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waysu (阿偉蘇)
看板DSLR
標題[問題] 請教大家關於街頭攝影的觀感
時間Mon Mar 27 11:48:36 2017
大概拍了二年多的街拍攝影平常放在flickr
昨天第一次將作品PO在自己的FB上
因為有拍攝路人面孔的畫面有少部分人無法接受
(有興趣可看我flickr,部分類似於Tatsuo Suzuki拍法)
他們覺得我不尊重路人
自己也搜尋了一下法規
基本上放在網路上只要我不將照片不做商業利益不會有問題
當然當事人有權力要求我下架
街拍攝影本來就有點爭議
不知道目前大家對於這塊的想法與意見如何
因為讓我小小猶豫了一下是否要繼續這樣拍攝下去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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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AMMY728: 當事人沒講就沒事,有講你就要下架不然就是被告. 03/27 11:51
→ SAMMY728: 告不告的成是一回事,但是會不勝其擾.現在時空背景的關系 03/27 11:52
→ SAMMY728: 不像以前肖像權的觀念薄弱.建議要拍街頭攝影還是要和被 03/27 11:53
→ SAMMY728: 攝者打聲招呼, 甚至給他簽名,對自己才會有保障. 03/27 11:54
推 Derp: 這個怎麼告?街頭是公共場合,攝影不違法 03/27 11:55
推 SAMMY728: 侵害肖像權當然可以告.公共場合,拍到人甚至建築物然後 03/27 11:58
→ SAMMY728: 公開展示, 這個當然違法. 03/27 11:58
推 smileahpain: 有些大樓你在門口拿出相機警衛就回來關切了 03/27 12:01
→ smileahpain: 我是覺得互相尊重 像我拍照會盡量避開人 因為我自己 03/27 12:02
→ smileahpain: 也不喜歡給人拍 03/27 12:02
推 Onsam: 說當然違法請問是參考哪項法規 03/27 12:02
→ Onsam: 不然我原本認知是跟原po相同 03/27 12:02
推 ryu057: 尊重問題,不想給你拍你硬要拍,有尊重嗎? 03/27 12:04
→ murray210132: 看路人的反應,你應該都蠻近的把相機抓起來對人拍... 03/27 12:06
推 ryu057: 做讓人不快的事還高喊我又沒違法,這樣的行為不妥當吧 03/27 12:06
→ murray210132: 每個人都很驚恐地看著你的感覺, 這照片看起來沒有 03/27 12:07
→ murray210132: 很好看 03/27 12:07
推 Onsam: 我是之前看攝影眼裡面作者提到的部份也是不作商業用途就無 03/27 12:11
→ Onsam: 侵權問題 03/27 12:11
→ Onsam: 但我剛剛也查了一下文章 也有臺灣律師提到在雲端相簿公開便 03/27 12:11
→ Onsam: 涉及侵權QQ 03/27 12:11
→ SAMMY728: 只要未經被攝者拍攝,就是侵害肖像權.除非是用於新聞. 03/27 12:13
→ SAMMY728: 而是不是用於新聞, 你要提出證據, 交由法官裁定. 03/27 12:13
→ SAMMY728: 就算最終的結果是沒是, 但中間的訴訟過程會煩死你. 03/27 12:14
→ badaseases: 下次改拍背影作為主題 03/27 12:15
→ SAMMY728: 除非你自己拍不分享出來,大部份的人都懶得理你. 03/27 12:15
→ SAMMY728: 要PO出來, 在未經被攝者的同意下, 就有被告的風險. 03/27 12:16
→ SAMMY728: 你默默無聞就算了, 被告也賠不了多少錢. 如果哪天有名了 03/27 12:16
→ SAMMY728: 那天因為這張照片有名了, 那就等著被告吧~ 03/27 12:16
推 archon: 就算不違法,會讓人不舒服的事,還是盡量少做吧... 03/27 12:38
推 fman: 肖像權屬人格權一種,除非有貶損他人名聲狀況,不然是不會被 03/27 12:39
→ fman: 侵害的,實務上在台灣也還沒有拍照被告成功的,至於不做不讓 03/27 12:39
→ fman: 人不舒服的事,那就算道德面了,就看原po自行決定了 03/27 12:40
推 NewTypeNeo: 我這邊有馬賽克軟體 03/27 12:40
