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被斷電如何復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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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被斷電如何復電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08的網紅子雲老師的導師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擬真模考第二彈] 一、甲於臺北市經營舒壓會館,惟甲所僱用之按摩女乙在甲完全不知情(無故意過失)的情況下私下與男客進行性交易,並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查獲。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以甲之建物作為性交易服務場所之業務使用認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35條、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10條之1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

  • 被斷電如何復電 在 子雲老師的導師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8 07: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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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擬真模考第二彈]

    一、甲於臺北市經營舒壓會館,惟甲所僱用之按摩女乙在甲完全不知情(無故意過失)的情況下私下與男客進行性交易,並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查獲。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以甲之建物作為性交易服務場所之業務使用認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35條、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10條之1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2條等規定,遂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前段規定,以A處分裁處甲6萬元罰鍰及勒令甲停止建物使用,惟甲仍繼續營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在連續處以怠金無效後,遂將該建物斷水斷電。試問:
    (一)A處分之合法性為何?(16分)
    (二)甲欲申請復水復電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拒絕,在聲明異議後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試問:法院應如何審理?(9分)
    【參考法條】
    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二、甲為外籍移工,於106年10月14日晚間飲用啤酒2罐共660CC後,仍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因騎車搖晃不穩為警攔查,經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達每公升0.65毫克而觸犯公共危險罪。勞動部以甲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於106年11月30日刑事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下同)1,000元折算1日,並宣告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7萬元,業已確定等情,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及第74條第1項規定,於107年1月11日以A處分廢止甲之聘僱許可,不得再於我國境內工作,並於說明欄載明被上訴人之刑如已執行完畢或經緩刑,應由雇主於文到後14日內辦理手續使其出國,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其雖有違規情節惟應非屬重大,勞動部則以是否情節重大,應屬行政機關之裁量範圍為由,主張行政法院應尊重行政機關之裁量權,試問:勞動部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參考法條】
    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
    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廢止其聘僱許可:六、違反其他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
    就業服務法第74條第1項
    聘僱許可期間屆滿或經依前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之外國人,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實務判決改編
    #題目較高普考仍稍難
    #解題方向兩天後放上

  • 被斷電如何復電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1-21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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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在「資料備份該選 ..」的影片下面有位粉絲問我「該如何確保資料不要消失」。其實很多人都以為只要用個 RAID 1(一顆硬碟損毀容錯)、甚至用上 RAID 6(兩顆磁碟損毀容錯),就能確保硬碟資料不會消失。但事實上這是不對的想法喔!因為資料除了會在硬碟壞軌等情況下消失之外,還有另一個可能會直接造成資料消失:電力問題造成硬碟燒毀。

    或許各位曾經有過這樣的經驗:打雷、或是無預警停電、跳電造成電腦關機,結果復電之後重新開機就發現硬碟壞了、開不了機了。

    這種情況就是因為電力問題造成的突波、或是無預警電腦關機造成硬碟的硬體電路、電源供應迴路等被燒壞而損毀,是屬於外來強大電力造成的直接物理性摧毀。雖說還是可以把硬碟送到資料救援中心處理,但資料救援那不菲的費用,絕對會讓你後悔一開始為什麼不花個一兩千塊弄個突波吸收器來避免這樣的問題發生。

    但問題來了,突波吸收器能解決電力造成的硬碟損毀,但如果是突然停電、跳電造成資料來不及儲存、或是電腦沒有正常關機而造成系統異常呢?這又該如何解決?

    其實很簡單,在市面上一直有種俗稱 UPS(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的不斷電系統,就是用來解決這種問題的。UPS 簡單說就是將突波吸收器與大型充電電池結合在一起的產物,使用時必須先將 UPS 插在你家電源插座上,再把你要保護的電腦、NAS 網路磁碟機、外接硬碟等 3C 產品電源插到 UPS 機器上的電源插座。開始運作後,UPS 會不停地自動偵測家中電源插座的供電狀況,並在電源斷線(例如停電、跳電)的瞬間將電源供應轉向內建的充電電池,提供五~十分鐘不等的電腦運作延長時間,讓你能從容的把資料存檔、並安全地將電腦、NAS、外接硬碟等裝置關機,就可以避免因為突發的電源問題造成資料、甚至硬體的損毀。

    現在的 NAS(例如 Synology 的產品)都支援 UPS 自動關機功能,只要你購買支援 USB 通知關機功能的 UPS,就能在停電的當下由 UPS 通知你的 NAS 開始進入關機程序(或是將硬碟全部斷線的安全模式),是想要確保家中資料、硬體安全的朋友絕對要添購的安全設備。

    至於 UPS 要價多少呢?以一般家中一台電腦、一台 NAS 來說,買一台四五千、甚至兩三千的機器就夠用了,不高的價格、又能保護你的所有資料安全,還有什麼比這更值得投資的呢?不過請記得要購買支援 USB 關機通知的機種,否則你要是剛好不在家、又發生停電之類的問題,那麼在 UPS 把電源耗盡之後 ... 你的 NAS 還是一樣會不正常關機,那買 UPS 就失去意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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