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行政院或計畫各項經費支用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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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行政院或計畫各項經費支用規定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54的網紅吳佩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戰鬥藍成員落漆質詢 李眉蓁該補修的第一門課:《預算法》 昨天國民黨高雄巿議會 #KK政線議員 進行了聯合質詢,剛開始的內容還有模有樣,包括詢問各局處上半年預算執行情形,並聽取局長們說明執行率為何較高與不佳的原因,其中水利局長答復因原物料價格飆漲等因素,導致許多工程標案流標,在汛期之前無法順利...

  • 行政院或計畫各項經費支用規定 在 吳佩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0 16: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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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鬥藍成員落漆質詢
    李眉蓁該補修的第一門課:《預算法》
      
    昨天國民黨高雄巿議會 #KK政線議員 進行了聯合質詢,剛開始的內容還有模有樣,包括詢問各局處上半年預算執行情形,並聽取局長們說明執行率為何較高與不佳的原因,其中水利局長答復因原物料價格飆漲等因素,導致許多工程標案流標,在汛期之前無法順利施工。
      
    進入到中場,#李亞築 議員先是要求市府考慮 #停辦今年的國慶煙火與明年的燈會。坦白說,基於防疫考量,若屆時疫情有變,改成線上或比照東奧嚴格的防疫下等其他形式也是可行的,但目前各項活動都在規劃中,政府也打算推出五倍券來振興經濟,此時就貿然決定停辦,無疑令高雄觀光產業和許多店家斷送商機。
      
    接續質詢的 #李眉蓁,2010年起已連任三屆議員、去年還獲國民黨提名為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她語出驚人地表示,因市府上半年減少150億元的支出,希望市府把這些錢發給市民,每個人5千元。
      
    高雄市目前總人口為275萬5491人,每人發5千元,大約是137億7745萬5000元,150億元看似足以因應。可是眉蓁啊,妳可是KK政線中的資深議員,居然連《預算法》的規定都不懂,實在是太離譜了!看來不只碩士學位該被撤銷,議員資格應該也要註銷才是。
      
    主計處依據 #預算法,每年度都會編制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簡單說,整年度的預算分月、季或分期執行,如果預算執行金額比分配數高,執行率就會較高,反之則稱為不佳,也會被管考人員盯上。
      
    上半年度因為疫情,許多局處的歲出計畫難以順利推動,但目前才來到8月,仍有一季的時間可以設法趕上進度,如果到了年底仍無法執行,可以辦理預算保留。不能保留的,就繳回國庫。
      
    預算的流用有一定的限制,大家比較熟悉的原則主要有兩個:第一,經常門可以流用到資本門,資本門不可以流用到經常門;第二,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
      
    更重要的概念是,歲出和歲入的預算是必須平衡的,受疫情影響而減少歲入,歲出就會跟著縮減。如果失衡,就會造成赤字。
      
    撇開這些法律規定或常識,李眉蓁的建議最有趣的地方是,把省下的錢(尚無法執行的預算)全拿來發放,但國民黨常拿來說嘴的債務高築,#難道都不用還錢了嗎?水利局的案子若仍無法開標,淹水問題可以自動改善嗎?如果發錢就可以振興經濟,其實許多中央部會或地方局處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年初就開國庫發錢,政府不用編計畫和預算進行建設,人民從家裡開門就可以直達百貨公司購物,中間不須道路舖設或維護,也不用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疫苗可以如謠言般,從天際 #用吹箭直接打在大家的臂膀或脖子,不需醫護人員協助施打。
       
    昨日 #趙少康 在臉書說,李眉蓁加入了 #戰鬥藍行列,可喜可賀!不過,身為當年立院戰神之一的趙少康先生,能否先成立 #戰鬥營,把李眉蓁等六名高市議員先帶去訓練,至少讓他們稍微了解一下《預算法》,不要鬧出這種笑話!
      

