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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網上籌款犯法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無神論者的巴別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https://www.patreon.com/posts/52039706 唔怕Chump,又搬一次我嘅「六四CV」出黎講:1989年,我曾經出席多次集會遊行;之後一連十幾廿年,每次燭光晚會大多出席,自從我寫Blog開始,幾乎每一年都必會探討嘅題目──所以對於六四認識,我有信心唔會比支聯會班廢老...
網上籌款犯法 在 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https://www.patreon.com/posts/52039706
唔怕Chump,又搬一次我嘅「六四CV」出黎講:1989年,我曾經出席多次集會遊行;之後一連十幾廿年,每次燭光晚會大多出席,自從我寫Blog開始,幾乎每一年都必會探討嘅題目──所以對於六四認識,我有信心唔會比支聯會班廢老黎得少。
亦因為咁,自從本土思潮覺醒後,我亦開始質疑一味強調「建設民主中國」仲有無實質意義;支教民借助六四晚會為飯民選舉籌款造勢,排斥其他抱有異議嘅參與者;將所有不在維園舉行嘅悼念活動視之為「搞散民主運動」;
常委徐漢光甚至用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形容天安門母親更令人作嘔──不過點都唔及我對香港一眾中剷,只視出席晚會、捐款為一項購買贖罪券行為,覺得自己有悼念六四就代表向中共抗爭咗,第朝就可以良心毫無受到責備情況下照常準時番工。
既然「六四」已腐朽至此,我亦唔覺再有參與任何紀念儀式的意義。
但係去到2021年,悼念「六四屠城」卻有一種新意義:而呢項意義係由特衰政府同共慘黨加諸上去嘅──就係當組織、鼓吹甚至連參與六四集會都變成犯法行為嘅時候。
我支持由2021年起重新加入悼念六四行列,並唔係同其他本土所諗一樣:要同內地維權人士連結。事實上香港難以撼動內地民主發展、自顧不暇呢個客觀事實並未改變,甚至乎萬一有人共慘黨用「不再干涉內地事務」作為容許香港民主自治作為條件,我覺得係一個可以考慮嘅交易條件之一。
而家問題卻在於,政府對六四集會嘅打壓,令悼念六四唔再單單限於「建設民主中國」咁簡單,直接變成了一個本土抗爭運動──竟然你咁撚唔想我地紀念六四,甚至不惜用坐監酷刑侍候,咁其實同迫本土派認同六四係無分別。
不過仍然令我感到失望嘅卻係,人地特衰政府都未劃好條界,成班和理非中剷卻已尻縮到話要搞網上悼念,慌死佢地萬金之體會受到任何危險威脅──當然,更無卵蛋嘅中剷,就直頭以打國際線名義自欺欺人走咗佬添。
而家港台「引述消息」話警方考慮將以下幾項行為列為犯法行為,包括:
1.唔可以響維園入面著黑衫
2.唔可以響維圍入面點燭光同嗌口號
3.唔好以響維園入面聚集,否則有可能被視為非法集結
既然政府都劃好哂紅線比大家「參考」,點解悼念六四唔係由呢堆紅線外嘅範圍開始思考呢?佢唔比著黑衫,咪著白衫去維園囉;佢唔比點燭光叫口號,咪唔撚做囉;佢唔比響維園入面聚集,咪響維圍外面行街囉
當然,如果鼓吹市民做上述嘅嘢的話,本身可能都已犯咗法,所以我響呢度都只係呼籲大家盡量做合法嘅事,而唔好以身試法。但唔撚該,唔好企響人地條紅線幾百萬丈遠,響啲絕對安全嘅地方圍爐打飛機,然後好自豪咁講自己響度抗爭緊囉。
最後響度同大家分享一個KOL故仔:話說燒山響節目曾經講過呢段說話:
燒山:我而家想問下啲本土派,當日你地話共產黨最唔想香港人記得六四,咁點解而家中共會禁止哂所有六四紀念活動?
問:咁我都想問下燒山你,當日你話公民抗命係要自首,之後欣然接受法庭判罪,自願坐監先能夠彰顯社會公義,主張「不被捕」嘅本土派係懦夫;咁點解今日你會走佬去台灣嘅?
燒山:你識乜X!依啲叫時勢唔同!
答:哦!收倒!
