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衛生局自費項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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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衛生局自費項目產品中有3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信傳媒,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表示,因應民眾因求學、工作、出國及其他個人因素等,而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於9月22日召開會議,說明如下: 1.民眾如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將可至經各地方衛生局審核通過之提供自費COVID-19血清抗體檢驗服務之醫事機構進行檢驗。為使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感謝衛生局與所有的醫護人員在疫情期間的付出與努力,辛苦大家了! 首先,針對去年會期所提的「改善縣民赴台就醫照顧服務,請縣府強化患者家屬住宿安置之方案」,在縣府的努力下已有初步的相關配套,森堡也希望後續相關的詳細方案,能盡快讓縣民周知。 本次質詢,森堡針對「醫發基金」與「衛生局業務」提出一些疑問與...

  • 衛生局自費項目 在 信傳媒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3 14: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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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表示,因應民眾因求學、工作、出國及其他個人因素等,而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於9月22日召開會議,說明如下:

    1.民眾如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將可至經各地方衛生局審核通過之提供自費COVID-19血清抗體檢驗服務之醫事機構進行檢驗。為使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檢驗服務醫事機構及民眾有所依循,指揮中心參考歐美等國際檢驗指引及建議,血清抗體檢驗主要適用時機為評估個人是否曾經遭受感染產生抗體。由於一般抗體檢測結果不完全等同於對COVID-19免疫力(或保護力)之高低或有無,醫事機構在接受民眾進行自費血清抗體檢驗前後,應詳細說明其檢測方式及結果代表之意義,以利正確解讀。

    2.為防範疾病傳播風險及保障民眾健康,民眾於自費抗體檢驗前,需經醫師評估,如具發燒、呼吸道症狀、味覺嗅覺喪失、不明腹瀉等疑似COVID-19 症狀、TOCC風險或有疑慮者,應先進行核酸檢驗等措施。若無上述相關症狀或評估無疑慮者,由醫師開立檢驗處方執行自費抗體檢驗。

    3.檢驗試劑以使用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許可之SARS-CoV-2人類抗體檢測試劑抗體,並須於檢驗報告中載明檢驗抗原種類(如:S蛋白等)及抗體項目(如:IgG、Total Ig等)、使用之試劑廠牌及檢測方法(如:CLIA或ELISA)、檢驗結果(如檢測數值及判讀標準)等資訊。

    4.自費檢驗收費標準,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及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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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衛生局自費項目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2 2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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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王力宏與四叉貓案

    王力宏在居家檢疫期滿後出關與朋友聚餐,被人檢舉違反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因為照片與影片非常明確,所以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處罰一萬元,因為中央指揮中心公告規定:『禁止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眾集會或其他相類似之活動』,所以不是和朋友吃飯有問題,而是自主健康管理的對象是不可以參加聚餐聚會的,所以自主健康管理中的對象就會被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去年很多自主健康管理的人參加跨年晚會或聚會也是一樣被開罰。

    而四叉貓案件,從情理上,我認為民眾有知的權利,但中央指揮中心一直都沒有開放醫療院所做新冠病毒抗體檢測,也沒有開放民眾自費做抗體檢測!

    抗體檢測從彰化事件時起就由中央統一管理,台北榮總也曾來申請檢測抗體,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也去函詢問中央指揮中心,但都遭中央尚未開放為由回文拒絕,同樣的,禾馨診所也曾來文,衛生局依照中央回文榮總的內容說明中央尚未開放訂立相關規範,因為無法可管,所以無法接受申請!

    直到今天9/22下午,中央才要開會討論是不是要開放自費檢測抗體,這個案子目前還在陳述意見階段,等下午中央開會完才會有比較明確的處理方向。

    也是因為之前發生彰化檢測抗體事件,所以這次臺北醫學大學申請要做萬華區市民抗體檢測,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發函中央指揮中心,得到同意後才進行後續程序,也是擔心成為彰化案翻版!

    讓醫療機構檢測抗體,其實沒有什麼困難,但從彰化案件到現在,抗體檢測都由中央掌管,所以連榮總也未獲准,但是,開放更多檢測機構其實是好事,除了民眾自己,地方政府也可以瞭解社區的狀況與疫調的結果!

    禾馨診所這次的問題是醫療機構有收費的項目必須申請衛生局核准,未經核准收取費用則可能違反醫療法,這一點還是要依法查明清楚!

    希望疫苗盡快普及,如果疫情可以早點遠離,大家都不需要這樣風聲鶴唳,提心吊膽了!

