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編制內教師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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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編制內教師定義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0 17: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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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視特教巡迴教師困境
    #疑似生不計入師生比嚴重失真
    #資源班與巡迴輔導班應設定師生比上限
     
    先前我們曾提到,特殊教育在各縣市的需求、資源落差相當大,特別是在人數少無法成班或地區資源較少的學校,可能難以聘請專任的特教老師。
     
    因此,「巡迴輔導」的特教服務就非常重要。
     
    所謂的特教巡迴輔導,是由特教老師到家中或各個學校,服務有特教需求的學生,並且,需要與教保服務人員、普通班教師、校方人員團隊合作,提供諮詢服務、特教課程、學習困難的學科輔導等資源,讓身心障礙學生獲得更好的學習品質,協助孩子適應普通班的環境及學校生活。
     
    不過,近來我們陸續收到一線巡迴老師的反映,由於巡迴教師的服務,是以學校為劃分單位,並無訂定上限服務人數,目前學前巡迴輔導的師生比,甚至高達 1 : 30 以上,案量已明顯超載。
     
    以實際狀況來說,一個巡迴老師要跨多間學校、巡迴範圍過大,自己開車車程就可能需要花到 40 分鐘以上,但每周卻僅酌減 1 節課為交通時間,期間的交通費,甚至還是以公車票價計算。
     
    此外,一線人員也反映,特教師生比嚴重失真的原因之一,在於「疑似生」不計入服務案量。
     
    有些學生可能存在隱性障礙,第一次鑑定先被定義為「疑似生」,通常等一年後重新鑑定。實務上,為了讓孩子盡早獲得支持,特教老師仍會提供特教服務;但是,目前許多縣市不計入疑似生,或是服務 2 位疑似生才等同 1 位特教生,明顯不合理。
     
    針對以上困境,今天我在教文委員會向教育部長 潘文忠 反映,其實 2009 年《特殊教育法》修法時通過的附帶決議,早已指出「資源班」與「巡迴輔導班」的師生比,國中以上每班學生人數應為 24 人,國小每班學生人數應為 16 人,學前每班應為 10 人。
     
    依相關辦法換算師生比,也就是國中以上每班 1:8,國小每班 1:8 ,學前每班 1:5。
     
    但是,修法至今 11 年,卻都沒有落實。
     
    因此,在質詢中,我也要求教育部,中央應該遵行這項附帶決議,規劃出具體的改善措施,以及中長程的策進作為,並實質挹注資源給地方,包含以下事項:
     
    ✔️ 盤點現行各級學校特教教師「編制員額人數」與「實際聘用人數」,並補齊正式編制員額。
     
    ✔️ 盤點高中以下各級學校「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的師生比,其計算應包含疑似生,並應修正相關辦法、設定每班學生人數上限,提出各教育階段應逐年增加專任特教教師的進程。
     
    對於我們的要求,潘部長已承諾會配合辦理,並且,會在未來 2 個月內提出說明。
     
    我們希望,教育部及國教署能夠誠實面對特教師生比嚴重失真的現實問題,這是 11 年來,中央慣以「地方自治權限」為由,放任不作為的結果,不僅導致一線巡迴老師及特教老師疲於奔命,更重重傷害了特教生的受教權益。

  • 編制內教師定義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22 19: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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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文委員會審查通過「產創條例」
    #高教產學合作 #培育頂尖人才
    #創新彈性也要嚴格監督

    剛剛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審查完成 #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 草案。

    這是蔡英文總統為了打造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所做的 #國家整體戰略規劃,推動國立大學 #小規模 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賦與其組織、人事、財務、財產、人才培育及採購等事項的 #彈性運作空間,以達成培育頂尖人才、提升大學技術研發效益的目標。

    本條例在立法上鬆綁大學法、學位授予法、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律,這麼多的鬆綁,確實會讓人感到擔心。