推 changmada: 建議分享在flickr就好 fb ptt人多嘴雜 03/27 12:41
推 fman: 講回拍攝手法,大部分街拍都是偏紀錄,會將自己隱藏起來,但 03/27 12:43
→ fman: 那位攝影師講求的卻是互動,算是很有個人特色的拍法,但相對 03/27 12:44
→ fman: 的和攝影者就可能有衝突的風險,這也就你自己評估吧 03/27 12:44
推 ReDmango: 人格權無論有無公布、商業與否皆不影響,對方不同意就是 03/27 13:02
→ ReDmango: 違法 03/27 13:02
推 Radiomir: 拍就對了, 反正攝影人的恥力如果說第二, 沒有人敢說第一 03/27 13:13
→ Demaciaaaaa: 我之前隨拍一張國父紀念館,因為超廣角帶入很多小頭 03/27 13:13
→ Demaciaaaaa: 結果PO在FB社團被版主說嘴XDDD 03/27 13:13
→ Demaciaaaaa: 那時候查了很多文章跟法條,基本上他無法舉證損失 03/27 13:13
→ Radiomir: 最壞的情況就是上法院,反正攝影人也不是沒上過法院,對吧 03/27 13:14
→ Demaciaaaaa: 他就很難告贏你,當然,作為尊重,他要求你刪掉還是刪吧 03/27 13:14
→ Demaciaaaaa: 著作權跟人格權(肖像權)的權衡其實很模糊 03/27 13:15
→ Demaciaaaaa: 主要都是依法官為主,一些判決書的說明也是如此 03/27 13:16
→ Demaciaaaaa: 著作權的基本保障就是你拍不分享,別人無法奈何你 03/27 13:17
→ Demaciaaaaa: 上述是指公開場合 03/27 13:17
→ Demaciaaaaa: 但假如分享且造成別人人格權或是其他損失,就會被告 03/27 13:18
→ Radiomir: 亂拍的人很討厭, 但也拿你沒皮條, 你只要小心不要被暗算 03/27 13:20
→ Demaciaaaaa: 但告就必須舉證造成什麼損失? 交由法官判斷 03/27 13:20
→ Radiomir: 有一天你被暗算了,你要告對方也是可以的,但一樣換你舉證 03/27 13:21
→ Demaciaaaaa: 不告,也有權僅請拍照者撤下,但假如不撤下,好像可以罰 03/27 13:21
→ Demaciaaaaa: 這就是我覺得很模糊的地方.. 03/27 13:21
→ deepdream91: 人潮眾多就無法舉證是拍攝特定人物..但是原po的照片 03/27 13:22
→ Radiomir: 灰色地帶玩久了, 一樣會被玩回來, 你不可能一生都走強運 03/27 13:22
→ deepdream91: 都是接近特寫類,而且apsc27mm也算挺近的 03/27 13:23
→ Radiomir: 你一生只要遇到一次敢玩又狠的,你前面的付出都將變流水. 03/27 13:24
→ Radiomir: 上法院都算客氣的,我比較擔心的是不上法院私下處理那種. 03/27 13:26
推 jengmei: 跟他說你是拍眼前的空氣好嗎。誰要拍你阿.. 03/27 13:27
推 archon: 如果真的是在拍空氣倒還好,但如果街拍是在拍人, 03/27 13:31
→ Radiomir: 氣魄真的那麼好, 八大行業的外觀先去拍個專輯來分享分享 03/27 13:31
→ archon: 卻又講這種謊話來硬拗,不覺得很可悲嗎 ~"~ 03/27 13:31
→ Radiomir: 順便練練膽識... 03/27 13:32
→ Radiomir: 你不敢拍, 就證明你的論點是錯的, 或是你只敢挑軟柿子拍 03/27 13:33
推 fman: ...為什麼論點還要證明對錯,基本上那是喜好問題而已,另外 03/27 13:43
→ fman: 就是自己為自己行為負責就好,不過說不同意就是違法,違哪一 03/27 13:43
→ fman: 條法可以講一下嗎? 畢竟台灣還是法治國家 03/27 13:43
→ Radiomir: 所以很多人是挑人拍麻...那真的就不用上來問了,浪費時間 03/27 13:46
→ Radiomir: 因為你的心中就有小警總,知道什麼人可以拍,什麼人不能拍 03/27 13:46
推 Demaciaaaaa: 民法18條 民法195條 參考 03/27 13:50
→ Demaciaaaaa: 這些google都有 都看完心理就會有條界線 03/27 13:51
→ Demaciaaaaa: R大有點激動XD 是很常被拍嗎XDD 03/27 13:52
推 Demaciaaaaa: 我也愛街拍 但不拍正面為主,不過有保守派的認為這不 03/27 13:55
→ Demaciaaaaa: 算街拍..顆顆 03/27 13:55
