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總樓地板面積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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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總樓地板面積定義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017的網紅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義大世界違法大事紀 99年12月24日 楊秋興縣長任內最後一天以縣府公文認定義大世界超額容積。 100年合併後 高市府依法執行令停工、駁回建照使照的申請及變更申請,義大針對駁回案件陸續提出共12件行政訴訟。12件訴訟案中,7案市府贏、2案義大贏、3案審理中。 102年12月23日 ...

  • 總樓地板面積定義 在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4-15 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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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義大世界違法大事紀

    99年12月24日
    楊秋興縣長任內最後一天以縣府公文認定義大世界超額容積。

    100年合併後
    高市府依法執行令停工、駁回建照使照的申請及變更申請,義大針對駁回案件陸續提出共12件行政訴訟。12件訴訟案中,7案市府贏、2案義大贏、3案審理中。

    102年12月23日
    法院判決義大違法超額容積3萬4千多坪定讞。

    106年10月15日
    義大提出258億國賠
    (僅依據12案中勝訴的2案)

    108年1月8日
    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會議」決議:義大案應受「原開發許可總樓地板面積之限制」。
    亦即,陳菊市府團隊依法行政無誤。

    108年3月28日
    審理中的3案,其中2案再度判義大敗訴。結果,12案市府贏了9案,僅剩1案審理中,預計也會依照庭長會議的決議判決。

    請問:
    過去國民黨跟義大財團站同一邊砲轟市府,說陳菊市府依法行政的作為是反商。
    請問,現在9個判決義大都輸,外加一個最高法院超額容積定讞,難不成這些法院也都是反商嗎??

    義大違法,是楊縣府時代公文認定,法院判決定讞,而陳菊市府依法行政,卻在選舉期間受盡抹黑、被扣上反商及政治報復之帽子,有苦難言,終獲平反!

    請問韓市長,義大你還挺的下去嗎?
    請問韓市長,被法院認定的違建要不要拆?何時要拆?
    請問國賠258億還打算私了嗎?
    請問義大農地開發案市府還敢亂搞嗎?

  • 總樓地板面積定義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06-11 17: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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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認為,
    農委會與內政部應要一同把「農舍定義」明確定出

    農舍究竟是住宅用建築?
    或是停放農機具或滿足農事需要之建築設施?

    依其公告之農舍定義
    討論其興建之必要性必須滿足什麼樣農用的條件?
    與討論現行之建物之樓地板面積與高度等規定是否合理?
    與符合什麼樣資格的農業從業人員符合興建資格?

    非農地所有權人(地主)之代耕業者,與育苗業者等
    是否符合農民資格?

    若定義為「住宅」,
    其相關稅率法規的適用
    與相關建築法規的適用
    都應該要一併說明清楚

    再來檢討農舍興建於農地上是否適當?
    或應另覓農地以外之非都市土地興建?
    或應另以農村都市計畫規定訂之?

    然,農民的居住需求
    應由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水保局、環保署、經濟部等單位
    邀集地方政府與農業主管單位、農會、水利會等
    一起透過跨部會小組來研究解決方法

    每個鄉鎮狀況不同也應要應地制宜
    而不是丟給地方政府去傷腦筋

    另,農業政策與導致的農民生活困境
    與台灣未來國土與農糧政策之走向
    下次再另文來探討 :)


    {延伸閱讀}

    〖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五條 於各種用地內申請建造自用農舍者,其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其耕地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樓並不得超過一○˙五公尺,但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三百三十平方公尺。

    前項自用農舍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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