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船舶專有名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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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船舶專有名詞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海洋首都中的航海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長賜輪在蘇伊士運河擱淺後,綜合外電報導的省思:極限邊緣的船舶操縱,科學與安全之間給”人的反應”留下多少”餘裕空間? 航行員都知道:在有限水域中的船舶操縱與大洋中的船舶操縱有極大的差別,也因此而產生一些”異常反應”的專有名詞,譬如:淺水效應,岸吸/岸推,船體下坐(Squat),狗頭嗅地(Dog sm...

  • 船舶專有名詞 在 海洋首都中的航海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28 08: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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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賜輪在蘇伊士運河擱淺後,綜合外電報導的省思:極限邊緣的船舶操縱,科學與安全之間給”人的反應”留下多少”餘裕空間?

    航行員都知道:在有限水域中的船舶操縱與大洋中的船舶操縱有極大的差別,也因此而產生一些”異常反應”的專有名詞,譬如:淺水效應,岸吸/岸推,船體下坐(Squat),狗頭嗅地(Dog smelling),單俥右旋船在淺水區倒俥時之船頭可能向左,主要的原因都是來自船舶四周的海水,來不及湧入去填補船艉所造成之空穴.

    也因為這個緣故,Suez Canal當局對過河船隻有一些船寬,吃水,速度上的限制.基於經濟上的考慮,可以想像這些限制都是在”水工模型”下最大化的尺度界線.(越大的船過河費越貴),然而這些都是理想環境下的科學論證,實際上船舶操縱者的精神狀態,駕駛台的氣氛環境,外界視線,無線電之干擾,Marlboro菸未如預期,住艙走廊上”波斯市場”的氛圍….都在影響著”駕駛台資源管理(BRM)”,而使得船舶之實際Performance遊走在”紅線”邊緣,更糟的是一但越過紅線(Point of non-return),情況就越來越糟,猶如在山脊上騎腳踏車.

    這次的重大意外,在檢討”船舶因素”之外,蘇伊士運河當局也應該重新考慮”紅線邊緣的緩衝區”是否應適度放寬,以因應船舶無止境的大型化,因應極端氣候下的異常天氣,因應新世代船員之特性,另外也可考慮在駕駛台放一箱Marlboro,讓有需要的人看自己包包大小量力自取,畢竟比起全球供應鏈上的損失,這都是微不足道的”潤滑油”.不是嗎?

    The Suez Canal Authority occasionally brings out updated tables of width and acceptable draft for ships. Currently the permissible limits for suezmax ships are 20.1 m (66 ft) of draught with the beam no wider than 50 m (164.0 ft), or 12.2 m (40 ft) of draught with maximum allowed beam of 77.5 m (254 ft). Due to their design and size, a large number of ports around the world can accommodate suezmax vessels.
    17,65 56,96
    , a new set is being built for vessels as large as 366 meters in length, 49 meters in beam and 15.2 meters in draft at tropical frvessel.
    That would have surpassed the speed limit of about 7.6 knots (8.7 miles an hour) to 8.6 knots that is listed as the maximum speed vessels are “allowed to transit” through the canal, according to the Suez authority’s rules of navigation handbook posted on its website. Captains interviewed for this story said it can pay to increase the speed in the face of a strong wind to maneuver the ship better.
    “Speeding up to a certain point is effective,” said Chris Gillard, who was captain of a 300-meter container ship that crossed the Suez monthly for nearly a decade until 2019. “More than that and it becomes counter effective because the bow will get sucked down deep into the water. Then, adding too much power does nothing but exacerbate the problem.”
    “You might find yourself positioning the ship in one direction, and you’re actually moving in another direction,” said Kinsey. “There’s a very fine line between having enough speed to maneuver and not having too much speed that the air and hydrodynamics become unstable. Any deviation can get real bad real quick because it’s so tight.”

    The accident will be a missed opportunity if the industry doesn’t adapt, he said. “There will be vessels larger than this one that will be going through the Suez,” he said. “The next incident will be worse.”

    • The Ever Given's speed was 13.5 knots before it ran aground, The Japan Times reported.

