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jm50561 (陽間~回不去了)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行人遭撞還被求償
時間Tue Feb 4 15:22:31 2020
如題
我是行人,對方是騎摩托車
我是在雙黃線切換成行車分向線的1~2公尺被撞(不是雙黃線)
監視器有照到我不是在雙黃線區域橫越馬路,有左右張望,離路口斑馬線有超過100公尺(
有監視器),但是並無拍攝到撞擊我的瞬間(周邊監視器只能拍到事發前,撞擊瞬間剛好在
監視器外,落地點也無監視器)
對方騎車時速大約50~55公里撞擊我
我被撞飛後落地幾乎無損(右手肘及右臀及右膝擦傷),對方機車正面車殼車燈爆裂(撞牆4
84)
是路過的熊貓打的110,肇事者躺在地上哭…對方爬起來的第一件事不是關心我傷勢而是
哭喊說要打給她爸,之後打卡上傳ig
我是自己爬起來的。後來我並沒有去醫院,也無驗傷單
今天(2/4)中午接到對方保險員確認我無驗傷單後說私下和解,1萬修車費
我當下拒絕,我說依照我的肇責最多不到2成,我最多負擔2000,但是今天我不是心疼這2
000,我覺得對方處理的態度有問題,從案發(1/11)至今沒有任何一通電話慰問或關心,
所以我連2000都不屑付
綜合以上,我打算與之周旋到底,故上版問問大家的意見
目前我打算:
1.先打電話跟對方確認是否為對方意思,或是保險員自作主張
是→做好耗到底的準備
不是→要求立刻和解,雙方拋棄刑事民事追溯權利
2.等1個月(2/11)滿一個月後申請初判表之後立刻申請調解
3.提出監視器畫面(證明我無違規),並主張雙方皆無重大損失,責任個人負責並拋棄刑事
民事追溯權利
4.上法庭
初步規劃如此,車禍後有一些尚未痊癒的骨骼問題(手肘膝蓋著地後仍有表皮以外之痛處)
打算協請醫院驗傷
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
想問看看大家有甚麼更好的處理意見?
請不要叫我付錢了事,麻煩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59.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80800953.A.606.html
→ iscu: 你這麼久才驗傷 你可能要證實這個傷是車禍造成的02/04 15:55
→ iscu: 車禍有受傷就要馬上就醫... 你這樣變很難玩下去02/04 15:56
是…
當下覺得沒有重傷,就想快點結束
推 KKyosuke: 沒當場就醫已經輸一半02/04 16:02
→ KKyosuke: 然後怎麼看敘述你都不太可能低於五成肇責02/04 16:05
怎麼會有這麼多的肇責呢?
願聞其詳
→ JustSad: 傷害案件,沒驗傷輸一大半。02/04 16:14
後悔中
→ ujm50561: 補個圖02/04 16:31
→ ujm50561: 我有拍攝現場,倒地的機車基本上是壓在中線上><02/04 16:32
※ 編輯: ujm50561 (114.137.159.95 臺灣), 02/04/2020 16:32:44
※ 編輯: ujm50561 (114.137.159.95 臺灣), 02/04/2020 16:33:20
→ bluedolphin: 有初判表才能知道你這個的肇責02/04 17:09
→ bluedolphin: 在隔壁版說了 你的初步規劃沒有醫生確認都沒意義02/04 17:10
→ bluedolphin: 隔快一個月我不知道有沒有醫師能寫得出來02/04 17:10
→ bluedolphin: 然後我也在隔壁說了 你當場說沒大事不送醫02/04 17:11
→ bluedolphin: 現在卻抱怨對方沒關心慰問02/04 17:12
我是有說大事化小
沒有危及的狀況我先回家觀察,有甚麼狀況我們再互相聯絡這樣
絕不是完全沒事,只是想要理性處理,沒想到是反效果…
※ 編輯: ujm50561 (114.137.159.95 臺灣), 02/04/2020 17:13:48
→ bluedolphin: 說真的即使沒關心慰問又怎樣 有保險當然交給保險處理02/04 17:12
→ bluedolphin: 再來對方車禍倒地如果也有受傷02/04 17:13
→ bluedolphin: 那你要求的關心慰問不是也應該是互相嗎? 02/04 17:13
是,受教了
有點先入為主認為我是受害者
多謝b大精闢解說,今晚會來去看看醫生的意見
※ 編輯: ujm50561 (114.137.159.95 臺灣), 02/04/2020 17:14:44
→ sungtau: 感覺如果最後沒法證明你有受傷,還是10000賠一賠比較單02/04 17:14
→ sungtau: 純,可以砍個價,不然他提刑事,你的損失可能要2萬起跳。 02/04 17:14
→ sungtau: 還要花一堆時間跟心力。 02/04 17:14
→ bluedolphin: 你沒聯絡也沒什麼狀況 那對方交給保險處理很理性阿 02/04 17:14