網上籌款犯法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七一 港警首以惡法驅趕抓捕
2020年7月1日是香港主權移交23周年的紀念日,也是香港踏進 “新時代” 的第一天。就在前一天的早上,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港區國安法” ,遠在北京的162個人決定了這座南方城市七百萬人的命運。港府當天深夜隨即公布實施,趕在七一前完成中共期望的 “二次回歸” 。然而在 “港區國安法” 生效的第一天,仍然有成千上萬香港人無畏無懼走上街頭,繼續堅持爭取民主自由。
23年前的7月1日,香港主權被移交中國。到了23年後的今天, “港區國安法” 首日正式生效,香港人被 “二次回歸” 。疫情之下,香港警方早已向所有游行集會申請發出反對通知書,讓今年的七一游行,成為2003年以來首次被禁止的七一游行。
不過香港民主派未有放棄,游行申請人之一、民間人權陣線副召集人陳皓桓和多名民主派人士,都在七一前表示會以個人身分繼續游行。民主黨就在港島多處開設17個籌款街站,並表示早在半年前已獲政府批准,呼吁市民到場和議員溝通。網上也有人號召市民下午兩點在銅鑼灣集合,三點開始游行。
香港警察七一首次出動為“港區國安法”而設的紫色警告旗,上面寫上“這是警方發出的警告。你們現在展示旗幟或橫額/叫喊口號/或其他行為,有分裂國家或顛復國家政權等意圖,有可能構成《港區國安法》的罪行,你們可能會被拘捕及刑事檢控。”(香港警察臉書圖片)
香港警察七一首次出動為“港區國安法”而設的紫色警告旗,上面寫上“這是警方發出的警告。你們現在展示旗幟或橫額/叫喊口號/或其他行為,有分裂國家或顛復國家政權等意圖,有可能構成《港區國安法》的罪行,你們可能會被拘捕及刑事檢控。”(香港警察臉書圖片)
港警首亮“港區國安法”紫色警告旗 警告“獨立”標語或口號
而到了七一這一天,下午一點已經有兩百人在銅鑼灣一帶聚集,數十名防暴警察舉起藍旗警告,其間一度施放胡椒噴霧,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被帶走,現場情況混亂。警方也舉起“港區國安法”的紫色警告旗。
以往香港的防暴警察都會備有黃、藍、黑等不同級別的警告旗幟,警告現場市民正參與非法集結,警方或將以武力驅散等。而這一面紫色旗,卻是為“港區國安法”
而設,上面寫上“這是警方發出的警告。你們現在展示旗幟或橫額/叫喊口號/或其他行為,有分裂國家或顛復國家政權等意圖,有可能構成《港區國安法》的罪行,你們可能會被拘捕及刑事檢控。”
而香港警方在七一前已對外發放消息,表示如果有人在集會游行中揮舞旗幟、叫口號及演講,而內容明示或暗示煽動或教唆分列國家或復國家政權,例如舉港獨旗、叫“香港獨立”等口號,警方可以在沒有警告下作即時拘捕,又明言會在七一期間果斷執法。
不過文攻武嚇未有嚇怕香港人,成千上萬香港人繼續走上街頭游行。部分游行人士下午多次走出馬路,繼續高呼香港人過去一年都非常熟悉的口號。
2020年7月1日,在香港,抗議者舉“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的常用手勢抵制港版國安法。 (美聯社)
2020年7月1日,在香港,抗議者舉“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的常用手勢抵制港版國安法。 (美聯社)
口號:“五大訴求,缺一不可!Fight for freedom!Stand with Hong Kong! 民族自強!香港獨立!”
男子因“港獨”旗幟成首名涉違國安法被捕人士
部分游行人士繼續舉起寫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的旗幟,以及寫有“天滅中共”的標語。警方公布,下午約1時半,截查一名男子時在其身上搜獲一面
寫有“香港獨立”字句的旗幟,該男子成為首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捕的人。不過有眼尖的網民卻發現,該男子旗幟上“香港獨立”的字句旁,懷疑寫上了“不要”的細字。
而警方也重點截查手持寫有“天滅中共”標語的人士,一度在東角道把數百名市民包圍,逐一截查,當中包括坐輪椅的老人家。“港區國安法”的最高刑罰,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在嚴刑峻法下,香港人為何仍堅持走上街頭?
