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整理時間
今天要來介紹的是「#公然侮辱」的部分,只要是構成對他人名譽、人格損害的謾罵,造成他人人格名譽下降,就會有可能構成!
那法院到底對於什麼樣的「辱罵」才認為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呢?
1. #罵髒話
例如三字經這個很明顯就是不行的,本身就是一種貶損他人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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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整理時間
今天要來介紹的是「#公然侮辱」的部分,只要是構成對他人名譽、人格損害的謾罵,造成他人人格名譽下降,就會有可能構成!
那法院到底對於什麼樣的「辱罵」才認為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呢?
1. #罵髒話
例如三字經這個很明顯就是不行的,本身就是一種貶損他人詞彙。
2. #明顯對他人有貶損的詞彙
你可能會想說,如果我不罵髒話,講一些沒有帶髒字但是也是可以罵人的話那會成立嗎?當然會,實務中也有相關的案例,例如罵別人「不要臉」、「你這畜生」、「嘴很賤」、「瘋女人」等等,法院都認定這些話都是足以貶損對方的人格尊嚴以及社會評價的。
3. #網路上的辱罵
千萬別以為網路是虛擬世界沒人知道你是誰,想愛怎麼罵就怎麼罵,這絕對是錯誤的想法!
就算不是在現實世界中罵人,在網路上以暱稱來辱罵他人也是會成立公然侮辱罪的,因為網路也是屬於公眾能看到的場所,你在網路罵人也是會貶損到他人的尊嚴、名譽以及社會評價的。
4. #用台語罵人一樣會有問題
如果把罵人的話用台語罵出來就不會有問題了嗎?不!這一樣是不行的,像實務中有個案例就是被告用台語罵對方「你有病」、「下西下景」,而法官認為這些雖然台語用詞,但仍然有貶損人的意思,像「下西下景」這個詞就是台語中罵人丟臉的用詞,這顯示出罵人是不分語言的,只要有損害到他人的名譽就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5. #不成立誹謗但仍舊成立公然侮辱
這樣的案例雖然比較少,但實務中還是有,例如其中一個案例是罵別人「破壞別人家庭」、「討客兄」、「又老又醜」等等的,又老又醜這個絕對有罵人的意思沒有爭議,不過像是破壞別人家庭跟討客兄這兩個詞彙因為被告沒有指名道姓,只是抽象性的謾罵,所以不成立誹謗,但法院仍然認為,這些詞彙成立公然侮辱,對別人說這些,會害別人在社會的評價上受損,人格名譽也會有損失。
6. #一般通念認為粗俗不堪
就算不是一般人認為罵人的話,但如果在社會觀念中是屬於粗俗的字詞也是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的,像有一個案例就是被告因為發生口角就罵對方「瘋到脫衣脫褲」,這樣的詞彙可能跟一些罵人的話比起來還好,但是法官人仍認為說,這樣的詞彙在一般社會觀念中屬於粗俗、不堪的詞彙,也是會對挨罵的人造成名譽、人格的損害。
7. #影射暗諷
你可能想說侮辱就只是對別人罵一些不好聽的話而已,要有直接的罵,才會成立,但是實務中卻有比較不一樣的案例,法官認為有影射、暗諷,就足以貶損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等。
例如,因為跟對方有衝突,就用台語影射對方「沒養狗卻會有狗顧著著」或是跟對方發生口角就說「狗的叫聲就是吠嘛」。
8. #沒有對著人罵也成立
這樣的案例比較少,我們拿其中一個來看看,一對夫婦因為不滿樓下鄰居上來勸阻小孩吵鬧,就在樓梯間大聲說「那個肥豬走了沒?那個肥豬哩!神豬哩!狗豬哩!死豬哩!」「什麼東西!希望外面的豬一路平安!」「豬很多!外面有豬圈!」「嚇死我了!好恐怖!一個大胖子在我們門口!嚇死了快點過來!」,這些話雖然沒有直接對著鄰居罵,但法官認為這些詞語辱罵該鄰居。
9. #個案的侮辱判斷
有些案例比較特殊,會依照法官的判斷來判定是否有構成公然侮辱,像是罵人「肥牛」、「肥得像牛」,法官認為,牛在一般人的認定裡雖然沒有貶意,但是肥這個字在現代社會的審美觀中,容易讓人聯想為相貌不佳,且有影響健康之疑慮,屬於對人格及社會評價之負面用語,所以仍舊判定這樣的詞彙有構成公然侮辱罪。
10. #吐口水
這個案例就真的比較特別了,一般都會想說公然侮辱都是罵人才會成立,其實像是吐口水這樣的行為也是有成立的,因為這樣吐口水的動作也是有對他人造成人格尊嚴、名譽上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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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罵人被告案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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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別人取綽號,開他玩笑要他「脫給我看阿」也會觸法網?
