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網路公然侮辱證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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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網路公然侮辱證據產品中有3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很多人覺得網路霸凌換個名字就沒事,再講一次,大錯特錯!其實只要對方在三人以上的公開場合,包含任何公開平台底下的留言,只要指名對你人身攻擊,霸凌,公然侮辱的言論,都可以截圖,協勤警方調查!不要姑息,不要覺得麻煩,因為我處理過這麼多件,真的一點都不麻煩!這些人就是利用大家覺得多一事不如省一事...

網路公然侮辱證據 在 安琪?‍♀️ 熱愛美食&旅遊的部落客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2:38:01

隱忍這麼多天,收集了所有證據,該是安琪站出來捍衛自身清白的時候,對於近日來在我公開貼文底下留言謾罵及妨礙名譽的事件, 在此謝謝家人與朋友們的支持和鼓勵❤️ . 針對所有不實指控列出以下聲明: 1.查詢IG才知道原來我已經幫y按讚長達一年的時間,何來抓了就走💢我的粉絲將近8000個,誰會記得當初一年前...

  • 網路公然侮辱證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5 09:48:20
    有 10,253 人按讚

    很多人覺得網路霸凌換個名字就沒事,再講一次,大錯特錯!其實只要對方在三人以上的公開場合,包含任何公開平台底下的留言,只要指名對你人身攻擊,霸凌,公然侮辱的言論,都可以截圖,協勤警方調查!不要姑息,不要覺得麻煩,因為我處理過這麼多件,真的一點都不麻煩!這些人就是利用大家覺得多一事不如省一事的心態,才會有恃無恐!行徑愈是囂張惡劣,網路霸凌絕不縱容!

    ✏️之前都是王瑞德大哥領路,才能順利提告這些人!以下提供王瑞德大哥的建議,大家可以參考:

    由我領頭,大家一起告!
    告死這些濫用言論自由丶蹧踏别人名譽的韓粉中的爛咖敗類!
    團結就是力量!
    集體反擊斬草除根!
    最近有些網友遭韓粉柯粉辱駡,向派出所報案卻面臨不受理,理由不外乎網路匿名如何證實是駡你,拒絕受理。
    沒有這回事!
    這是刑事案件,警察機關不得拒絕受理報案,否則就是吃案!
    首先,你要列印自己臉書等社群網站資料,包括相片,證實你自己就是當事人,擁有告訴權。
    再用手機或電腦截圖駡你的網友內容,並進入其臉書,截取其網頁丶照片丶自我介紹資料。全部列印三分,一分報案時附上當證據丶一分自己保存丶一分打官司。
    接著到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警察機關,包括派出所丶分局偵查隊丶總局刑警大隊報案作筆錄,他們如果說臉書不提供資料,就在筆錄中要求載明調對方Ip,並要求電信警察協助調查!
    若遇警方拒絕受理報案,不管任何理由,記下拒絕受理報案的警察單位時間丶地點丶人員,上班時間一狀告到警察局督察室,輕則申誡丶重則記過!
    我挺執法保護人民的警察,絕不接受現階段還有吃案想省麻煩不准人民報案的警察!
    如果是臉書丶ptt請直接到警察局報案,其他網路社群媒體請直接寫狀紙到地檢署提出告訴!
    如果警察機關說他查不到,就直接到地檢署控告!檢察官會發交警察機關強迫他們查!
    在警察機關報案完畢,必須取得報案三聯單,才算完成程序。
    如果警察機關不受理,也可以到所在地檢署買訴訟用紙,直接將證據等資料裝訂書寫提出告訴狀!
    就算完成報案,未必找得到人,但是只要找到,警方會通知對方作筆錄,檢察官會發傳票通知對方出庭。
    如果檢察官不起訴,就再議,再不起訴就再議!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通常判賠金額較低,可以直接打民事訴訟,而且不必請律師,必要時找代理人出庭談和解條件。
    至於打官司細節,自己上網看人家的經驗!
    要伸張正義也得作好功課!

    千萬不要縱容這些網路蟑螂!大家加油!

    #昨天叫我要大度跟心裡有一把尺的不見了
    #是二位正用尺在量肚子有多大嗎
    #衛福部呼籲男性腰圍應小於90公分女性腰圍應小於80公分避免心血管疾病

  • 網路公然侮辱證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21:34:27
    有 1,410 人按讚

    過去的糾紛已在109/5/7於台南市地方法院的調解室
    和解成立了.
    過去都過去了 也不願與某人有任何瓜葛
    我也不想浪費社會大眾資源來檢視雙方的事件
    只想做好自己想做的事 持續能帶給大家快樂

    但事到至今 某人卻還不斷的 用各種方式 騷擾我
    造成我各方面的困擾
    甚至和解成立後兩個禮拜 又收到對方提告
    公然侮辱,毀謗,加重毀謗,妨礙電腦使用,個資法,詐欺,著作權等.

    進入司法程序一年多了 相關證據也呈報給檢察官並說明過了
    案件依然在審理程序中
    但某人依然在網路上扭曲事實 造成社會大眾對我的誤解

    所以今天我也將講出”事實“

  • 網路公然侮辱證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9:02:08
    有 855 人按讚

    過去的糾紛已在109/5/7於台南市地方法院的調解室
    和解成立了.
    過去都過去了 也不願與某人有任何瓜葛
    我也不想浪費社會大眾資源來檢視雙方的事件
    只想做好自己想做的事 持續能帶給大家快樂

    但事到至今 某人卻還不斷的 用各種方式 騷擾我
    造成我各方面的困擾
    甚至和解成立後兩個禮拜 又收到對方提告
    公然侮辱,毀謗,加重毀謗,妨礙電腦使用,個資法,詐欺,著作權等.

    進入司法程序一年多了 相關證據也呈報給檢察官並說明過了
    案件依然在審理程序中
    但某人依然在網路上扭曲事實 造成社會大眾對我的誤解

    所以今天我也將講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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