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規範倫理學義務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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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規範倫理學義務論產品中有5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張正修 專欄】從Delta病毒之確診數下降談近代國家的「自律」思想的產生 —談康德的自律思想 台灣從5月多爆發疫情起,8月25日是第一次全國確診個案加零的日子,台灣是隔108天之後再次本土確診病例加零,雖然這一天之後的幾天仍有確診個案,但都不太多。對於這個現象,究竟要如何解釋呢?說台灣人怕死的說...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80. 何謂道德?人為何要受到道德所規範? 道德哲學屬於哲學中的倫理學(Ethics)範圍,主要研究善惡、行為的對與錯問題;道德哲學可以進一步引伸為人生的價值、公義、同情心等問題。在眾多紛紜的道德哲學裡,我們嘗試簡化歸納為兩大主流: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和義務論(Deontolo...

規範倫理學義務論 在 Jying Chang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3 13:32:12

#purrreads​ Kate Manne《不只是厭女》​ ​ 「性別歧視是科學的,厭女是道德的。父權秩序因此具有霸權的性質。」​ ​ 詞彙定義之所以重要,在於討論過程中方便彼此聚焦。​ ​ 而 Kate Manne 將「性別歧視」與「厭女」兩者做了很精確的分析。性別歧視有著其漫長的歷史,而科學的...

規範倫理學義務論 在 Man Ling Chiu | 蔓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03:15:43

[原生家庭:如果我們在可以恨的時候選擇了愛,那,我們就被療癒了] 過去幾天我很安靜,因為我不斷的在探索、消化我原生家庭這陣子帶給我的一切,時間差不多了,我就找JJ @jorjalai 開啟了談話。 我與家庭中某位成員有著很大的心結,而巧妙的是,他也是我最愛的人,但我始終過不了那一關,並好好的用自...

規範倫理學義務論 在 啡聞 1 c.c.|法式觀點筆記:文化 X 時事 X 歷史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20:07:22

#一杯咖啡看時事 人之所以犯錯,不是因為不懂,而是自以為什麼都懂 ——盧梭·愛彌兒 . 基改寶寶怎麼了? #總統大選 倒數第六天 敏感的國際新聞必須知! . 🧬到底發生什麼事? 2018年11月26日 在香港的一場醫學聚會上 賀建奎突然宣布他的試驗性成果 有兩個被基因編緝過的雙胞胎女嬰 在近日已誕生...

  • 規範倫理學義務論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30 17: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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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正修 專欄】從Delta病毒之確診數下降談近代國家的「自律」思想的產生
    —談康德的自律思想
    台灣從5月多爆發疫情起,8月25日是第一次全國確診個案加零的日子,台灣是隔108天之後再次本土確診病例加零,雖然這一天之後的幾天仍有確診個案,但都不太多。對於這個現象,究竟要如何解釋呢?說台灣人怕死的說法是通的,但是說台灣人懂得「自律」的說法也是通的。
    使用有體系的哲學思想把自律的思想加以闡明的,其實最早是德國的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康德的影響力仍持續到現在,不懂康德,很難懂西歐的近代哲學。近代中國產生新文化運動以來,產生了要將西洋哲學與儒學融合,而使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在現代復甦的所謂「新儒學」,而在倡導者當中,有些人就是以康德的思想為基礎,要去將康德思想與儒家思想加以融合。此外,在規範倫理學當中,於近代哲學最早提出所謂「義務論」的就是康德,而他這個「義務論」就被美國著名的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加以繼承使用。而康德所謂人性尊嚴的看法就被二戰後的德國憲法加以規定而成為今日憲法最根本的基本原理。
    #康德 #近代國家的自律思想的產生

  • 規範倫理學義務論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5 16: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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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學家Margaret Mead 在1935年出版的《三個原始部落的性別與氣質》中指出,男女在社會所展演的性別角色並非是天性或生物學的發展,而是與該社會的文化與習俗有關。我們可以從不同社會文化的道德、倫理、風俗與傳統等所謂的生活常規,看見在不同的社會歷史或文化互動情境中,對於性別角色分工、規範、權利與義務的不同期待。

