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結構技師簽證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結構技師簽證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kgbkung (kkjf)看板Civil標題Re: [請益] 需辦理建築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簽證...
※ 引述《kenopy (kenopy)》之銘言:
: 小弟新任環工執業,也算土木相關吧。
: 最近簽證了2件污水廠基設圖說,
: 一件是公共工程,一件是民間。
: 主要是流程圖、平面圖的部分。
: 我查到簽證規則有一個叫
: 「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 看了一下法源或適用範圍,
: 應是指依建築法所訂之範圍。
: 問了公會跟營建署,好像也沒給我明確的答案。
: (我有聽沒懂佔絕大部分吧)
: 土木結構當然有專業的建築師、土木技師
: 或結構技師負責簽證,
: 但我之後在細設階段時,
: 就會負責到泵浦等設備或控制的部分,
: 有點會跟電機技師cover到,
: 我個人認為是電機跟環工都應該要簽。
: 這就有點跑到「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的領域了。
: 問過一些環工同業前輩,都說沒辦過,甚至沒聽過。
: 我想請問各位前輩,
: 1.像我這種案例需要辦嗎?
: 2.還是其實辦不辦都沒差?規定在那,但解釋彈性很大?
該簽證主要是為了各營建類技師(土木大地結構電機)辦理"建築物"結構或設施簽證時所
訂之規則,各類技師欲辦理簽證時須先向營建署申請後取得登記許可文號(三年後再申請)
始得於該簽證表單中簽證並填註登記許可文號
惟環工、水保、測量技師則因該類科技師母法已訂簽證規則因此不用申請
照理說應該可以不用簽證該規則之表單
但就實際民間建築案件申請來說
建管承辦人其實分不清楚那麼多
所以多半都要案件中各專業技師簽證該表單
早年(民國90幾年)也有技師公會發文函詢營建署
哪類技師要簽證,哪類技師要申請登記許可文號
好像也只說是否要簽證及登記,看簽證事項是否屬於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範圍
若是就依規則辦理,若無則否(沒事就沒事,有事就是你的事,自己看著辦啦!)
依照你的情況,我覺得不論是公家或民間案
你就依照母法所訂的簽證規則(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走就好了
依規定對自己的設計報告簽證負責
至於民間建案.....
別人沒要你簽「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表單的話就當作不知道
若有人叫你簽的話....還是簽啊,不然怎麼領錢...XD
(反正表單上也沒有你的登記文號,到頭來還是以你的簽證報告為準)
PS:有關汙水設計與電機技師劃分,之前碰過環工負責汙水量體設計、既有汙水管線
或專業下水道申請,至於汙水池、管線配置,泵浦配置及揚程設計都是由電機負責
說是電機跟建築比較常討論建築空間配置,規劃汙水設施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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