    但是回到本條例的目的,是為了台灣整體戰略規劃,是為了 #台灣整體國家利益,把握這個原則,設定 #嚴格監督機制以及退場機制,的確有可能為國家的 #創新發展 打開一扇門。

    以下分別跟大家報告,我在草案送審前,以及今天審查時,提出的3個重要修正建議,並均獲採納,成為審查通過的法案條文。

    1⃣ 各級監管機制均須納入 #政府席次 三分之一

    我在去年接觸本條例後,多次跟教育部、科技部等相關部會討論研商,要求產學合作的研究學院,一定要把「政府」代表公共利益的角色體制化,放進機制內。

    例如:歐洲產學合作成功的例子荷蘭的愛因荷芬智慧港區(Brainport Eindhoven Region),就是以三重螺旋(Triple Helix)概念,由大學、產業、政府三方共同挹注資源,但政府保留監管的作用。

    教育部也參採了我的意見,在條例中設計的「審議會」、「監督會」、「管理會」、「產學會」等分層監管機制,都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政府代表席次。(教育部最早的草案版本,基於產學合作,在各層級監督及管理機制均以「學校」和「企業」各佔二分之一席次為主。)

    學校與企業對「人才」的定義不一樣,人才培育不應該市場化,企業要的人才,不會等於台灣整體社會需要的人才。本條例應以「國家公共利益」為前提,政府席次必須能夠代表符合公眾利益的監督角色,避免大學(與研究學院)為了合作僅回應企業端的用人期待!

    2⃣ 研究學院編制內教師應以 #教評會 審議機制為原則

    我國大學現行有大學法的校園民主和教授治校體制,包括教職員生組成的校務會議、教師治校的院務會議、教師專業自治的教評會等。

    行政院版本的研究學院,仍以「校務會議」為校內最高監督機制,並由校務會議授權「監督會」執行監管;也設有類似院務會議的「管理會」。但對於教師聘任、停聘、解聘、資遣等審議,卻設計有雙軌制:(一)以「產學會審議」通過即可;(二)產學會審議通過,報校教評會審議。

    我認為除了在監督與管理機制上要保障師生参與外,校園內的教師聘任,仍應該秉持 #大學自主及保障教師勞動權益,以教評會審議機制為原則。因此今天審查時,我提出修正動議,刪除僅以產學會即可決定之規定。

    最後審查結果,將條文修正為教師聘任制度,應該由學校最高決策單位「校務會議」來決定;確保了不會讓研究學院就自行決定要不要受校教評會審議。

    3⃣ 加速 #退場機制 維護公共利益

    研究學院享有國發基金投入成本及國立大學教研資源,倘若無法達成設立目標,如無法聘任到原先規劃之具國際學數聲譽或具掌握達國際領先水準之核心技術等教師,代表其並無設立之必要,應快速退場,避免耗費國家資源。

    行政院版本雖定有相關退場機制,但卻 #均無規範退場期限。

    因此,我今天審查時,提出修正動議並獲審查通過,明定研究學院如經營績校不佳,應於「六個月內」擬訂改善計畫;若經監督會認定改善無效且須停辦者,應於「三個月內」提出停辦計畫,並於「一年內」限期改善。

    明確的退場機制,可以避免成效不佳之研究學院勉強苦撐,也可提早規劃維護教師勞動權及學生受教權之措施。

    #產學合作需要創新與彈性
    #也需要嚴格監督

    今天委員會審查通過本條例草案,是台灣高教產學合作的新里程碑,彈性與創新是需要走的路,但我們戰戰兢兢、小心謹慎,儘可能守好每一個環節;也把目前條例實施限縮在「小規模」範圍,教育部預估初期大約有4個以下學校設立研究學院;我一定會持續嚴格把關監督,在培育頂尖人才的期許下,確保師生權益與台灣「公共利益」的最高原則!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編制內教師定義 在 黃中岳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21 2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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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週的週記,篇幅真的很長 ……

