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職災公司不蓋章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職災公司不蓋章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fiper (fiper)看板PttLifeLaw標題[其他] 職災醫療給付,公傷假及資遣問題?...
事實經過:
我盡量簡單扼要的敘訴一下
麻煩大家能幫我看看:
親人的工作是某公司外務,工作內容常需要外出收送貨
還有扛重物搬上搬下的勞力工作
親人在前幾天,上班時間在外送貨中發生車禍
腳踝粉碎性骨折剛開完刀還在住院中
粉碎的蠻嚴重,前三個月腳都不能踏地
參考其他骨折案例,骨折恢復期大概至少3-6個月還要復建
而且腳踝功能能恢復到何種狀況我們還無法預期
以他受的傷勢,加上以前的工作是靠勞力搬運重物和騎車送貨
我們想他可能已經沒有能力再回去原職務工作了
問題:
1.住院申請單和門診單:
需要公司蓋章,萬一公司不幫忙蓋章怎麼辦?
因這兩份文件一般來說是公司應該主動提供,
但我打電話到公司,一直推說他們說她們沒有在辦這個,叫我們自己去勞保局領
過程中公司態度強硬弄得有點不愉快
後來我們自己去勞保局拿了
但是還要回去公司蓋章才能使用
很擔心公司刁難不給蓋章
住院單跟門診單是不是先儘早去申請出來越好?
2.傷病給付問題
因為親人還在住院,之後也不知道要休養多久
我看表格要填寫傷病診斷書
還有不能工作天數
以及確實的住院和回診時間次數
還有能恢復工作的日期等等
所以這份傷病給付是不是要等到出院到門診治療完全結束
才去申請?
那些資料現在不確定,沒辦法填
(我們本來想跟住院單一起拿回去給公司蓋
但現在這樣好像沒辦法一起拿回去蓋
擔心不趁早蓋又夜長夢多)
3.30%的問題
其實最大的問題就是:
親人的公司是很傳統的傳統產業老公司
(但員工至少有20人以上)
很多職位都是老闆親戚擔任
所以都有一種老闆我最大的心態
不太理會勞基法,沒有在按照法律走的
住院第2天有派人到醫院看過
有暗示我們要自己離職,公司也沒有要付任何賠償的意思
我們都沒有說話
因公司以前也有一個員工職災骨折受傷,該員工不想失業
休息一個月,只領了勞保給付的部份就乖乖回去上班了,不敢向公司多提其他補償
公司意思要我們比照辦理
傷病給付公司應負擔30%
但公司願意負擔的機會渺茫
該怎麼辦?我應該如何向公司提出?
公司把一切申請手續都推給受傷員工要我們自己去辦
4.公傷假問題
目前還只是口頭請假,照理說公司應該給公傷假
但是公司可能不給(連住院單都不給我們了….)
而公傷假可以請多久,我查了很久居然發現似乎沒有定論
但以親人傷勢,一般最起碼要三個月才能踏地,到真正可以不靠枴杖行走不知道要多久
這中間萬一公司違法資遣我們或者違法把勞保退掉怎麼辦?
我們要如何防範不知不覺就被退保了?
請假問題我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勞基法59條是這樣寫:
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但這規定太美妙了,哪裡有這麼佛心的老闆….全台可能10%都不到
請問這一連串的問題我到底該如何解決?
有人可以給我一點建議嗎?
每天都在煩惱這些腦袋轉個不停...好憂慮/__\
因親人年紀已經很大,又遭遇這樣的傷
不能靠勞力工作的話也很難再有其他機會
搞不好就要提早退休
所以很希望能幫他爭取到應得的賠償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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