    • Bloomberg reported the Suez Canal speed limit was between 7.6 knots and 8.6 knots.
    The Ever Given didn't have a tugboat escort through the canal, according to Bloomberg. The two ships immediately ahead of it reportedly had escorts, although such escorts were not required.

  • 船舶專有名詞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06 1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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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挑戰台灣的南海主張?美軍艦執行任務,降低台灣國格?蔡政府應嚴正抗議?】​

    #這篇有較多國際法專有名詞我們會試著解釋​
    #仔細服用可避免被號稱國際法大師的中國代表唬住​
    *本文已投稿至上報,習慣看網頁版的可從這邊收看:https://reurl.cc/bzD4Ko​

    2月17日,美國海軍第七艦隊驅逐艦拉塞爾號(USS Russel, DDG-59),前往南海執行艦「自由航行任務」,宣稱要挑戰「中國、越南和台灣等南海主權聲索國過度的海事主張,以及對外國軍艦無害通過沿岸國領海的非法限制」。對此,前總統馬英九發出聲明表示,美國海軍說法不正確,且美軍駛入我國領海卻沒通報,有損我國權益。​

    事實上,2月稍早的時候美軍也執行了一次通過台海並且駛向南海的任務,蔡英文總統於2月9日的公開談話當中表示,美國軍機軍艦執行「自由航行任務」,是明確展現對印太地區安全現狀遭到挑戰的回應。當時現任國民黨高層(副祕書長)就已經出面指出蔡總統沒有抗議美國的自由航行任務,就是損害國格。​

    到底什麼是自由航行任務?美國為什麼會挑戰台灣的海事主張?美軍駛入了台灣的「領海」又是怎麼回事?真的損害了台灣的國格?​

    說起來,這一切都跟長時間以來的「大中華」思維有關。​


    ▍1、什麼是自由航行任務?​

    自由航行任務(Freedom of Navigation Operations,簡稱FONOPs)是美國長期以來堅守的海洋政策,也是美國的核心國家利益之一,自1979年以來即由國防部和國務院共同執行,旨在確保「公海」上的航行及飛行自由,不會受到爭議領土或海盜行為等因素影響,其實也是在挑戰國家過度的海洋主張(excessive maritime claims),例如不符合國際法規範的海域和空域主張,以及對上述兩區域航行自由的過度限制。這樣的任務範圍擴及全球,當然也包括南海。​

    從公開的資料來看,美國在2015年首次針對中國在南海的行為執行FON任務,從該年起針對中國的任務次數分別是1、3、4、6、8、9(2020年)次,次數增加似乎也反映出美中大國之間的關係變化。除了這些公開的FON任務資訊外,美軍也規律地派出軍艦通過台灣海峽,例如2020年通過13次(本站先前也常常發美軍通過的快訊)。​

    在今年二月份的通過台海任務之後,第七艦隊發出公告表示:「馬侃艦(USS John S. McCain, DDG-56)航行通過台灣海峽,展現美國對印太地區自由、開放的承諾;美軍將在國際法許可範圍內,持續在世界任何地點飛行、航行、與執行任務。」後來在2月24日美軍又派出了驅逐艦柯蒂斯威爾伯號(USS Curtis Wilbur, DDG-54 )通過台灣海峽,一個月內第二次。​


    ▍2、為什麼美國要挑戰台灣的南海主張?​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當中規定,所有船舶均享有通過領海(領海基線與外部界限間寬度為12海里)的權利,不過必須符合第18條「通過」及第19條「無害通過」的意義。簡而言之,「通過」必須繼續不停地前進且不能進入一國的內水(領海基線向陸地以內的水域),「無害通過」則是外國船舶不能對沿海國主權、領土完整等使用任何威脅且必須遵守沿海國的相關規範等,即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和良好秩序。至於軍艦是否也享有領海的無害通過權,《公約》僅在第30條表示軍艦必須遵守沿海國規範,否則沿海國可以立即要求該軍艦離開,至於軍艦要通過是否須先通知沿海國則未有定論。​