    👉KK政線議員質詢影片連結
    https://ivod.kcc.gov.tw/watch/20/202108KCC0305R1100809101004VIDEOmp4

    📌李眉蓁議員質詢摘要逐字稿如下:
    我看了一下,全部攏總加減起來,我們高雄市政府應該可以減少大概150億的支出。那既然這150億的支出有多出來的話,那高雄市政府就不是像對外講的就是沒有錢,沒有錢。所以今年大家在那邊講說可以發五倍券,或是可以發現金,現金到底是1萬,2萬,3萬,攏像ㄟ用喊的,可是我們加減起來我們發現高雄市政府既然有剩錢的話,是不是最快的方式就是給我們的高雄市民每個人加碼5千塊,這就是振興經濟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最快的,而且人家收到現金也是最高興的。我是想要訴求說,希望我們的陳市長把這些不必要的浪費,或者說疫情停辦的,沒有辦法,執行率做不到的,我們把它全部150億的預算來加碼發給高雄市民5千塊。

    👉《預算法》相關條文
    1️⃣第 61 條
    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之實際狀況逐級考核之,並由中央主計機關將重要事項考核報告送立法院備查;其下月或下期之經費不得提前支用,遇有賸餘時,除依第六十九條辦理外,得轉入下月或下期繼續支用。但以同年度為限。
    2️⃣第 62 條
    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但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預備金,不在此限。
    3️⃣第 63 條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眉蓁十年來有審過預算嗎
    #十年來的薪水是白領了嗎

  • 行政院或計畫各項經費支用規定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24 10:12:57
    有 905 人按讚

    「針對紓困特別條例,時代力量的五大主張!」
     
    ✊🏻設置專責委員會
    ✊🏻落實防疫照顧假
    ✊🏻賦予勞工退避權
    ✊🏻鼓勵企業挺勞工
    ✊🏻明示紓困方案
     
    現在,立院正針對武漢肺炎紓困特別條例進行黨團協商,這是時代力量黨團新會期的第一次協商,我們會盡力說服各黨團,希望讓這些照顧企業、保護勞工的主張,透過修正動議予以落實。
     
    以下,是我們的五大主張!
     
    🔷一、強化公民參與與監督,設置「專責委員會」
     
    依照行政院草案版本,特別預算的限高達600億元,並可在各機關、政事、計畫、業務科目之間流用,排除流用比例限制,給予行政部門寬鬆的經費支用、挪用的操作空間。
     
    600億不是筆小數目,對於行政部門在經費支出的民意監督、透明則信,應該要有更高的標準。
     
    我們認為,應該比照「SARS防治紓困條例」與「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設置專責委員會,負責紓困經費事項之協調、審核、決策、推動及監督。
     
    委員會的組成,也應納入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強化公民參與與民意監督!
     
    🔷二、「落實防疫照顧假」,比照隔離、檢疫給予防疫補償
     
    防疫造成的風險與損失,不該全部由勞工負擔!目前行政院版本的防疫補償,僅針對隔離、檢疫者,這是遠遠不夠的。
     
    像是「指揮中心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者」的防疫照顧假,或是未來因為防疫產生的其他種休假,都應該給予一定的防疫補償,才能讓防疫照顧假「看得到也用得到」。
     
    另外,我們認為,防疫補償的金額,可以用基本工資作為基準,來保障勞工基本的生活所需。
     
    🔷三、保障勞工生命健康,賦予「勞工退避權」
     
    命都沒了,如何工作賺錢糊口?對勞工來說,除了防疫補償,更重要的,無非是生命健康的保障。因此,仿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應明確給予勞工防疫上的退避權。
     
    若雇主在疫區提供勞工的防疫措施和設備(口罩或是其他防疫設備)不足,勞工就可以主動行使退避權,拒絕繼續相關工作!
     
    當然,對於行使退避權的勞工,雇主不得對勞工予以解僱、調職、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等不利勞工的處分。
     
    🔷四、「鼓勵企業挺勞工」,承諾不減薪裁員可獲較優紓困方案

    如何讓接受紓困的企業,能夠負起照顧勞工的責任,這是制定紓困條例時必須考慮的一件事情。
     
    日前,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曾說:「為協助中小企業,若企業不減薪、不裁員,將享有最高500萬元的貸款額度,政府提供十成信用保證與全額貸款利息補貼6個月。」(新聞連結:http://bit.ly/2w2uAmb)
     
    我們認同這樣的方向,也認為有必要在防疫條例裡明確規定!不論是透過鼓勵的方式,讓承諾不裁員、不減薪的企業可以獲得較優的紓困方案,甚至是要求受補助的企業,必須做出一定的承諾,都是可以努力推動的方向。
      
    🔷五、「明示紓困方案」,讓受影響的企業及員工可展延貸款
     
    紓困措施究竟有哪些?所謂的「補貼、振興措施、必要協助」究竟是什麼?是中小企業及員工此時此刻最想知道的。
     
    舒緩因為大幅砍單、營收驟減所造成的現金流壓力,是中小企業最需要的及時雨。另外,在中小企業工作的勞工,也可能因為營運狀況不佳,導致放起無薪假,讓自身貸款的還款能力出現問題。
     