    {{ 柒. 高流副執週記 }}_03

    不論在公務單位,或是民間企業,只要是一種『層級系統』的建構方式,就幾乎找不到完美的運作機制。而在操作過程中,發現問題,進而去批評問題,在我看來,實在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 反正站著說話不腰疼,罵著罵著似乎自己也就顯得高明了。

    比較困難的是:在一個不盡完善的體制裡,試著去找到一些『做事』的可能,並且要維持著事務的推動,不偏離你做這個事的原始初衷以及價值觀 – 我想,你很清楚我在說什麼。

    在前兩篇週記裡,我先概略描述了『高流』給我的第一個認知震撼 – 說實話,要看到這些現象、將它描述出來,真的不是什麼難事;但只是一味地發現問題,卻又沒有什麼建設性作為,我認為,這不是我輩中人該有的水準。

    因此,在這個『高流副執週記』系列裡,我除了持續觀察、紀錄系統內潛在的問題以外,我也想將現在這個營運團隊究竟正在做些什麼事,同樣以『公開、透明』的信念,開始向外界報告 – 畢竟,我領的薪水是國人所繳的稅金,只要你願意關心流行音樂產業在高雄的發展,我就願意向你說明。

    [二. 高雄行動紀實_01]

    我不是一個人南下高雄的。

    在執行長李欣芸老師的授權下,經過市府官方制定的所有人事審核程序後,我將我最信任的企劃夥伴 – 吳思樺小姐 (aka 小襪) 一起邀來了高雄,請她擔任『高流』的企宣部經理。我就不費力介紹小襪從年輕時的獨立樂團、展演空間營運,到近六~七年來成為最厲害的主流音樂專輯企劃、網路視訊行銷的細節過程了,我簡單的說:在現今華語流行音樂產業的中堅世代,製作面向上代表人物是陳君豪,而企劃面向的代表人物就是吳小襪。

    我們南下第一個觀察到的是:做為『高流』營運人材培育機制的『LIVE WAREHOUSE』,在運作五年之後,似乎並沒有讓高雄在地的音樂人、樂團以及閱聽普羅大眾,認定這裡就是高雄最有代表性的音樂展演基地 – 相較於台北的華山 Legacy,LIVE WAREHOUSE 幾乎從來沒有以『自製節目』的方式,加深場館與所處城市的連動性。為了確認『自製節目』在高雄的可行性 (我是說,能在台北成立的譬如『都市女聲』系列這種主題式的節目概念,也許在高雄其實行不通?),小襪趁著『武漢肺炎』在臺灣連續歸零而宣布解封的機會,帶領著整個企宣部同仁用很短的前置時間,策劃並執行了連續三場的『零時起義』系列演出。

    這是一個非常成功的主題企劃展演!從主視覺呈現、完售的票房成績,到現場參與的觀眾反應,以及後續在網路上的輿情討論,高雄的觀眾對於這種在地化、自製性音樂節目的支持,讓我們很驚訝這種概念為什麼沒有更早被付諸行動?

    然後暑假就開始了。在暑假之前,我們推動了『企宣部實習生計畫』的執行,經過極其慎重的履歷審閱以及面試,最後我們招募了十幾位的大學生,在為期一個月、共一百六十小時的暑假實習期間內,讓這些實習生實際參與整個『高流』在籌備期最緊鑼密鼓階段的合宜分派任務,並讓這些實習生以『自製節目』的概念,完整企劃、執行了一場『安安妮好嗎』的售票演出,做為取得實習認證的核定標準。這個節目完售了,實習同學們也取得了極為難得的產學合作經驗以及豐富的回憶。如果『高流』肩負著『培育音樂人才,擴大產學合作』的任務,這些論調為什麼也沒有更早被付諸行動?

