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行政院環保署營業量申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行政院環保署營業量申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行政院環保署營業量申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行政院環保署營業量申報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安安,新的一年即將到來,以下特別整理2021年各部會新制規定供大家參考,也祝賀大家在新的一年都能如意、平安。 #交通部 🔎機車考照前先上駕訓班可領1300元補助 交通部公路總局為降低機車肇事率,自2019年起推出「1000元機車駕訓補助」,民眾參加3天的機車駕訓班,成為前1萬名完成且成功考照者,...

  • 行政院環保署營業量申報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30 19:00:01
    有 417 人按讚

    安安,新的一年即將到來,以下特別整理2021年各部會新制規定供大家參考,也祝賀大家在新的一年都能如意、平安。
     
    #交通部
    🔎機車考照前先上駕訓班可領1300元補助
    交通部公路總局為降低機車肇事率,自2019年起推出「1000元機車駕訓補助」,民眾參加3天的機車駕訓班,成為前1萬名完成且成功考照者,就可領取1300元的補助金,延長計畫至2021年11月30日。
     
    🔎ABS、CBS機車不予補助,機車可能漲價
    補助計畫將僅推動2年,至今年底截止,不再加碼繼續補助,明(2021)年元旦起,民眾購買強制加裝ABS、CBS煞車系統新車,得自行負擔費用。
     
    #法務部
    🔎積欠健保費可至超商補繳
    明年起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OK)繳納滯納健保費,限額從2萬元提高至3萬元,減少赴各金融機構臨櫃繳納或透過郵政劃撥、郵寄匯票及匯款等方式繳納的不便,提升此類案件的自繳比例。
     
    #內政部
    🔎租金補貼擴大辦理且放寬資格
    2020年租金補貼採擴大辦理、名額加倍、資格放寬,並將申請次數改為1年2次,第2次受理申請時間為2021年1/18~2/5,若符合資格,最高可領補助租金5000元。
     
    #衛福部
    🔎實名制口罩「14天10片」 降價1片4元
    藥局自今年12月31日起,無論成人或兒童口罩,售價均調整為14天10片40元,超商等販售通路則自2021年1月4日起實施,實名制口罩將由廠商統一包成10片/包,並於包裝袋上明確標示許可證字號等資訊後,方便民眾辨識。
     
    🔎手搖飲標示總熱量、總糖量
    食藥署公告「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明訂2021年起手搖飲要標示總糖量和總熱量,現沖咖啡也要標示總咖啡因含量最高值,果汁則是未達10%,就要標示「OO飲料」字樣,違者最高可罰300萬元。
     
    🔎住院部分負擔調漲、健保費微幅調整
    明年元旦起基本工資從2萬3800元調整至2萬4000元,健保保費、住院部分負擔也跟著雙漲,健保投保級距分組從現行的10組下修到9組,約有285萬人受影響,單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將從3萬9000元調整為4萬1000元;全年住院最高金額,則從6萬5000元調整為6萬9000元,分別漲價2000元與4000元。
     
    其中一般受雇者每人每月需多繳3元,村里長每月需多繳27元,自營業主與專門技術人員每月需多繳70元,加上政府與雇主需負擔健保費,一年約可挹注健保5億元收入。
     
    #勞動部
    🔎基本工資調漲 勞保分級修正
    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調升,月薪將從現行2萬3800元調高為2萬4000元,時薪由158元上調為160元,調幅為0.84%,這也創下史上最低調幅,勞動部初估將有162.2萬台灣勞工受惠。而勞保也因應工資提升進行調整,原本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的2萬38000元將刪除,將原本第2級的2萬4000元遞移至第1級,其餘投保薪資金額均未修正並依序遞移,修正後分級表計15級,預估勞保逕調人數約288萬餘人。
     
    #財政部
    🔎基本生活費調升,平均每戶減稅近5,000元
    財政部公告109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為18.2萬元,比去年的17.5萬,增加7000元,強調是「歷年來最大調幅」,減稅利益為96.57億元。民眾2021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就可適用。
     
    🔎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延長
    為讓民眾主動汰換家中老舊車輛,財政部於2016年1月8日起,正式推行貨物稅減徵退還租稅優惠;消費者只要選擇報廢更換新車(汽車6年以上、機車4年以上),即可享汽車5萬元、機車4千元的購車補助,延長施辦至2026年。
     
    財政部於今年7月預告將修正《貨物稅條例》,藉此將購車舊換新補助延長施辦至2026年;雖說目前草案仍在由行政院審查,但日前在接受立委質詢時,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即便修正條例來不及在1月7日正式修法通過,但仍會透過空窗期溯及既往規定持續施行。
     
    #經濟部
    🔎嬰兒揹帶進口及國內檢驗雙軌並行、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檢定
    標準局表示,美國2016年至2019年發生十餘起嬰兒揹帶召回案例,因此明年元旦起嬰兒揹帶將實施進口及國內產製商品檢驗,檢驗方式為驗證登錄或型式認可逐批檢驗雙軌並行。而為了提升交通執法公信力,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明年也會納入檢定。
     
    #環保署
    🔎高噪音車輛實施聲音照相執法
    環保署宣布,「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於2021年元旦上路,針對高噪音車輛超標直接開罰,噪音超標可處新台幣1800元至3600元;若經聲音照相偵測車輛改裝沒有經過認證,依法可處3000至3萬元。根據規定,在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處,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50至70公里處為90分貝;另外在聲音照相設置處前會有警示標語,如同測速照相提醒民眾注意。
     