    近來阿富汗在塔利班重掌政權後,婦女社會地位與人權議題備受關注,也讓我們進一步思考「女權運動」的意義與價值。在Ted Talk的這場演說中,講者朗姆達斯講述了不同國家的女性,在試圖維護她們的文化傳統的同時,如何努力改革這些傳統中壓迫性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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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座資訊】跨世代女「人」交流系列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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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什麽女性一方面 被文化習俗不懷好意地壓迫着, 而另一方面, 她們又是許多社會中文化的保護者? 戴面紗或裹頭巾 是象徵屈服 還是抗拒? 有這麽多的女人和女孩子 被打、被強姦、被致殘 每天都有, 而人們把各種各樣的原因 歸咎與榮譽、宗教和國籍。 女性還能憑什麽去改植樹木, 去重建社會 去領導全新的非暴力運動, 從而為社會帶來改變呢? 難道進行改革的女性和 保留傳統的女性不是同一類? 還是說她們是同一類,而且都是一樣的?
    ...
    那時候的美國, 沒有人知道阿富汗在哪。 她對我說:“與這身長袍無關。” 她是我所聽説的主張女權的 最堅定的分子。 她告訴我,在她的社區裏, 由女性舉辦的地下學校, 而她自己所在的機構,阿富汗學習學院, 也在巴基斯坦開了一所。 她說:“穆斯林人都知道的第一件事, 是可蘭經要求 而且大力支持文化學習。 穆罕默德希望每個信徒 都能自己閲讀可蘭經。” 我有沒有聼錯? 主張喚醒宗教 是女性的權利? 不過薩奇娜反對被標記。 她總是裹着頭巾。 但我也曾和她一起漫步在沙灘上, 她披散的長髮在微風中飛舞。 她每次講座前都會以祈禱開場, 但在一個女孩子12嵗就要被嫁掉的國家裏, 她確是一個單身,活躍, 經濟獨立的女人。

    而且她是一個非常實務的人。 她說:“這些頭巾和衣服, 給了我自由去與那些在這工作中 與一些人交談並得到他們 能起到關鍵作用的支持和協助。 當我要在難民營開一所學校的時候, 我去找了教長。 我跟他說:“我是一位信徒,而女人和孩子 在這可怕的條件下 需要靠他們的信仰來生存下去。” 她俏皮地笑笑說: “他覺得很榮幸。 於是他每週來兩次我的中心 因爲女人不能到寺廟去。 而當他要離開時, 婦女和女孩子們總是跟在後面。 我們開始了一班小型的掃盲班, 開始讀可蘭經, 然後開了數學班,然後英語班,再然後電腦班。 幾周后,難民營裏的每個人 都來上我們的課。” 薩奇娜是一位老師。 在當時的阿富汗教導女性是 一門危險的行業。

    她在塔利班的襲擊名單裏。 每次她穿越那個國家的時候,我都替她擔心。 我問起她關於她的人身安全時,她只是聳了聳肩說: “朋友卡維塔,我們不能讓自己害怕。 看看那些年輕的女孩子回學校時 即使被人潑往臉上潑硫酸的情景。” 聽到這,我微笑着點了點頭。 我意識到我自己正看着婦女和女孩子們 用她們宗教的傳統和慣例, 把壓迫和機會 變爲工具。 她們的道路在她們腳下, 向著成爲不一樣的阿富汗人延伸。 ...
    ...
    也許是因爲女權運動 不像其他幾乎所有的社會運動, 並不是反對一名暴君。 這反對的不是統治階級, 不是侵佔者也不是殖民者, 它反對的是關於女性一些根深蒂固的信仰和假設, 經常性的, 阻止了我們前進。

    而也許這是女權運動最終的禮物, 就是這裡的人事其實帶有政治色彩。 所以,正如愛蓮娜羅斯福(羅斯福總統夫人)曾經談過的人權問題, 對於性別平等也是一樣的, 就是這些都會從家附近的一些小地方開始...
    ...
    在我講的這些小故事中, 這些個別的故事中, 我看到了全世界的女性正在譜寫 一曲不同凡響的史詩。 她們如一根根細綫 織入一塊彈性的布料中, 幫助維持社會穩定, 織入希望。 而如果我的心在歌唱, 是因爲通過在這些細小的片斷, 人們能不時地瞥見 整個世界,一個全新的世界。 而女性不可否認地在前進的道路上。

    (文字引用自https://www.ted.com/talks/kavita_ramdas_radical_women_embracing_tradition?language=zh-tw)

  • 規範倫理學義務論 在 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13 13: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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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I 助陣醫學、防疫,個人隱私難兩全?

    2021/06/09 研之有物

    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評論

    本篇來自合作媒體研之有物,作者周玉文、黃曉君,INSIDE 經授權轉載。

    AI 醫療、科技防疫的人權爭議

    健康大數據、人工智慧(AI)已經成為醫療研發的新聖杯,新冠肺炎(COVID-19)更將 AI 技術推上防疫舞臺,各國紛紛串聯大數據監控足跡或採用電子圍籬。但當科技防疫介入公衛醫療,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讓渡了個人隱私?

