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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考選部退費疫情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253的網紅駱克刑法,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新消息-居家隔離等被限制不得外出者,不得應國家考試】 Quote:「……考選部表示,基於傳染病防治法規及防疫優先公益考量,且國家考試為任用考及資格考,性質較為特殊,無法採外加錄取名額之事後補考方式處理,應考人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被限制不得外出等措施,致無法參加應試,僅得檢具證明文...
考選部退費疫情 在 駱克刑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新消息-居家隔離等被限制不得外出者,不得應國家考試】
Quote:「……考選部表示,基於傳染病防治法規及防疫優先公益考量,且國家考試為任用考及資格考,性質較為特殊,無法採外加錄取名額之事後補考方式處理,應考人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被限制不得外出等措施,致無法參加應試,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考試前後15天內申請退費……」
各位考生考前千萬要注意自己健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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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退費疫情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被限制不得外出者,不得應國家考試
考選部為妥善辦理109年5月起舉辦之後續16項國家考試,於3月17日特別邀集感控防疫專家及協助辦理考試之地方政府人事處、衛生局代表等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強化各項防疫措施,結論重點之一為目前疫情嚴峻,防疫人力物資均已投入防疫工作,與會專家均表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等依規定限制不得外出之高風險族群,不應特別准予外出應試,以免引發防疫破口,且地方政府出席代表亦皆表示在場地、人力、交通、住宿安排上無法支援該等人員應考,防疫人力物資之量能嚴重不足,確有執行上之高度困難。
考選部表示,基於傳染病防治法規及防疫優先公益考量,且國家考試為任用考及資格考,性質較為特殊,無法採外加錄取名額之事後補考方式處理,應考人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被限制不得外出等措施,致無法參加應試,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考試前後15天內申請退費,考選部對此深感抱歉,同時呼籲應考人考前做好健康管理,俾順利完成考試。
考選部並表示,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同年3月4日修訂發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所載: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活動持續時間、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等6項群眾集會風險評估指標,以及前述專家諮詢會議建議,國家考試防疫措施重點如下,以維護應考人及相關試務人員各項安全,同時將隨時關注疫情發展,配合指揮中心滾動式檢討修正,以求完備:
(一)應考人部分
1、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及自主健康管理被限制不得外出者不得應考。
2、應考人於考試期間應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
3、切實執行體溫量測規定,凡進入試區人員一律配合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
4、有發燒、咳嗽或呼吸道等症狀,或有「自主健康管理」仍准予外出之應考人,另開設備用試場應試。
5、限制陪考人陪考,若有特殊需要(例如:身障應考人),則應採取事先申請機制。
(二)考場部分
1、關於試場座位間距規劃,備用試場應考人座位間距至少2公尺,其他試場則減少每試場應考人數。
2、試區學校全面消毒,另為使試場之通風換氣良好,將以取消冷氣開放、開啟門窗、風扇為原則,並視需要增加風扇等設施。
3、請中央及地方政府協助專業人力與物資需求,包括考試舉行前後,周邊公共區域清潔消毒,及提供專業護理人力,擔任各試區體溫量測複檢工作。
https://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3928
考選部退費疫情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嘉瑜今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關心此次疫情對於國家考試的影響,以及考選部的因應措施。此外,嘉瑜也關心律師考試400分門檻的適當性與充分性,希望考選部可以重新檢視現行考試制度的不合理之處,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 考選部對於4、5月份的國家考試,目前沒有延期的計畫,不過對於7、8月的考試卻因為學校延後開學、教室借用困難之原因而延期一個禮拜。嘉瑜認為,7、8月份考試之延後,似乎非為因應疫情所必需,考選部在進行各項決策時,也應該要考量到對於考生的影響與干擾。
2. 目前針對進行居家隔離以及居家檢疫考生之權益,考選部未有明確說明與因應,只表示可以全額退費。嘉瑜呼籲考選部不該再慢半拍,考生投入這麼多時間、精力在準備一年一度的考試,關注的問題根本不在錢,而是考試的權利,希望考選部可以更重視考生權益,盡快思考更好的解決對策。
3. 考選部從107年開始,針對律師考試增加了400分門檻。嘉瑜質疑,這樣的門檻是否適當與充分?因為這個門檻受影響的考生將近380名,舉例來說,有位考生的總分遠高於前1/3的人,但最後因為專業科目399分差1分未達門檻而落榜,以申論題來說,這1分是否就代表考生素質不好?嘉瑜認為律師考試應該是一個資格考,律師素質應長期養成,呼籲考選部盡速提出評估報告。
質詢影片:
https://youtu.be/kY6EXZHdCK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