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董事行為準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董事行為準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董事行為準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董事行為準則產品中有5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立法委員林為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張仲傑清白了嗎? 肥貓漏洞待補中】 前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外甥、唐榮鐵工廠前總經理張仲傑,先前涉四大採購弊案,包含外包活動給妻兒公司,採用愛子作為採購人員等,而高雄地檢署卻於今表示因其「均符合採購規定」故不起訴處分。不考慮顯見疏漏,未來只要「法規訂的好,肥貓漏洞任你用」嗎?如此違反企業內規也無法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針對第一銀行董事長廖燦昌究竟是政治任命,還是用人唯才,我曾公開質詢財政部蘇部長,蘇部長承認曾對該人事案提出不同意見。詎料,第一銀行不只董事長的人事,連總經理蔡麗雪的人事都大有問題。針對蔡麗雪符合《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4條哪一款要件,蘇部長與金管會張副主委都自相矛...

董事行為準則 在 范雲_立法委員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12-15 16:18:00

#勞動部不要打假球 #速修性別工作平等法 #別讓被雇主性騷擾的受害者求助無門! 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無法保護被雇主性騷擾的員工!為什麼呢?😡😡 因為目前職場性騷擾的法律規範,是課予雇主維護職場安全的責任。所以公司發生性騷擾事件,老闆要調查,老闆要懲處加害人;老闆若無法保護員工,地方政府勞動局處...

董事行為準則 在 Jolam 林作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9 10:55:16

David Webb, 股壇長毛、股壇追擊手,是牛津大學數學系畢業的。當年我還在牛津的時候在香港牛津劍橋同學會活動上見過他,馬上對這位直系師兄萌生敬畏之心 - 這種我行我素,獨一無二的角色,如同金庸世界裡面的大英雄。 我在做大律師的時候,一直專注於證券法和證監會等監管機構regulations 的...

董事行為準則 在 邱昊奇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9 20:32:37

對於熱門的時事與社論,我越來越不敢保證自己的判準了,至少不如以往的非黑即白。當我極為肯定自己的選擇是理性的同時,時常也宣告了與我意見相左的一條界線之外的一切都是「不理性」。 在阿馬蒂亞沈恩的《理性和自由》(Rationality and Freedom,2002)提到一個界定選擇的理性的說法,「選擇...

  • 董事行為準則 在 立法委員林為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0 19: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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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仲傑清白了嗎? 肥貓漏洞待補中】

    前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外甥、唐榮鐵工廠前總經理張仲傑,先前涉四大採購弊案,包含外包活動給妻兒公司,採用愛子作為採購人員等,而高雄地檢署卻於今表示因其「均符合採購規定」故不起訴處分。不考慮顯見疏漏,未來只要「法規訂的好,肥貓漏洞任你用」嗎?如此違反企業內規也無法律責任的僥倖心態,易使中央政府有實質控制權之公營事業,淪為酬庸、養肥貓的溫床。

    董事長吳豐盛與總經理張仲傑,連幾年親筆簽名提出的公開可受查詢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中,列出了「誠信與反貪瀆」原則,其中包含利益迴避原則與道德行為準則,對比今日不起訴的結果不免令人深感諷刺。由經濟部派任的公營事業總經理,將公司的員工旅遊、物資採購、員工衣服等分別交予自己兩個兒子、妻子辦理,此舉明顯有採購程序瑕疵,張仲傑在媒體訪問時也清楚坦承於利益迴避上有所遐思,同時這樣的行為也違反該企業之「董事與一級主管,應利益迴避以避免利益衝突,對於內部人之競業行為均提報股東會、董事會討論」,而經濟部糾正其作為的文件卻透過密函方式發送,也令人不禁想詢問民進黨政府,這樣可受公評的事件,為何要密件?

    令人無奈的是法制上對這樣顯見的關係人交易,卻無法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只因唐榮公司雖由政府實質掌控,且具指派董事長之權利,可該法中訂定公營事業投資達50%投資事業資本的條件,才適用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故未來只要透過未達公營投資50%之公營事業,即可明目張膽的圖利自己人,這樣不合理的法治漏洞,成功救援了張仲傑,但還有多少個張仲傑沒有被發現?

    去年(109)我們所提出的「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明訂國營事業單位任用需有相關資歷、經歷,期望使公營事業的高階主管不淪為酬庸位置,但如此追求公平公正公開的法律修正案卻被民進黨一拖再拖,司馬昭之心毫不隱瞞,令人感到不齒,請民進黨政府不要再鑽法律漏洞,我們將持續為人民監督,不讓肥貓輕易拿走政府資產。

    #肥貓漏洞
    #無法可治
    #綠色是原諒的顏色

    林為洲服務團隊

  • 董事行為準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6 20: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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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賣筆電到研發個人化疫苗,施振榮揭露智慧醫療戰略布局提出2大建議
    文/王若樸 | 2021-09-06發表