    南海因為存在不同的聲索國(造成不同領海的主張)所以情況很複雜。中國和台灣都宣稱這整片海都是自己的(而且兩國宣稱的範圍還幾乎一樣,也就是所謂的11段線/9段線區域)。此外,中國主張軍艦並不享有無害通過權,因此軍艦的通過必須取得沿海國同意或事先通知;而台灣根據《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外國船隻通過「領海」必須事先告知且受國防部全程監控,且《領海及鄰接區法》第7條也規定需先行告知。所以在兩國的實踐下,其他國家的軍艦如果要通過此區,皆需「通報」,且不能夠有危害沿海國和平或違反其相關規定的意圖和行為。不過這就與一般海權國家(最明顯的就是美國與英國)的立場不同,因為這些國家認為軍艦在領海既享有無害通過權、也不需向沿海國報備或取得授權。在不同的認知下,美國認為「軍艦通過沿海國領海需事先通知或取得授權」是不符合國際法規範的,因此才會以「自由航行任務」來挑戰這種主張。​

    美方新聞稿中說要挑戰「中國、越南和台灣」對此區的非法限制這樣的字句在先前也出現過。2016年1月時,由於馬前總統登上太平島並且宣示#整個南海都是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所以美國國防部隨即發出新聞稿說要挑戰中、台、越限制航行權力與自由的意圖。​

    相較而言台灣海峽就單純許多。台灣海峽最窄處扣除兩國領海尚有46海里,這範圍不在任何一國主權下是沒有疑慮的。又台灣海峽在地理及功能上皆符合《公約》用於國際航行海峽的規定,理當適用「過境通行權」(限制較「無害通過權」寬鬆,但較公海的自由航行嚴格),但在美國的認知下(且美國並非《公約》締約國),台灣海峽為國際海域中的公海,因此美國派軍艦或軍機行使的是公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一般而言,美國派遣軍艦通過台灣海峽的目的,除了是進一步宣揚「公海的航行自由」外,也應是在向中國傳達台灣海峽絕不是中國的「內水」。​

    可惜的是,仍有很多人(尤其泛藍政客)不斷批評美國派軍艦通過台海造成兩岸的緊張,似乎忽略了中國才是造成兩岸關係緊張的主因。近日馬前總統便在南海方面跳出來批評美國,認為美國引用《公約》主張「軍艦可無害通過」,然如前所述,軍艦享有無害通過權與否仍依國家不同而有不同看法,且《公約》何來的明文規定?此外他似乎也忘記了美國會挑戰台灣在南海的宣示,他自己的政策(即宣稱整個南海都是台灣的)便是最直接的原因之一。依照這樣的說法,中國大肆軍事化南海各島礁和填海造陸的行為才是嚴重侵犯我國主權的挑戰,外加三不五時就派軍機軍艦到處繞,為何卻鮮少聽到馬前總統對中國南海行動的批評?​

    #海洋法公約根本沒有講說通過時要不要通報的問題​
    #馬辦指責美國錯誤引用有點搞不清錯狀況​


    ▍3、台灣對南海的主張是什麼?​

    台灣過去在國民黨執政時期,一直都是用模糊處理的方式來面對南海議題,尤其是在宣稱整片海域都是「固有領土」,但從沒講清楚這個固有領土是什麼意思,既不宣稱是「領海」,又說其他國家船艦通過必須通報,而且就連「專屬經濟海域」的範圍也都沒有正式宣告。​

    這樣的作法可能有幾個原因。​

    一方面是因為不管是要維繫並執行所謂「主權」或者「專屬經濟海域」的範圍,都需要有足夠的兵力投射補給線來「執法」,而就這部分來說,我們明顯做不到。(光是看距離好了,超過1600公里,要怎麼執法驅逐其他國家的船隻行為?然後如果美國軍艦開過來,又該如何阻止?)​

