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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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21 0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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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注意!重購退稅優惠要記得申請🏠🏠

    #財政部 北區 #國稅局 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的 #房地合一稅,為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租稅負擔,保障自住需求,明定重購自住房地之相關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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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25 1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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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3/25早上我以學者專家身分參加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辦的「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及是否推動囤房稅之政策評估」公聽會。

    參加完公聽會後,對於業者反對的説法可以理解,官方政治態度也可以理解。但聽到有些學者說法,強調要求理想作為,稅基較稅率重要;或擔心配套措施不完備,會轉嫁租屋族;實施囤房稅未能達到抑制房價效果,完全呼應官方拖延說法,令人感慨!

    大家都看到台北市早有囤房稅實施經驗,成效也已經有學術實證研究的成果可供參考。但還是有人說囤房稅定義與實施困難,中央與地方互相推諉,囤房稅實施沒有效果,真的令人無言⋯

    房市不合理的稅制改革,今天公聽會的感觸是:「理想只是口號,真正實踐才是王道」!

    —————-

    根據立法院提供的六個討論提綱,我的發言內容大綱如下:

    一、居住正義與產業發展如何平衡?

    1、落實居住正義台灣整體產業才能正常發展,不會將資源聚集在單一房地產業, 許多產業使用房屋土地成本下降,空餘屋有效利用,其他非房地產業才能正常發展, 增加就業機會,人民所得提高,房價合理下降,人民得以安居樂業!

    2、房地產並非火車頭產業,過去學術界已有詳盡的研究成果可供參考。

    二、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之優點、缺點及面臨問題?

    1、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過去實施成效評估,請詳見「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報告。實證研究結果簡要說明如附 ppt 檔案。

    2、房地合一稅乃短期交易利得稅,優點是抑制短期交易,但缺點是容易轉嫁、傷 及無辜、轉移增加囤房。

    3、囤房稅乃長期多屋非自住持有稅,優點是抑制非自住者囤屋炒作、促進房屋有 效利用、房價緩跌、交易量正常穩定、稅賦公平負擔。尤其非自住囤房者人數極少, 但囤房數量相對很多,實施囤房稅對極大多數者沒有影響,其衝擊面很小,並可彌 補房地合一稅移轉囤房的漏洞。

    4、不論如何,任何稅制改革都需要配套措施,以避免轉嫁消費者及傷及無辜,但 不能因配套措施未檢討而不進行根本的稅制改革,如此造成房市不公平、無效率、 不合理,因小失大,將得不償失。

    三、如何訂定房地合一稅、囤房稅的課稅標準?

    1、房地合一稅支持目前財政部的草案。

    惟「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落實施行更是關鍵,尤其預售屋不像成屋的產權必須 在政府機關登記,未來如何稽查預售屋的短期交易課稅?這涉及「實價登錄 2.0」 有關預售屋能否落實登錄防止作假行為,相關稽查配套執行,應完備沒有爭議。

    另外,不論成屋或預售屋為規避短期交易課稅,假借人頭或持續囤房,是否反助漲 囤房空屋現象?過去實證研究結果顯示,課徵房地合一交易稅「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容易規避轉嫁,導致對房市價量影響逐漸減弱。換言之,房地合一稅若欠缺 囤房稅的支持,將大打折扣,惟有雙管齊下,政府「打炒房」才能真正落實。

    2、囤房稅應配合房地合一稅同步實施。其「稅率」應明確且全國一致,明顯區分 「自住」與「非自住」差異,且採累進稅率。「稅基」先透過中央統籌分配款機制, 加強地方政府逐步調高。

    囤房稅制的改革涉及非自住房屋「稅率」及「稅基」的訂定,以及非自住「對象」 的認定標準。由於過去稅率授權地方政府訂定的結果,成效不彰,因此本次修法應 明確訂定全國一致非自住房屋的累進稅率,以免造成一國多制,不公平稅制現象; 另外也可抑制囤房者過去在不同各縣市囤房,造成不同稅率的投機漏洞。

    至於房地稅基偏離市價過低的問題,涉及地方政府對所有個別房屋及土地的評價認 定,也涉及當前房地分離課稅制度的改革,較為複雜。各地方政府是否有人力、能 力及意願逐步調整稅基,仍待中央與各地方政府的合作。當然,中央政府可以透過 統籌分配款的機制,加強提升地方政府逐步調高稅基的意願。

