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累進費率收費時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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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進費率收費時間 在 台中市議員何敏誠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11-10 1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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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的停車問題要先供給再管理。

    昨日是交通地政委員會質詢的第一天,敏誠對於台中停車亂象深有所感,因此在議會要求交通局必須正視市民合理的停車權益:

    交通局有發展TOD的城市願景,讓市民改使用大眾運輸工具,但按google地圖的時間與距離推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目前台中僅有公車與 ibike)半小時僅能移動約4公里,效率約自駕的一半。何敏誠強調,在台中捷運網、大眾運輸工具尚未成熟發展前,民眾不免仍以自駕為最有效率之交通方式,交通局不應捨近求遠,忽視當前問題。鼓勵市民改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是長遠目標,但當前急迫的問題在於如何解決車位需求及管理停車亂象。停車問題應該要先供給,再管理。

    停車格不足致民眾只能違停在路邊紅線、巷弄、人行道、騎樓等。廣泛劃設收費停車格則會影響民眾遵循規範停於車格內之意願,而尋找如上述地點停車。近期市府又積極整頓騎樓,騎樓,人行道留給行人,路邊停車格希望是短暫消費的民眾暫停,因此路邊停車格多按累進費率,不希望是上班的人停一整天。按此期望,騎樓、人行道、路邊停車格皆不能停車,倘若是中小企業沒有自己的停車場,上班的市民該將車停在哪?結果路邊收費停車格未達到增加停車周轉率的本意,反而加劇違停亂象。

    目前臺中市政府徵收之停車費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作業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存於「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交通局應妥善利用,解決當前停車位缺乏問題,而非將停車場基金挹注捷運建造。目前交通局推行的獎助興建民間停車場就是很好的政策,但台灣土地小,都市地區更擁擠,應朝向設立立體停車場為主。

    群健新聞:https://www.tbc.net.tw/Mobile/News/NewsDetail?id=f009c4bf-eb54-43da-abfd-e448262fcbc1&newsType=4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325/2807449
    http://cr-google.blogspot.com/2017/11/blog-post_63.html

    新一代時報:https://fairmedia.com.tw/%E5%8F%B0%E4%B8%AD/24745

  • 累進費率收費時間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9-14 14: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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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上路! 住商型時間電價 離峰省3成!! (09/14/2016 工商時報)

    ★ 劃重點:“現在時間電價,尖離峰價比是2.33倍,住商兩段式是2.45倍,到了三段式,兩者費率價差拉高到3.42倍。

    那到底一般民眾要怎麼選電價?台電主管直言:「9成住戶不用多想,留在原來的累進電價中就好。」用電700度以上可以開始考慮,假如一天24小時用電量,有54%比例在離峰時段(晚上10點半到隔天清晨7點半),則可以較現行省下電費。

    小商家如洗衣店、餐廳等,如可把營業時間調整在半尖峰、離峰,一定可以選擇。至於統一超商等這種24小時營業商家,因用電平均,停留在原來的時間電價就可,不必重選。” ★

    ★ 其實,節省電費的另一種有效的方式,就是提升用電效率 (用更少的電做同樣的事)。選用高效能、低耗電的節能照明、電器用品,是實際可行的省電方案,整體來說,在高能源效率的節能環保電器產品生命週期內,投資報酬率都蠻划算的,再加上所省下來的排碳量,就更加有價值了。

    (王玉樹/台北報導)用電700度以上住家與小商家看過來。台電昨(13)日宣布10月起推出專為住家與小商店打造的「住商簡易版時間電價」,共有「兩段式」與「三段式」可供選擇,由於離峰電價收費比平均電價低3成,每月用電度量在700到4000度的100萬用戶,如每日用電有54%比例在離峰時段,可比現行省下電費。