    二方面是此區牽涉到太多不同國家的行為者,包括越南、菲律賓、中國等等,每個國家都宣稱此區部份或全部的主權。​

    三方面是一直無法擺脫所謂中國自古以來歷史水域的這種思維方式,反正就一直講說這整片都我們的,但卻和當代國際法及國際政治嚴重脫節。​

    先前我國官方的主張都和中國如出一轍,宣稱整片海域都是「中國的」(差別只在於到底是哪個中國,ROC或PRC)。在國際仲裁庭這樣的場合,或者是在許多政策圈的討論當中,特別容易引發誤會。馬前總統這次跳出來批評美國和台灣政府,特別強調美軍通過了我國領海而沒有通報。然而,到底這個「領海」的範圍是在哪邊?還是過去大中國思維下的「整片南海都是我們的」嗎?​

    如果仔細看馬英九辦公室發出的新聞稿,裡面引了很多法條跟大家說,為什麼通過領海必須要通報,包括我國的《領海及鄰接區法》、《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等,內容主要即是批評美國通過我國領海沒申報,以及批評台灣執政者沒有向美國抗議,有損國格。馬辦要求各部會嚴正表態抗議,捍衛主權。但現在問題來了,到底南海的哪一個地方是我國領土?根據什麼樣的要件來證明南海是我們的?哪邊有宣告過?何時曾經執行過這樣的宣告?#從來沒有​

    當然現在台灣實質控制太平島 — 南海最大的自然生成島嶼,而且也在上面駐軍。但問題是這個島從來沒有被任何國際法庭或者任何其他國家承認為一個「島」,甚至還曾經被國際仲裁庭宣布它「目前」只是個「礁」。先不論國際仲裁庭的法律效力和後續爭議,根據《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太平島必須先被認定為「島」而不是「礁」,才能夠宣布專屬經濟區(第三項)以及其他領海相關的權益。太平島依據海洋法公約121條第一項,符合低潮時高於水面的定義,但無法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並不是只有證明擁有淡水就可以),這類「小島」被賦予一個新名詞叫做「礁」。如果連南海最大的「島」,現階段都不能被判定為國際法上面的島,那要說其他小島是島就更難了。而且重點在於,即便將太平島領海基線往外延伸12海里,也無法據此宣稱整個南海都是我們的。​

    馬前總統以及過去我國一直用這種「歷史性水域」的方式宣稱擁有南海,這種超現實的說法,除了反美以及附和中國說法(罵美國,說他們引起爭議)之外,沒有任何效果。​


    ▍小結​

    台灣過去由於「中華民國等於中國」的思維,導致我們鮮少研究官方政策是否與現今國際法相符合,尤其在過去中國國民黨執政下,研究方向更是不可能違背這樣的旨意。這當中以南海政策和釣魚台相關論述為最典型的例子。國際法當中要證明自己的領土,有一定的要件和程序,不是隨便拿個古書出來說上面有講到就可以證明是自己的領土。有很多真正重要的事情,例如針對太平島上是否可以維持人類居住和經濟生活,這樣的定義與要件卻從來沒有人認真研究過。​

    現在是時候好好投入心力研究,除了釐清自己對南海的主張,針對所謂中國歷史疆界的觀點做改變之外,並且要能夠依據國際局勢發展程度提出不同論述。如果再繼續打模糊仗或者延續大中國思維,那就只會是在為台灣設下更多融入印太戰略以及成為海洋國家的障礙。​

    蔡英文總統於2月9日的公開談話當中表示,美國軍機軍艦執行「自由航行任務」,是明確展現對印太地區安全現狀遭到挑戰的回應。這樣的動作當然是美方將台灣放在印太戰略重要環節的基本表態,但同時也不把南海視為我國的「領海」。事實上,我國對於南海的官方主張與政策也是時候該好好調整了。​

    美國執行這樣的自由航行任務,可以視為美國做為一個全球最強霸權國家的象徵,因為要能夠確保航行自由,背後需要軍力投射能力。也沒有哪個國家有辦法像美國一樣動不動就把航母開到世界各個角落。​

    美國確保航行自由一直以來都是最核心的國家利益之一,並不會受到政黨輪替影響,當中一個重要的考量點就是確保台灣海峽不會成為中共的內水,也要確保南海不會軍事化、受到中共控制。對台灣來說,我們當然不用事事都聽美國的,但是就美國的自由航行任務這兩點最核心考量,何嘗也不符合我國國家安全的最根本利益?​