    於此同時,人事行政部編列著明年度的預算,與市府來來回回進行著我所不熟悉的公務修正、調整;我們的營運發展部門積極地對外招商,並支援著整個『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將近十二公頃所有建物的工務點驗。公關部處理所有對外資訊,並策畫著『高流』於開幕之後的重要常設展;企宣部規劃著對『高流』現階段最重要的『開幕演出節目』,同時,也支援演出服務部繼續努力讓 LIVE WAREHOUSE 以不同於以往的模式,加強宣傳與充實每個週末的演出活動。而演出服務部主導著馬上就要執行的『測試性演出』,也計劃進行未來主場館核心的音訊、燈光系統前置訓練。

    就這樣,過著我所參與到的工作日常,四個月。

    而營運中心的工作夥伴,人數卻只有額定編制的一半 – 總共三十三人。

    對我而言,上述這些工作,都是系統維持著運作的『常態型事務』,以人員缺額一半的前提下,它們其實非常累人,也非常佔據工作時間;但即使如此,我仍然認為:如果我們只能消化這些常態型事務,那麼,『高流』將只是一個專門處理眼前工作的普通運作機關,而不會有什麼著眼未來的前瞻發展性。

    這不是我輩中人應該有的水準。

    所以,我們創建了『高流系』。

    {01_高流系}

    『高流系』是一個跨『高流』營運團隊各部門的概念計畫與實行方案,這個字詞本身具備了兩種含義:對內,任何與『音樂人才培育、在地資源整合,教育推廣深耕』有關的事務,都會涵蓋在這個『屋頂』之下 – 它就像學校系所的概念,我們設計了各種的音樂普及推廣方案、講座,讓普羅大眾以一種自然、輕鬆的方式,逐步認知流行音樂所涉及的各種面向。對外,它是一種『群聚認同』的流派概念,就如同『涉谷系』、『秋葉原系』,只要你認同『高流』所推動的文化建構,並參與了其中的活動,你就是『高流系』的一份子。

    在這個定義下,我們推出了第一個通識型的音樂講座 – 『超營養學分』:https://ppt.cc/fl1TZx 。第一期的『超營養學分』,我們以『聆聽島嶼的多元聲音』為切入,藉由邀請的各類型傑出講師,勾勒在臺灣各個時代,不同語言所建構出的流行音樂場景。

    第二期的『超營養學分』,我們計劃引進一系列關於『如何聽懂演唱會』的通識型音樂講座 – 如果你選修了這個學分,我們想讓喜歡音樂的你,在花錢購買了一張現場演出的音樂會門票、走進場館聆聽節目的當下,更全面地瞭解整場音樂演出究竟有哪些環節可以注意,更知道一場節目的構成究竟有多少元素,以及,最重要的:知道怎麼去分辨今天這場演出究竟是好還是不好。

    關於這個學分的詳細資訊,很快就會在『高流』相關的所有資訊平台揭露。

    而今天真正想談的,是『高流系』之下另一個分支的主題 – 『樂團興奮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樂團興奮波』01 ***

    如果你先前關注過這個專頁,你很有可能知道約莫在一、兩年前,戴佩妮和我啟動了『第二代樂手培訓計劃』;在當時,我們希望尋找並鍛鍊下一世代的職業樂手,透過這個專頁,發起了鼓手與貝斯手的徵選,也獲得了新興世代樂手的熱烈響應,從而甄選出極為優秀的年輕樂手,完成了那個階段的訓練方案。

    那是我所熟悉的樂團培訓方式,新世代樂團如『告五人』,也曾經走過那一種『慘無人道』的集訓方式。

    但,高雄不一樣。

    我到『高流』所被賦予的其中一項任務,就是創作樂團的培育訓練。那不是指單一樂器的技能強化課程,而是『一個樂團』的全面『認知提升』。『樂團興奮波』,就是這個針對高雄所特別設計的樂團培育計劃。

    但應該怎麼具體描述這個計劃內容呢?

    且讓我引用一封我寫給『教練夥伴』的信函全文,希望可以讓你瞭解整個計劃設計的內容:

    『XX兄,你好!