原來給人家取綽號是犯法的?
罵人家「神‧經‧病」,每個字都是錢?
我沒有打人,只是站在旁邊也不行?
那包東西是幫學長保管一下而已?有那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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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懂法律,我就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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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經‧病」,每個字都是錢?
2. 我想告他霸凌,會被反控誣告嗎?
3. 在臉書、IG寫也有罪?
4. 我要讓大家知道渣男的真面目!
PART2 快脫衣服給我看
1. 叫她直播脫衣服,只是開玩笑!
2. 你這個月月經來了嗎?
3. 他約我出去聊天,誰知……
4. 抓小雞雞又怎樣,他很爽啊!
5. 叫你活娘砲,總行了吧?
PART3 金錢往來,這麼複雜?
1. 我只是借錢好嗎?才不是恐嚇!
2. 帳戶不可以借給人家嗎?
3. 那包東西只是幫別人保管!
4 幫忙領錢當打工,小心賠到死!
5. 下注只想衝一波,怎知輸那麼大!
6. 借100元利息10元,很划算嗎?
PART4 打架而已,還好吧!
1. 我沒有打人,只是在旁邊看!
2. 誰知道會打到自己人!
3. 我哪知道他們是警察?
4. 不用道歉,讓我打回來就好!
PART5 這有那麼嚴重嗎?
1. 我怎麼知道這個會上癮?
2. 我寫死亡筆記本,關別人什麼事!
3. 我是借用,不是偷!
4. 偷藏手機,只是惡作劇?
5. 行李裡面真的沒有炸彈啦!
#三采文化
網路罵人被告案例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昨天〈從總統政見會,看庶民對司法濫權的「期待」〉➡️ http://bit.ly/36EOxNi 這篇文章刊出後,
令我們感到意外(?)的是,雖然 鳴人堂 專欄文章下方有引來一些韓粉出征,但我們粉專這邊非常平靜😅
所以小編們要謝謝本粉專讀者們的理性,讓我們這回不必清掃仇恨言論與垃圾訊息。
當然,這有可能跟本粉專讀者大多是年輕族群、職業或專業大多與法律也關、以及法律圈外但長期關注法普議題的朋友有關。
收到兩位讀者來訊對於文中這段提問,但不是法律問題,而是「饒富興味地看熱鬧」的口氣提問:
「美座發現有人散佈地檢署唯一一位女檢察官謠言時,有沒有罵人?」(這位很期待罵人?)
「書記官是不是太冤枉了?」
「會寫進小說裡嗎?」
📣這段故事確實會是小說中一段很重要的情節喔!
作者( Hsin-Yin Wu )在此先行以被告為第一人稱的小說體方式,預告一段以被告角度出發的番外篇,來讓大家開心一下!
更詳細、爆笑的內容,會收錄進我們的小說,敬請期待!