    宏碁集團創辦人暨榮譽董事長施振榮指出,智慧醫療是臺灣最有可能拿下世界第一的產業。他認為,智慧醫療戰略佈局可從政府政策和產業面下手,比如衛福部以發展管制並重、食藥署TFDA認證智慧醫材得注重時效性、健保給付TFDA核准醫材等,他也分享宏碁踏入智慧醫療產業的經驗。

    宏碁集團創辦人暨榮譽董事長施振榮5日在臺灣智慧醫療高峰會上指出,智慧醫療是臺灣最有可能拿下世界第一的產業,因此在智慧醫療戰略佈局上,他呼籲政府要用政策助攻,如衛福部以發展管制並重、食藥署TFDA認證智慧醫材得注重時效性、或健保給付要納入TFDA核准醫材等。

    瞄準最有可能拿下世界第一的醫療AI,用新微笑曲線談商業模式

    在施振榮眼中,醫療AI是臺灣最有潛力拿下世界第一的產業。企業若要踏進這個產業,就得思考商業模式。繼1992年提出著名的微笑曲線模式後,施振榮近年再提出一個多維的「新微笑曲線」模式。

    這個新微笑曲線模式以用戶體驗為最終目標、以現有或有限資源共享為始,強調體驗經濟和共享經濟,並要有能力翻轉思維、機制和行為。

    他以醫療AI為例,醫療AI的微笑曲線是資訊通產業和醫療產業,兩者跨領域整合後產生的曲線,以共享和體驗來創造附加價值,而共享需要資通訊產業以IT輔助、體驗需要醫療專業知識加強,他期望兩者共同整合,讓臺灣智慧醫療能取得世界領先地位。

    宏碁攻智慧醫療,成立醫療AI子公司要做個人化癌症疫苗

    於是,在新微笑曲線的思維下,宏碁集團在2018年成立醫療AI子公司宏碁智醫,來進攻智慧醫療產業。施振榮將宏碁智醫定位為AI、大數據公司,而非以生醫、醫療起家,「我們是要透過雙方合作,來發揮我們的ICT專長,」他說。

    宏碁智醫成立3年來也累積不少成果,比如研發一款通過臺灣TFDA認證的AI輔助診斷工具VeriSee DR,可直接辨識眼底鏡影像,屬於糖尿病引發的視網膜病變風險程度。施振榮強調,這個工具與Google視網膜病變辨識AI的最大不同之處,可在筆電上即可執行,且準確率達93%。該工具也已於泰國、印尼通過國家認證,接下來,宏碁瞄準越南、馬來西亞和菲律賓,要將產品引進缺乏眼科專科醫師的國家。

    施振榮也有感而發指出,AI發展有三階段,包括模型開發、產品開發與取證、產品落地,臺灣醫療AI目前還是多聚焦於模型開發。但「體驗經濟落地也很重要,」他提倡以內需帶動外銷,也就是將內需化為產品國際化的墊腳石,先以國內市場驗證產品規格,累積落地和認證經驗後,就能進攻龐大的海外市場。

    另一方面,他也透露,宏碁智醫正在鑽研疫苗研發,特別鎖定抗原預測、mRNA疫苗以及免疫反應三領域。他們的發展策略是,以自身的IT優勢,來打造這三大領域所需的平臺,如AI抗原預測平臺、mRNA疫苗平臺、免疫反應監測平臺,同時尋找生醫、醫療界的合作夥伴,來提供平臺分析所需的資料,比如基因序列分析、疫苗生產製造資料等。宏碁的最終目標,是要針對國人人種和疾病基因標記,研發個人化癌症疫苗,提供最佳化的治療方針。

    如何佈局智慧醫療?政府要政策助攻、企業則要B2B和B2C並重

    談到智慧醫療戰略佈局,施振榮提出兩大建議:政府要用政策助攻、企業則要B2B和B2C並重。

    在政府政策部分,他建議,衛福部應當以管制、發展並重。這是因為,臺灣目前只有經濟部以產業發展為主,其他部會仍以管制為主,但未來將蓬勃發展的領域,都與這些以管制為主的部會息息相關。因此施振榮期望,衛福部能開始培養管制、發展並重的思維。

    再來,為了讓臺灣有能力與國際競爭,他也建議,負責核准智慧醫材上市的食藥署TFDA認證得注重時效,讓醫材產品在第一時間內上市,而健保也該給付TFDA核准的智慧醫材,來擴大使用。最後則是進一步,由國健署聯手地方政府,將TFDA核准的智慧醫材普及到民眾生活,來提升國民健康。

    在產業部分,他則認為,臺灣產業交易雖以B2B為大宗,但就長期發展而言,企業應鎖定B2C、B2B2C,特別是客戶體驗。也因此,他建議企業得有新商業模式,導入設計思考來掌握智慧醫療需求和獲利新契機。

    為何投入智慧醫療?施振榮用王道哲學和隱性價值解釋

    施振榮對智慧醫療的投資,來自他的王道經營思維。

    這個思維有三大理念,包括講究自強不息(永續經營)的天道、厚德載物(創造價值)的地道,以及仁禮而已(利益平衡)的人道。在這三道之下,則發展出「六面向價值總帳論」準則,也就是他眼中,企業領導人衡量投資的準則。