→ hitsukix: 就哪天碰到壞人就當還債好了XD 03/27 14:10
→ iemilk: 覺得台灣還是亂拍,就算被吉,應該也沒事,私底下處理除外 03/27 14:35
推 NewTypeNeo: 為什麼開始拍?為什麼不繼續拍? 03/27 16:05
→ tommy123310: Radiomir標準示範什麼叫作無限上綱XDD 03/27 16:21
推 Radiomir: 有些人連自己的正面露臉照都不敢放了,怎麼好意思拍路人? 03/27 16:24
→ Radiomir: 或許這也是恥力展現的一種吧? 03/27 16:26
→ ceaserman: 放照片跟拍路人關連在哪 ? 東拉西扯也是令人大開眼界 03/27 17:32
推 fman: 不管民18或195,不同意拍照要構成"侵犯"都很困難,覺得是的 03/27 17:37
→ fman: 就跟法官說吧,不過先說裁判費是由敗訴者出喔~也是避免爛訟 03/27 17:38
→ Radiomir: 有沒有關聯請用客觀的角度去思考,主觀的想法就不討論了. 03/27 17:41
→ ceaserman: 抱歉 我用客觀角度去看也看不出來,我從沒講主觀的 03/27 18:11
推 ferrinatice: 如果在街頭拍人會被告,那個大捷運站、百貨公司早就 03/27 18:56
→ ferrinatice: 被告到脫褲,有路口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通聽會被告 03/27 18:56
推 ferrinatice: 通 03/27 18:59
推 ReDmango: 你是監視器嗎你 03/27 19:10
推 George72: 難道我的夢想是成為監視器也要跟你說嗎XD? 03/27 19:41
推 NewTypeNeo: 籃球監視器今年洗白了 03/27 20:03
→ rosyiron: ........天哪?都在講些什麼東西呀....暈倒。 03/27 20:11
→ D600dust: ferr... 監視器(如果你是說你在門口裝) 看情況喔 03/27 20:18
推 benage: 除非是偷拍不雅照,不然告不成的吧 03/27 20:18
推 ferrinatice: 我想表達的是說公共場所如果監視器都可以裝來拍攝影 03/27 20:30
→ ferrinatice: 片了,那拿相機拍照片怎會構成違法呢?當然如果去偷 03/27 20:31
→ ferrinatice: 拍不雅照,如偷拍內褲那當然不OK,但如果是拍攝十字 03/27 20:32
→ ferrinatice: 路口的行人或在捷運門口拍攝上下捷運的乘客沒有違法 03/27 20:32
→ ferrinatice: 吧? 03/27 20:33
推 ReDmango: 公共場所監視器跟你拿相機能類比 我也是醉了 03/27 20:49
推 ferrinatice: 為什麼不行類比呢?都是捕捉影像、只不過目的不同, 03/27 20:50
→ ferrinatice: 一個是為了治安,另一個是為了創作。 03/27 20:51
推 ReDmango: 你查路人證件 一個是警察查驗 一個是你是瘋子 03/27 20:59
→ ReDmango: 目的相同 但你是瘋子 03/27 20:59
推 ferrinatice: 的確在路上跟路人要證據看會被當成瘋子,但街拍路口 03/27 21:13
→ ferrinatice: 過馬路的路人會被當瘋子嗎? 03/27 21:13
噓 George72: 查證件跟拍照拿來類比?有事嗎XD 03/27 21:23
→ George72: 講了半天其實說不出監視器跟拍照的差別吧? 03/27 21:24
→ gamedf: 其實是主動犯機跟被動犯機的差別XD 03/27 21:30
推 ferrinatice: 其實我沒有要戰,而且我也不認同偷拍不雅照,我只是 03/27 22:04
→ ferrinatice: 單純很欣賞很多大師的街拍作品,如果把街拍變成一個 03/27 22:05
→ ferrinatice: 犯法/不道德的事情太可惜了 03/27 22:05
→ D600dust: 我只能跟你說 裝監視器 也不是都OK的 03/27 22:39
→ D600dust: 就算是政府裝的 嗯 譬如舉發違規 你隨便翻都一堆討論 03/27 22:39
→ D600dust: 但是以(我猜)你假設的狀況 兩者完全八竿子打不著 03/27 22:42
→ D600dust: 除非你裝的監視器對著人家窗戶陽台拍 XD 那可以討論 03/27 22:42
→ D600dust: 最後 連犯法你都只覺得「可惜」 03/27 22:43