---〔以下改編自真實案例與對話〕---
後來,詐騙行為人找到了。
偏鄉地區的詐騙模式,不一定向都會區那種擁有分工複雜的集團組織,而是自導自演自己打電話自己收錢,一人兼任機房與車手。
我,張子瑋,今年二十六歲,無業。之前做過幾份工作,但時機歹歹,錢賺得慢又辛苦,不如去賣毒,但倒楣被抓到,進了監獄蹲了一陣子,剛出來。
後來路過隔壁村廟口,看到幾位大叔大嬸、阿公阿嬤常常看著電視機新聞,也不知道有沒有看懂,就一起罵司法「這一定是檢察官收了人家什麼好處才不起訴啦!」「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啦!」
所以,「賺錢」的靈感就產生了!
既然我有跟地檢署、法院、獄友交手的經驗,這是我的「專業」,別人花錢也學不來的經驗,不如來假扮書記官,找好騙的人來騙錢。
事實證明,我真的太聰明了,還真的有人相信把錢交給我就可以銷案保平安。我本來還在想要怎麼偽造傳票,沒想到完全不用,出一張嘴,他們就相信了。
比較聰明的是住在馬公的阿芳姊,她有稍微懷疑我一下,問我說:「我連檢察官是男是女、是圓是扁都不知道。」我在網路上搜尋「澎湖地檢署檢察官」的照片,剛好當時新聞在追一件大案,記者拍了一位女檢察官的大量正面照片,還有影片,所以我就傳送新聞照片問她:「妳竟然不知道我們檢察官?不要傻傻的省錢,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中間劇情略,敬請期待小說!〕
後來我被抓到了。偵查隊帶著通知書和傳票來通知我,我知道在劫難逃,跟警察承認全部都是我做的。小隊長跟我說,警局做完筆錄後馬上要去地檢署,指揮這件案件的就是那位女檢察官,要乖乖去報到,不然會被拘提。
我一進偵查庭,就看到法台上坐著的檢察官,就是那位女檢察官,她似笑非笑的看著我走進偵查庭,那個表情看得我心裡有點發毛,坐在她隔壁的書記官好像對我很好奇,一邊打字一邊不斷探頭看我。
偵查庭裡還有阿芳姊和她的律師,應該是檢察官傳來要指認我的。阿芳姊一直哭,她的律師眼神像是要殺死我一樣。
太尷尬了,我低著頭,不敢看他們。我把證件交給法警,然後唸自己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和地址。
檢察官進行權利告知後,突然沉默了半分鐘,這半分鐘就像一個世紀這麼長,偵查庭裡只有阿芳姊的哭聲,還有檢察官翻閱卷宗、書記官挪動鍵盤調整電腦螢幕的聲音。
突然,檢察官開口:「你為什麼不把頭抬起來?這樣我怎麼看清楚你?」
我不知道檢察官到底要幹嘛,抬起頭來看她,她笑著繼續問我:「聽說你跟我很熟,但可能是我記憶力不好,完全不記得你。抱歉,我們見過面嗎?」
我感覺到站在我旁邊的法警在憋笑。
然後,檢察官轉頭問書記官:「你認識他嗎?你有叫他去跟被害人收錢嗎?錢在哪?為什麼我的戶頭還是這麼窮?」
法警和阿芳姊的律師都忍不住了,笑出聲來。連本來在哭的阿芳姊都邊哭邊笑。
如果偵查庭裡有洞,我一定會鑽進去躲起來。
🤪後續更多爆笑的偵查庭內容,請期待小說問世!
圖片擷取自專欄文章:
〈從總統政見會,看庶民對司法濫權的「期待」〉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6EOxNi
↑文中還有另一段「真檢察官和真警察反而被當成騙子」的故事。
網路罵人被告案例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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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小編們要謝謝本粉專讀者們的理性,讓我們這回不必清掃仇恨言論與垃圾訊息。
當然,這有可能跟本粉專讀者大多是年輕族群、職業或專業大多與法律也關、以及法律圈外但長期關注法普議題的朋友有關。
收到兩位讀者來訊對於文中這段提問,但不是法律問題,而是「饒富興味地看熱鬧」的口氣提問:
「美座發現有人散佈地檢署唯一一位女檢察官謠言時,有沒有罵人?」(這位很期待罵人?)