    目前表燈電費計費方式共有兩種,一種是多數人使用的「累進電價」,住家為六段式、小商家為四段式,一種是「時間電價」。既然已有時間電價,為何還要推出「住商簡易版」?台電副總黃鴻麟解釋,因為現行版要依用電量簽契約容量,方式過於複雜,1300萬用戶選用不到7萬戶,才決定推出簡易版。

    所謂時間電價,不同於累進電價白天黑夜都是一個價,而是按白天、深夜與周末,訂定尖、離峰時段,採取不同價格。簡化版砍掉複雜的契約容量計費,只收「基本電費」與「流動電費」,前者每月固定收75元,後者按實際度數計費。

    台電這次推出的簡易版「兩段式」與「三段式」差別,在於前者只有「尖、離峰」,後者多出一個「半尖峰」時段。而不管是兩段或三段,離峰時段每度只收1.71元,比起平均電價每度2.5488元,便宜3成3,所以只要能多挪移到離峰時段用電,將可省下電費。但簡易版尖峰時段每度收到4.19與5.84元,費率已大幅拉高。超過2000度,基於節能考量,每度還要再加收0.91元。

    黃鴻麟說,現在時間電價,尖離峰價比是2.33倍,住商兩段式是2.45倍,到了三段式,兩者費率價差拉高到3.42倍。

    那到底一般民眾要怎麼選電價?台電主管直言:「9成住戶不用多想,留在原來的累進電價中就好。」用電700度以上可以開始考慮,假如一天24小時用電量,有54%比例在離峰時段(晚上10點半到隔天清晨7點半),則可以較現行省下電費。

    小商家如洗衣店、餐廳等,如可把營業時間調整在半尖峰、離峰,一定可以選擇。至於統一超商等這種24小時營業商家,因用電平均,停留在原來的時間電價就可,不必重選。

    文章內容資料原始來源: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914000054-260202


  • 累進費率收費時間 在 小胖子的陽春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9-07 0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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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文章, 寫得好, 據方儉自己說, 他這樣行為一年可以收入250萬
    想想日本人當年殖民台灣對台灣人的批評, 他中了幾項?

    怕死 = 說缺電要跳樓還不跳
    愛錢 = 開放台電讓方儉得以自己開電業公司
    貪做官 = 毛遂自薦當柯文哲廉政委員
    好騙 = 自欺欺人
    難教 = 太多人苦口婆心勸他不要說謊, 他卻依然如故
    不要臉 = 以上行為綜合

    農曆7月都過了,不知死活的鴨子卻依然嘴硬 ----- 管仁健語

    9/5《張大春泡新聞》訪問來賓方儉。雖然方先生自「開放台電」中途開溜,好歹也算是旁聽了大部分課程。今天一開始仍然在靠北台灣裝置容量有48GW,台電說成41GW。達15%的汽電共生電廠7GW,台電依法可以調度,卻故意喊缺電恐嚇人民。開頭這一大段沒出現在方先生自己臉書,也不知是被打臉打怕了,還是自覺沒臉。事情真的是這樣嗎?到底是萬惡罪魁台電騙人,還是有人孬,有膽打賭沒膽跳樓?既然有人在電台誤人子弟,只好再打他一次臉,不是,再誨人不倦一次。方同學,不要急著翹課,放心,我會用很簡單的算術。

    因為許多人遭方先生封鎖,他的貼文除了網址外,同時以照片呈現。

    1. 先談談台電的裝置容量與是否可能缺電:
    按照方先生說法,台電依法可以調度高達7GW的汽電共生,所以沒有5.4GW的核電根本不會缺電。聽到這說法, 張大春老師好像也不覺得奇怪?想像一下這些電廠的老闆們,蓋好台灣15%總裝置容量的電廠,成天不幹活兒,就等著台電差遣?猶如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洗淨身子就等著皇帝大老官兒隨時臨幸?那些建廠成本、銀行貸款,等著等著使用年限都過了,再來當古蹟收門票償還嗎?台電果真這麼惡霸,三不五時還被靠夭圖利民營電廠,真是冤啊。再想想,最會想想的今上登基都已超過百日,經濟部轄下明明有這麼多容量不知調用,李世光每天灰頭土臉只得出個餿主意:準備年花90億元,向日本租用因為重啟核電而閒著的發電設備?

