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
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救濟程序 時限及地點
更正及復查處理方式
稅捐稽徵法重要罰則
§41 §42 43 逃漏稅及幫助逃漏稅 (今年會計師申論)
§44 行為罰 與 營業稅法§52漏稅罰擇一從重
§48-1自動補報
納保法 基本生活費部分
營業稅佔考試最大宗
納稅義務人
視同銷貨
免稅零稅率內容 金塊的進口與銷售
總額型稅率及計算
小規模營業人進項得扣10%
營業稅分支機構申報採個別申報
營所稅分支機構採彙總申報
進項申報年限10年
開立發票時限
罰則 看到五倍以下選就對了
§51 §52
統一發票給獎 全年稅收3%
跨境電商 年銷售額超48萬 辦理稅籍登記
綜合所得稅 修法多 選擇題考點
股利所得分開計稅28%
及合併計稅8.5%上限八萬可抵減稅額
薪資所得定額免稅
扣除20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入薪資所得
薪資核實認列費用 三項 各3%
長照特別扣除額 每人12萬
及排富條款 稅率20% 股利分開計稅 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
統一發票或彩券中獎 5000以上分離課稅20%
公益出租未考過
基本生活費差額計算
物價指數調整時限%及適用項目
非居住者營利所得扣繳率21%
營所稅
納稅義務人
108年全年所得50萬以下19%
國外及大陸已納稅額上限
換算全年所得額算應納稅額
國內轉投資免稅
公式型所得 總機構境外
噸位稅 總機構境內
營業收入調節表
普通收據 製造加營業費用 千分之30
職工退休金 薪資總額*%
交際費 折舊 職工福利 呆帳
無形資產耐用年限
盈虧互抵 10年 及其條件
公司組織 如期申報 帳簿完備 簽證或藍色申報
資產重估 物價指數25%
反避稅四天王
已啟用 及 差異判斷 比例等
未分配盈餘5%
房地合一
計算方式 稅率 申報時限
非居住者稅率只有45% 35%
個人分離課稅
營利事業計入所得額
自用住宅定額免稅400萬
超過部分10% 及適用規定
罰則
短漏報 已申報2倍 未申報3倍
所得稅稽徵程序
扣繳率 暫繳兩種 結算 清算 就源扣繳
填發單據日期 時限 申報期間
未分配盈餘的罰則
最低稅負制計算
免申報最低稅負制者
個人 海外所得全戶未達100萬免計入
保險給付 受益人要保人非同一人
全戶未達3,330萬免計入
營利事業 計算方式 稅率 扣除額
遺贈稅 考最少
納稅義務人 稅率 免稅額 扣除額申報時限
遺產稅因公殉職軍公教加成
繼承人順位
區分是否將海外計入遺贈總額
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
非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及外國人
視同贈與 財產估價 罰則
申論題 綜所應該必考
薪資定額免稅 跟 長照特別扣除額
有稅法題目可以小盒子
太基本的題型不受理
上述基本題 讀到的時候記得多留意
祝一次上榜 專業科目總分盡量抓個 290
大家真的快點上榜一起報明年會計師
#記帳士 #普考 #稅法 #專技 #tax #會計
薪資所得扣繳表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國稅局表示,在稽徵實務上時常發現有些企業不論員工有無加班及加班時數多寡,一律按月定額給付加班費,等於是以加班費之名行津貼之實,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薪資收入也涵蓋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按月定額的加班費性質上近似於津貼,因此仍要計為薪資收入、適用扣繳規定。
薪資所得扣繳表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COVID-19疫情期間,衛福部為鼓勵及感謝第一線醫事人員,公布《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其中,為獎勵執行公費檢驗的醫檢師等檢驗人員,醫檢人員每做一件公費檢驗,就應有 1000 元的獎勵金。
然而,由於現行獎勵辦法簡陋且缺乏配套,導致實際執行上的紊亂,許多基層醫檢師實際上根本拿不到應有的獎勵金。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 、 王婉諭 委員,於15日舉行「醫療防疫最前線,津貼獎勵不能少」記者會,邀集北市聯醫工會理事長郭蕢瑩、屏基工會理事長詹智鈞及時代力量發言人吳佩芸,共同表達前線抗疫的醫事人員的心聲,並呼籲政府應解決防疫津貼獎勵規範不明的亂象。