「書記官是不是太冤枉了?」
「會寫進小說裡嗎?」
📣這段故事確實會是小說中一段很重要的情節喔!
作者( Hsin-Yin Wu )在此先行以被告為第一人稱的小說體方式,預告一段以被告角度出發的番外篇,來讓大家開心一下!
更詳細、爆笑的內容,會收錄進我們的小說,敬請期待!
---〔以下改編自真實案例與對話〕---
後來,詐騙行為人找到了。
偏鄉地區的詐騙模式,不一定向都會區那種擁有分工複雜的集團組織,而是自導自演自己打電話自己收錢,一人兼任機房與車手。
我,張子瑋,今年二十六歲,無業。之前做過幾份工作,但時機歹歹,錢賺得慢又辛苦,不如去賣毒,但倒楣被抓到,進了監獄蹲了一陣子,剛出來。
後來路過隔壁村廟口,看到幾位大叔大嬸、阿公阿嬤常常看著電視機新聞,也不知道有沒有看懂,就一起罵司法「這一定是檢察官收了人家什麼好處才不起訴啦!」「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啦!」
所以,「賺錢」的靈感就產生了!
既然我有跟地檢署、法院、獄友交手的經驗,這是我的「專業」,別人花錢也學不來的經驗,不如來假扮書記官,找好騙的人來騙錢。
事實證明,我真的太聰明了,還真的有人相信把錢交給我就可以銷案保平安。我本來還在想要怎麼偽造傳票,沒想到完全不用,出一張嘴,他們就相信了。
比較聰明的是住在馬公的阿芳姊,她有稍微懷疑我一下,問我說:「我連檢察官是男是女、是圓是扁都不知道。」我在網路上搜尋「澎湖地檢署檢察官」的照片,剛好當時新聞在追一件大案,記者拍了一位女檢察官的大量正面照片,還有影片,所以我就傳送新聞照片問她:「妳竟然不知道我們檢察官?不要傻傻的省錢,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中間劇情略,敬請期待小說!〕
後來我被抓到了。偵查隊帶著通知書和傳票來通知我,我知道在劫難逃,跟警察承認全部都是我做的。小隊長跟我說,警局做完筆錄後馬上要去地檢署,指揮這件案件的就是那位女檢察官,要乖乖去報到,不然會被拘提。
我一進偵查庭,就看到法台上坐著的檢察官,就是那位女檢察官,她似笑非笑的看著我走進偵查庭,那個表情看得我心裡有點發毛,坐在她隔壁的書記官好像對我很好奇,一邊打字一邊不斷探頭看我。
偵查庭裡還有阿芳姊和她的律師,應該是檢察官傳來要指認我的。阿芳姊一直哭,她的律師眼神像是要殺死我一樣。
太尷尬了,我低著頭,不敢看他們。我把證件交給法警,然後唸自己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和地址。
檢察官進行權利告知後,突然沉默了半分鐘,這半分鐘就像一個世紀這麼長,偵查庭裡只有阿芳姊的哭聲,還有檢察官翻閱卷宗、書記官挪動鍵盤調整電腦螢幕的聲音。
突然,檢察官開口:「你為什麼不把頭抬起來?這樣我怎麼看清楚你?」
我不知道檢察官到底要幹嘛,抬起頭來看她,她笑著繼續問我:「聽說你跟我很熟,但可能是我記憶力不好,完全不記得你。抱歉,我們見過面嗎?」
我感覺到站在我旁邊的法警在憋笑。
然後,檢察官轉頭問書記官:「你認識他嗎?你有叫他去跟被害人收錢嗎?錢在哪?為什麼我的戶頭還是這麼窮?」
法警和阿芳姊的律師都忍不住了,笑出聲來。連本來在哭的阿芳姊都邊哭邊笑。
如果偵查庭裡有洞,我一定會鑽進去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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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還有另一段「真檢察官和真警察反而被當成騙子」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