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舊制重購退稅條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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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舊制重購退稅條件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3萬的網紅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財政部發布最新解釋令,放寬房地交易舊制案件的綜合所得稅重購退稅適用範圍。官員表示,過去納稅人換屋時若是由直系親屬設籍以符合自住條件,該直系親屬必須同時是受扶養親屬;但財政部放寬後,報稅時未列受扶養直系親屬若在當地設戶籍,也視為符合自住條件,明年5月綜所稅申報期間就可適用重購退稅。 《艾蜜莉會計師教...

  • 舊制重購退稅條件 在 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1-20 15: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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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發布最新解釋令,放寬房地交易舊制案件的綜合所得稅重購退稅適用範圍。官員表示,過去納稅人換屋時若是由直系親屬設籍以符合自住條件,該直系親屬必須同時是受扶養親屬;但財政部放寬後,報稅時未列受扶養直系親屬若在當地設戶籍,也視為符合自住條件,明年5月綜所稅申報期間就可適用重購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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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舊制重購退稅條件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1-20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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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購退稅優惠放寬 非受扶養直系親也適用】

    官員指出,本次函釋將舊制重購退稅的「受扶養直系親屬」,修正為「直系親屬」。

    因為受扶養條件下,買賣房屋時直系血親須在同一稅籍、才有受扶養事實;如今修正後,不同稅籍也可適用、形同變相放寬,有利於自住戶。

    舉例而言,A先生在2005年買中部小公寓給母親B,而A住在北部房屋。A如果要換新屋給母親,買賣年度A、B必須在同一稅籍、合併申報。

    函釋修正規定後,A、B在不同稅籍也沒問題,A買高價新透天厝給B,同樣可全額退稅。

    #重購退稅 #房市 #自住宅

  • 舊制重購退稅條件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12-22 19: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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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秀的學員詢問,有人標榜「法人投資可享房地合一優惠」……
    還是要留意,當心偷雞不著蝕把米。

    《請勿掉進房地合一稅的市場迷思》

    【迷思一、成立一人公司不用繳房地合一稅 】

    公司法人買賣房地產不課房地合一稅,原本就這樣,是以17%的營所稅課稅,相較於前者最高要課到45%,似乎省很大,但這只是表面上的節稅,實際上精算後不見得省呢!因為公司法人賣房地產獲利除了營所稅17%之外,還要負擔盈餘未分配加徵的10%稅負,以實際獲利計算,其實仍須繳交到25.3%的稅率。

    【迷思二、房地合一稅不利預售屋】

    很多人都說實施新稅制後對預售屋最不利,因為完工時程一定落在明年,未來一旦再賣掉,絕對適用新稅制,要繳交較高的稅負,很多業者也相信,所以在年底之前鋒頭都被成屋給搶走,預售屋銷售業者有一籌莫展的情形。

    從景氣走勢來看,現在是景氣高點,確實不宜購買預售屋,因為等預售屋完工交屋後房價鐵定是下跌的。但是房地合一稅是有所得才課稅,一兩年後賣該房子要賺錢的機會很低,頂多是平盤,根本不會有所得稅的問題,所以不是「房地合一稅不利預售屋」,是目前的時機點不利於預售屋。

    但再回到房地合一稅本身來看,如果你購買預售屋的目的不是為了賺取短期增值價差,而是要長期自住使用,交屋日落在明年,對這些自用住宅持有者,新制的售屋利得稅負反而會較舊制略輕呢。

    特別是新制保障自用住宅獲利低於400萬元,可以全數免稅,舊制則無此優惠;即使獲利超過400萬元,新制亦只按10%稅率課徵利得稅。被課稅者若再經由換屋,不論「大換小」或「小換大」,透過重購退稅,亦可完全或部分消除利得稅負。

    因此,已購進預售屋並決定做為自用住宅使用的民眾,可以不必急於解約,亦毋須擔心明年新制合一課稅施行時,會受到重稅衝擊。

    【迷思三、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將造成房價下跌 】

    這是一些反對房地合一稅人士的很重要說詞,但卻很明顯的是個大迷思,就以很多早就實施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國家來看(如英美國家),當地的房價是有漲有跌,並不是說實施房地合一稅就會造成房價下跌。

    房價上漲或下跌有很多外部的因素,稅制改變是其中之一,實際上今年來房價就有鬆動的情形,這跟整體景氣循環、資金、市場供需、購買力等等因素都有關,即使政府沒有推動稅改房地合一稅,國內房價還是會修正的。

    【迷思四、「399吃到飽」自住免稅啦 】

    房地合一稅為鼓勵民眾長期持有房子自住,而不是短線炒作,所以有自住持續六年400萬免稅額的設計,於是就有投資客宣稱將來可以在自住的前提下,讓房價的增值空間控制在400萬以內,如此就不會被課到房地合一稅,如此來炒作房地產。

    這是個天大的迷思,實務上誰可能去操控房價的漲跌幅呢?

    唯一可能性是透過虛報實價登錄的價格,但這可是違法的。而且要符合自住條件須持續自住長達六年,六年間的房市景氣更是充滿了變數,投資客能忍受這麼長的不確定環境嗎?大筆資金被綁住長達六年符合投資效益嗎?

    【迷思五、房地合一稅時代老房子得要繳更多稅】

    雖然房地合一稅定有日出條款,明年元旦起買進再賣出的房子才會被課到稅,可是還是有不少持有多年老房子的人擔心,特別是高總價或是商用不動產產品,擔心未來賣掉房子會被課到較高名目的稅負(即使不是房地合一稅),因此已經開始預做準備,在年底之前做出一個左手賣給右手的動作,藉此來墊高房子的持有成本,免得多年的增值價差被稅給吃掉!

    原文網址: 請勿掉進房地合一稅的市場迷思 | 好房網News |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news.housefun.com.tw/hsinmin/article/17967210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