→ D600dust: 攝影人的道德標準到底是放在哪裡 這麼一來我開始好奇了 03/27 22:43
推 lantieheuser: 你的目標是特定對象,你公開,對方表示反對,你不撤 03/27 22:44
→ lantieheuser: 那就是侵權;以上要全部成立。 03/27 22:47
→ lantieheuser: 如果你針對特定對象拍攝當場就被發現並表示反對,那 03/27 22:49
→ lantieheuser: 你堅持不刪,這也屬侵權。 03/27 22:49
→ lantieheuser: 公共場監視器不侵權的原因在,他沒有針對特定對象。 03/27 22:50
推 George72: 那改用廣角鏡頭街拍也可說是沒有針對特定對象啊 03/27 23:10
推 George72: 至於後續是否發布,對方是否要求刪除,跟一開始使用相 03/27 23:15
→ George72: 機或攝影機當作器材,並沒有什麼關聯 03/27 23:15
推 lantieheuser: 所以實際上除非你越界太多,拿 200mm 拍個大特寫, 03/27 23:16
→ lantieheuser: 想拍就拍,不用擔心法律問題。街拍過不去的通常都是 03/27 23:17
→ lantieheuser: 自己侵犯他人的感覺,而不是法律。 03/27 23:18
推 George72: Ferr是說國外很多街頭攝影師拍出好作品,若到了台灣街 03/27 23:18
→ George72: 拍就屬犯法有點可惜吧,被你說的好像已確定犯法然後只是 03/27 23:18
→ George72: 可惜,目前是不是犯法都還未定論呢 03/27 23:18
推 George72: 同意lan大,我覺得最後還是得讓作品說話,若是作品讓人 03/27 23:22
→ George72: 看了不舒服的話,難免有人有意見,像森山大道應該不太會 03/27 23:22
→ George72: 有人跑去跟他說你不能街拍,這樣不道德吧XD 03/27 23:22
推 ferrinatice: 如果是犯法,我怎麼會覺得「可惜」?你要說我道德低 03/27 23:22
→ ferrinatice: 落,我也沒有意見,但現在flickr上輸入street 03/27 23:23
→ ferrinatice: photography,很多好照片我是不覺得有問過被拍的人 03/27 23:23
→ ferrinatice: 但也不是不雅的照片、或是會讓當事人反感的照片。若 03/27 23:24
→ ferrinatice: 當事人過來跟你說,欸,別拍,然後你還一直拍這當然 03/27 23:24
→ ferrinatice: 是有問題,但難道現在網路上的街拍照片都是沒道德? 03/27 23:25
→ ferrinatice: 街拍紀錄的是一個時代、一個城市、一個街道的人文故 03/27 23:26
→ ferrinatice: 事,這樣的創作如果被列為不道德,是我會覺得可惜的 03/27 23:28
→ ferrinatice: 事情。至於有人提到如果裝監視器拍私領域的目標,那 03/27 23:28
推 lantieheuser: 其實這問題很簡單:自由國家,行動自由高過人格保護 03/27 23:29
→ ferrinatice: 當然是不OK的。但我想我指的接拍很嚴格的指「公開場 03/27 23:29
→ ferrinatice: 所」,而不是別人的家裡面。 03/27 23:29
→ lantieheuser: 所以沒人能阻止你拍,但若你拍攝、散布的結果使人名 03/27 23:30
→ lantieheuser: 譽受損,你要負責賠。 03/27 23:31
推 George72: 街拍造成名譽受損之類的,很好奇有無真的被告成的案例呢 03/27 23:40
→ George72: ? 03/27 23:40
推 ferrinatice: 呃 現在才發現原po就是阿偉蘇,年初沒搶到阿偉蘇桌曆 03/28 00:15
→ ferrinatice: 真讓人遺憾... QQ 03/28 00:15
推 jaylj14: 私領域根本沒什麼好討論的,比如餐廳說不能攝影基本上就 03/28 00:25
→ jaylj14: 是不行,雖然擁有者並沒有擁有物的影像權,只要你不拿來 03/28 00:25
→ jaylj14: 營利,店家並不能主張你侵犯著作權,但你進了他的店裡消 03/28 00:25
→ jaylj14: 費就成立契約關係,理所當然必須遵照契約的規定,然而若 03/28 00:25
→ jaylj14: 你是在馬路上拍攝他店門口的展示品,除非你拿來營利,否 03/28 00:25
→ jaylj14: 則他根本拿你沒皮條 03/28 00:25
→ Decill: 但其實你隨便拍人店門口有時候會被店家關切 03/28 00:29
