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觀光局檢舉民宿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觀光局檢舉民宿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觀光局檢舉民宿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觀光局檢舉民宿產品中有1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伍麗華|Saidai / Resere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上午,在屏東縣政府前的陳抗活動中,發生盧啟村長老自焚事件。盧長老目前仍在醫院燒燙傷加護病房治療,懇請大家一起為他加油,持續的守望禱告。 盧長老是個很可愛的老人家,在去年選舉過程中,他總開著自己的車子,上頭掛滿我的布條,自發性的到各個部落穿梭,用可愛的言語為我宣傳廣播。所以,當中午聽到這個訊...

  • 觀光局檢舉民宿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13 2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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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在屏東縣政府前的陳抗活動中,發生盧啟村長老自焚事件。盧長老目前仍在醫院燒燙傷加護病房治療,懇請大家一起為他加油,持續的守望禱告。
      
    盧長老是個很可愛的老人家,在去年選舉過程中,他總開著自己的車子,上頭掛滿我的布條,自發性的到各個部落穿梭,用可愛的言語為我宣傳廣播。所以,當中午聽到這個訊息,一時間我感到非常的不捨及憤怒。
      
    首先,希望重建園區的族人們,不要受不實資訊的影響產生恐慌。我在八八風災過後,陪著學校和部落展開重建,也擔任過屏東縣政府原民處長,很清楚「永久屋」有很多問題存在,但我們從來不迴避,一一面對來克服。(以下是我過去在處長任內所做的努力)
      
    #一 當時我們希望永久屋的居民能夠有自主產業,看到永久屋礙於法規限制無法合法辦理民宿,我們積極來解決,經過向交通部觀光局、內政部營建署溝通,永久屋民宿終於在去年合法化。
      
    #二 而當年集體遷村時,許多沒有分配到永久屋的族人,承受著長年與親人分離的痛苦,我們也著手「修訂永久屋自治條例」,讓永久屋基地的備災用地,終於在議會三讀通過,可以開放族人自費興建住宅。
      
    #三 過去永久屋也出現被法院拍賣成功給非災民,我們透過提告請求拆屋還地成功阻止外,也將問題向中央反應,就在今年內政部營建署修訂災防法,明定永久屋不得成為法拍標的物。

    #四 甚至,今天的陳抗帶領人當年帶領族人打國賠案最終敗訴,面對鉅額裁判費,我也協助募款,避免族人面對再度的傷害。
      
    #五 關於永久屋因生活空間不足,進而產生的違建問題,我們也積極研擬「永久屋開發計畫」,朝向「提高建蔽率及容積率」來解決,讓永久屋違建的問題。
      
    #六 我到了立院後,深知永久屋居民之苦,也向原民會反映永久屋年久失修,所以在前瞻二期預算中已有編列經費,來提供族人來進行整修。
      
    面對問題,想方設法來解決才是正辦。
      
    這次陳抗起因的個案,並非永久屋的拆除,而是自行建造的建築。基於民代職責及對於族人的關心,我本人也多次協助,並爭取朝向「自行拆除」,並建議陳抗應朝政府檢討永久屋政策。然而,侵占國有地且違建量體巨大是事實,且商業經營容不得公共安全之虞,經檢舉、糾正多次後,屋主簽下自行拆除切結書,卻發生帶領族人陳抗,引發族人意外的憾事,做一個地方的意見領袖,行事不可不慎,我深表遺憾也無法認同。
      
    我僅僅希望盧長老早日康復,永久屋的族人,不要因為不正確的資訊而心生恐慌。有任何的問題,我會陪您們一起解決。祝福大家平安!

  • 觀光局檢舉民宿 在 夏雪Angela beatric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1-16 13: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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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不.接.受.打.工.換.宿❌〉

    臺灣有個很奇怪的地方,觀光局一邊宣傳打工換宿,勞動部卻會以非法勞工來檢控打工換宿的旅客。由此可見,各部門是各自為政,沒有作緊密聯繫,但由於涉及法律,那自然是以勞動部為準。

    臺灣目前只針對九個互惠國家設打工遊學簽證,期限為一年(日本、紐西蘭、澳洲、加拿大、德國、韓國、英國、愛爾蘭和比利時,香港沒有包括在內),其他國家要來臺灣打工換取食宿,只能辦理工作簽證,拿觀光簽證只能旅遊玩樂。