    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天網」恢恢,公衛醫療的新利器
    自 2020 年新冠疫情大爆發,全世界為了因應危機展開大規模協作,從即時統計看板、預測病毒蛋白質結構、電子監控等,大數據與 AI 技術不約而同派上用場。但當數位科技介入公共衛生與醫療健康體系,也引發人權隱私的兩難爭議。

    2020 年的最後一夜,臺灣再次出現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都不應參加大型跨年活動。而且,千萬別心存僥倖,因為「天網」恢恢,「我們能找得到您」!有天網之稱的電子圍籬 2.0 出手,許多人拍手叫好,但也挑起國家進行隱私監控的敏感神經。

    隱私爭議不只在防疫戰場,另一個例子是近年正夯的精準醫療。2021 年 1 月,《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發布亞太區「個人化精準醫療發展指標」(Personalised-health-index)。臺灣勇奪亞軍,主要歸功於健全的健保、癌症資料庫及尖端資訊科技。

    國際按讚,國內反應卻很兩極。早前曾有人質疑「個人生物資料」的隱私保障,擔憂是否會成為藥廠大數據;但另一方面,部分醫療研究者卻埋怨《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很嚴、很卡,大大阻擋了醫學研發。為何國內反應如此分歧?

    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原因之一是,

    《個資法》早在 2012 年就實施,跑在 AI 時代之前,若僅僅仰賴現行規範,對於新興科技的因應恐怕不合時宜。

    健保資料庫爭議:誰能再利用我們的病歷資料?

    來看看曾喧騰一時的「健保資料庫訴訟案」。

    2012 年,臺灣人權促進會與民間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質疑政府沒有取得人民同意、缺少法律授權,逕自將健保資料提供給醫療研究單位。這意味,一般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病例被加值運用,侵害了資訊自主權。案件雖在 2017 年敗訴,但已進入大法官釋憲。

    民間團體批評,根據《個資法》,如果是原始蒐集目的之外的再利用,應該取得當事人同意。而健保資料原初蒐集是為了稽核保費,並非是提供醫學研究。

    但支持者則認為,健保資料庫是珍貴的健康大數據,若能串接提供學術與醫療研究,更符合公共利益。此外,如果過往的數據資料都必須重新尋求全國人民再同意,相關研發恐怕得被迫踩剎車。

    種種爭議,讓醫學研究和資訊隱私之間的紅線,顯得模糊而舉棋不定。何之行指出,「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拉鋸,不僅是長久以來政治哲學家所關心的課題,也反映了現代公共衛生倫理思辨的核心。

    我們有權拒絕提供資料給醫療研究嗎?當精準醫療的腳步飛也似向前奔去,我們要如何推進醫學科技,又不棄守個人的隱私權利呢?

    「精準醫療」與「精準健康」是近年醫學發展的重要趨勢,透過健康大數據來評估個人健康狀況,對症下藥。但健康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如何兼顧隱私與自主權,成為另一重要議題。

    去識別化爭點:個資應該「馬賽克」到什麼程度?

    何之行認為,「健保資料庫爭議」短期可以從幾項原則著手,確立資料使用標準,包括:允許退出權(opt-out)、定義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

    「去識別化」是一道安全防護措施。簡單來說:讓資料不會連結、辨識出背後真正的那個人。何之行特別分享 Google 旗下人工智慧研發公司 DeepMind 的慘痛教訓。

    2017 年,DeepMind 與英國皇家醫院(Royal Free)的協定曝光,DeepMind 從後者取得 160 萬筆病歷資料,用來研發診斷急性腎衰竭的健康 APP。聽來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引發軒然大波。原因是,資料分享不僅未取得病患同意,也完全沒有將資料去識別化,每個人的病史、用藥、就醫隱私全被看光光!這起爭議無疑是一大教訓,重創英國社會對於開放資料的信任。

    回到臺灣脈絡。去識別化指的是以代碼、匿名、隱藏部分個資或其他方式,無從辨識特定個人。但要達到什麼樣的隱匿保護程度,才算是無從識別特定個人?

    何之行指出,個資法中的定義不甚清楚,混用匿名化(anonymous)、假名化(pseudonymised)、去連結(delink)等規範程度不一的概念。臺灣也沒有明確定義去識別化標準,成為爭點。

    現行法令留下了模糊空間,那麼他山之石是否能提供參考?