    #對親中統派人士來說確保海上航行安全不被中共威脅的重要性很低​
    #還比不上宣稱中華民國固有疆域這種統一思維的優先性​
    #這一個月以來美國已經派軍艦通過台海駛向南海​
    #還宣布兩大航母群在南海演習​
    #中美對峙持續白熱化和常態化​
    #然後統派人士繼續罵美國造成緊張以及批評台灣不跟中共和談​

    🌐 補充​
    領海跟領空的通過原則不一樣,請參考這篇​
    【領空?空域?從美國軍機和共軍的新聞來認識「天空」】​
    https://reurl.cc/WEvvgx​

    🌐 補充​
    根據美國之音的報導(https://reurl.cc/v50XON),近期派出船艦通過南海,用明示或暗示方式支持美國主張的國家包括:法、英、加、荷、澳、日。另外,德國也傳出消息,即將在八月份派軍艦到南海。如果真的要依照以前那套整個南海都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海域」的主張,恐怕要抗議不完了吧

  • 船舶專有名詞 在 US Taiwan Watch: 美國台灣觀測站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09 13: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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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軍機飛進台灣「領空」、中共軍機同時來挑釁】
     
    台灣時間6/9早上,一架美軍C-40A「快艇」(Clipper)運輸機從日本沖繩嘉手納基地起飛,飛向台灣。當你以爲這就是另一個平凡的美軍巡弋台灣週邊空域行動時,這架C-40是直直飛向台灣,而不是和過去一樣從領空或航空識別區旁經過。這架C-40進入台北上空後,飛越整個台灣西部,最後從台南市附近出海。隨後這架C-40A穿越南海,飛越越南及柬埔寨領空,最後到達泰國的烏打拋(U-Tapao)國際機場(奶茶聯盟? #MilkTeaAlliance)。
     
    在撰寫本文的過程當中,最新消息指出,國防部表示「共軍蘇愷30戰機多架次進入台灣空域,空軍驅離」(https://pse.is/MN5JF)。
     
    小編們看到直覺是:What the Fxxx
     
    美國的軍機飛入台灣領空是非常不尋常的大事,尤其還是被民間的飛行追蹤網站定位到。雖然C-40是波音737的軍用版,專門運載官兵人員,不像過去常造訪台灣週邊的B-52及B-1B轟炸機、EP-3電偵機或P-3C反潛機那樣敏感。國防部對此也表示「台海周邊海、空域狀況,國防部都能充分掌握,目前狀況均正常。」但美軍軍機直接飛到台灣領空本身就非比尋常(請看以下對於領空意義的討論)。
     
    上次發生類似事件,是2015年4月1日兩架F/A-18(大黃蜂式戰鬥攻擊機)因機械故障緊急飛到台南空軍基地維修。隔天美軍特派C-130載運維修人員零件到台南,並在兩天後離開台灣。當時是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36年來首次有美國軍機降落台灣,而美國國務院也在事後感謝台灣提供場地。所以,這次是斷交後第二次美國軍機進入台灣領空。
     
    2015年的事件引發許多政治解讀。因爲就在兩天前的2015年3月30日,一架解放軍轟六轟炸機才穿越巴士海峽進入西太平洋進行遠海訓練。這在今天似乎是見怪不怪,但在當年是大新聞。因爲這意味著中國能攜帶核彈頭的轟炸機已經敢突破第一島鏈威脅關島。而F/A-18迫降台南雖然說是緊急事件,但當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到今天還碩果僅存的那位)還是表示:「中方要求美方恪守一个中国政策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原则,慎重妥善处理有关问题,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當時AIT發言人金明(Mark Zimmer)也表示美國一中政策並沒有改變。但美軍軍機直接進入台灣領空,一般會被認爲是台美關係有一定互信基礎的表現。而且就算當年稍早台美在外交上才發生雙橡園升旗風波(沈呂巡大使未經美方同意,就擅自在雙橡園舉行元旦升旗),但軍事上的互信並不受影響。
     
