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血親的配偶的血親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血親的配偶的血親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pttinNIGHT (奈特小姐)看板Examination標題Re: [問題] 身分法-親屬關...
血親的配偶的血親 在 ✐ .Koko Chen ☽⋆ ᵕ̈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9:37:09
ᴾᴵᴺᴳᵀᵁᴺᴳ 今天午餐時間🍽 放假中的老公揪我去吃我家牛排🥩 然後在用餐的時候跟我討論最近進修課學的「民法」📖 . 💁🏻♂️老婆,妳知道血親的配偶的血親跟妳是什麼關係嗎? 💁🏻♀️呃............🌀(此時我嚼著牛肉陷入腦袋打結的狀態) 🤦🏻♀️你一定要在我吃飯的時候問這個嗎? ....
寫在最前面:以下三題都是以無收養為前提。
第 969 條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 ^^^^^^^^^^ ^^^^^^^^^^^^^^^^
第一種 第二種 第三種
※ 引述《sony5566 (爽妳5566)》之銘言:
: 請問若A男離婚有一女兒-甲,B女離婚有一兒子乙
: 若今天A男與B女結婚,則:
: 1.A男和乙的關係,算是姻親嗎?(配偶之血親?)
yes,第二種。
: 2.甲和乙的關係是???(姻親!?)
no,三種皆不符合
血親之配偶之血親,範圍極大,
所以俗稱的親家公、親家母其實一點都不「親」。
: 3.甲和乙可否結婚?
不符合第983條規定,所以得結婚。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 謝謝回答。
不客氣,
如有錯誤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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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14.76.128
※ 編輯: pttinNIGHT 來自: 119.14.76.128 (07/09 23:14)
譬如收養、結婚都是,
不然應該是無關係。
哈,所以我才特別「」摟,
但在法律上就是不「親」咩。
而且我是覺得習俗上在正常情況下,
不會去考慮法律的規定啦,
時間上發生的先後順序有差,
反而是法律才需要考慮習俗。
特殊的情況像是「洗門風」之類的,
才可能會是由法律插手近習俗。
※ 編輯: pttinNIGHT 來自: 119.14.76.128 (07/09 23:23)
你----------你媽--------------------你媽的哥哥----------你媽的哥哥的女兒
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
沒有姻親喔
※ 編輯: pttinNIGHT 來自: 119.14.76.128 (07/09 23:36)
祖父母
直系血親)/ \(直系血親
你媽-(旁系血親)-你媽的哥哥
直系血親)| |(直系血親
| |
你--(旁系血親)--你媽的哥哥的女兒
血親分成直系血親跟旁系血親,請不要跟姻親搞混摟。
第 967 條
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 編輯: pttinNIGHT 來自: 119.14.76.128 (07/09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