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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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26萬的網紅宥勝之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南極前的15封信:11.【如果・別離】 我知道這沒有法律效力。 我知道律師千交代萬交代, 一定要親手寫, 而且要兩位見證人, 但到最後一刻我還是放棄了, 因為我一直記得妳不准我立, 妳要我平安回來... ******* 「你做好回不來的準備了嗎?」 第一次溝通南極...

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在 宥勝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1 14:30:37

. #南極前的15封信:11.【如果・別離】
.
我知道這沒有法律效力。 .
我知道律師千交代萬交代,
一定要親手寫,
而且要兩位見證人,
.
但到最後一刻我還是放棄了,
因為我一直記得妳不准我立,
妳要我平安回來...
.
「你做好回不來的準備了嗎?」
.
第一次溝通南極計劃的時候, 大哥劈頭就問...

  • 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在 宥勝之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12-13 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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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極前的15封信:11.【如果・別離】

    我知道這沒有法律效力。

    我知道律師千交代萬交代,
    一定要親手寫,
    而且要兩位見證人,

    但到最後一刻我還是放棄了,
    因為我一直記得妳不准我立,
    妳要我平安回來...

    *******

    「你做好回不來的準備了嗎?」

    第一次溝通南極計劃的時候,大哥劈頭就問這句。我當時回他:「我們一定會回來。」就算他喝醉還一直說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但我還是抓著大家的肩膀堅定的吼著:「我們的目標!是回家!...」

    但我根本不知道我能保證什麼。

    在極地中的極地裡,
    在一個力量如此強大的大自然裡,
    我有什麼資格說我想控制一切?...

    從那一天起,
    妳就不願接觸任何危難故事了。

    我買了很多冒險與探險的書,
    妳都視而不見;
    我們一起看電影「聖母峰」,
    三分鐘後就被關掉;
    我們每次聊南極都好像在聊南投一樣,
    輕鬆,漂亮;
    這一年來妳就像一直低著頭走路,
    刻意不把頭抬起來看向遠方...

    直到出發前一週,妳好像突然醒了過來,開始一直抓著我問:「你是不是隱瞞了我什麼?你是不是有什麼事沒跟我說?你是不是...」

    傻瓜,
    我可是妳老公啊。

    我有沒有事隱瞞著妳,
    其實妳都知道的,不是嗎?...

    是的,
    我偷偷請保險業務員
    幫我整理好所有資料了。

    是的,
    我偷偷寫好了身後安排,
    交給了非常信任的他們。

    是的,
    我只想在妳面前展現開心,
    因為我不希望妳擔心,

    是的,
    但是我也答應過妳,
    我一定會回來...

    「死後的井然有序,保護好我們所愛的人,才是真正的負責。」
    這是大哥最後說服我的話。

    「我是寫好之後,交給我弟弟,要他先別打開,等我回來後再還我。」
    這是另一位參與者建議的。

    「真的一定要寫嗎?事情有這麼誇張嗎?」
    這是我一路都在追問的。

    但我最後還是做了。

    我一直拖到了最後一天,
    對,
    就是打包完之後,
    本來說要再看個電影的那天,
    我把這訊息傳給了三位朋友,

    我當然都被唸了。

    但他們說,必要的時候,
    他們會幫我轉達...

    是的,那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但那是我心中的意思,
    如果真的有必要的話,
    如果,
    真的需要別離的話,
    那還是請家人多多幫忙...

    我愛你們,
    但也請讓我們尊重天意,

    我們全都在為夢想冒險,
    但如果老天願意,
    他一定會讓我們回來,
    親口跟你們分享所有故事。

    但我在前進的同時,
    每分每秒都衷心希望,
    妳永遠不知道那三個人是誰。

    #南極前的第十一封信
    #不想送出的遺囑

  • 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在 宥勝之旅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2-13 08:00:00
    有 8,200 人按讚


    #南極前的15封信:11.【如果・別離】

    我知道這沒有法律效力。

    我知道律師千交代萬交代,
    一定要親手寫,
    而且要兩位見證人,

    但到最後一刻我還是放棄了,
    因為我一直記得妳不准我立,
    妳要我平安回來...

