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被保險人 主張 終止契約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被保險人 主張 終止契約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omeoneelse ( )看板Insurance標題Re: [問題] 被保險人是否可以不要被...
請參閱保險法
現行法條 第 105 條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
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也就是說
你如果是被保險人
有簽名的保單,依保險法105條之規定
只要通知保險公司及要保人,效果就等同於要保人自行解約
你未親自簽名的保單,你可以依保險法105條之規定,主張契約無效
以上
※ 引述《lissy (你的小腿腫起來了嗎)》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想請問的問題是 爸媽在我和弟弟小時候保國泰人壽的儲蓄險
: (具體並不了解,需要查證)
: 媽媽是要保人 後來媽媽去世後要保人變成爸爸
: 他繼續繳,也繼續領 並更改受益人為他現任老婆
: 那想請問 我現在已成年多年 我不想要被保險
: 不想由他利用我和弟弟的名字 繼續繳錢繼續領錢 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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