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8杏昌--醫療耗材代理商
杏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從事任何研發、生產、製造
唯一的業務是從歐美日進口醫療產品
到台灣、中國、東南亞市場販售
其中台灣銷售為主(99.57%)、亞洲銷售為輔(0.43%)
代理銷售四大類產品:
1.人工腎臟、血液迴路管(佔總營收44.94%)
2.透析藥水、紅血球...
1788杏昌--醫療耗材代理商
杏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從事任何研發、生產、製造
唯一的業務是從歐美日進口醫療產品
到台灣、中國、東南亞市場販售
其中台灣銷售為主(99.57%)、亞洲銷售為輔(0.43%)
代理銷售四大類產品:
1.人工腎臟、血液迴路管(佔總營收44.94%)
2.透析藥水、紅血球生成素(佔總營收29.37%)
3.洗腎機、機器用消毒藥水(佔總營收5.61%)
4.其他像牙科材料、租賃、醫材保健等等(佔總營收20.08%)
上游製造商:
主要來自品質較好的歐美、日本、德國等國家的公司
以下列出杏昌上游重要的製造商
(已與杏昌簽約並負責銷售經營)
(日本)TORAY:人工腎臟、洗腎機、心導管、肝癌導管
(美國)BAXTER:人工腎臟、洗腎機、透析藥水
(瑞士)ROCHE:紅血球生成素
(日本)OLYMPUS:牙創保護材、人工真皮
由於杏昌長期經營績效良好
客戶與代理產品幾乎年年穩定增加
如果你去翻杏昌的年報會發現
從1989年代理TORAY的血液透析產品起家
之後幾乎每年都有新增產品和上游客戶 我真的列不完
因此不難看出這公司積極經營的企圖心
以下為近三年新增的產品:
2018年新增代理Drager呼吸器產品
2019年推廣KEYSTONE口腔修復膜產品到中國市場
2020年增加經銷ABBOTT心臟支架及JOIMAX脊椎微創內視鏡設備 和正式進軍印尼
公司基本資料
1.股本:3.7億元 2.目前市值:40.7億元
3.目前本益比:14
4.ROE:連續五年在13.46%~ 15.84%之間徘迴
5.EPS:稍有上下波動 但長遠來看是逐年增加
上游客戶都是歐美日廠商 今年由於新台幣的強升
貢獻杏昌在Q1、Q2的業外上有部分匯兌收益進帳
預測今年EPS又可以回到7元以上(目前股價110.5元)
每年的配息從2008年至今跟隨著EPS的上升越配越多
6.籌碼: 董監持股高達29.14%、外資10.61%、投信0%
董監持股比例跟其他績優股的比例可說是非常相近
(好樂迪:38.26%、花仙子:22.96%)
代表公司內部人對自家公司的信心度
而從年報來看會發現大董東名單裡
有兩檔國際級基金分別是
渣打託管富達北星基金(擁有1952張佔5.42%)
渣打託管富達清教信託:
富達低價位股基金(擁有1489張佔4.14%)
其中富達低價位股基金由知名的Joel Tillinghast 掌管
1991 ~ 2020年間此基金年複合報酬率高達14.55%
這兩檔基金就佔了外資10.61%中的9.56%
顯示籌碼相當集中阿
根據衛福部的統計 每年的新增洗腎人數逐年成長
從97年的9,387人到106年11,887人
這只是每年的新增人數喔
再來看洗腎的總人數則是
從97年58,163人增加至106年的82,031人
為什麼呢? 因為醫療的進步
讓需要洗腎的人能夠延續生命 死亡率低
但是飲食不健康 不斷把新的人送進洗腎俱樂部裡
如此不斷有人進來 但離開的人少
自然累積的洗腎需求就越來越大了
未來海外市場的部分:
杏昌已經於2020/02完成印尼的分公司設立
部分產品都順利取得了銷售許可證
估計今年底可以開始貢獻營收
至於洗腎概念股只有這檔嗎? 台灣有三大洗腎概念股
分別是位於上、下游的4104佳醫
位於中游的4107邦特和上游的1788杏昌
[上游:洗腎機(血液透析機)、中游:醫療耗材、
下游:洗腎中心]
因此想投資此商機的人也可以去研究另外兩檔呦
大家都認識ic通路商大聯大
而在醫療耗材也有著相似的營運模式就是杏昌
最後我希望秉持著巴菲特的精神:
若你不打算持有某隻股票達十年
則十分鐘也不要持有
這檔唯一的顧慮就是市值太低 交易量小
因此風險考量下列入衛星持股
但我仍然認為它會繼續成長
雖然我持有洗腎概念股
不過還是希望大家多注意飲食健康
一但要開始洗腎 人生就會辛苦了
#存股 #台股 #股票投資 #洗腎 #杏昌生技 #投資理財 #個股 #股票分析 #股票
董監持股比例增加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同經營權之爭,公司派使出法律策略力保林郭文艷等董事席次,一舉剷除市場派勢力,但投保中心認定大同公司違法阻礙股東行使權益,今日決議對林郭文艷提起裁判解任訴訟。
網頁好讀版 👉 https://bit.ly/2NYcFTJ
【大同股東會到底發生什麼事】
大同 (2371-TW) 在 6 月 30 日舉行股東會,公司派於開會現場宣布刪除超過 12 億股 (總股數 23 億股),等同超過 5 成的股權遭剝奪投票權,公司派大獲全勝 9 席全拿,然而此舉引起極大的爭議,市場派認為投票權遭剝奪、權益受損。
股東會現場包括代表投保中心到場的律師於現場表示異議,金管會更將大同股票交易方式改列為全額交割股,並將請集保中心查核相關股務作業,若發現違法,將處分大同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究竟大同股東會爭議為何?