    以美國《健康照護可攜法案》(HIPAA)為例,法案訂出了去除 18 項個人識別碼,作為去識別化的基準;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則直接說明,假名化的個資仍然是個人資料。

    退出權:保留人民 say NO 的權利

    另一個消解爭議的方向是:允許退出權,讓個人保有退出資料庫的權利。即使健保資料並沒有取得民眾事前(opt-in)的同意,但仍可以提供事後的退出選項,民眾便有機會決定,是否提供健康資料做學術研究或商業運用。

    何之行再舉英國國民健保署 NHS 做法為例:英國民眾有兩階段選擇退出中央資料庫 (NHS Digital)的機會,一是在一開始就拒絕家庭醫師將自己的醫病資料上傳到 NHS Digital,二是資料上傳後,仍然可以在資料分享給第三方使用時說不。畢竟有人願意為公益、學術目的提供個人健康數據,對商業用途敬謝不敏;也有人覺得只要無法辨識個人即可。

    近年,英國政府很努力和大眾溝通,希望民眾認知到資料分享的共善,也說明退出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鼓勵人們留在資料庫內,享受精準醫療帶給個人的好處。可以看到英國政府藉由公眾溝通,努力建立社會信任。

    參照英國經驗,目前選擇退出的比率約為 2.6%。保留民眾某種程度的退出權,但善盡公眾溝通,應是平衡集體利益與個人隱私的一種做法。

    歐盟 GDPR 個資保護的四大原則

    健保資料庫只是案例之一,當 AI 成為大數據浪潮下的加速器,最周全之策仍然是針對 AI 時代的資料運用另立規範。 歐盟 2018 年實施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 GDPR),便是大數據 AI 時代個資保護的重要指標。

    因應 AI、大數據時代的變化,歐盟在 2016 年通過 GDPR,2018 年正式上路,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包括行動裝置 ID、宗教、生物特徵、性傾向都列入被保護的個人資料範疇。
    歐盟在法令制定階段已將 AI 運用納入考量,設定出個資保護四大原則:目的特定原則、資料最小化、透明性與課責性原則。

    其中,「目的特定」與「資料最小化」都是要求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應在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內,也就是只提供「絕對必要」的資料。

    然而,這與大數據運用需仰賴大量資料的特質,明顯衝突!

    大數據分析的過程,往往會大幅、甚至沒有「特定目的」的廣蒐資料;資料分析後的應用範圍,也可能超出原本設定的目標。因此,如何具體界定「特定目的」以及後續利用的「兼容性判斷」,便相當重要。這也突顯出「透明性」原則強調的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義務。當蒐集方成為主要的資料控制者,就有義務更進一步解釋那些仰賴純粹自動化的決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透明性原則的用意是為了建立信任感。」何之行補充。她舉例,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芝麻信用,將演算法自動化決策的應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就連歐盟發放申根簽證都會參考。然而,所有被納入評分系統的人民,卻無從得知這個龐大的演算法系統如何運作,也無法知道為何自己的信用評等如此。

    芝麻信用表示,系統會依照身分特質、信用歷史、人脈關係、行為偏好、履約能力等五類資料,進行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介於 350-950。看似為電商系統的信用評等,實則影響個人信貸、租車、訂房、簽證,甚至是求職。

    這同時涉及「課責性」(accountability)原則 ── 出了問題,可以找誰負責。以醫療場域來講,無論診斷過程中動用了多少 AI 工具作為輔助,最終仍須仰賴真人醫師做最後的專業判斷,這不僅是尊重醫病關係,也是避免病患求助無門的問責體現。

    科技防疫:無所遁形的日常與數位足跡

    當新冠疫情爆發,全球人心惶惶、對未知病毒充滿恐懼不安,科技防疫一躍成為國家利器。但公共衛生與人權隱私的論辯,也再次浮上檯面。

    2020 年 4 月,挪威的國家公共衛生機構推出一款接觸追蹤軟體,能監控足跡、提出曾接觸確診者的示警。但兩個月後,這款挪威版的「社交距離 APP」卻遭到挪威個資主管機關(NDPA)宣告禁用!