→ bluedolphin: 賠不到一萬 以肇責算五五波的話頂多賠五千02/04 17:15
→ bluedolphin: 還要考慮車輛折舊02/04 17:15
我也是這樣認為的,b大的見解對我幫助很大
非常感謝
→ sungtau: 他也是理性處理啊!就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02/04 17:16
ˊ_>ˋ 保險公司今天打來嘲諷我
確認我沒有驗傷之後變得非常不客氣
會盡力不讓事情變成意氣之爭的
→ bluedolphin: 交給保險公司才是最理性的做法 要不然買保險是幹嘛的02/04 17:16
Q_Q明白了
※ 編輯: ujm50561 (114.137.159.95 臺灣), 02/04/2020 17:19:17
→ JustSad: 簡單說,你有走斑馬線、驗傷、能舉證,你最大。 02/04 17:20
→ JustSad: 對方態度好壞是其次,賠償認知才是重點。 02/04 17:21
→ JustSad: 態度差,願意認賠或有錢認賠,哪有差? 02/04 17:22
→ JustSad: 噓寒問暖每天關心,不願認賠或苦沒錢賠,你甘心?02/04 17:22
了解了,第一次遇到,獻醜了
→ madeinhk: 態度這東西根本沒用 怎麼每個人上來都喜歡說態度= =02/04 17:23
總還是會小劇場一下
→ madeinhk: 要態度或道歉是沒問題 被害人要先明碼標價 道歉一次可02/04 17:24
※ 編輯: ujm50561 (114.137.159.95 臺灣), 02/04/2020 17:24:59
→ madeinhk: 以少賠多少 02/04 17:24
→ JustSad: 你沒走斑馬線、沒驗傷,江山盡失,不想議和? 02/04 17:24
以議和為主
不過如果對方很強硬的話會奉陪到底><
※ 編輯: ujm50561 (114.137.159.95 臺灣), 02/04/2020 17:25:53
→ sungtau: 你最吃虧就是沒驗傷,你不和解對方一定告你過失傷害,這902/04 17:25
→ sungtau: 成會成立 02/04 17:25
→ sungtau: 光過失傷害的罰鍰就要2-3萬了02/04 17:27
→ Hermess: 我覺得機車騎士很衰。行人無視斑馬線跟紅綠燈直接橫穿馬02/04 18:14
→ Hermess: 路結果還認為是騎車的錯比較大。02/04 18:14
→ Hermess: 一萬和解其實對方真的很佛心。02/04 18:19
→ wim1990: 這種交通事故,不要有那種什麼要跟對方訴訟然後就能夠伸02/04 18:27
→ wim1990: 張正義、討回公道之類的想法,法院地檢署不是你開的、法 02/04 18:27
→ wim1990: 律更不是你訂的, 兩造都有過失,本來就都有責任要負, 02/04 18:27
→ wim1990: 不要以為自己要跑流程就一定會能夠獲得你想要的結果,交 02/04 18:27
→ wim1990: 通事故坦白說就講錢,錢談的好就什麼問題都沒有,還去訴 02/04 18:27
→ wim1990: 訟?你花的可能比得的還多。02/04 18:27
是,不過光靠我不準
得看看對方想怎麼做
→ JustSad: 江山盡失還想長期抗戰,中華民國的軍魂吶! 02/04 18:32
為你點播一首出征
推 taoist9999: 對方一兩萬塊就願意和解,算是佛心來的。02/04 18:48
→ taoist9999: 誰叫你第一時間沒驗傷呢? 02/04 18:48
受教
※ 編輯: ujm50561 (114.137.159.95 臺灣), 02/04/2020 19:04:28
推 yesohya: 希望妳有樓上那位那種寧願給政府幾萬塊的準備02/04 19:09
→ yesohya: 不然就是一萬付了省時省事甚至省錢 02/04 19:10
推 taoist9999: 拘役十天的易科罰金就至少一萬元了,通常也不會判那麼 02/04 19:26
→ taoist9999: 輕了。 02/04 19:26
→ taoist9999: 如果你在受傷的第一時間就驗傷的話,雙方還能互告過失 02/04 19:26
→ taoist9999: 傷害,結果你沒有驗傷,就只能被對方告過失傷害而已。 02/04 19:27
推 yesohya: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條一項六款看一下 你最少七成 02/04 19:27
→ yesohya: 誰跟妳說妳沒違規了 = = 02/04 19:27
→ yesohya: 妳要 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02/04 19:27
→ taoist9999: 基於法律成本及不要浪費司法資源的考量,我建議你跟對 02/04 19:28
→ yesohya: 妳有做到就不會有車撞到妳了 = = 02/04 19:28
→ taoist9999: 方和解,並且讓對方撤回告訴,才是較好的處理方式。 02/04 19:28
→ taoist9999: 02/04 19:31
