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菸酒管理法一定數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菸酒管理法一定數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菸酒管理法一定數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菸酒管理法一定數量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馬力歐陪你喝一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吳柏毅」和「傅潘達」滿街跑的台灣,什麼時候才會開放外送酒精飲料和處方籤用藥? 好幾年前吧,我在美國一個網站上看到類似葡萄酒訂閱制的模式,我非常興奮,但沒有辦法使用,因為他們沒有送海外(很正常)。從我當時看到到現在,時間過了應該有至少4年以上,台灣類似的模式,依然處在法律模糊邊緣。 多數的人都知...

  • 菸酒管理法一定數量 在 馬力歐陪你喝一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13 13:16:20
    有 101 人按讚

    「吳柏毅」和「傅潘達」滿街跑的台灣,什麼時候才會開放外送酒精飲料和處方籤用藥?

    好幾年前吧,我在美國一個網站上看到類似葡萄酒訂閱制的模式,我非常興奮,但沒有辦法使用,因為他們沒有送海外(很正常)。從我當時看到到現在,時間過了應該有至少4年以上,台灣類似的模式,依然處在法律模糊邊緣。

    多數的人都知道,如果網路買酒的關鍵在於身份驗證,以現在的技術來說,要能夠做到並不是不可能的事情。甚至一定要要求親收,要求送貨員檢查證件等,都不完全是不可行,但這依然是很不容易推動的一件事。

    處方籤用藥則是我讀這篇文章之後額外得知的資訊,也是很值得思考有沒有其他作法的一個議題。

    邱威傑議員(呱吉)日前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要修改《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開放網路賣酒,目前附議數量已經達標,主管機關財政部要在10/3前公開正式回應,不曉得會有什麼結果。

    文章連結和提案連結都在留言中。

  • 菸酒管理法一定數量 在 皮筋兒 Journe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7-28 08:00:00
    有 15 人按讚


    《博硯「說」法》「私菸」與「走私菸」,法律的定義與想像的差距。

    「如果我們把攜帶超量菸酒當作走私來看待,國家監獄恐怕會人滿為患。而就在蔡英文總統最新的記者會中,將此次國安特勤人員進口私菸的問題定義為違法私菸,這樣的說法,其實才是符合法條規定的。」
    作者: 胡博硯 | 2019-07-27 17:42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

    時代力量黃國昌委員踢爆國安特勤人員利用總統出訪的機會私自訂購免稅商品事件。醜聞爆發後,總統府當機立斷終止了過去這個長久以來的陋習。不過,總統府發言人在記者會中指稱這次的事件是「超額購買」,卻引發各界一片譁然,認為總統府不使用「走私」兩字,有將事件定調的意涵。不過,若我們細究法律條文,這個事件到底能不能稱為走私,恐怕還是個問題,至於「超額購買」是事實上的陳述,也許我們可以稱之為「疑似走私」,畢竟是不是走私,最終是由法院來決定。

    何以會為了這兩個字,再起風波呢?

    主因在於關於走私我們有一個《懲治走私條例》,而該條例的第二條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這裡的私運必須要是管制物品,而這裡的管制物品必須是經過行政院公告的。雖然該條例第一條還有提到應稅物品一詞,但在規範上就只有公告管制物品才在處罰範圍。至於菸酒,由於菸酒專賣制度廢止,所以並不在管制物品之內,除非有其他如槍、砲等管制物品被查獲,否則很難用《懲治走私條例》的規範。差別在於,既然這件事是長久以來的陋習,想必即便很多人並沒有參與團購私菸,卻也可能涉及包庇,而如果走私的是管制物品,依據該條例第十條,涉嫌包庇的公務員或軍人,將面臨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特勤私菸案到底能不能稱為走私,恐怕還是個問題,至於「超額購買」是事實上的陳述,也許可以稱之為「疑似走私」,畢竟是不是走私,最終是由法院來決定。」

    顯然走私這個名詞,在法律上的定義與一般人的想像有所差距。其實,《菸酒管理法》的條文中,確實也有私菸、私酒一詞,依據該法的規定,只要輸入時未向海關申報,或匿報、短報達一定數量之菸酒就是。而這種狀況其實非常普遍,許多國人返國時,都會購買超量的菸酒,只是未被查獲的居多。而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5條規定: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尤其,前兩年菸稅調漲後,這個問題更加嚴重。財政部在民國105年10月20日頒布〈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會同各相關單位加強查緝。依據財政部國庫署統計,截至去年11月15日,查獲私菸逾4014萬餘包。從海關緝私條例的觀點來說,只要是私運的就會是要查緝的東西,這可能也比較接近一般民眾對走私的想法。

