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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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4萬的網紅不敗教主-陳重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定要報警 <#假車禍新手法>撞人和解 再控肇逃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ㄨ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ㄨ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Zac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歡迎 訂閱 / 分享 / 按讚 https://plus.google.com/+ZackGTA https://www.facebook.com/ZackNTPD https://twitter.com/ZackNTPD ----------------------------------...

  • 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 在 不敗教主-陳重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30 22:04:03
    有 5,908 人按讚

    一定要報警

    <#假車禍新手法>撞人和解 再控肇逃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ㄨ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ㄨ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ㄨ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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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 在 李翁月娥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5-28 21: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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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娥,今天晚上參加水湳里社區治安會議, 張錦成 分局長包括蔡檢察官, 許文福 所長也到現場來做治安狀況分析及預防犯罪的一個宣導, 水湳里在 吳松標里長的領導之下不但連續五年得到新北市里內第一名外,包括內政部也都是得第一名,最優質的里做得非常好, 阿娥特別恭賀里長以外,也感謝相關單位的辛苦,阿娥也特別告知,仁愛國小孩童過馬路 很危險上星期與吳松標里長會勘,要求交通局增設行人穿越馬路特別設置按鈕,也告知6月初即將完成,許給孩童行的安全, 同時阿娥也告知今天工務局特別向阿娥來報告蘆洲分局,發包的過程,盡量能配合6月底交通局 ,將長榮路拖吊場遷移到蘆洲捷運總站後,蘆洲分局能夠順利來動工!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辦公廳舍暨
    三民派出所新建統包工程
    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 蘆洲分局警政園地
    一、本案概述:
    (一)基地現況說明:
    基地(蘆洲區正義里長榮路156 之6 號),位於南港子重劃區內,西南側鄰長榮路(25 米),東北側鄰長興路(12 米),東南側鄰長興路158 巷,目前為分局使用之汽車拖吊場,基地面積共3,266.88 平方公尺(約989 坪)。
    本案土地為新北市所有,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建蔽率50%、容積率250%、開挖率60%。
    (二)工程經費:本案總工程預算經費為4億7,986萬8,184元。
    二、辦理情形:
    (一)委託規劃、設計諮詢審查及施工監造技術服務案已於106年 10月17日上網公告, 11月10日開資格標,11月21日決標。
    (二)統包工程案辦理情形說明:
    107/02/02第1次公告招標
    107/03/20第1次開標(無廠商投標流標)
    107/03/21召開跨局處流標檢討會議(新工、警察局、分局)
    107/03/27 第2次公告招標
    107/04/27 第2次開標(2家廠商投標,廠商不足3家流標)
    107/04/30 第3次公告招標
    107/05/04 第3次資格標開標(2家廠商符合資格)
    107/05/11 辦理公開評選
    107/05/18 統包工程決標
    (三)目前辦理情形說明:
    此刻正由統包團隊建築師辦理統包設計作業。 附上現況圖及包商透視圖(尚需完成都市設計審議,未定案)

  • 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 在 劉恭甫-功夫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08-19 06:26:00
    有 30 人按讚


    【快樂一點】039
    ※※※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
    此新聞價值10萬,仔細看囉!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關心您(記得分享親友)
    ※※※ 來源: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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