    2016年,香港女學生Jass到墾丁民宿打工換食宿三個禮拜,除了用專長為民宿畫畫,還會洗碗、整理房間,偶爾還得幫忙老闆帶小孩,邊打工邊體驗台灣生活。但由於她辦的是觀光簽證,用勞力換取收益屬於有償,因此被定義為工作,也等同非法打工,因而被檢舉。不只Jass被罰七萬,需要於一週內出境,三年內不得入境臺灣,連帶民宿老闆也被罰了十一萬。

    2017年,用觀光簽證入境的英國藝術家Simon Whetham,以「藝術換宿」的背包客方式,一邊採集台灣各地的聲音、一邊分享個人聲音創作心得與經驗,在當地藝術家交流的講座上被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協助的兩位臺灣藝術家也因「主辦單位」的身分被遭到罰款。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表示,工作簽證跟觀光簽證的差別,是為了防止有人「假觀光真打工」。當時有人質疑Simon這種藝術交流的形式,竟然在「過時的法令下也變成違法」;波蘭劇作家來台辦工作坊、也因為劇團沒有500萬以上的資產,工作簽證不通過而被驅趕出境,顯出台灣對藝術的法規與其他國家相比,相對落後。

    勞動部勞發署專委蘇裕國說,根據法規,只要對雇主提供勞務服務,就算沒有實際領取報酬,都算是工作的一種,只要是工作就必須申請工作簽證,所以打工換宿不能用觀光來類比;台北市勞動局會認定個案情形,可能會減罰,同時會參考國外的案例,看看別國的藝術家活動是如何認定跟進行的,再跟文化部討論,他建議申請文化交流簽證,這樣「是OK的」。

    打工換宿雖然沒有領取薪水,但在勞工法例上,換取食宿等利益也屬於酬勞的一種喔~

    背景:臺南

  • 觀光局檢舉民宿 在 夏雪Angela beatric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1-16 13: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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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不.接.受.打.工.換.宿❌〉

    臺灣有個很奇怪的地方,觀光局一邊宣傳打工換宿,勞動部卻會以非法勞工來檢控打工換宿的旅客。由此可見,各部門是各自為政,沒有作緊密聯繫,但由於涉及法律,那自然是以勞動部為準。

    臺灣目前只針對九個互惠國家設打工遊學簽證,期限為一年(日本、紐西蘭、澳洲、加拿大、德國、韓國、英國、愛爾蘭和比利時,香港沒有包括在內),其他國家要來臺灣打工換取食宿,只能辦理工作簽證,拿觀光簽證只能旅遊玩樂。

    2016年,香港女學生Jass到墾丁民宿打工換食宿三個禮拜,除了用專長為民宿畫畫,還會洗碗、整理房間,偶爾還得幫忙老闆帶小孩,邊打工邊體驗台灣生活。但由於她辦的是觀光簽證,用勞力換取收益屬於有償,因此被定義為工作,也等同非法打工,因而被檢舉。不只Jass被罰七萬,需要於一週內出境,三年內不得入境臺灣,連帶民宿老闆也被罰了十一萬。

    2017年,用觀光簽證入境的英國藝術家Simon Whetham,以「藝術換宿」的背包客方式,一邊採集台灣各地的聲音、一邊分享個人聲音創作心得與經驗,在當地藝術家交流的講座上被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協助的兩位臺灣藝術家也因「主辦單位」的身分被遭到罰款。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表示,工作簽證跟觀光簽證的差別,是為了防止有人「假觀光真打工」。當時有人質疑Simon這種藝術交流的形式,竟然在「過時的法令下也變成違法」;波蘭劇作家來台辦工作坊、也因為劇團沒有500萬以上的資產,工作簽證不通過而被驅趕出境,顯出台灣對藝術的法規與其他國家相比,相對落後。

    勞動部勞發署專委蘇裕國說,根據法規,只要對雇主提供勞務服務,就算沒有實際領取報酬,都算是工作的一種,只要是工作就必須申請工作簽證,所以打工換宿不能用觀光來類比;台北市勞動局會認定個案情形,可能會減罰,同時會參考國外的案例,看看別國的藝術家活動是如何認定跟進行的,再跟文化部討論,他建議申請文化交流簽證,這樣「是OK的」。

    打工換宿雖然沒有領取薪水,但在勞工法例上,換取食宿等利益也屬於酬勞的一種喔~

    背景: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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