    詳細新制請看這裡👉https://reurl.cc/Q38EDp

  • 行政院環保署營業量申報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2-02 09:43:49
    有 1,039 人按讚

    司法院釋字第788號解釋摘要(法律保留原則、法律保留密度、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請各位參看一下內容

    司法院釋字第788號解釋摘要
    說明:本摘要係由大法官書記處依解釋文及理由書摘錄而成,僅供讀者參考,並不構成大法官解釋的一部分。
    ──────────────────────────────────
    聲請案號:
    107年度憲二字第122號(聲請人一保力達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度憲二字第7號 (聲請人二富鴻慶國際有限公司)
    解釋公布日期:109年1月31日

    事實背景
    1.聲請人一為容器商品製造業者,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委託會計師查核97至101年之營業(進口)量相關帳籍憑證,發現其製造之保力達B所使用之玻璃容器螺旋鋁蓋內墊使用聚氯乙烯(下稱PVC)材質,卻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申報繳納玻璃容器(附件使用PVC材質)之回收清除處理費,命聲請人一補繳新臺幣(下同)3億831萬4,070元。
    2.聲請人一不服,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認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下稱系爭規定一)、第16條第1項(下稱系爭規定二)及第5項(下稱系爭規定三)規定、環保署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下稱系爭公告一)及96年6月20日環署基字第0960044760號公告「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下稱系爭公告二)有違憲疑義,於107年4月向本院聲請解釋憲法。
    3.聲請人二為容器商品製造業者,經環保署委託會計師查核98至101年之營業量相關帳籍憑證,發現其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申報繳納玻璃容器(附件使用PVC材質)之回收清除處理費,命聲請人二補繳118萬8,347元。
    4.聲請人二不服,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認確定終局判決所適用之系爭規定一及三、系爭公告一及二、環保署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下稱系爭公告三)及101年5月21日環署基字第1010042211號公告(下稱系爭公告四)有違憲疑義,於109年1月向本院聲請解釋憲法。
    5.上開二聲請案或所涉聲請解釋標的相同,或所涉之憲法爭議有其共通性,本院併案審理。
    解釋文
    (1)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所定之回收清除處理費,係國家對人民所課徵之金錢負擔,人民受憲法第15條保障之財產權因此受有限制。其課徵目的、對象、費率、用途,應以法律定之。考量其所追求之政策目標、不同材質廢棄物對環境之影響、回收、清除、處理之技術及成本等各項因素,涉及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立法者就課徵之對象、費率,非不得授予中央主管機關一定之決定空間。故如由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且其授權符合具體明確之要求者,亦為憲法所許。
    (2)同法第15條及其授權訂定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環署廢字第0930097607號公告、99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90116018號公告修正「應由製造、輸入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之物品或其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有關應繳納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之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與法律保留原則及平等保障之意旨均尚無違背。
    (3)同法第16條第1項中段有關責任業者所應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之費率,未以法律明文規定,而以同條第5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具體決定,尚未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原則。
    (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6年6月20日環署基字第0960044760號公告之「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附表註2及101年5月21日環署基字第1010042211號公告之「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事項三,以容器與附件之總重量為繳費計算標準,課徵回收清除處理費,與憲法第7條平等保障之意旨尚無違背。
    (5)前開96年費率表公告附表註2及101年費率表之公告事項三,就容器瓶身以外之附件使用聚氯乙烯(Polyvinyl Chloride, PVC)材質者,加重費率100%,其對責任業者財產權及營業自由之干預,尚不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 行政院環保署營業量申報 在 財經108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2-12-07 06:00:44
    有 4 人按讚


    20121207工商時報焦點︰

    一、環評訴願翻盤,六輕4.7期復活
    行政院訴願會撤銷環保署對六輕4.7期擴建所增列5項非製程揮發性氣體排放量納入總量管制條款,讓延宕多時、總投資達52億元的台塑石化與美商科騰(KRATON)合資高性能橡膠投資案可望順利加速推動。(A1版轉A2版)
    http://md.ctee.com.tw/news.php…

    二、石化公會理事長陳武雄:台灣不可淪入環評誤國窘境
    行政院訴願會撤銷環保署對六輕4.7期擴建所增列5項非製程揮發性氣體排放量納入總量管制條款。石化公會理事長陳武雄昨(6)日表示,這是明智的決定,因為台灣萬萬不可淪落「環評誤國」的窘境。(A2版)

    三、法人連11買,資金行情延燒
    連漲10日的台股,昨(6)日因波段漲多獲利回吐及陸股又轉弱,終場小跌25點收7623點。台股連11紅雖落空,但尚守在5日均線上,三大法人昨日合計仍買超57.64億元,連續11日買超合計金額高達879.94億元。(A3版)

    四、淡海新市鎮標地買氣發燙
    不動產市場繼標售「連9摃」之後,內政部營建署標售淡海新市鎮土地昨(6)日登場,終於終結流標潮,開出紅盤,麗寶建設機構、湯泉國際開發總共砸下40億元,標走1.1萬餘坪土地;其中,湯泉國際每坪得標單價達46.9萬元,創下歷年最高紀錄。(A4版)

    五、公平法大修,結合申報改採銷售額
    公平交易法大翻修!行政院會昨(6)日通過公平法修正草案,大幅調整企業結合申報的門檻,刪除易生爭議的市場占有率,改以營業銷售金額作為結合的單一申報門檻,關係企業銷售金額也必須併入銷售總額計算。官員說,如此讓業者遵循法律更明確,不意味是趨嚴作法。(A5版)



    更多新聞請閱讀工商時報 或 上網搜尋 工商e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