游行人士:吾鄉吾土,愛香港沒有罪
盧女士和女兒手持“愛港無罪”的標語上街,她批評今天的香港已經和昨天不一樣,就算怕被捕,都要繼續發聲。
盧女士說:“今日開始(香港)法治已死,什麼都不敢說。這裏是我長大的地方,今天和昨天已經不一樣,是兩個香港。我不想我愛的香港死,我愛香港沒有罪。我現在出來游行也可能犯了(國安)法,但我覺得我沒有犯法,我沒有罪。我只是愛我住的地方,這裏是吾鄉吾土,為什麼說我有罪呢?我反對國安法。”
長者梁先生就手持“一國老千,兩制行騙”、“國安法玉石俱焚、香港地劫後重生”的標語上街。他表示要譴責“港區國安法”,批評這是對香港“赤祼祼的吞併”。
梁先生說:“連以前的一國兩制的遮醜布也拋棄了,露出猙獰的面目,就是一國一制。其實意味著把大陸的那個規矩制度搬到香港來,馬上把香港大陸化。其實大陸化意味什麼?就是非理性化,因為他們大陸的政府、共產黨都是一個不理性的團體,而且是一個極端邪惡的組織。他們就想把香港變成他們(大陸)一樣。”
更有市民在馬路上撒紙錢,並高叫“一國兩制壽終正寢”的口號。
警隊國安人員首執法 胸前有“N”代號
而在“港區國安法”生效的這一天,有港媒拍到有穿著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員,胸前放置了粉紅色的紙卡,寫著英文字母“N”及一個數字。港媒引述消息,該批警員就是香港警隊為國安法新設的部門人員,而“N”就代表了“National”。
而香港警方就相繼出動水炮車、裝甲車、催淚瓦斯及胡椒球彈等驅趕市民。警方一度在一個狹窄的交通安全島上設置3條封鎖線,有市民因未能順利離開而鼓譟,有警員突然以防暴盾推撞市民,並施放胡椒噴霧,要求市民離開,過程中本台記者亦中胡椒噴霧受傷。
警方也一度和高呼口號的市民對峙,期間警方突然上前拘捕至少5人,並對已被制服的人士施放胡椒噴霧。警方亦多次進入內街連環發射胡椒球彈,以驅趕市民。而水炮車同日亦多次向人群發射催淚水劑,包括記者在內的大批市民被射中。一名男記者在行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人路上採訪時,突然被水炮撞飛倒地,需要由救護員救治。
視頻:警察衝入商場抓人
警方也多次發射催淚彈,並聲稱當時“被大批暴徒包圍”。而本台記者在現場發現,這一天警方使用的催淚瓦斯跟過去有明顯不同。不過,即使警方多次驅散游行人士,香港人仍發揮“Be Water”的智慧,如水一樣,散去後又再聚集起來,堅持返回街頭表達訴求。
是日游行中亦有警員受傷,警方表示,一名防暴警察制服疑犯期間遇襲,被多人以利器及雨傘襲擊,手臂受傷流血。另一方面,至少兩家商店被破壞,一度有示威者以雜物堵路,並有欄杆起火。
警方公布,截至晚上8時,共拘捕超過300人,當中9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記者:呂熙 文海欣 李智智 劉少風 責編:胡力漢 嘉遠 網編:瑞哲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網上籌款犯法 在 On8 Channel - 岸仔 頻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警謊」愈過分 支援愈要堅定】
首先我不會以為凍結「星火同盟」戶口的決定來自警隊本身,香港警察自甘成為港共的工具,是一種集體的共業。警隊也應有正常只想專業地從事警政工作的人,但在正義力量可以撥亂反正之前,只要留任甘與為伍,道德上就無一人是冤枉的。一名警員蒙面以警暴違規執法,旁人不阻止、不作證而作包庇,整隊人以至整個警隊都有責任;一名發言人陳偉基作「警謊」,等同整個警隊在作「警謊」。
[指控洗黑錢沒證據]
陳偉基不知有沒有法津學位,但當得上高級警務人員,總有足夠的刑事法律訓練,他對凍結「星火同盟」戶口的解說,別說讀法律的人不會苟同,有點常識的人對這樣的「警謊」也知可笑。幾天下來,民間律師質疑之聲此起彼落,律政司可有人敢站出來為這類「警謊」背書?法治的淪喪,失去一般人的信心和支持,是方方面面的;而不信任法治的憤怒,會成為一股改革的力量。筆者希望港人化悲憤為力量,不被「警謊」所嚇退,要全民開展正義的鬥爭,與不公義對着幹,要相信義士,要更努力支援義士,要信正義必勝。