    這六面向包括了有形、無形、直接、間接、現在、未來,他指出,有形、直接、現在是人們最容易感受到的顯性價值,而無形、間接、未來則是大家容易忽略的隱性價值,在他看來,智慧醫療就是這類型的隱性價值產業。施振榮強調,身為一個企業領導人,就得瞄準他人容易忽略的隱性價值,「要公正重視、作為長期投資。」

  • 董事行為準則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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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時報 第110期(2021,8)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許育典教授針對司法院就原住民持槍枝狩獵遭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而引起社會諸多議論的釋憲案,作成之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從原住民族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或是集體權等憲法角度深入析論,值得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林秀雄教授撰文分析法院判決來回更審之民事事件,釐清遺贈與贈與之性質是否相同及得否類推適用撤銷贈與之規定等重要觀念。游進發教授以最高法院最近判決為例從法條邏輯結構出發,闡述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之內涵。徐婉寧教授以一則網路媒體披露後受矚目與討論之行政法院判決,撰文深入剖析一名臺南地區長者於夜班下班通勤途中前往吃鹹粥當早餐之行為,是否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而符合勞保條例授權訂定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勞工上下班途中於適當時間在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遭遇通勤災害,應視為職業災害之情形?此外,周振鋒教授則撰文分析如何判斷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利益衝突時,有無公司法第178條規定不得加入表決之情形。

      刑法部分,張天一教授則針對最高法院之最新判決,撰文在檢視銀行法第29條之1「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中,有關「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要件之認定標準。

      在其他欄位,本期月旦時論中吳巡龍檢察官撰寫的「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黃珮禎法官執筆的「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司律評台欄位中邱忠義法官的「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張哲倫律師的「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等,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此外,「法苑‧法觀」專欄的法律小品,施慶堂檢察官的「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楊智守法官「賠償與量刑的算計」,亦值得本刊讀者品味。

    📕本期內容

    【裁判時報】
    ℹ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評釋字第803號解釋的釋憲同理心/許育典

    ℹ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評析/林秀雄

    ℹ侵權責任法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之因果關係──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61號民事判決/游進發

    ℹ臺南長者通勤途中吃鹹粥當早餐是日常生活所必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50號判決/徐婉寧

    ℹ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之競業禁止與利益衝突之判斷──評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465號民事判決/周振鋒

    ℹ對銀行法上「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之再檢視──兼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403號判決及其歷審判決/張天一

    【月旦時論】
    🔸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吳巡龍

    🔸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從國民法官面之觀察/黃珮禎

    【司律評台】
    ✒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邱忠義

    ✒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兼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67號判決/張哲倫

    【實務法學】
    🔸民事法類
    民法第18條之人格權侵害除去請求權,無消滅時效適用(106台上2677)/曾品傑

    【法苑、法觀】
    ◼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施慶堂

    ◼賠償與量刑的算計/楊智守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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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行為準則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4-22 16:11:35

    1. 針對第一銀行董事長廖燦昌究竟是政治任命,還是用人唯才,我曾公開質詢財政部蘇部長,蘇部長承認曾對該人事案提出不同意見。詎料,第一銀行不只董事長的人事,連總經理蔡麗雪的人事都大有問題。針對蔡麗雪符合《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4條哪一款要件,蘇部長與金管會張副主委都自相矛盾。

    2. 更離譜的是,蔡麗雪的人事案,在金管會根本還沒審查合格前,第一銀便逕於網站上違法公告。第一銀事後辯稱是「誤植」,對於是否依法處分,張副主委左閃右躲、支吾其詞,根本棄守金管會的監理職責。

    3. 寶佳機構近年大舉入主金融業,卻刻意閃躲10%以上大股東適格性審查。金管會顧立雄主委除了溫情呼籲之外,金管會迄今無任何具體作為。而許多涉入獵雷艦弊案的公股行庫董總,紛紛轉任寶佳集團。

    4. 廖燦昌在擔任合庫董事長期間,合庫對不動產開發集團的放款劇增。卸任後,合庫更馬上放貸48億元給廖燦昌擔任顧問的寶佳集團董事長,根本視利害關係迴避的基本原則於無物。

    我追問金管會是否要進行調查,副主委竟還推說屬於職權才要調查。這如果不是金管會的職權,難道是其他部會的職責嗎?

    事實上,在2016年由兆豐案所衍生的蔡友才犯罪行為,公股行庫董總是否須增設旋轉門條款,前任的財政部長即曾表示不妥,但將責任推給金管會。遲至今日,金管會竟稱尚在研議階段,金管會究竟還要研議多久?還要繼續放任這些財金幫多久?

    附註:
    2019-4-15 財政委員會:第一銀廖燦昌剛上任就違法 金管會要棄守立場嗎?
    https://reurl.cc/W85rD

    2019-4-8 財政委員會:慶富聯貸上百億損失未解 背棄專業、趨炎附勢的董事長回來了
    https://reurl.cc/jr21p

    2019-4-8 為何讓廖燦昌接任第一金董事長?
    https://reurl.cc/K88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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