    *******

    「你做好回不來的準備了嗎?」

    第一次溝通南極計劃的時候,大哥劈頭就問這句。我當時回他:「我們一定會回來。」就算他喝醉還一直說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但我還是抓著大家的肩膀堅定的吼著:「我們的目標!是回家!...」

    但我根本不知道我能保證什麼。

    在極地中的極地裡,
    在一個力量如此強大的大自然裡,
    我有什麼資格說我想控制一切?...

    從那一天起,
    妳就不願接觸任何危難故事了。

    我買了很多冒險與探險的書,
    妳都視而不見;
    我們一起看電影「聖母峰」,
    三分鐘後就被關掉;
    我們每次聊南極都好像在聊南投一樣,
    輕鬆,漂亮;
    這一年來妳就像一直低著頭走路,
    刻意不把頭抬起來看向遠方...

    直到出發前一週,妳好像突然醒了過來,開始一直抓著我問:「你是不是隱瞞了我什麼?你是不是有什麼事沒跟我說?你是不是...」

    傻瓜,
    我可是妳老公啊。

    我有沒有事隱瞞著妳,
    其實妳都知道的,不是嗎?...

    是的,
    我偷偷請保險業務員
    幫我整理好所有資料了。

    是的,
    我偷偷寫好了身後安排,
    交給了非常信任的他們。

    是的,
    我只想在妳面前展現開心,
    因為我不希望妳擔心,

    是的,
    但是我也答應過妳,
    我一定會回來...

    「死後的井然有序,保護好我們所愛的人,才是真正的負責。」
    這是大哥最後說服我的話。

    「我是寫好之後,交給我弟弟,要他先別打開,等我回來後再還我。」
    這是另一位參與者建議的。

    「真的一定要寫嗎?事情有這麼誇張嗎?」
    這是我一路都在追問的。

    但我最後還是做了。

    我一直拖到了最後一天,
    對,
    就是打包完之後,
    本來說要再看個電影的那天,
    我把這訊息傳給了三位朋友,

    我當然都被唸了。

    但他們說,必要的時候,
    他們會幫我轉達...

    是的,那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但那是我心中的意思,
    如果真的有必要的話,
    如果,
    真的需要別離的話,
    那還是請家人多多幫忙...

    我愛你們,
    但也請讓我們尊重天意,

    我們全都在為夢想冒險,
    但如果老天願意,
    他一定會讓我們回來,
    親口跟你們分享所有故事。

    但我在前進的同時,
    每分每秒都衷心希望,
    妳永遠不知道那三個人是誰。

    #南極前的第十一封信
    #不想送出的遺囑

  • 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在 李忠孝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3-14 18:19:22
    有 75 人按讚


    最近很紅的議題,應該關心一下

    關於張榮發的遺囑,其實我很難想像一個企業巨人,竟然會以這麼粗略的遺囑決定身後事。我們先來探討遺囑的形式。遺囑,必須符合法定程式,不是隨便寫都可以合法的。理論上,合法的遺囑大概「只能」有五種,分別是: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與口授遺囑。「只能」的意思,就是除了這五種,其他形式通通都無效。