    這次透過WW聯繫你的主要目的,是一個關於『樂團培訓』的提案,希望能有機會與你做進一步的討論。請容我先以文字表述,向你做初步說明:

    如你所知,我之所以接任『高流』的工作,其中一個重點目標,就是『在地音樂人才培育與實質能力提升』。以『音樂教育』這個面向來說,到任四個月中,我透過了中心的實習生所做的深度田野調查,從在地的許多教育系統 (特別是直接接觸到高中、大學音樂性社團的樂器行、音樂中心) 執行者的意見中可以觀察到,傳統教育的『上對下』 (教師之於學生) 模式,對於在地的年輕創作人、或是音樂學習者,通常不是太有成效 — 這裏的學習氛圍,比較是用『朋黨』 (是不是同一國的氣味) 的方式來『交流』;也就是說:如果真心想要『接地氣』來帶起音樂教育,至少過去我在台北所習慣操作的『樂團診療室』模型,是完全行不通的。

    同時,這些在地的音樂教學系統也都指出: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高雄沒有執行過一個具有指標性、全國知名度級別的音樂競賽;這些教學系統不約而同指點出,期盼『高流』在未來,能以『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的位階高度,規劃、執行這一層級的音樂競賽活動。

    另外,從過去十多年,我在臺灣南北各地大專院校擔任音樂類型競賽評審的經驗中,可以具體地總結:其實不分地域,所有的與賽者,不論當天比賽的成績如何,在賽程活動結束後,都會非常熱切地圍著各個評審老師,詢問評審老師的觀點與建議意見。我自己清楚而近距離地接觸過這些學子的眼神,可以很明確地知道:當學子『自己想要知道些什麼』的時候,『音樂教育』才能開始發揮作用。

    綜上所述,如果『高流』要執行『樂團培訓』的教育方案,我們勢必需要構思出一種別出心裁、又能誘發參與者『自己想要知道些什麼』那種學習慾望的執行方式。

    因此,我們設計出接下來想向你說明的執行方案 — 『樂團興奮波』:

    『樂團興奮波』是一個有別於一般形式的音樂競賽教育計畫,它分為初賽評選與複賽決勝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的初賽,我們會採用網路報名、網路評選的方式:所有有意願的參賽團體,必須在限定日期之前,寄交三首原創曲目的錄音檔、以及不少於一首的樂團實況錄影影像。強調『原創曲目』的面向,當然是因為我們絕對鼓勵原創音樂的基本立場;但因為是『錄音形式』的作品,我們很難確認報名的參賽樂團在樂器實際操作能力上,是否會因為『錄音後製技術』因素而造成評審在判斷上的失準,因此,我們希望參賽者再提供一個『實時』的樂團操作影像 — 它可以是樂團團練的紀錄,也可以是樂團實際演出的呈現,以協助評審能夠更具體地認知該參賽團體的實際技術水平。

    在這裏,我必須先說明、解釋我們對於評審團的設定,與其所有參與人員構成的意涵:

    由於這是由『高流』所發動的計畫,當然會希望能以『出身高雄』的樂團做為評審團的首選!因此中心營運團隊很榮幸能夠邀請到『AAA』的XX兄與所有團員,以及『BBB』全團,做為評審團的主要核心。而我個人,會以『高流』中心的代表身份,一同參與評審工作。同時,由於在這個新型賽制中,我們期望能有流行音樂產業界其他面向的專業意見加入,因此,評審團同時會有『高流』企宣部經理、以及流行音樂業界的企劃、宣傳與行銷專業人士的組合,為評審作業帶來不同角度的觀點。也因此,對於參賽者的資格,我們會希望集中在『雲嘉南、高屏澎』所屬的『大南方地區』音樂人與創作樂團。

    初賽收件截止後,所有參賽作品會交由評審團以線上評分的方式,選出積分最優秀的前五名樂團,進入下一階段的複賽;而這個複賽的執行方式,將會是『樂團興奮波』有別於其他音樂競賽的最主要差異。

