允許(不過我們仍有在努力找房子)。
問題:
目前我打算雙管齊下,一邊搜證,一邊找房子,
我是有錄影筆可以隨時預備著,不過不知道要到什麼程度才足以成就家暴?
因為他只有言語家暴,目前並無傷害人的行為(他也很聰明,知道不能動手,
但以前和婆婆吵架時動過一次手,不過那時因他只針對婆婆,我也沒想過要蒐證,
只是隨相處時間日久,他連我都列為目標了),
不過我還蠻希望激他做出傷害行為,然後除了提家暴外,
同時提傷害的刑事告訴,要把反制行動一次到位、一次解決,
實在很怕證據蒐集了,卻還不足成就家暴,
這樣除了引起他的戒心,家人還得繼續活在他的陰影之下....
家人知道我要進行蒐證,只是他們還是很消極的要我繼續忍下去,
但我的忍耐真的已經快到極限了,再繼續下去,
不是我被逼成神經病,就是我會喪失理性把他給殺了,
我不想走到最慘烈的這一步(為了這種王八蛋把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賠上很不值得),
所以只好請大家幫忙,讓我用合法的手段保護自己和家人,
非常感謝各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4.29
※ sicklyheart:轉錄至看板 LAW 06/10 12:53
簡單說明當初發生的那個爭執,當時因為晚餐老公想要訂購披薩來吃,
我擔心惡魔如果回家的話,會產生衝突,但是老公認為他可以解決,所以我只好依他了。
披薩沒多久送到家裡,而且外送還贈送一瓶可樂,
但當我們用餐沒多久,惡魔也回來了,他看到我們在吃披薩時還不發一語,
等到大女兒喝了幾口可樂後,他終於發作了。
他批口大罵為何讓小孩喝這種害人的東西,我說我們很少給他喝
(真的很少,因為此前根本沒買過),
之後就是一連串的言語轟炸,小孩子被嚇哭了,他還是不停止,
最後我跪下哭求他停止,結果他大罵”你是要演戲給誰看!!!”
我的自尊心從未被如此嚴重傷害過,所以那陣子我腦子裡充滿了要如何殺他的念頭。
至於管教+跳舞事件是幾乎同時發生,
發生時是因為大女兒不顧小女兒哭鬧,一直拖著她跑,
老公把大女兒叫到一邊罰站十分鐘,
惡魔就開始發神經,說老公一天到晚處罰她(完全沒有,距上次處罰至少有一星期以上)
還用力拉她、拽她(這也沒有的事,老公只有把她叫過來,連碰都沒有碰到,
頂多就是叫大女兒罰站時的語氣不太好而已,),
老公說他沒有,他說”難道要我拍照給你看嗎!?”,
老公說,好,你拍照啊!!
他說:這是你身為兒子對父親應有的態度嗎!!!!!!!
沒有多久,大女兒拿著我按摩肩膀的小東西在房間的地上敲,因為她自己一個人玩,
所以大家也沒特別理她,
結果惡魔又衝到房間來,說:大女兒說要表演給大家看,
這是你們對自己女兒應有的態度嗎!!!!!”
我回應:她並沒有說要表演給大家看啊!
惡魔說:我說了她有講要表演給他和爸爸看,你們就應該停下手上動作看女兒表演!!!
如果妳再繼續說話,而且還不把視線離開電腦看女兒表演,我會做出更嚴重的事
情!!!!!!!
然後大家就被迫看著大女兒所謂的舞蹈表演、實際上是拿著東西在地上敲來敲去的行為達
數分鐘之久。
也許這樣的事實大家覺得似乎沒什麼,可是身歷其境的當下,惡魔的樣子真的很可怕!!
※ 編輯: sicklyheart 來自: 210.69.124.29 (06/10 15:08)
看了大家的回文,加上有一位法律專業人士幫我分析利害之後,
我知道只有搬家一事是真正可行的了,非常感謝大家的回應,
我會朝此方向思考與計畫,希望可以儘快脫離魔掌。
※ 編輯: sicklyheart 來自: 210.69.124.29 (06/11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