    看到法律大家就頭痛,所以我就簡單歸納幾點。

    1.寫自書遺囑,要親筆寫,不可以打字後簽名,要從頭到尾都是用手寫,而且要記明年月日,缺一不可。

    2.公證與密封遺囑,都需要公證人。公證人要經過國家考試,是一種特殊職業,不是誰都可以當的。所以,如果真要具備公證效力,請不要找律師,一定要指明公證人。

    3.代筆遺囑,就是請別人代寫,至少要有三個見證人,而且見證人跟遺產繼承必須毫無關係。

    4.口述遺囑,只能在生命危急的時候使用,還是至少要有兩個見證人,而且最好要有錄音,還會在恢復健康後三個月失效,所以強烈不建議使用。

    從張榮發的遺囑來看,似乎不像是自書遺囑,因為這種遺囑不需要見證人。但也不是公證或是密封遺囑,因為沒有公證。整個遺囑的形式,看起來比較類似代筆遺囑,在遺囑末端有四個見證人,而且都是屬下,與遺產繼承並無關係。

    然而,即便遺囑是有效的,遺囑內容還是令人不忍卒讀。

    首先,張榮發在2011年與2012年曾說,要把約500億元的遺產全部捐出去;還包括辭世當天,又再度傳言要把所有遺產捐給基金會,從2014年12月16日的這份遺囑來看,並無此意。他的存款、股票與不動產,全部都交給四爺繼承。

    但是四爺也別太開心,要注意的部分應該是特留份(特別留給被遺囑遺忘的人的那一份,簡稱特留份)。所謂的特留份,就是應該繼承那一份的一半。我國民法為了削弱遺囑的效力,特別規範了特留份。張榮發即便希望所有的財產都由四爺繼承,但是張榮發有妻子,還有其他孩子(連四爺一共五位孩子),即便四爺的母親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與特留份的主張,這四個孩子也還是可以主張取得特留份。也就是說,原本如果有六個人可以分,遺囑即便交代一人獨得,剩下的五個人,還是可以取得十二分之一(沒有遺囑的話,原本是六分之一)。

    看到這裡,大家有沒有覺得張榮發這份遺囑很怪。五百億的資產,竟然沒有考慮特留份的設計,反而引發往後更大的紛爭。紛爭在哪裡?

    各位想想,四爺以外的其他人,會在意分十二分之一或是六分之一嗎?假設以五百億來說,大約每個人就是少了四十幾億「而已」,我說而已,是因為企業本身的價值更重要,誰會在意這種所謂的現金與不動產?遺囑明顯偏愛四爺,但是又不能讓四爺完全繼承所有的遺產,這種設計只會讓四爺以外的皇子女們不開心而已,有什麼特別好處嗎?他們不可能看這四十幾億在眼裡的,寫這種東西要做什麼?刺激其他孩子嗎?

    從遺囑的接班安排來看就更有趣了。遺囑要求老臣輔政,全力支持四爺登上皇位。但是,長榮集團又不是清朝,康熙決定給四爺,其他皇子就只能乾瞪眼。長榮集團,或者我們說長榮海運、長榮航空,都是上市公司,受到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的規範。過世的總裁說,請老臣輔政,全力支持四爺當集團總裁以及長榮航空董事長。這在大清朝的皇位繼承上說得通,但是在公司法上說不通。因為這一切都得問股東,而不是看總裁的遺囑。如果,持有多數股權的股東,不願意聽從總裁的遺願,就是要支持大阿哥繼位,則所謂遺詔,又能起什麼作用?

    現在長榮集團的股份,如果根據檯面上的股權資料,大房子女包括張國華、張國政、張國明、張淑華和女婿鄭深池,全部都名列長榮海運前十大股東,合計持股比率高達19.08%。另外,張國政和張國明也是長榮航空的大股東。即便四爺的股權是家族成員的第一名,但恐怕也不見得真能在股東會上超越其他家族成員的總計,這時候誰能接任總裁或董事長,當然不會是張榮發的遺囑說了算。

    所以,從這份遺詔,我只看到康熙皇帝在暢春園的無奈,但是看不到四爺即將接班的風光,而往後的長榮集團,由於四爺擅自發出這份遺詔,如果不能取得兄弟的諒解,將會是一場情勢嚴峻的內戰。

    要聽結論嗎?結論就是,這份遺囑很爛,四爺更不應該公布這份遺囑,解說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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