    挪威開發了「Smittestopp」,可透過 GPS 與藍牙定位來追蹤用戶足跡,提出與感染者曾接觸過的示警,定位資訊也會上傳到中央伺服器儲存。然而,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NDPA)宣告,程式對個人隱私造成不必要的侵害,政府應停止使用並刪除資料。

    為何挪威資料保護機關會做出這個決定?大體來說,仍與歐盟 GDPR 四大原則有關。

    首先,NDPA 認為挪威政府沒有善盡公眾溝通責任,目的不清。人民不知道這款 APP 是為了疫調?或者為研究分析而持續蒐集資料?而且,上傳的資料包含非確診者個案,違反了特定目的與資料最小蒐集原則。

    此外,即便為了防疫,政府也應該採用更小侵害的手段(如:僅從藍牙確認距離資訊),而不是直接由 GPS 掌控個人定位軌跡,這可能造成國家全面監控個人行蹤的風險。

    最後 NDPA 認為,蒐集足跡資料原初是為了即時防疫,但當資料被轉作後續的研究分析,政府應主動說明為什麼資料可以被二次利用?又將如何去識別化,以確保個資安全?

    換言之,面對疫情的高度挑戰,挪威個資保護機關仍然認為若沒有足夠的必要性,不應輕易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國家採用「Smittestopp」這款接觸追蹤軟體,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有效的疫情控制,並不代表必然需要在隱私和個資保護上讓步。反而當決策者以防疫之名進行科技監控,一個數位監控國家的誕生,所妥協的將會是成熟公民社會所賴以維繫的公眾信任與共善。」何之行進一步分析:

    數位監控所帶來的威脅,並不僅只於表象上對於個人隱私的侵害,更深層的危機在於,掌握「數位足跡」(digital footprint) 後對於特定當事人的描繪與剖析。

    當監控者透過長時間、多方面的資訊蒐集,對於個人的「深描與剖繪」(profiling)遠遠超過想像──任何人的移動軌跡、生活習慣、興趣偏好、人脈網絡、政治傾向,都可能全面被掌握!

    AI 時代需要新法規與管理者

    不論是醫藥研發或疫情防控,數位監控已成為當代社會的新挑戰。參照各國科技防疫的爭論、歐盟 GDPR 規範,何之行認為,除了一套 AI 時代的個資保護規範,實踐層面上歐盟也有值得學習之處。

    例如,對隱私風險的脈絡化評估、將隱私預先納入產品或服務的設計理念(privacy by design),「未來照護機器人可能走入家家戶戶,我們卻常忽略機器人 24 小時都在蒐集個資,隱私保護在產品設計的最初階段就要納入考量。」

    另外最關鍵的是:設置獨立的個資監管機構,也就是所謂的資料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專責監控公、私營部門是否遵循法規。直白地說,就是「個資警察局」。何之行比喻,

    如果家中遭竊,我們會向警察局報案,但現況是「個資的侵害不知道可以找誰」。財稅資料歸財政部管,健康資料歸衛福部管,界定不清楚的就變成三不管地帶。

    綜觀臺灣現狀,她一語點出問題:「我們不是沒有法規,只是現有的法令不完備,也已不合時宜。」

    過往許多人擔心,「個資保護」與「科技創新」是兩難悖論,但何之行強調法令規範不是絆腳石。路開好、交通號誌與指引完善,車才可能跑得快。「GDPR 非常嚴格,但它並沒有阻礙科學研究,仍然允許了科學例外條款的空間。」

    「資料是新石油」(data is the new oil),臺灣擁有世界數一數二最完整的健康資料,唯有完善明確的法規範才能減少疑慮,找出資料二次利用與科技創新的平衡點,也建立對於資料二次利用的社會信任。

    資料來源: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3814-ai-privacy-medical?fbclid=IwAR0ATcNjDPwTsZ4lkQpYjvys3NcXpDaqsmE_gELBl_UNu4FcAjBlscxMwss

  • 規範倫理學義務論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04-16 13:00:02

    80. 何謂道德?人為何要受到道德所規範?

    道德哲學屬於哲學中的倫理學(Ethics)範圍,主要研究善惡、行為的對與錯問題;道德哲學可以進一步引伸為人生的價值、公義、同情心等問題。在眾多紛紜的道德哲學裡,我們嘗試簡化歸納為兩大主流: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和義務論(Deontology)。效益主義從行為的後果功效來決定善惡,所以道德基本是一種增加社會福祉的手段。而義務論則強道德的莊嚴性,道德是人性中最重要的本質;德國哲學家康德開創了義務論,在他的墓碑刻著:「有兩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覺神奇,心中也愈充滿敬畏,那就是我頭頂上的星空與我内心的道德準則。它們向我印證:上帝在我頭頂,亦在我心中。」

    講者:陶國璋(中文大學哲學系客座助理教授)、郭柏年(中文大學哲學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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