    不過,民眾也不用太慌張,因未入境旅客攜帶超過數量的菸酒並不會被抓去關三年,只會依據數額被處五千元以下罰鍰。但如果我們也把攜帶超量菸酒當作走私來看待,國家監獄恐怕會人滿為患。就在蔡英文總統最新的記者會中,將此次國安特勤人員進口私菸的問題定義為違法私菸,這樣的說法,其實才是符合法條規定的。

    為何有人會想攜帶超量的菸類製品入境?恐怕是因為我國的菸價越來越貴,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菸捐以及菸稅的上漲,筆者曾多次提到,菸捐稅的漲幅並沒有考量到人民的負擔能力。另外一方面,菸捐收入的使用也常常淪為主管機關的小金庫。這些因素,或許是促使國安特勤人員越買越多的主因吧!

    不過,一般人來多帶個幾條菸,多為自用或送人,如果如報紙載,這名吳姓的少校自己就訂了3000條,恐怕背後一定有銷貨的管道,在解決國安人員的陋習外,也應該一併的追查如何銷贓,這才是解決問題的完善措施。

  • 菸酒管理法一定數量 在 陳雨凡 信義南松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7-27 23:07:29
    有 520 人按讚


    【去異求同 好好溝通】
     
    顯智主席今天陪我來虎林街市場,大家都對我們熱情加油和打氣,也希望我們在台灣這麼艱辛的時局中,能夠繼續團結,努力堅持。
     
    媒體記者採訪也問到了我昨天的臉書發文、針對揭弊私菸的眾多不同看法,與黨內提名策略的意見。顯智的回答,展現他一貫的開放心胸與從容態度,提到了一個年輕政黨、一個有理想、有熱情的政黨,一定都是各種意見、百家爭嗚,這表示時代力量仍然是一個活力又開放的政黨。
     
    顯智主席說,黨內同志要好好對話溝通,才能夠在不同的意見當中儘可能「去異求同」。中午更是特別和我們團隊一起吃飯聚會,和大家暢談接任黨主席以來的心得點滴。
     
    昨天我在臉書文中提到支持者的焦慮心情,這幾乎是我每天在基層活動,都會遇到的情形。當然,留言湧入了很多人,都談到「大綠、小綠」的問題,我也覺得必須要嚴肅地思考,正面的回應。
     
    在我的想法裡,所謂的「大綠、小綠」說的,就是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的關係。常見的說法,應該可以分為三種定義:
     
    第一種:
    時代力量完全就是民進黨的附庸、附屬團體,言聽計從、沒有自己的主體性,因此被稱為「小綠」。這應該就是國昌委員所說,不惜離開時代力量的「小綠」。如果是這種「小綠」,其實很簡單,我可能也會和國昌老師一樣,離開時代力量。
     
    第二種:
    時代力量和民進黨在選舉上的合作和協調。這又可以分成兩種情況,如果大家是以「團結在一起、拉下國民黨」為總目標,我樂見其成這種「大綠、小綠」的合作協調。
    不過,如果是為了一己的利益做政治交換,長年在民間組織工作的我,當然會覺得這樣的選舉很沒意思,這種交換、分贓的「小綠」,不當也罷。
     
    第三種:
    時代力量在某些議題、政策上,有不同的立場,或許是為了讓台灣更好而分進合擊,也或許是堅持自己的理念而起了衝突。我覺得這種理念之爭都沒有什麼關係,也不必動輒無限上綱,或者隨意貼上「大綠、小綠」的標籤,這反而讓就事論事、理性討論的空間,一下子就淹沒在政治的口水之中。
     
    當我看到不少人在臉書留言中,本來是想討論揭弊私煙案,究竟是「走私」還是「超買」,卻因為加上對大綠、小綠的定義不同而變得模糊,流失了針對議題討論的機會,就覺得有點可惜。
     
    以我身為法律實務工作者的經驗來說,這個案件是「走私」還是「超買」,其實牽涉到最後法官怎麼解釋《菸酒管理法》第45條。真正法律上的爭執點在於,這些官員是否算是「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如果是,就是「超買」,如果不算,就是媒體所謂的「走私」。甚至,還有可能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十年以上到無期徒刑的重罪。
     
    我最在意的,仍然是我們要透過這個案件還給人民公平正義、打擊特權,破除國民黨遺留下來的威權結構體制。
     
    對於支持者的擔憂、焦慮,無論是顯智主席、孟秀秘書長、國昌、昶佐、慈庸等委員,以及我自己,都要認真對待、好好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