    有關非自住房屋對象的認定標準問題,過去政府規定第四戶以上才被視為非自住囤 房課稅對象,顯然過於寬鬆。從稅賦的負擔能力及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來看,建議 未來應對不同數量房屋的擁屋者採取不同累進稅率,當然營業與非營業用房屋也應 有差別稅率。另外,我們看到法人囤房現象嚴重,法人與自然人的稅率不應有所差 異。特別是建築業者,多已有預售 2~3 年期間,仍宣稱其房屋是存貨而非囤貨, 而給予優惠稅率,造成賣不掉的房子,價格仍不會下跌的不合理現象。

    3、摘要朝野各政黨提出囤房稅的版本如下:

    財政部初步研擬單一自住稅率維持 1.2%,擁有戶數 1 到 2 戶均值是 2%,3 到 5 戶 均值 3%,而 6 戶以上均值為 4%。時代力量版本將全國單一自住稅率調降為 1%, 第 2 到 9 戶稅率漸增,若是「非住非營非用」的囤房行為,稅率調高至 5%至 8%。 民眾黨版本不區分「自住或非自住」,改採「家戶持有全國戶數」,採累進稅率課徵 囤房稅,稅率依持有戶數最高至 4.8%。國民黨版本,則以「全國家庭總歸戶資料」 來認定持有戶數,將「非自用住宅稅率」上限從 3.6%提高至 5%,4 戶以上稅率不 低於 5%。

    4、囤房稅應採較嚴格標準,並簡化稽徵方式及成本

    檢視朝野各黨提出囤房稅修法版本,輕重程度並不相同。面對當前社會輿論各界對 囤房稅的壓力與期盼,而且政府公布囤房人數不多,但囤房數量不少情況下,建議 應採取較嚴格的修法版本,如此大多數的人並不會受到影響,也才能獲得社會各界 的認同,達到遏止囤房炒作的目標。

    四、韓國打房政策經驗分析‧

    1、各國國情,包括房市發展狀況、政府法令制度、社會文化背景均不相同,他國 經驗未必適用台灣。

    2、為何只提韓國經驗?新加坡、日本、中國、美國、加拿大、甚至德國、英國等 歐洲國家,都有許多打房政策成功經驗,可供參考借鏡。

    3、我們最近研究星、港、韓、台租稅措施對房市影響實證研究結果的結論,房屋 稅在新加坡及台北呈現抑止房價的政策效果。

    4、韓國租屋市場非常特別,租金收取方式全球唯一,多採用非常高額押金(高於 房價的五成以上)一次給付,然後房東以押金利息抵扣房租,房客就不用再付租金。 如此租金約等一次付出的房價,房租如同房價,囤房稅容易轉嫁房租。韓國租金轉 嫁經驗完全不適用台灣。

    五、實施房地合一稅、囤房稅是否會轉嫁給承租人?

    1、根據剛完成的實證研究評估報告,台灣實施房地合一稅及囤房稅均會造成房價 下跌的效果。房價下跌,怎麼會產生轉嫁房租效果?因此,此二稅實施並無法證實 有轉嫁效果。

    2、房租不合理上漲,最主要的原因是「房價上漲」,大家買不起,轉買為租;再加 上「租屋黑市」,資訊不透明,市場機制失靈,而非「囤房稅」實施,才導致租金 轉嫁上漲。反之,若實施囤房稅,根據過去實證研究結果,房價會有明顯抑制效果; 同時因為囤房稅的實施,將促使空餘屋的釋出有效利用,如此供給增加,房東想要 轉嫁房客,根本缺乏依據,不易發生。

    3、雖然理論上任何增加稅賦都可能發生轉嫁效果,但這還要看市場景氣供需狀況, 市場資訊是否透明可以發揮市場機制,同時也要看政府是否有良好的配套措施。不 論如何,理論仍需實證研究驗證。

    4、目前財政部說囤房稅會轉嫁承租戶,完全缺乏嚴謹實證研究報告基礎!政府對 台灣當前嚴重的「租屋黑市」都不敢面對,租屋地點、數量、品質及租金相關資訊 都沒有掌握,卻說囤房稅會轉嫁租金,令人無法信服!