截至大同股東會前的統計,公司派加計大同大學、大同高中以及員工持股,整體占比尚不足14%,市場派部分,王光祥以羅得、競殿、三雅3家投資公司持有約11%股權,鄭文逸部分也約10%,而公司派認為涉嫌「假外資」的8個外資帳戶共有近24%,公司派如能順利將該些主要敵手持股之表決權剔除,自然無人能與之匹敵。
以話題談論度最高的黃國昌為例,其在電子投票中得到 18 億 7732 萬 6662選舉權數,佔總選舉權數的8.916%,為全部獨立董事候選人中得票最高的候選人,然因公司派將市場派表決權刪除,最終仍然無緣進入董事會。
依據大同公司於股東會後發布的重大資訊可知,公司派刪除該些股東表決權的法律依據分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以及企業併購法,前者即為大同公司經營權爭奪戰開打以來爭執不休的陸資疑雲,於股東會開會前大同公司更已向台北地院起訴請求確認該些外資公司無表決權,後者則為股東會當天始浮上檯面的主張。
【指控外資為陸資,請求法院確認表決權不存在?】
針對陸資疑雲部分,依據大同公司公布的重大訊息可以知道公司派認定鄭文逸及外資法人專戶涉嫌引入不法陸資,認為依據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 8 條以及民法第 71 條的規定,該些取得股份之行為無效,所以這些人都不可以行使選舉權及表決案。
其中針對外資涉嫌協助陸資購入大同公司股份部分,經過大同公司向台北地院起訴在案,依本站取得的公司派民事起訴狀內容,大同公司派起訴理由大略為:陸資曾買進大同公司股票,最高可能達 18% ,經金管會裁處要求釋出股份,然陸資疑似繼續利用其他外資專戶買進大同股票。
公司派懷疑該些外資背後是陸資的原因為:該些外資本來並未持股,但於陸資被金管會要求出脫股份後持股數量明顯增加,而這些外資持股比例與金管會要求陸資出脫持股的比例接近,大同公司以此推論該些外資背後為陸資掌控,主張該些買賣因為違反陸資非經許可不得投資之規定,依照民法第 71 條無效,因此沒有表決權。
因本案尚在繫屬中,故本文不便對該大同公司之主張進行深入評論,然陸資持股被金管會要求全數釋出後,這些外資本有機會取得該些持股,且交易必然是一買一賣,故僅以時間點密接且買賣數量剛好一致,推論這些外資與陸資存在關聯,論證及舉證強度似有不足,未來大同公司於訴訟中是否能提出其他證據舉證相關待證事實,除可觀察當事續行訴訟之策略外,社會各界並應靜候判決結果。
【股東會突襲拋出訴訟未有的企業併購法】
根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為併購目的,依本法規定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之。違反前項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在股東會中,大同公司派認定市場派係為併購目的共同取得大同公司超過百分之十股份,因此主張該些股東不得行使表決權。然而對於如何認定該些股東的「共同併購目的」,大同公司並未多做解釋。
社會輿論因此遭質疑,如果公司派可以擅自將其他股東合併視為「為併購目的取得股份」,未來恐引發其他上市櫃公司仿效作法,小股東權益難保。且大同公司並未於民事訴訟中提出企業併購法的相關主張,卻於股東會當天作為剔除表決權的主要理由,其考量原因為何,令人感到費解。
【真相未明之際,是否可以先剔除表決權?】
較有爭議者在於大同公司能否在判決出爐前先行剔除爭議股東的表決權?投保中心和金管會都明確表態,中資與否的認定權限在主管機關,公司不應逕自認定排除股東投票權利,投保中心表示不排除將向主管機關建議取消大同自辦股務。
除此之外,大同公司在民事起訴狀中也明確表示,該些外資是否為陸資「尚屬有疑」,且主管機關亦在調查中。在真相未明且行政機關調查尚未完結的情況下,如果未來調查完竣,並發現無不法情事,大同公司自行做出認定並否定該些股東表決權之行為,恐讓公司背負沈重的法律責任。然而,這些外資與陸資有關的可能性亦不可否認,現行法是否已提供充足法律工具處理類似問題,仍待討論和調整。
事實真相為何,因目前各說各話,仍待相關程序釐清。然而不管答案為何,台灣訴訟程序漫長,2017年董監改選爭議訴訟迄今尚未定讞,2020年董事會就已改選,且此舉縱然造成公司及相關股東的權利,未來是否能求償?損害賠償金額為何?縱使受罰,被處罰的對象也可能是「公司」而非「股東」,換言之,罰鍰及賠償恐由全體股東買單,而且證交所因為本次事件將大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股票,一般俗稱全額交割股,對於股民權益影響劇烈。因此股東權益的保障議題,也有待進一步討論。