    前些天有十幾萬人上街頭,看法不同的兩方人馬,也在網路上你來我往。一方說政府違反承諾退休金縮水,另一方說政府財政會破產、債留子孫(自己)。按照方先生邏輯,破產說法顯然是有人恐嚇台灣人民,君不見台股市值27兆台幣。台灣政府每年歲入歲出不過區區2兆,何止年金不會倒,拿股市來花用,可以超過十年全民不用繳半毛錢稅。虧林全財政出身,搞個年金改革鬧到人民上街頭。方先生跑去開電力公司當中盤商,實在是大材小用,應該讓方先生取林全而代之才對。

    痟話少練,我們來看看《汽電共生實施辦法》到底說什麼。第10條明言「能源用戶得請當地綜合電業收購其合格系統生產電能之餘電」、第12-2條「綜合電業預期電源不足時,得緊急增購合格系統餘電,其能量費率以綜合電業高壓及特高壓三段式時間電價(尖峰時段固定)尖峰時段流動電費為計價上限。」
    甚麼叫「餘電」?餘,就是別人家用剩的、吃剩的。而這些可能的餘電,都早就包含在台電每天規劃的可使用容量。古代有個齊國人,每日靠著乞討一些殘杯冷炙,倒也吃飽喝足,回家還可以「驕其妻妾」。方先生是否只想乞討度日,我沒啥意見,只請別拖全台灣人下水。

    方同學,上課請不要打瞌睡!所以我們還是用台電可調度容量41.2GW來計算,懂?其中核一廠1號機、核二廠2號機共1.6GW,因政治因素無法啟動,剩下39.6GW(註1)。再來,總是排在夏天年休的風力0.7GW,剩下38.9GW。還有想不想上班得看心情的太陽光電0.8GW,以及。還有一缺水就GG的水力2GW。這些如果全部掛點,只剩下36.1GW。

    有誰知道台灣最大用電量多少?沒錯,方同學知道是今年7月28日新創的36.19GW。現在知道為什麼經濟部長每天要為了1%容量跑頭寸了嗎?考卷記得回去要訂正啊,方同學。

    我們還沒有把剩下的核電3.5GW全部排除,如果一開始就完全沒有核電,41.2 - 5.1 = 36.1GW。台電就只能祈禱太陽公公、風婆婆、水伯伯大力幫忙,誰也別鬧脾氣。而我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就像方同學絕對不可能學會這堂課,是一樣的道理。

    老師比較認真,課後再補充一點。氣溫越高,發電機組效率就越差,也就更容易缺電。這題比較難,考試不會考。

    現在還有人要用跳樓賭:「就算沒有核電,台灣也不缺電」嗎?
    算了,反正裝睡的人叫不醒。

    2. 他為學生租屋族打抱不平。假設一個學生平均每月用電80度,十個人合租很容易用電量超過1000度。80*10 ≥ 1000,這不知是什麼算術邏輯?按理說,要12.5人合租一戶用電量才會超過1000度。他說每人只用電80度,每度電卻被收5元電費,最後歸根究柢,當然是台電陰謀。我不嫌麻煩,依照台電的階段累計費仔細算,每月用電量1000度,平均每度電費3.8元。如要達到平均每度電費5元,一個電表用戶每月用量要達到2024度,這時候你一期(兩個月)電費就超過兩萬啦(註2)。2024/80=25,就是要25人以上合租一戶才會平均電費每度5元。到底台灣的什麼地方,學生會25人合租一間房子?這就是表面講科學,骨子裡反科學的作法,賭別人愚笨或偷懶,不懂得驗算,數據儘往自己有利的拐彎不要緊。真正的科學是你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去重複你發表的實驗,檢驗你的結果,這種自動糾錯是科學進步的原動力。事實是,2014年台灣住家用電平均電價是2.85元。(補註1)