    六、日出條款的修法建議‧

    支持財政部草案房地合一稅的日出條款自 2016 年開始實施,以為公平,杜絕短期 投資炒作。

    七、結語

    台灣的房市與房價的長期不合理,造成高房價、高空屋率及高自有率的「三高矛盾」 現象,根本的問題是在房地產「市場失靈」。因此,政府其他相關部會必須各盡其 職責,以避免「政府失靈」,打炒房並健全房市必須是要建立可長可久的法令制度, 讓房屋成為人民的安身立命之所,而非投資炒作的獲利工具,如此政府才能獲得人 民的信任,居住正義也才能落實!

    最後,有關「房地合一稅」草案爭議不大,應儘速通過實施。另外,「囤房稅」的 修法,行政部門及執政黨應體察社會各界的期盼,朝野政黨彼此捐棄成見,「不論 甲案還是乙案,拖延案最不好!」。猶記得 2014 年 4 月「雙張會」討論囤房稅,經 過一個月即立法通過,6 月實施。期盼本次囤房稅的修法,很快能成為朝野政黨的 共識,讓台灣不再成為囤房炒房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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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早立法院公聽會的現場完整實況影片。個人第一次主要發言在9:59。另外,第二次發言主回應財政部長及內政部次11:55整體回應後發言的二點回應在11:59。供參考。

    https://ivod.ly.gov.tw/Play/Full/1346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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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清華安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總體審慎措施(含金融措施及租稅措施)對房市 之影響(以亞太主要經濟體星、港、韓、台實證分析)」,外匯市場發展基金會委託, 研究期間:2020 年 5 月~10 月

    研究成果報告網址:https://ppt.cc/fjt5Zx

    2、張金鶚,「從抑制炒房到健全房市」,聯合報,A12 版/2020 年 12 月 13 日

    3、張金鶚,「囤房稅是健全房市的關鍵」,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2 月 18 日

    4、張金鶚,「囤房稅,玩真的嗎?」,蘋果日報,A12 版/2021 年 3 月 11 日

    5、張金鶚,「打炒房 要落實囤房稅」,聯合報,A13 版/2021 年 3 月 14 日

    6、張金鶚,「囤房稅的稅基與稅率孰重?」,蘋果日報,A11 版/2021 年 3 月 18 日

  • 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27 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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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稅上路四年多,稅率實用小整理】

    房地合一稅2016年1月1日上路,從導致稅負偏低的土地與房屋分離課稅,轉變為合併課稅,希望讓房市更加健全,達成實踐居住正義的目標。但賣房有賺錢就要繳45%的稅額嗎?並不是這樣的。下面簡單介紹房地合一稅的計算方式與如何節稅。

    🎸房地合一稅實施前,土地與房屋分離課稅
    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前,台灣的房地交易是土地與房屋分離課稅。在土地方面,依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土地漲價總額,來課徵土地增值稅,不納入所得稅課稅範圍。在房屋方面,則是依交易時的成交價額與成本核實計算所得,再依房屋評定現值與土地公告現值比例,算出房屋的交易所得,來課徵所得稅。造成課稅額偏低,無法反映實際交易情況,所以政府推動房地合一稅制改革。

    🎸在什麼時候買賣房子與土地會被課到房地合一稅呢?要如何計算稅率?
    房子與土地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在2016年1月1日後出售者,會被課到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稅的課稅方式,依所得稅法14-4條規定,在個人持有的稅率方面,在國內居住的人除非是因為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建屋,於兩年內出售稅率為20%。不然依一般的情形,稅率為:
     持有1年以內稅率為45%
     持有超過1年~2年以內為35%
     持有超過2年~10年以內為20%
     持有期間超過10年為15%
    非在國內居住的人持有1年以內為45%、持有超過1年為35%。

    🎸錢難賺~如何善用自用住宅租稅優惠來節稅
    個人交易自住的房屋、土地,在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六年,並沒有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六年內也沒有適用過自住房地租稅優惠的情形下,房屋、土地交易的所得,減除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的餘額在400萬元以內的話就免納所得稅,超過400萬元的話,就超過部分按最低稅率10%課稅,是不是節省非常多呢?

    🎸貼心小提醒!不論賣房有無獲利都需要報稅
    雖然是賣房有賺到的價差才會被課到房地合一稅,但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只要有交易就必須在房屋使用權交易日的次日起算三十日內申報,否則會被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讓荷包失血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