整件事涉及政治,也涉及法律問題,「警謊」發言人只是故意混淆視聽,張冠李戴,最終目的只在依從港共的指示,打壓抗爭者的行動。借法治行惡政,特別令人憤怒,狎玩法治以達政治目的,已是喪心病狂,大家弄清是非之後,要比之前更積極支援義士,才是對「警謊」的最佳回應。
法律問題分別有三項,政治問題只有一個,就是借法治之名打壓民間支援義士,三項法律問題都欠缺實質證據支持,完全是誣衊。洗黑錢是嚴重罪行,「星火」四人不經法庭就已經保釋外出,足以說明事件只有「警謊」,並無證據,初步的也沒有,只是借調查為理由凍結民間支援義士的捐款7000萬元。相信泛民會協助循法律途徑解凍戶口,但中間需時,民間如何對着幹?非常簡單,就是馬上成立公開透明的臨時基金,公開繼續支援義士。
三項可能違法的問題:一、是否洗黑錢;二、是否有賬目不清而毀壞信託(Break of Trust);三、捐款支援義士法律費用及生活開支是否犯法的問題。三項問題只有第二項筆者認為應加以弄清弄楚,因為事實上不太清楚,大家借這次誣衊事件一併把問題弄清楚,是好事,大家合力把壞事變成好事。
「星火同盟」的運作帶點神秘,成立3年來主要目的在支援旺角「魚蛋革命」的被捕義士。源起其實泛民有責,因為泛民的正義只為自己人而設,一直拒絕哪怕只是為法治公平的法律支援;於是,有個別有心人發起成立「星火同盟」,支援義士,一直行事低調,但它也是正式成立的基金,有賬戶及可以在遊行中公開募捐,只是名氣沒有泛民的基金大,知的人不多,捐的也不多,忽然「富起來」也只是近期因應社會的轉變,需求的增大,據知在前星期的大遊行中籌款數目是612基金的一倍以上,結果引來港共的針對。
[公開組織捐錢集會]
慈善捐款從來問題多多,政治及社運捐款更多問題,收款人會否侵吞款項、會否把款項轉移用途……從來很有爭議。例如革命家梁國雄多年來示威,常用支持劉曉波夫婦的抗爭作招徠,到劉霞獲釋到德國,就有網民質疑捐款何時交付劉霞之時,他卻推得一乾二淨。
這類社運捐款不清楚的事情經常成為網上話題,也只能靠公眾的監察,從來不見警方有任何檢控詐騙的行動以保障公眾的利益。這也就算了,今次陳偉基也不敢說有詐騙事件,倒在反面證明「星火同盟」的負責人誠實可靠,完全符合了網上的口碑。
事件有洗黑錢嗎?首先洗黑錢的法律定義甚寬,但基本上必須證明有把不法得來的「黑錢」洗白的過程。「星火同盟」的工作過程是收集捐款,用以支援抗爭者的生活費或法律費用。
陳偉基提不出任何表面與洗錢過程有關的證據,只能取巧說有「洗黑錢的特徵」。我說陳偉基你有強姦犯的特徵,就可以把你關押起來嗎?
搜查發現大量現金,極為正常,上星期大遊行募捐,據知有政黨代為收集的捐款就有數以百萬計,而港共剛好串同銀行取消「星火同盟」的銀行戶口。16.5萬元的3000張超市現金券,根本就不是金錢,「不排除公司利用資金給年輕人出來活動作報酬」,這也正好不是洗黑錢活動,可以是協助教唆其他犯罪,總之不是洗黑錢,也根本沒有證據。筆者也不能排除陳偉基你是跌了良心才會提出全無根據的誣衊指控。
筆者也收到朋友問捐錢給「星火同盟」,會不會也變了洗黑錢而犯法?因為陳偉基公開這樣恐嚇市民,說「有可能」也犯了法。
筆者不如提醒大家,本欄一定介紹過的刑事法律原則,是犯罪必須要證明有意圖(Mens Rea),叫陳偉基講清楚慈善意圖如何可以轉變為洗黑錢的犯罪意圖,還有如何證明超過合理疑點再說吧!
今天的政治現實是港共將用一切方法威嚇阻止市民的正義抗爭。筆者認為最簡單有效的應對是,由義務律師、社會名人加宗教領袖出面成立「新星火同盟基金」,高調支援義士的法律訟費及生活費用。大家堂堂正正具名捐錢,也可公開組織捐錢集會。馬上做!
這完全合法,若有法官敢枉法下凍結資產的禁制令,筆者會用法律觀點寫成報告提交美國國務院,請求按《人權法》把涉事法官及警務人員列入制裁名單之內,說得出一定做得到,勿謂言之未預!
信報財經新聞 2019-12-24
A17 | 時事評論 | By 王岸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