本文也呼籲,對於股東會決議瑕疵,司法應從速認定,否則將對公司後續的運作造成相當大的影響,也會嚴重損害股東權益。在今年一月商業事件審理法已三讀通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的修正也相應上路,這次的爭議更凸顯這些制度性變革應該施行的迫切性。此外,主管機關能否記取此次經驗並建立相關機制,避免未來其他公司有樣學樣,濫用企併法否決表決權,以讓公司法制及治理均得以步入正軌。
全文這邊請 👉 https://plainlaw.me/2020/07/02/2371-tw/
董監持股比例增加 在 燈火闌珊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個股研究筆記分享
時間:2015年
個股:元山(6275)
「我想你應該多少也看過元山過去的獲利狀況和財務體質了吧,說實話,還蠻糟糕的,當然這我都了然於胸,但我想知道他是否和金洲一樣,現在是一個轉淚點,隨著營運更上層樓,財務體質自然隨之改善,換句話說,現在或許正是買進的最好時機。我會等他Q1季報出爐,觀察兩個重點,第一是負債比是否下降,第二是現金流入是否增加。
我們到目前為止比較著重在他的營運面,但通常財務面才是我的第一關,我今天有稍微讀一下他去年年報,我關心兩件事,第一是銀行借款近幾年持續上升,公司為何持續有資金需求,這些借款產生的財務成本是否對公司造成壓力,第二是公司發行可轉債,這部分除了和借款一樣可能對公司造成財務壓力之外,也可能稀釋了未來的eps,我想評估這兩項負負債對公司的影響。
元山是家族企業,表面上董監持股不高,但前十大股東幾乎都是家族成員,持股比例相當高。董監事成員獨立性不錯,但是董事會缺席率太高,感覺上恐怕還是像傳統家族事業那樣董事長一個人說了算。
公司近幾年資金需求那麼高,沒有配息是可以理解的,重點是隨著晉升為tier1廠商,是否營運真能步步高升,更長遠來看則是公司是否有賴以生存的核心競爭力。
以元山現在的財務狀況,業績不可能提升太快,否則會有無法周轉的危險,加上大股東趁這短時間股價上漲持續賣股,我相信股價不至於漲太快,應該會有很足夠的時間讓我們好好研究,同時我也要等他財務體質進步到我比較能放心的地步,才會考慮投資。
你看到的1~2億元短期投資並不是債券,而是拿去抵押的受限制存款,所以說元山的財務體質比你以為的還要糟糕。元山2015Q1手上能動用的資金只有1.4億,長短期借款卻有近5億,且公司並非獲利穩定,一旦陷入虧損銀行可能雨天收傘,現在這個時間點我是絕對不敢投資的。
我非常不認同元山買回庫藏股,這讓我對它扣很多分。元山現在最重要就是改善財務體質,他今年發放現金股利我就已經不贊成了,現在實施庫藏股我更是無法認同。」
註:內容取自本燈和友人共同討論的筆記,本燈只分享我的留言,且上面文字有時間跨度,因此讀起來會比較不連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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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麼敏感 民眾黨拿麼赤裸?】
台新金為了公股行庫彰銀的經營權跟所有權,與財政部纏鬥了十四年,每三年都要上演爭奪董監席次的戲碼,而且財政部守住彰銀的難度越來越高。
像是今年5月23日,雖然最高法院將彰銀經營權的爭議發回高院更審,財政部看似占上風,但現在持續進行的高院訴訟,才剛開始,前途未知。
而台新金透過台新派股東不斷提高彰銀的持股比例,步步進逼。就在高院宣判的同一時間,彰銀揭露前十大股東,就發現代表台新金出任彰銀常務董事的吳澄清,其旗下的合興石化躍升為彰銀第五大股東,比去年增加12萬多張持股。
加上民股的進逼,隨著官股行庫股價走勢凌厲,三大法人近一個月共買超彰銀1,3866張,其中外資以花旗環球、瑞士信貸與新加坡商瑞銀積極搶股,讓彰銀守住股權比例保住經營權著實不易。
再者今年曾傳出台新金跟新光金有望合併,曾遭金管會跳出來以金金分離的理由阻擋。
無論是長達14年的台新金跟彰銀經營權纏鬥案,還是新光金與台新金合併案,各種利益千絲萬縷盤根錯節,拿麼敏感,但是民眾黨還要「拿麼赤裸」的提名新光金控大公主、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作為不分區立委,手要直接伸到國會,「監督」監督單位,完全沒有思考利益迴避,有拿麼天真嗎?
再看看民眾黨不分區排名第一名賴香伶臉書寫著:「金權政治成為民怨根源....」
哈嘍,妳真的了解妳的黨嗎?
民眾黨的精神真這麼錯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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