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裁判費何時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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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裁判費何時繳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71的網紅拳能律師詹傑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小編愛說話_刑事法系列】 先前詹律師與被告當事人開言詞辯論庭的刑事庭時, 法官最後問告訴人要不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 #沒想到(OS:真的有X蛋) 告訴人說他資料還沒準備好、之後才會再提, 這時詹律師內心只想著「拜託法官不要再多說什麼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體育改革淪為作弊大賽?】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2018-03-12 各體育協會改選違法舞弊爭議叢生,體育署不僅未積極作為,更出現選擇性的介入調查,令人質疑體育署的標準到底為何? 以游泳協會改選為例,許多關心體育改革的朋友已提出多項事證,包括預報名階段大量人頭會員、多筆相同資料重複報名、分工代收身分...

  • 裁判費何時繳 在 拳能律師詹傑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1-21 13: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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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編愛說話_刑事法系列】
     

      
    先前詹律師與被告當事人開言詞辯論庭的刑事庭時,
    法官最後問告訴人要不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
       
    #沒想到(OS:真的有X蛋)
    告訴人說他資料還沒準備好、之後才會再提,
    這時詹律師內心只想著「拜託法官不要再多說什麼了,他說之後再提就之後再提吧>"<」....
       
    好險最後告訴人因資料還沒準備好,
    仍然同意「第一審辯論後」再自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
      
    🎉🎉🎉🎉🎉🎉🎉🎉🎉🎉🎉🎉
    🎆🎆🎆🎆🎆🎆放鞭炮囉
       
        
    我們常常聽到「刑事附帶民事」此一名言,
    但為何這麼有名呢?有什麼優點呢?
    且重點是要在何時前「逼民」?
       
    🎯免繳裁判費
    所以當事人通常都會抬高損害賠償,因為在非刑事案件下所生的民事訴訟,當事人都需要繳納裁判費用。
       
    🎯檢察官會蒐集相關證據資料
    所以被害人可以避免花費許多勞力、時間及舉證上的困難


    但是呢~程序有很多麻煩點和注意點
    #而今天要說的主要是詹律師放鞭炮的原因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但書規定
    「第一審辯論」終結後、 提起「第二審上訴」前
    🔥不得提出「刑事附帶民事」。
       
       
    然後告訴人就真的在
    「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第二審上訴」前
    #還是很傻眼
    在符合這個但書要件內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
    後續理所當然地就被法院判決駁回。
    #至今告訴人也未提起刑事第二審上訴

    🤣🤣
    🤣🤣

  • 裁判費何時繳 在 曹長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28 10:09:57
    有 286 人按讚

    江建祥:美國陪審團「判決」蔡英文的論文案

    【蔡英文在她的論文和學位門事件中的表現,有許多是在侮辱一般庶民百姓的智商,一種菁英鄙視庶民的賤價的傲慢。蔡應該為她的行為,包括以假學歷招搖撞騙數十載的惡行以及面對明確而不可否認的證據時不知竣悔的惡劣態度,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並立即辭職並請求民進黨立即研議提名其他候選人代替她參選下任總統。】

    正文:

    江建祥:從美國陪審團的自由心證看蔡英文的論文門

    提筆之際,寄居的洛杉磯正野火燎原,灰燼飄揚,造成筆者老淚與涕泗縱橫。每年都避免不了的森林大火,令人 回憶起白居易的「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白居易的詩詞歌賦平易近人,老嫗能解,美國的陪審團指導說明Jury Instructions 也是一樣。

    美國的陪審制為了要讓一般的平民百姓可以有效地參與審判程序的事實發現工作,特別制定了陪審團指導說明,把艱澀難懂的大道理透過平鋪直述的淺顯英文,撰寫成小學畢業程度就能懂的法律大全集,除了實體法之外,還籠括了證據法則。

    任何經過嚴格訓練的審判律師trial lawyer,在準備一個訴訟案件之始,一定會用陪審團指導說明當作起手式,因為不管訴訟案件多繁複,當訴訟接近尾聲,也就是最終審判的時候,一個審判律師西裝筆挺地站在陪審團面時,必須把自己想像成白居易,希望面前那十二位「老嫗」可以透過淺顯的陪審團指導說明,和戲劇化的證據呈現,而了解他案子的必勝性。

