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律師》眼盲心不盲 (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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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律師》是一部台灣法庭劇情電影,改編自真實事件,講述眼盲的李政鴻不甘只能在事務所文書工作,極力跟公司爭取參與訴訟的機會,某日,他終於接到一起美國光電職災勞工的民事求償訴訟,但更困難的是,...
《#盲人律師》眼盲心不盲 (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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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律師》是一部台灣法庭劇情電影,改編自真實事件,講述眼盲的李政鴻不甘只能在事務所文書工作,極力跟公司爭取參與訴訟的機會,某日,他終於接到一起美國光電職災勞工的民事求償訴訟,但更困難的是,企業方辯護律師竟是他事務所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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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位有著土壤地下水相關研究背景的影迷,雖然我個人的專業項目與領域並沒跟地下水污染有直接關聯,但無論是在課堂或論文上,或多或少都對RCA汙染事件的發生與經過有所接觸,在觀看電影的過程相當有共鳴。《盲人律師》被害人與盲人律師對大企業提出法律訴訟,除了給予我跟過去地下水研究時一個不同看待事物的角度,從原本理性分析資料與現象,轉換成現在感性的同情這些勞工受到不公平對待,佩服律師們不願放棄的精神,也讓我發覺這個世界上還有許多真理公義必須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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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律師》透過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在片中為美國光電)員工因為長期飲用廠區受到污染的地下水而罹患癌症的訴訟案,把故事焦點放在救濟會律師團的一位盲人律師李政鴻身上,從他母親訪談影片中的一句:「能養活自己不要餓肚子就好。」呈現李政鴻一路走來因為先天劣勢,就算比別人更加努力,也不一定可能到相對應回報的真實現況,也正是如此,在真實故事背景的加持下,《盲人律師》李政鴻能夠在最後依然堅持自己理想的精神才更能讓人佩服與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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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律師》以李政鴻想成為訴訟律師,為人們實現正義的夢想來突顯他身為一位盲人在生活與工作上的不便與阻礙,從片頭他隻身一人在捷運站前發放免費法律諮詢的傳單、雖有能力但卻得不到事務所的肯定,到後來接任互助會律師,因為缺乏資源與經驗在法庭上受到挫折,面臨自我肯定與在經濟壓力之下,是否該維持自己最初的夢想與初心的掙扎挑戰,電影都把這段他深陷兩難過程完整呈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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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我很喜歡由陸弈靜所飾演的母親在《盲人律師》中為兒子所做的犧牲付出,她是如此深愛著兒子,即便平時已經在醫院擔任清潔工作,為了從事務所辭職專心打幫勞工打官司的李政鴻,依然在早上假藉運動的名義外出送羊奶,雖然口中不斷要兒子去學習按摩專業,兩人生活上也偶有意見摩擦,但只要兒子提出幫忙錄音的要求,她依然會盡全力幫他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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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李政鴻對母親同樣也是如此,他是這麼依賴這位他唯一的親人,因此即便需要為了那些受害勞工們努力,他也會顧慮到母親的感受,無論是希望幫她換一棟有電梯的公寓,或者在她膝蓋疼痛時幫忙按摩,甚至在面臨瓶頸時學習DMT穴道按摩技術,也只是為了幫母親治療膝蓋的毛病,更不用說每次在跟母親的爭論衝突後的收尾方式,《盲人律師》都更加強化他們母子之間深刻的情感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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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回到案件本身,或許《盲人律師》對許多人來說只是一部電影,但其中民眾的基本權益受到公司或財團侵犯的RCA案件其實都跟整個社會息息相關,因為我們從來都沒辦法確定這類事件會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盲人律師》花了許多篇幅在法庭上勞資雙方律師的攻防戰,除了藉此呈現即便汙染源頭、病人症狀是如此顯而易見,但法庭上講求前因後果的關聯與是否有直接證據的規則,依舊讓審判結果取決於兩邊握有資源的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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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社會就是如此殘酷,《盲人律師》片中也有帶出許多被稱為恐龍法官的判決紀錄,但一直以來,法律就是清清楚楚的白紙黑字,無論是事務所趙定邦律師,還是互助會律師團,他們所引用的都是法條上所訂定內容。