#獎勵金分配亂象
根據醫檢師團體的調查,在獎勵要點中規範應該分配給檢驗人員的1000元獎勵金,卻因為制度缺乏明確分配規範,以致醫院在分配獎勵時出現諸多亂象,完全違反了獎勵金感謝第一線醫療人員的初衷。其中包含:
▶️部分醫院將應分配給檢驗人員的獎勵金,分配給「非醫檢師」,如醫護、醫管和行政人員等。
▶️醫院分配給醫檢師的比例不同,更有許多檢驗人員根本沒有拿到獎勵金。
▶️獎勵金被院方以 N95 口罩、檢驗試劑等器材成本的名目苛扣。
▶️院方自訂內部獎勵金請領上限。
除上述的苛扣問題外,醫院發給獎勵與津貼的資訊也相當不透明。許多醫事人員指出,院方把薪水和相關津貼合併發放,導致醫事人員根本無法分辨有無領到津貼,或無法得知津貼的實際金額。
#資訊不透明可能衍生所得稅課徵爭議
依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防疫條例)第 9 條之 1 規定,津貼獎勵免納所得稅,醫療院所無須申報。然而,如果醫院將醫事人員的薪資併同津貼獎勵一並發給和申報,恐怕會使財政部誤將津貼獎勵認列為所得,讓醫事人員被扣繳所得稅。醫院本身若沒有提供津貼獎勵的相關資訊,醫事人員則難向稅務機關申訴,導致權益受損。
#醫院認定為院外染疫醫護無法領取補助
醫護人員若照護工作而確診,依照現行「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 」(下稱因公染疫補助辦法)可獲得補助。然而根據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指出,自五月疫情爆發以來,國內至少有 27 家醫療院所傳出醫護人員確診武漢肺炎。許多第一線醫護擔心,倘若醫院認定為院外染疫,醫護將無法領到相關補助。
指揮中心過去曾表示,因公染疫補助基本上會從寬,不會單方面以院方報告認定,若在疫調難以釐清的狀況下,也會以當事人有利方向進行判斷。然而,因公染疫補助辦法要求 # 申請人出具相關單位開立之因公染疫證明文件,假設醫療院所不認同染疫醫護為因公感染,拒絕開立相關文件,將阻礙染疫醫護申請補助。
衛福部將津貼獎勵全權給醫療院所自行分配,導致發放亂象,也使政府鼓勵的美意大打折扣。而因公染疫補助辦法要求申請人出具相關單位開立之因公染疫證明文件,也造成許多申請人的困擾。請問衛福部,還要放任這些問題繼續多久?
針對獎勵要點及因公染疫補助辦法衍生的亂象,時代力量主張:
▶️請衛福部儘速修正獎勵要點,統一訂定明確的分配規則,並主動查核各醫療院所是否依規範發放。
▶️請衛福部要求各醫療院所,秉持公開透明原則,註記匯款的項目性質,讓醫事人員得以瞭解應領金額及入帳時間。
▶️建置檢舉窗口,供醫事人員舉發未依規定發放獎勵津貼的醫療院所。
▶️請衛福部儘速修正因公染疫補助辦法,確保醫護及防疫人員的申請資格不因有無證明文件造成影響,落實保障醫護及防疫人員權益。
先前,立法院審查紓困預算時,時代力量即要求政府應於一個月內研提「職業因素感染 COVID-19 認定參考指引」。時代力量再次呼籲勞動部及衛福部,參照許多國家有利醫護人員之認定原則,擬定相關指引,盡可能從優、從寬、從速,加速認定及補償作業,帶頭做醫護人員最強大的後盾。
薪資所得扣繳表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嗨嗨大家,今天要送上新文章
文章傳送門🚪https://twworkforce.com/2021/01/06/2021-tax/
依照所得稅法的相關規範,只要是在法定課稅範圍內的所得類別,且法令也有規定應辦理扣繳事宜者,當扣繳義務人在給付所得時,便應依政府所規定的扣繳率(可參考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向所得人扣取稅款,並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庫繳納該稅款並向國稅局列單申報。
簡單來說,由於雇主屬於前述的「扣繳義務人」,因此只要員工的薪資達一定標準或符合法令規定,資方在發放薪資時就得先從員工的工資中按法定的扣繳率扣取一部分作為稅款,再依規定向國庫繳納🙂
我們彙整了財政部所發佈的110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與相關說明,希望讓有需要的勞資雙方可快速查表以確認所需扣繳的稅額為何👍🏻
請看👇🏻👇🏻👇🏻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