→ Decill: 後來問一問他好像是怕被糾察還什麼的XD 03/28 00:29
推 smileahpain: 之前在某辦公大樓外拿出相機,馬上警衛就跑過來了 03/28 00:53
→ smileahpain: 當然可以跟他盧啦,但人家也是在工作 03/28 00:56
→ D600dust: ferr你是真心討論還是只是想為反對而反對 03/28 01:04
→ D600dust: (好啦 你舉的例子大家也跟你說 不一致了 03/28 01:04
→ D600dust: 這樣你的問題有沒有被解答呢 03/28 01:04
→ D600dust: 我一直覺得你只是想拿一些你以為近似的例子來 03/28 01:05
→ D600dust: 合理化"所以我可以街拍 而且不犯法又合乎道德" 03/28 01:05
→ D600dust: 不然我實在不知道你扯遠到監視器是怎麼回事 03/28 01:05
→ D600dust: 然後又改口說那我拿20mm拍(嘿 你根本忘記街拍的初衷了! 03/28 01:06
推 ferrinatice: 拿監視器舉例是因為監視器也是一個拍攝影像的設備, 03/28 01:07
→ ferrinatice: 而且通常拍攝的目標也是公開的場合,我也沒有要為反 03/28 01:08
→ ferrinatice: 對而反對,但我覺得街拍有它存在的價值。像是之前FB 03/28 01:10
→ ferrinatice: 有數十年前美國大兵在台灣街頭街拍的照片集,替那個 03/28 01:10
→ ferrinatice: 時代留下了不少的紀錄。如果當初那個美國大兵認為街 03/28 01:11
→ ferrinatice: 拍是不道德的,那些照片也不會存在的。然後我哪有改 03/28 01:11
→ ferrinatice: 口什麼20mm拍?不懂你指的是什麼? 03/28 01:11
推 smileahpain: 你知道監視器跟街拍的差異嗎.... 03/28 01:13
→ smileahpain: 發生意外時,監視器能幫助你,你接拍拍一張照片下去 03/28 01:14
→ smileahpain: 能做什麼? 03/28 01:15
→ D600dust: 至此 大家很清楚ferr在想什麼了 他要的 真的不是答案 03/28 01:16
→ D600dust: 他要的是 嗯 大家看得出來吧 03/28 01:16
→ ferrinatice: 紀錄一個時代、一個風潮,如之前一群人到處拿著手機 03/28 01:16
→ ferrinatice: 捕捉寶可夢的照片,多年後當一個紀錄 03/28 01:17
推 ferrinatice: D600,我的爭論點是不應該將街頭攝影當作一件不道德 03/28 01:20
→ ferrinatice: 的事情,當然如果你覺得如果拿監視器來比是不對的 03/28 01:21
→ ferrinatice: 你可以說我譬喻失當,但街拍的作品可以讓未來的人了 03/28 01:22
→ ferrinatice: 解現在這個時代的社會。這跟偷拍、或者是拍別人的屋 03/28 01:23
→ ferrinatice: 內不該混為一談 03/28 01:23
推 devin0329: 「他們」是誰?你管他們怎麼想,干他什麼事? 03/28 02:36
推 George72: d600dust說的20mm應該是針對我說若用廣角街拍吧?我這 03/28 08:11
→ George72: 樣說是因為森山大道很常用廣角然後回去格放啊 03/28 08:11
推 George72: 街拍的初衷到底是啥? 03/28 08:16
推 George72: 街拍也有各種風格跟手法,覺得街拍不道德的,能否用照 03/28 08:20
→ George72: 片分析舉例一下,怎樣的照片不道德呢?不然感覺流於空 03/28 08:20
→ George72: 談 03/28 08:20
推 bamm: 比較好奇你的作品 03/28 08:43
推 George72: 今天不是作品日,尊駕可自行搜尋文章 03/28 09:03
→ bamm: 我也看到了,這種事見人見智!被拍的也不會有一定的答案 03/28 12:20
推 Leaflock: 公共場所沒有侵犯到隱私權的問題吧? 03/28 13:25
→ Leaflock: 之後拿來展示就不知道了 03/28 13:25
推 kkjkkj5566: 不好意思提問一下.....那狗仔偷拍明星的日常!明星怎 04/03 12:38
→ kkjkkj5566: 麼都沒有提告的動作...... 04/03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