    蔡英文在論文門事件裡的「蒞庭」表現,是完全不及格的,她「敗訴」的必然性完全是導因於她的「可信度」的破產。 以下就以加州民事陪審團指導說明Jury Instructions有關證據法則的規定,對蔡英文截至目前為止以自己或透過代理人所做的辯駁或「證詞」做一種白居易式的解析。

    1· 可提出強力證據的一方卻捨強力證據而提出較脆弱的證據時,陪審團得不採信所提出來的較弱的證據。(加州民事陪審團指導說明203條)

    我們曾經解釋過依據英美法的 Document speaks for itself 證據法則,如果蔡的論文和學位是系爭問題,蔡有直接提出論文和學位證明原本或正本的舉證責任。單純用劉鐵錚大法官的證詞或LSE網頁上不知名人士的帖文或巧妙的網路連結,想要企圖間接證明蔡學位和論文的存在,不但違反上述的Document speaks for itself 證據法則,甚至陪審團或任何裁判者都可以適用加州民事陪審團指導說明第203條直接不採信所提出的「較弱的證據」,把劉鐵錚的證詞和LSE網頁相關資訊排除。

    2· 如果當事人一造故意隱匿或銷毀證據,陪審團可以認定該被隱匿或銷毀的證據對該當事人不利。(加州民事陪審團指導說明第204條)

    蔡英文稱她原本的所謂「國際經濟法博士」學位證明已經遺失。但是,蔡和她的代理人以及蔡友友們卻先後提出三種不同版本的補發證書。首先,世界上根本沒有所謂的「國際經濟法博士」學位。蔡所提出的補發本上也未註明學位是她在其過去發表過的「著作」裡所說的「國際經濟法博士」。 陪審團得以認定那張所謂的「國際經濟法博士」證書根本不存在,或被蔡因為不明原因,故意隱匿或銷毀。陪審團得決定蔡那張「提不出來」的博士證書,對蔡是一項不利的證據。至於如何不利法,就看其他證據了。

    蔡三十多年後補進去LSE婦女閱覽室的個人版本的「類」論文以及她欽令國家圖書管「收藏」的「類」論文除了違反Document speaks for itself 原則之外,也因為蔡故意不提出她的論文原本或正本而不應被接受為原本博士論文存在的證據。

    蔡的博士論文如果真的存在過,至少下列的國內外圖書館應該有館藏的版本:1· 倫敦政經學院圖書館、2· IALS英國高等法學研究圖書館、 3· 大英圖書館、 4· 政大法律系或法律研究所圖書典藏、5· 政大社會科學資料中心。

    上列的地方都找不到蔡所謂的「國際經濟法博士」論文,而唯一可能有該號稱可以拿到1·5個博士學位的論文的地方是保有蔡升等資料的政府單位,卻又因為蔡的命令不可違背三十年密件解禁的規定而不可揭露。蔡故意隱匿證據的事實昭然若揭,因此,陪審團可以認定蔡的博士論文自始不存在,或者該論文正本因不明原因對蔡不利。

    3· 如果當事人一造對不利於他的證據有機會反駁,而不反駁,則陪審團可以就其不反駁這行舉做出任何合理的推論。(加州民事陪審團指導說明第205條)

    蔡的LSE學籍資料卡是她的幕僚主動提供而至今在網路上廣傳的證據。根據該學籍卡的記載,富商蔡潔生的么女因為財務困難而輟學。該學籍卡上並無復學的記載,而蔡卻主張她在輟學又未復學的狀況下獲得一個莫名其妙的世界上顯有的(或幾乎不存在)的「國際經濟法」博士。

    學籍卡是蔡一方自己提出的,該學籍卡上「因財務困難輟學」的記載對蔡不利,經社會大眾質疑至今數月,蔡故意選擇不解釋不辯駁。陪審團當然可以因此認定蔡輟學後不曾復學,沒有繳費復學更不可能受指導教授免費指導,而LSE也不可能在蔡輟學期間免費贈送一個很特殊的「國際經濟法」博士給她。

    4· 如果陪審團認定一個證人對於某項重要的事實故意不做誠實的陳述,陪審團可以抹煞該證人的其他所有證詞。

    蔡不講實話的例子,不勝枚舉。 LSE的婦女閱覽室明明說明因為作者的要求,蔡在今年六月才送進去的「類」論文不可拷貝、抄錄或引述,蔡面對電視攝影鏡頭竟然敢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說;「不會是吧?!」

