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行政院主計總處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行政院主計總處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行政院主計總處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311的網紅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11/28)上午,品安在縣議會完成了本次定期會的縣政總質詢,重要內容也會在這幾天陸續和鄉親朋友們報告。 首先,品安要和大家說明的是有關 #縣府衛生局預算編列不合法 的問題。品安研究今年縣府的預算時,發現衛生局的預算中,為各鄉鎮市「衛生所」主任編列了特別費,全年共520,800元。 但...
行政院主計總處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 在 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11/28)上午,品安在縣議會完成了本次定期會的縣政總質詢,重要內容也會在這幾天陸續和鄉親朋友們報告。
首先,品安要和大家說明的是有關 #縣府衛生局預算編列不合法 的問題。品安研究今年縣府的預算時,發現衛生局的預算中,為各鄉鎮市「衛生所」主任編列了特別費,全年共520,800元。
但是,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 「109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縣政府只有府外一級、二級機關和國中、小學的首長,才可以編列特別費。
那麼,各鄉鎮市衛生所算不算二級機關呢?
不算!仔細地看縣府的二級機關,例如原民中心、媒體事務中心的組織規程第1條都明白規定,其法源依據為「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8條,並且有獨立的預算。此外,由衛生局督導的長照中心,和毒防及心衛中心也都是如此。
而苗栗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設置的法源依據,則是「苗栗縣衛生局組織規程」,不是前述「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也無獨立預算,因此「不算二級機關」。既然如此,#衛生局依法不應編列特別費給各衛生所的主任。
大家都知道苗栗的財政拮据,雖然這筆預算金額不大,但既然依法不應編列,就必須刪除,讓縣議會確實發揮替鄉親朋友們監督縣府、看守鄉親荷包的功能。
行政院主計總處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 在 陳品安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11/28)上午,品安在縣議會完成了本次定期會的縣政總質詢,重要內容也會在這幾天陸續和鄉親朋友們報告。
首先,品安要和大家說明的是有關 #縣府衛生局預算編列不合法 的問題。品安研究今年縣府的預算時,發現衛生局的預算中,為各鄉鎮市「衛生所」主任編列了特別費,全年共520,800元。
但是,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 「109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縣政府只有府外一級、二級機關和國中、小學的首長,才可以編列特別費。
那麼,各鄉鎮市衛生所算不算二級機關呢?
不算!仔細地看縣府的二級機關,例如原民中心、媒體事務中心的組織規程第1條都明白規定,其法源依據為「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8條,並且有獨立的預算。此外,由衛生局督導的長照中心,和毒防及心衛中心也都是如此。
而苗栗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設置的法源依據,則是「苗栗縣衛生局組織規程」,不是前述「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也無獨立預算,因此「不算二級機關」。既然如此,#衛生局依法不應編列特別費給各衛生所的主任。
大家都知道苗栗的財政拮据,雖然這筆預算金額不大,但既然依法不應編列,就必須刪除,讓縣議會確實發揮替鄉親朋友們監督縣府、看守鄉親荷包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