    因此,我們參考「災害防救法」第44-8條的規定,希望把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償還展延,明確寫入特別條例中,讓企業界的朋友能夠挺過疫情難關。
     
    協助企業、照顧勞工,讓防疫照顧假真正用得到,這是時代力量針對紓困特別條例的主張。

  • 行政院或計畫各項經費支用規定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2-24 10: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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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紓困特別條例,時代力量的五大主張!」
     
    ✊🏻設置專責委員會
    ✊🏻落實防疫照顧假
    ✊🏻賦予勞工退避權
    ✊🏻鼓勵企業挺勞工
    ✊🏻明示紓困方案
     
    現在,立院正針對武漢肺炎紓困特別條例進行黨團協商,這是時代力量黨團新會期的第一次協商,我們會盡力說服各黨團,希望讓這些照顧企業、保護勞工的主張,透過修正動議予以落實。
     
    以下,是我們的五大主張!
     
    🔷一、強化公民參與與監督,設置「專責委員會」
     
    依照行政院草案版本,特別預算的限高達600億元,並可在各機關、政事、計畫、業務科目之間流用,排除流用比例限制,給予行政部門寬鬆的經費支用、挪用的操作空間。
     
    600億不是筆小數目,對於行政部門在經費支出的民意監督、透明則信,應該要有更高的標準。
     
    我們認為,應該比照「SARS防治紓困條例」與「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設置專責委員會,負責紓困經費事項之協調、審核、決策、推動及監督。
     
    委員會的組成,也應納入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強化公民參與與民意監督!
     
    🔷二、「落實防疫照顧假」,比照隔離、檢疫給予防疫補償
     
    防疫造成的風險與損失,不該全部由勞工負擔!目前行政院版本的防疫補償,僅針對隔離、檢疫者,這是遠遠不夠的。
     
    像是「指揮中心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者」的防疫照顧假,或是未來因為防疫產生的其他種休假,都應該給予一定的防疫補償,才能讓防疫照顧假「看得到也用得到」。
     
    另外,我們認為,防疫補償的金額,可以用基本工資作為基準,來保障勞工基本的生活所需。
     
    🔷三、保障勞工生命健康,賦予「勞工退避權」
     
    命都沒了,如何工作賺錢糊口?對勞工來說,除了防疫補償,更重要的,無非是生命健康的保障。因此,仿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應明確給予勞工防疫上的退避權。
     
    若雇主在疫區提供勞工的防疫措施和設備(口罩或是其他防疫設備)不足,勞工就可以主動行使退避權,拒絕繼續相關工作!
     
    當然,對於行使退避權的勞工,雇主不得對勞工予以解僱、調職、不給付停止作業期間工資等不利勞工的處分。
     
    🔷四、「鼓勵企業挺勞工」,承諾不減薪裁員可獲較優紓困方案

    如何讓接受紓困的企業,能夠負起照顧勞工的責任,這是制定紓困條例時必須考慮的一件事情。
     
    日前,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曾說:「為協助中小企業,若企業不減薪、不裁員,將享有最高500萬元的貸款額度,政府提供十成信用保證與全額貸款利息補貼6個月。」(新聞連結:http://bit.ly/2w2uAmb)
     
    我們認同這樣的方向,也認為有必要在防疫條例裡明確規定!不論是透過鼓勵的方式,讓承諾不裁員、不減薪的企業可以獲得較優的紓困方案,甚至是要求受補助的企業,必須做出一定的承諾,都是可以努力推動的方向。
      
    🔷五、「明示紓困方案」,讓受影響的企業及員工可展延貸款
     
    紓困措施究竟有哪些?所謂的「補貼、振興措施、必要協助」究竟是什麼?是中小企業及員工此時此刻最想知道的。
     
    舒緩因為大幅砍單、營收驟減所造成的現金流壓力,是中小企業最需要的及時雨。另外,在中小企業工作的勞工,也可能因為營運狀況不佳,導致放起無薪假,讓自身貸款的還款能力出現問題。
     
    因此,我們參考「災害防救法」第44-8條的規定,希望把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償還展延,明確寫入特別條例中,讓企業界的朋友能夠挺過疫情難關。
     
    協助企業、照顧勞工,讓防疫照顧假真正用得到,這是時代力量針對紓困特別條例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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