→ taoist9999: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而非受害者。 02/04 19:31
→ taoist9999: 就是這麼現實而已。02/04 19:32
→ taoist9999: 更何況,這整件事情,你本身也有責任,就算你是受害者02/04 19:32
→ taoist9999: ,但也是加害人。 02/04 19:32
→ taoist9999: 02/04 19:32
→ taoist9999: 現在會搞成這樣子,是因為你不懂法律,也不懂車禍處理 02/04 19:33
→ taoist9999: 實務,花一萬學到經驗,這學費算是很少的了。 02/04 19:33
剛剛檢查發現受衝擊的地方都有傷
還有嚴重的內部傷
真的是學到一課,一定要去驗傷…
感謝各位的建議,我目前傾向把傷治好
其他的就擺到後面順位
※ 編輯: ujm50561 (114.137.159.95 臺灣), 02/04/2020 20:21:22
→ JustSad: 第一順位長期抗戰,傾向不重要,中華民國民黨萬歲! 02/04 20:27
→ sungtau: 你被撞當下有拍受傷狀況,打卡 ig 嗎?有的話或許也可當 02/04 22:33
→ sungtau: 做有受傷的證據,否則現在驗傷的單子要舉證是車禍造成的 02/04 22:33
→ sungtau: 感覺比較麻煩 02/04 22:33
→ iscu: 一萬塊殺看看...你也提出你有受傷要對方降低 不要說沒驗傷 02/05 00:28
來不及了 囧
太相信人性本善
→ iscu: 趕快解決會比較好 多跑幾次調解庭法院都是時間成本 02/05 00:28
同意
推 KKyosuke: 你從哪裡穿越馬路就是一個問題 02/05 01:15
→ KKyosuke: 就算穿越馬路的地方真的不違反道路交通管制條例 02/05 01:15
→ KKyosuke: 那麼注意義務在對方沒有其他違規情事的情況下 也是一半 02/05 01:16
→ KKyosuke: 一半 所以才說看起來你不像會低於50%肇責 02/05 01:16
→ KKyosuke: 甚至講得更嚴重一點 正因為你是穿越馬路不是更該注意有 02/05 01:16
→ KKyosuke: 沒有車嗎...(50KM時速的機車應該只能算正常速度) 02/05 01:17
→ KKyosuke: 如果對方這麼正常的時速都閃不過你 那你穿越馬路的位置 02/05 01:18
→ KKyosuke: 就很有問題了... 02/05 01:18
→ KKyosuke: 畢竟你是出現在路上 而不是路口或是斑馬線上... 02/05 01:18
那個地形有一點像梯形
他從高處往下,可能是我沒注意到的原因
從他到我這裡時速50的話不用3秒
→ yesohya: 法規規定他要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快速通過不會只有一半 02/05 01:35
→ yesohya: 被撞上是有來車的證明啊02/05 01:36
→ yesohya: 不知道為何一堆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都只記100M可以穿越02/05 01:36
推 KKyosuke: 騎車也有注意路況的義務啦 誰違反得更多光看文章只能02/05 01:37
→ KKyosuke: 擲盃02/05 01:37
→ yesohya: 卻不記要怎樣才始能穿越然後死咬我有距離超過100M啊 = =02/05 01:37
→ yesohya: 最後結論自己被撞很可憐沒啥責任 在我看來明明是活該02/05 01:38
→ yesohya: 非要被撞一次 命留著才會知道 02/05 01:38
→ yesohya: 騎車注意義務比較低啊 02/05 01:39
→ bluedolphin: 不過我印象中 他有提到跟對方保險提過沒驗傷了 02/05 02:56
→ bluedolphin: 真的是每步都走錯的一盤棋.... 02/05 02:56
→ bluedolphin: 下次想這樣穿越馬路先多看車禍肇責判定跟處理方式 02/05 02:57
→ bluedolphin: 只能拿著初判表跟對方殺價了 對方還可能完全不理 02/05 02:58
→ bluedolphin: 畢竟刑逼民對方證據充分你證據缺乏 對方占盡優勢了 02/05 02:58
快點解決就好ˊ_>ˋ
下次會更加注意
→ saltlake: 這種道路對機車應該有速度限制,不會容許到時速五十公里 02/05 07:26
經查速限應為50km
→ ccniki: 行人未行經斑馬線而是逕自穿越馬路已有過失,更何況你自 02/05 08:45
→ ccniki: 稱有受傷卻提不出診斷證明...勸你乖乖談和解 02/05 08:45
→ bluedolphin: 那個速度只是他自己估的 實際上很難證明 02/05 09:41
※ 編輯: ujm50561 (114.137.94.207 臺灣), 02/05/2020 09: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