    五組進入複賽的團體,將要以自選的兩首原創作品,進行三個回合現場表現的『重複式競賽』。

    一般來說,音樂競賽都是以『一次決勝負』的方式來進行,這樣的賽制,雖然可以督促參賽者在競賽過程中拿出最大的專注力、力求表現,以爭取最佳表現來獲勝,但對於『藉由比賽來達成音樂培育』的設想,就無法彰顯功能。

    『高流』所制定的『樂團興奮波』,將是以『相同的曲目、重複呈現』來做一種根本性的變革:第一回合,五組樂團以抽籤決定出場順序、各以兩首曲目做出競賽式呈現之後,上述包括了樂團前輩,以及音樂產業的製作、企劃與行銷專才的評審群,會針對這五組樂團的整體表現、各種面向,以『公開直播』的形式,對樂團與現場或線上參與的觀眾陳述。五組樂團在接受相關建議後,於下一週以同樣曲目內容,再次進行第二輪競賽呈現,並依照前述方式完成第二輪評審群建議。幾天之後,五組樂團進行第三輪競賽,呈現結束後,評審群以三次評分加總、並考量樂團對於『評審建議』的實際修正表現,評選出優勝團體一組。

    該優勝樂團除了可獲得由『高流』所提供的獎金以外,並可獲得參與『BBB』樂團之暖場樂團演出機會,『高流』中心並承諾,將該優勝樂團推上『大港開唱』或同等級音樂活動的演出舞台,做實際的音樂展演。

    這個賽制的設計,主要想顧及幾個面向:

    1. 避免參賽者因為緊張、失常,而在『一次決勝負』的賽制下飲恨。

    2. 專業評審群的意見,因為公開、透明,也避免了任何黑箱作業的疑慮。

    3. 專業評審群的意見,將不再是『上對下』的說教方式,而是『平等而善意』的建議,讓參賽隊伍在相對『容易接受』的狀態下,對自身的音樂訓練產生『自己想要進步』的教育意涵。

    4. 在專業評審群的意見中,導入大南方地區音樂工作者普遍缺乏的『企劃』、『行銷』概念知識,讓在地音樂工作者因為有機會聽取到這些『建議』、『觀點』,而逐步全面提升音樂產出的實際完成度。

    5. 除了基本的獎金誘因之外,佐以其他的『實際演出機會』,來協助樂團,更直接地參與、認知業界工作水平。

    這樣的構想,其實全部是以『音樂人才培育』的核心宗旨,所做出的入世模式。

    另外,特別想說明的是:這是由『高流』所舉辦的賽事,『高流』所屬的企劃宣傳部必會傾盡全力,在各類型訊息平台上,做出最大的宣傳努力。我們期許的是:藉由這個全新賽制,我們將創建出專屬於『高流』的 IP,讓這個賽事能以每年一次的形式,成為大南方地區的重要音樂盛事。

    冒昧寫了一篇長文,還請XX兄指正;也期盼『AAA』在ZZ活動結束後,我們能直接見面來討論後續。

    感謝XX兄的時間,靜候與你的會面時間。感謝!』

    這就是『樂團興奮波』的整體架構。

    這的確是一個音樂競賽;但,比較好玩!

    這個賽事的明確遊戲規則,會在十月初對外界公布,而整個賽程,會在十一月份執行完畢。我刻意選擇在這一週的週記一定要先用很長的篇幅來宣告這個活動,是因為我想鼓勵你來參加,所以一定要提早並且好好地對你仔細解釋;我不希望等到十月初公布這個資訊時,你會覺得好像沒有時間準備好,所以就略過了這次的行動。

    這個行動,會是我們開始定義高雄、大南方音樂場景的第一步,爾後,我們還會有更多要一起並肩作戰的行動!所以,現在你就開始準備 – 只要你想來,我們同一國的夥伴都會在這裡等你!

    你知道:玩團、玩音樂,就是要興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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