就如同《我們與惡的距離》許多人質疑王赦為了要幫殺人犯辯護,或者趙定邦身為美國光電的法律顧問,極力幫助公司減少賠償金額,雖然這兩人有許多差異,但相同的是,他們都存在不只表面上對或錯、要或不要兩種選擇,而是有著更多複雜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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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頭來,法理與人情的界線該如何拿捏?本身就是一道非常困難的課題。大家把趙定邦視為片中的反派,但從不同的角度來看,這也是遵循正規司法程序、為委託人謀取最大利益的展現,當然我們心中必定都會質疑他為何要幫助美國光電這個危害人民健康的企業,但這個社會或許就是如此,我們不能要求別人必須具備怎樣的道德高度,只能去讚揚那些能夠為了社會公平正義離開原本公司,犧牲自己的時間來幫助社會弱勢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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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就是《盲人律師》會被拍攝出來的原因,在社會各個角落都有許多我們平時看不見的人正在默默的為他人付出,試圖以自己的方式、用自己微小的力量來改變這個世界,讓我們國家能向更加進步的道路前進。導演洪成昌透過群眾募資的方式,以700萬元的預算,加上大量RCA案件的資料蒐集拍出《盲人律師》這部電影,雖然不是全部都與事實相符,但我想故事所要呈現的內容才是作品的最大價值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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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就我個人而言,《盲人律師》要被稱為一部優秀的電影,在劇本、演員、故事節奏掌握上還有不少進步空間,但不可否認它作為真實故事改編的作品,不僅讓人們關心RCA這個至今仍在訴訟階段案件,更成功透過全國唯一的盲人律師李秉宏對案件所付出的努力,為電影創造出勵志與能讓人反思的社會議題,搭配片中幾個具有設計巧思的橋段與鏡頭語言,都把故事描寫得深刻動人且具有強烈的張力與感染力,整體還是相當值得肯定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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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isiblejustice #洪成昌 #張哲豪 #陸弈靜 #班鐵翔 #馬友芯 #陳家逵 #朱詩敏 #電影 #影評 #如履影評 @invisible_justice_movies
職災精神賠償金額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如果說洪仲丘的死亡是部隊長官疏於職責,所以要賠2382萬元,那麼在同一層面來說,這750位因無疫苗可打的死亡者,不就是行政院官員一連串怠忽職守所造成?洪家當年可領天價賠償金額,為何他們不行?難道生命的價格是由顏色決定?今天民進黨對新肺冤死的眾家屬們,如果沒有一絲慚愧之心,連國民黨捐贈拍賣婦聯會的經費都予阻擋,那麼民進黨正在走向威權。>
台灣因新冠肺炎冤死的亡魂已超過780人,造成多少親人瞬間天人永隔、家庭支離破碎。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日前提出針對疫病死者「補償金」250萬元,並推動為死者家屬爭取國賠。(補償金標準是根據普悠瑪號與太魯閣號意外事件而訂,惟其賠償總金額高達為1570萬元)。
想當然耳,民進黨的慣性是在野時把人命當千金,執政時把人命當丫環,因為今天如果賠償就代表「認錯」,這絕不是民進黨的作風。所以循例一定先牽拖習近平、馬英九,最後再推給死者均患有痼疾之老人。所以傾全力阻擋江啟臣的提案,乃意料中之事。
蔡英文執政六年來,在人民腦海中烙下最深的印記就是「雙標案」。從對馬總統丟書丟鞋到拒馬,換上蔡總統就昨是而今非,不但變本加厲連路邊揮國旗都被架走,更可恨的是把拒馬加高加厚還加刀鋒,所以顧立雄真該羞愧到無地自容。
〜判斷一個國家有多尊重人權,就要看在危急面前有多尊重人民生命、捍衛人民生命〜
今天針對新冠肺炎主題以兩個賠償案件當作「照妖鏡」,新冠肺炎對台灣而言是人禍?抑或是天災?人民心中已有一把尺,因為我們太相信「817」,致指揮官怠惰疏失讓邊防縮為「3+11」,所以從天災轉變成人禍。
在新冠肺炎來襲前,台灣是整暇以待的,人民給了民進黨充足的糧彈。「超前部署」口號喊得震天賈響,人民對陳時中的作戰能力是信任的,難怪2月時,陳時中在立法院「躊躇滿志、驕矜自伐」對吳斯懷說:「以現在的情況,應該是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的確,當時台灣馬照跑舞照跳,龍巖股票沒人要。
有錯就要認錯、就要補償。250萬元補償金對蔡政府來說如果是大數目,那我們來看其在野時的豪氣與霸氣。僅舉民進黨操弄最成功的洪仲丘意外死亡案為例。一位義務役的下士,在六軍團最操的裝甲旅服役,體重竟能從60幾公斤胖到90幾公斤,其私自躥改體測成績不說,且又違反規定攜帶照相功能手機進入營區。
在禁閉期間,進行「同時同科目」操練時,洪仲丘不幸中暑死亡(其他禁閉人員無恙)。結果民進黨把此事喧染成「集體謀殺案」,洪一夕間變成殉難英雄,國防部長下台,18位將校被司法懲處,25萬人上凱道抗議高喊「要真相才原諒」等。至於在賠償問題上,洪慈庸大義凜然表示:國賠是拿納稅人的錢來賠,應該向加害人求償。
最後洪家大律師顧立雄表示,申請國賠與附帶民事求償的金額,兩邊都是2382萬元。洪下士的寶貴生命在精神層面來說是無價的,但量化結果是非常昂貴的。從蔡總統擔任三軍統帥之後軍中冤死者沒少過,但有誰的金額高過洪仲丘?