    ▍這邊要來補充關於領海、領空的一些必備知識。
     
    原出處是在 菜市場政治學 :https://pse.is/TDZQJ
     
    還記得嗎?前陣子國民黨立委吳斯懷指稱共機繞台的行為,「不能算是對我國有顯著的挑釁意味,只是無害通過」,引起軒然大波。
     
    事實上,無害通過是適用在海上航行的狀況。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任何的船舶在「公海」上都有自由航行的權利,但是在各國的「領海」之內,只要是以和平、安全、符合秩序的狀況下,就可以通過領海,不過,一般船艦行駛無害通過權、通過他國領海的時候,非經許可,不可停泊。
     
    「一般來說」,這個原則也適用在海軍軍艦,但是,掛載各種武器的海軍有時很難證實可以符合「和平」原則。
     
    在大部份的狀況下,領海是陸地向外沿伸12海里(約22公里)的範圍,領海的上空也是屬於領空。
     
    不過,飛行器方面沒有什麼無害通過的選項,畢竟飛行器的速度比船還要快很多,#非經許可是不能隨便給人進到領空裡面來的。在領海和領空「以外」的地方,當然是可以自由航行的,這也沒有什麼無害通過的問題。
     
    也就是說,美國軍機通過台灣領空,這一定是必須要我們的同意。當軍機飛到他國領空,代表兩國關係的性質是怎麼樣?這就可以有很多的詮釋了。
     
    不過,在航空方面除了領空這個概念之外,各國常常會畫一個「防空識別區」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ADIZ),這個區域沒有國際法上的效力,但就是畫一個區域公告出來,如果有其他飛行器未經許可進入,則會進行監視(如戰鬥機伴飛),如果停留時間過長,會試著「驅離」對方。不過要特別注意,只要他國飛行器沒有進入我國「領空」,是不可以把它迫降或擊落的,不然就會嚴重違反國際法。
     
    *從這點來看,今日(6/9)國防部指出的共軍侵入「空域」,指的就是防空識別區。所以我們採取的措施是警告及驅離。
     
    當然,中共的軍機飛近台灣,跟美國的軍機飛近台灣,兩者當然是完全不同的意義。(但奇怪的是,很多人仍然會這樣子拿來相比……台灣有一個麻煩之處是,有一大群原本很反共的人們,現在完全不覺得中共是威脅)
     
    台灣海峽最窄的地方是新竹到福建平潭島之間,距離約70海里(130公里)。兩岸各自12海里的領海扣掉之後,至少還有46海里以上的空間,這就屬於公海。當共軍出動軍艦軍機在「靠近我國領海的公海」上面航行的時候,我們當然不可能把他們打下來,只能夠做好戰備的準備,確定他們不會對我們造成危害。
     
    從以上幾點來看,吳斯懷委員所指的「無害」,應該是跟國際法沒有關聯的,單純就是形容詞的無害,不是國際法上指的專有名詞無害。
     
    但是,中共解放軍對我們到底是不是威脅?到底有沒有害?答案應該是非常明顯吧?他們頻繁地派出軍機軍艦繞台,不時還會有官方人物和軍方代表發表嚴正措詞的軍事恫嚇,我們當然是一定得隨時做好充足的防禦準備。(奇怪的是,有很多人覺得這樣的自我防禦是一種挑釁)
     
    那麼,美國的軍機或軍艦航行過來的時候,又代表什麼意義呢?(等等,該不會有統媒要出來譴責美軍製造兩岸緊張吧……是說過去的確有許多藍營智庫文章是這樣講的)
     
    話說回來,在政治學的研究當中有一個發現是「轉移焦點理論」,意思是說,當一個國家內部不平穩、發生重大危機或者災害的時候,統治者特別容易會使用製造外部武裝衝突的方式來轉移焦點,進行民族主義式的動員,並且重振威望。近來中共的遠航任務頻繁,在印度邊界山區也發生幾起衝突,頗有轉移焦點的味道在。中美兩大強權之間的齟齬不斷,更是提醒大家國防戰備的重要性。
     
    是說,現在美國軍艦愈來愈不可能到香港進行運補了。是不是要考慮一下我們「又高又雄」的那個優良軍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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