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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親屬關係稱謂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許秀雯 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自從2017/3/24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在憲法法庭上質問伴盟律師團:「如果允許同性結婚,過年祭祖,祖先牌位要寫考考或妣妣?結婚時誰是新郎,誰是新娘? 訃聞上誰是女婿,誰是媳婦? 」... 我當庭在心中暗暗立誓: 未來不但同志要可以結婚,並且我還要成為性平禮俗的倡議者,好好參與革新我們文化中這些男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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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關係稱謂 在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6-04 06:32:02
母親簡稱母,或稱媽媽, 是一種親屬關係的稱謂, 是子女對雙親中的女性的稱呼。 - 母親和子女是重要的直系親屬關係之一, 通常具有親密關係。 - 一般指生育小孩的女人(即生母);但在有些狀況下,僅養育小孩(養母),或再婚配偶(繼母)、結誼長輩(義母), 或是僅提供卵子讓精子與之結合(代孕母)(例如捐卵...
親屬關係稱謂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自從2017/3/24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在憲法法庭上質問伴盟律師團:「如果允許同性結婚,過年祭祖,祖先牌位要寫考考或妣妣?結婚時誰是新郎,誰是新娘? 訃聞上誰是女婿,誰是媳婦? 」... 我當庭在心中暗暗立誓: 未來不但同志要可以結婚,並且我還要成為性平禮俗的倡議者,好好參與革新我們文化中這些男主女從、性別二分(異性戀嫁娶婚的「文法」)陳規。
很謝謝新北市殯葬管理處開風氣先河舉辦這個有意義的研習。這類演講我會繼續做下去,歡迎邀約!
|伴盟演講 : 性別平等治喪與案例分享|
今日(8/5)伴盟許秀雯律師受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之邀,和上百家喪葬業者面對面討論性別平等治喪議題,探討重點除了省思過往男尊女卑、以異性戀婚家為中心的作法外,更進一步探討同婚過後,相關儀俗中稱謂如何調整及妥適處理多元性別亡者或其伴侶、家屬的角色。
許律師邀請在場業者一起思考兩個問題:
🤔 喪禮的決策是否一定要以男性為主導?喪葬儀式的規則是否一定要男尊女卑、區隔內外?事實上近年來逐漸有愈來愈多家庭改變傳統上獨尊男性且性別二分的做法,改由依據「子女長幼」,或與亡者的「親疏遠近」來分派喪儀中的角色,這些作法包括:衣著不分內外、捧斗由長女擔任等。
🤔 訃聞上的親屬關係稱謂、祭奠儀式及相關禮俗是否僅看見異性戀婚姻家庭?單身、不婚、離婚女性如何被置放?同志、跨性別等多元性別又被如何置放?
許律師提供現代處理喪葬儀式的思考:
📍 #習俗可以改平等不能等:各種禮俗、儀式規範都是人定的,沒有牢不可破的鐵律,儀式之所以重要,關鍵在於其功能,因此宜重視實質意義而非僅拘泥於形式。
📍 #民主協商共同決策:喪儀要能達到釋放哀傷、撫慰人心的效果,就要盡可能照顧到不同的「利害關係人」的意見,以免徒增遺憾與傷害。
此次分享迴響熱烈,伴盟盼藉由持續撒種,讓台灣各個層面的社會文化都更臻平等。
📮 伴盟演講邀約請來信:contact@tapcp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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