觀點投書:洪仲丘一命2382萬,那780條新冠的冤魂值多少?
https://www.storm.mg/article/3823899
職災精神賠償金額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年9月11日的施政報告質詢,我就提出本會期問政聚焦的外送平台問題。並且接續針對六個議題提出五次質詢。
因雙十連假不幸發生數起外送員職災事故,引發許多人跟進關注,市府也組成專案小組開始研究管理辦法。
11月22日,台北市政府正式向議會提出《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我也彙整了團隊研究的成果,在12月3日提出個人版本的《臺北市網路外送平台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現在,兩個版本都已通過大會一讀程序,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我的版本和市府版,有很多不同。
(兩版本條文對照表:
https://tinyurl.com/s69vzyp )
以下彙整我特別重視的六項內容差異:
✅ 職安保障更完整
⛔️ 市府版:
業者應提供外送員商業保險。
⛔️ 苗博雅議員版:
除市府版內容外,另比照勞保職災包括上下班途中意外的精神,規定業者所提供之商業保險,應至少涵蓋外送服務期間前後一小時。
✅ 教育訓練更實在
⛔️ 市府版:
業者應對新進外送員提供三小時職業安全、食品衛生、交通安全訓練
⛔️ 苗博雅議員版:
為充實教育訓練內容「食安、道安、職安」三項內容,應有各兩小時訓練。並針對在職外送員每年提供持續教育訓練,確保食安、道安職能與時俱進。
✅ 消費資訊更透明
⛔️ 市府版:
規範特約餐廳應申請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並應於網站清楚標示商品價格等重要消費資訊。
⛔️ 苗博雅議員版:
除市府版內容外,規範業者必須在網站揭露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供消費者了解。並要求業者以中文呈現使用者條款,彙整於同一網頁供消費者查看。
✅ 付款爭議要杜絕
⛔️ 市府版:
未針對商品未送達能否收費做特別規範
⛔️ 苗博雅議員版:
明確規範商品未送達時,平台不得向消費者收取商品費用(消費者因自身因素未依約領取商品者除外);及平台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外送員預收消費者尚未給付的訂單費用。
✅ 平台業者要負責
⛔️ 市府版:未提出特別規範
⛔️ 苗博雅議員版:
規定外送員於本市執行外送服務,違反食品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致損害他人權利者,由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有外送平台免責但書以及對外送員追償權)。
✅ 「不誠實蜜蜂」條款
⛔️ 市府版:未特別規範
⛔️ 苗博雅議員版:
規範外送平台應定期向市府商業處匯報積欠特約餐廳及外送員應付帳款金額,使政府機關得以早日發現財務異常狀況,必要時可向外送員、特約餐廳及消費者提出預警。
12月24日(二)上午,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即將針對這兩個版本作逐條審查
屆時將由法規委員會的議員共同討論。歡迎大家一起來關注法案動態!
✅苗博雅議員版總說明與條文:https://tinyurl.com/tx5kpsb
✅台北市政府版總說明與條文:https://tinyurl.com/vgrqy6b
特別感謝連署法案跨黨派議會同仁:
邱威傑、李芳儒、黃郁芬、耿葳、阮昭雄、陳重文、高嘉瑜、吳沛憶、洪健益、楊靜宇、徐巧芯、林亮君、王閔生、徐立信、潘懷宗、侯漢廷、李傅中武、陳建銘、劉耀仁、張茂楠、鍾沛君、陳怡君、秦慧珠、李建昌、戴錫欽
🤓我對外送平台議題的想法和論述,請參考歷次說明和質詢影片:
⛔️ 議題說明: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1 施政報告質詢
⛔️ 綜合提出本會期聚焦外送平台五大問題
▶️ https://youtu.be/MdJZ2xEMVa0
2019/9/19 財建部門質詢
⛔️ 要求商業處邀集外送平台商討如何確保平台履約能力,避免「不誠實蜜蜂」事件再次發生
▶️ https://youtu.be/Z3QT3Mcg0Dk
2019/10/2 交通部門質詢
⛔️ 要求停管處比照「貨車臨停裝卸貨區」模式,評估設置「機車臨停裝卸貨區」,合理、合法解決外送員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youtu.be/MFo8SsTZcPg
❗️已成功爭取❗️
⛔️ 開放試辦「機車臨停區」,解決外送熱點違規停車問題
▶️ https://tinyurl.com/vw7c4am
2019/10/8 警政衛生部門質詢
⛔️ 要求衛生局落實外送平台食安規定,加快期程、具體查核開罰,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
▶️ https://youtu.be/pjm-AUVOz5o
2019/10/24 民政部門質詢
⛔️ 外送員職業衛生安全保障:
多家外送平台與外送員間監督指揮管理的模式並不一致。勞動局認定承攬或僱傭的標準為何?
若認定為僱傭關係,如何避免外送員實質收入減少?若認定為非僱傭關係,勞動安全如何保障?
▶️ https://youtu.be/y3mUBJ4ZlF8
⛔️ 消費者權益保障:
重複扣款、扣款未送餐等情況,消費者求償或退款手續繁雜,如何本於消保法賦予的職權,輔導平台業者修改不合理的定型化契約條款,以及要求業者提供「即時、有效」的消費爭議申訴處理管道?
▶️ https://youtu.be/xHsyKGBPuqw
#苗博雅問政報告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我認真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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