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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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773的網紅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市府核給建商容積獎勵,卻未落實綠建築的監管和維護,如何達成節能減碳? 因應中央政府 2025 年能源轉型及日前提出的 2050 碳中和政策,我在本次定期會質詢本市節能減碳相關施政,並建請市府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以確保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 多數人對於「綠建築」或許...

  •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27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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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核給建商容積獎勵,卻未落實綠建築的監管和維護,如何達成節能減碳?
     
    因應中央政府 2025 年能源轉型及日前提出的 2050 碳中和政策,我在本次定期會質詢本市節能減碳相關施政,並建請市府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以確保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
     
    多數人對於「綠建築」或許耳熟能詳,你知道綠建築標章可以換建築容積獎勵嗎?
     
    中央和地方目前都有設置綠建築獎勵容積辦法,〈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第 10 條規定:取得鑽石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10%。取得黃金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8%。取得銀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6%。

    此外,該標準中亦有規定建商必須保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且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提供申請綠建築之容積獎勵乘以銷售淨利之保證金。
     
    從都發處提供給我的資料來看,新竹市近十年來申請並審核通過之綠建築容積獎勵的建築物總共只有七筆,其中有兩筆雖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也就是預計會蓋綠建築),也獲得容積獎勵核定,但至今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有一筆則是綠建築標章效期將於今年八月失效。
     
    此外,國泰建設自民國 105 年取得「國泰禾」的綠建築候選證書至今將近 5 年,且建案也已於去年五月交屋,卻遲遲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而其綠建築候選證書甚至即將於今年底失效。
     
    適度的獎勵機制能提供建商蓋綠建築的誘因,但只依靠獎勵而未確實監督建商於期限內取得標章,並要求建商落實維護管理制度,一旦綠建築標章過了 5 年效期,在缺乏監督和強制延續標章精神的情況下,綠建築恐怕後繼無力失去核心價值。
     
    我認為市府應參考其他縣市綠建築自治條例來加強本市的相關規定。

    目前有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的縣市為:臺北市( 2014 年制定)、高雄市( 2012 年制定)、屏東縣( 2015 年制定)。此外,臺南市、臺中市、桃園市、金門縣都有制定低碳綠化相關的自治條例,內容也包含綠建築相關的規範措施。
     
    以〈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為例:第 4 條針對公有新建建築物的總造價工程金額,制定需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5 條針對非公有新建建築物依法定容積或增加之樓地板面積數量,制定應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9 條則闡明起造人應提列綠建築維護費用,並撥入公寓大廈公共基金。
     
    我質詢時要求市府回覆以下問題:

    1️⃣ 對於本市申請綠建築容積獎勵之建築物,除了保證金制度外,市府相關的監督管理機制為何?對於獲得獎勵之建築物,是否有要求申請單位維護其綠建築標章?
     
    2️⃣ 建案「國泰禾」於民國 105 年申請並審核通過綠建築容積獎勵,然而完工後長達 1 年多的時間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是否有確實督促建商依規取得標章?如最後該建築物於候選證書失效前都未能取得綠建築標章,市府預計如何裁處?

    3️⃣ 為加速節能減碳,落實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市府是否同意著手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並於下次定期會送進議會審議?
     
    然而,市府給我的回文僅有短短以下幾行:

    1. 內政部已訂有《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2. 已由本府公共工程主辦單位依行政院「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將綠建築優先納入履約事項。
    3. 將持續滾動檢討推動成效,再通盤納入全市建築執照檢核事項。
     
    防疫情間各局處忙碌可以理解,但是針對議員認真準備的質詢卻草草回覆,實在令人失望。
     
    新竹市政府致力於達成「科技綠色城市」的目標,不論是 2015 年公布的《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以及 2019 年制定的《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都有提及本市執行低碳和綠化的相關內容。
     
    不過雖然有擬定綠建築、節能減碳相關的講習培訓活動,卻仍然停留在最低限度的推廣層次,市府既然期許新竹市成為「科技綠色城市」,何不一次做到位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監督」和「延續」綠建築標章的精神?
     
    我會持續跟市府溝通,希望能盡早完成〈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的制定,促進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讓綠建築確實能達到節能減碳的成效,而非建商取得獎勵容積的途徑而已。
     
    #第5次定期會書面質詢
    #綠建築 #節能減碳 #碳中和
     
    參考資料:
    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
    https://ssur.cc/diCA8c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https://ssur.cc/RZ3pjx

    臺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費用管理辦法
    https://ssur.cc/FKrWME

    《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
    https://ssur.cc/Suf8fQ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竹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
    https://ssur.cc/Z7FaBU

    環境資訊中心:蓋綠建築換容獎? 都更條例修法 建築學者批「造孽」
    https://ssur.cc/oQXeb3

    政大大學報:處心積「綠」 台灣綠建築制度待完善
    https://ssur.cc/QDy8pV

  •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在 台北市議員 - 李建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11 16:59:07
    有 42 人按讚

    十年前的今日,日本爆發福島核災,德國因此積極展開能源轉型的廢核之路,國際更加重視核能的安全問題。

    2013年反核遊行參加人數創新高,同年前市長郝龍斌在我質詢後,隔年制訂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規定大型建物需於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加速北市的綠能發展。

    同樣在2014年,前總統馬英九在當時的民進黨黨主席蘇貞昌據理力爭下,終於宣布核四封存!

    可見核四封存不單單是反核團體、民進黨努力爭取的結果,更是國民黨做的決定!這是整體社會的共識。

    國民黨近日發起公投聯署要求重啟核四,這根本就是核災公投,忽視安全問題!福島核災後核電廠的耐震標準更加嚴格,核四過時的設計早就不符合安全標準。何況台灣為於地震帶,核四週邊的斷層危害也一一被調查確認,潛在風險不斷增加。重啟核四,一旦發生危險,雙北首當其衝!做為台北市議員,我無法接受!

    何況,核四根本無法立即商轉。
    當時的廠商已經解散了,設備也停產了,不管是跟總顧問重啟談判議定新約,或汰換過期設備及損毀的零件,亦或重新進行地質調查,都極其耗資費時!

    再者,核四的發電率只有6.5%。
    2016年,小英總統上台後積極發展綠電,至今太陽能光電中午的發電率已達6%,風力發電也持續成長,預計5、6年後綠能的發電率將達20%,積極發展可以預期的綠電,好過重啟那個不知道要拖多久才能上路又吃掉一堆錢的核四未爆彈!

    #311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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