    蔡英文如今主張她取得她所謂的博士學位的時間是1984年春初或二、三月間。但是,蔡早在1983年發表著作時就宣稱她是以倫敦政經學院「國際經濟法」博士的身分發表是類文章。顯然地,蔡對於她何時取得所謂的博士學位這件重要的事項做了不實的陳述。 因為蔡的「蔡萊爾」的性質業經陪審團確定,陪審團可以完全不信蔡在她學位和論文門事件裡的其他證詞。

    限於篇幅的關係,我們只提出上列四項證據法則供讀者參考。白居易的詩詞歌賦之所以受愛戴並流傳千古,就是因為「平易近人」這四個字。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源自英國,而英國的陪審團制度則是封建制度下庶民對貴族的反動的產物。沒讀書的庶民爭取自己審判自己庶民類的權利,但是又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去進行公平的審判,於是責成有讀書的貴族扮演白居易的角色,用深入淺出的輔導材料協助庶民完成審判的重責大任。

    法律不離經驗和常識。 蔡英文在她的論文和學位門事件中的行為和不行為,有許多是在侮辱一般庶民百姓的智商,一種菁英鄙視庶民的賤價的傲慢。

    蔡應該為她的行為,包括以假學歷招搖撞騙數十載的惡行以及面對明確而不可否認的證據時不知竣悔的惡劣態度,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並立即辭職並請求民進黨立即研議提名其他候選人代替她參選下任總統。

    2019年10月27日於洛杉磯

    【作者為在加州執業的律師,前美國檢察官】

    ——原載《台灣海外網》

  • 裁判費何時繳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3-13 20:07:46
    有 986 人按讚

    【體育改革淪為作弊大賽?】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2018-03-12

    各體育協會改選違法舞弊爭議叢生,體育署不僅未積極作為,更出現選擇性的介入調查,令人質疑體育署的標準到底為何?

    以游泳協會改選為例,許多關心體育改革的朋友已提出多項事證,包括預報名階段大量人頭會員、多筆相同資料重複報名、分工代收身分證、統一繳費及會員審查黑箱作業等具體情事,媒體輿論也強烈質疑,體育署到底何時要介入調查?至今體育署林德福面對泳協改選爭議仍然避重就輕,甚至以「目前只有56個人有問題」、「對於三千個會員的選舉不影響」等理由搪塞。

    此外,今年1月在南投及台北兩地同時舉行的「泳協2018年全國中區分齡游泳錦標賽」及「台北市2018年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比賽」,居然驚見同一人竟可以同一時間分身在台北與南投同時擔任裁判人員,不僅影響比賽的公正性,更有涉及是否詐領裁判費的問題,體育署應進行調查、糾舉不法。

    泳協改選爭議請參考媒體報導:

    泳協再爆爭議!黃國昌:選務過程、會員資格黑箱
    https://goo.gl/D5C4oY

  • 裁判費何時繳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8-03-15 11:46:08

    【體育改革淪為作弊大賽?】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2018-03-12

    各體育協會改選違法舞弊爭議叢生,體育署不僅未積極作為,更出現選擇性的介入調查,令人質疑體育署的標準到底為何?

    以游泳協會改選為例,許多關心體育改革的朋友已提出多項事證,包括預報名階段大量人頭會員、多筆相同資料重複報名、分工代收身分證、統一繳費及會員審查黑箱作業等具體情事,媒體輿論也強烈質疑,體育署到底何時要介入調查?至今體育署林德福面對泳協改選爭議仍然避重就輕,甚至以「目前只有56個人有問題」、「對於三千個會員的選舉不影響」等理由搪塞。

    此外,今年1月在南投及台北兩地同時舉行的「泳協2018年全國中區分齡游泳錦標賽」及「台北市2018年中等學校運動會游泳比賽」,居然驚見同一人竟可以同一時間分身在台北與南投同時擔任裁判人員,不僅影響比賽的公正性,更有涉及是否詐領裁判費的問題,體育署應進行調查、糾舉不法。

    泳協改選爭議請參考媒體報導:

    泳協再爆爭議!黃國昌:選務過程、會員資格黑箱
    https://goo.gl/D5C4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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