    #每個人都想好好生活
    #很少人故意違規
    #不必怕人民知道太多吧

  • 衛生局自費項目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7 10:45:08
    有 425 人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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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疫苗後到醫療院所驗抗體已違法
    現有民眾打完疫苗後,私下找醫療院所檢驗血清抗體,對此莊人祥說,目前民眾已無法去執行機組員專案的12家醫院自費驗抗體,若有其他院所提供這項服務,將請地方衛生局調查,以釐清提供自費驗抗體的院所有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或《醫療法》,若有違規即依法處理。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則說,指揮中心未開放民眾自費驗抗體,衛生局也未核准北市醫療院所執行此項目,若有醫療院所向民眾收取該檢驗費,即違反《醫療法》,依法可開罰5萬至25萬元罰鍰,該局若經檢舉將依法調查,一旦確認醫療院所向民眾收費,受檢民眾可要求退費。

    對此,禾馨醫療營運長林思宏表示,抗體檢驗本來就有開放讓機組人員做,雖禾馨並非12家醫院其一,但此檢驗沒有不合法,院內本身也都有幫員工做,讓他們瞭解自身的抗體產生情形,工作狀態能更好。

    林說,民眾也有知的權利,如想做抗體檢驗也可以,就是比照衛生局開放讓機組人員自費檢驗的價格,檢驗一次自費1000元;但針對衛生局認定此行為違法,林思宏僅表示,予以尊重。

  • 衛生局自費項目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5-18 15:33:13

    感謝衛生局與所有的醫護人員在疫情期間的付出與努力,辛苦大家了!

    首先,針對去年會期所提的「改善縣民赴台就醫照顧服務,請縣府強化患者家屬住宿安置之方案」,在縣府的努力下已有初步的相關配套,森堡也希望後續相關的詳細方案,能盡快讓縣民周知。

    本次質詢,森堡針對「醫發基金」與「衛生局業務」提出一些疑問與建言。

    醫發基金部分:

    由於年度預算通過時程較晚,加上議會決議凍結醫發基金,使得本年度醫發基金補助醫事人員案(其中補助烈嶼地區的護理師9名、藥劑師、檢驗師與放射師各4名,物理治療師與血液透析室護理師各1名)、烈嶼鄉居民夜間緊急醫療救護轉診工作等案,將受程度不一的影響,森堡建議是否能「部分解凍」醫發基金,以免造成金門醫療可能歸零的慘況。

    部立金門醫院針對醫發基金所提的所有補助計畫,需經「醫發基金審議委員會」核定,考評亦同(註1),現今醫發基金面對議員及民意諸多責難,「醫發基金審議委員會」是否有做好職責,確實審議預算與考評執行成果?

    醫療是金門最大的痛,尤其是烈嶼地區更甚,我們在此籲請醫療基金審查委員會能發揮實質的功能,提出具體方案以解凍相關預算,切勿讓議會變成惡化金門居民與醫護關係的代罪羔羊。

    本日洪成發議員亦針對醫發基金提出質詢,衛生局回應因年度預算延誤,致使本年度醫發基金審議延誤,另外受凍結關係,七月後將影響包括烈嶼一般及緊急醫療服務。洪鴻斌議員表示醫發基金並未凍結烈嶼地區預算,事實的真相如何有待縣府回應與釐清。

    註1:醫發基金委員會
    據金門縣醫療照顧發展基金收支及管理辦法,第六條:「本基金由本府設置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計畫、補助案件之審議、決定及執行成果之考評。」,前開醫發基金委員七至十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由本縣縣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副縣長擔任,其餘委員由縣長遴聘(派)學者、專家、有關機關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擔任,任期兩年,期滿得續聘。

    節錄金門日報於2019年12月20日報導審議醫發基金內容如下:
    「非營業部分醫療照顧發展基金:決議:凍結80,000,000元。(1) 基金用途二項下「羅致優良醫師及醫事人員運用提升計畫」每年應提撥10%經費除醫師外的醫事人員,作為留任獎勵金。(2) 為鼓勵醫師及護理人員進修專業技能,基金應每年固定匡列專款費5,000,000元。但書:(1) 增加烈嶼院區簡易病房醫療及安寧照護。(2) 提升婦產科人力資源及住院環境。(3) 加強改善急診、後送、洗腎中心醫療品質。俟以上項目改善,再提會審議。餘均照案通過。」

    報導連結:https://www.kmdn.gov.tw/1117/1271/1272/313789/

    針對業務報告部分:

    1. 森堡建議衛生局能與社會處進行水平聯繫,盡快將「防走失晶片」機制建立起來,守護金門的長輩。

    2. 適航驗證進行如何?(衛生局回應五月底會發證。)

    3. 議會曾有提案廢除三方共管契約,衛生局去年十一月曾答應要在合約屆期前六個月檢視內容妥適性,現已屆期,檢討現況為何?是否有要持續三方共管?如不進行三方共管,欠缺醫療人力如何協助引進與長留?(衛生局回應受疫情影響,目前尚未開檢討會議。)

    4. 我們曾於第二次臨時會提到「金門醫院的醫療設備收費收支無法平衡」,所得到的回應是「金門醫院為地區唯一公立醫院,非以營利為目的,硬體設備不以效益回收為出發點,故成本無法回收乃屬必然」,金門醫院於106年曾提出「高階自費健檢」等項目送衛生局,但未獲得通過,我們要金門醫院提高收入減低醫發基金負擔,又不願意允許他們針對斷層掃描與核磁共振提高收費,這樣只會讓金門的醫療陷入惡性循環之中。

    5. 衛生局為金城祥安段興建金城鎮衛生所及聯合診所已做好本縣基層診所遷入的意願調查,但調查報告並未送達議會,我們無法得知實際狀況。

    6. 關於非法藥品在電視台與電台的媒體違規案件請主動公布。

    7. 醫發基金請評估針對金大的長照系與社工系增加人力留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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