    接下來,方先生自己打臉自己。先嘲諷台灣電表彷如愛迪生時代骨董,一會兒就建議學習中國三峽大壩蓋成之前缺電時代的做法,因為「不管新舊,只管好壞(大意如此)」。因此建議大家都可以改成攜帶型隨身電表,就像悠遊卡,用多少電量,照階段累計電費繳納,每位同學都享有最低電價的基本度數。聽起來是照顧了廣大租屋學生,可以去選學生會長了。

    可是「不公平啊!」更廣大的全台民眾叫道。我家四口人也只有一份基本度數啊,樓下六口之家就更吃虧了,不是?借用方先生「用電應該是公平的,因為電是生活的必需品」,當然要每位台灣人民都該公平享有一份基本度數嘛,為何獨厚學生,歧視住在自己家的人民呢?所以真正公平的做法,應該是每個電表按照人數加權,有幾個人就給幾倍基本度數。(補註2)

    先不說這樣做起來嫌不嫌煩,低電價的基本度數大增之下,因為發電的總成本不會因此改變,最後只能調漲電價因應。表面看起來每個人基本度數增加,實際省下的卻不多。我為何會知道這個關竅?因為吃到飽的健保局包山包海,然後點數大放送,空有貶值的點數,沒啥實際好處,有經驗的啦。

    如果你再考慮到,按方先生的建議,每個人得先買一個隨身攜帶型電表,電表廠商大撈剩下的,還有多少殘渣?不禁懷疑,你跟電表廠商有何關係?

    每回汽油調漲5角,就會看到有人在 line 等群組好心相報,把握機會在漲價前加油。結果半夜花時間排隊,一輛機車省不到3元,汽車不到30元。要懂得投資報酬率啊,這叫 _________,多此一舉。少數人這樣幹也就罷了,吆喝全台一起來,是嫌台灣瘋子太少,還是傻子不夠多?

    說隨身攜帶型電表有助尖峰省電也是有趣。民生用電只總用電量占20%,用電量大的企業,在乎成本,早就改換智慧電表了。個人省電是好事,但斤斤於小事於無助缺電大局。其實不用這麼麻煩。明明知道現在午休時間用電量大減,貴公司夏天何不從白班改成夜班,或者午休從上午11點到下午3點,延長為4小時,如何?

    3. 方先生舉中國為例,說台灣工業用電比住家便宜,不應該。為何不告訴大春老師,工業電價比住家貴的只有寥寥無幾的中國、墨西哥、馬來西亞。其他都是住家電價高於工業,挪威、德國是兩倍,丹麥甚至是四倍。

    工業用電便宜,還有個原因。台電輸送到工業用戶的是少則11000,高則345000伏特的高壓電,送到貴府要3-4次降壓為110/220伏特。如果方先生不爽在超市買1斤豬肉,比食品工廠進價貴上許多,可以直接到屠宰場買個幾頭回家醃製好過冬。對了,為了您的健康,請不要開著小發財就上路,建議租借具冷凍設備車輛。

    註1. 校長說這次破壞公物的行為,本班有同學涉嫌在內,原本要按校規予以處罰。好在老師代為求情,校長念其無知,勉強同意僅予以口頭警告乙次。下次如有再犯,必將嚴懲不貸。孔子說「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也。」其他同學要引以為戒。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60605/878975/

    註2. 這裡屬於四則運算綜合運用,對有些同學來說可能太難。我們這裡不教,有興趣的同學下課後自己來找老師討論。

    好了,成篇汙言穢語,實在有辱斯文。人啊,看來不僅要慎選朋友,更要慎選對手。

    9/8 補註:
    補註1. 網友David Fu指教:「租屋族哪個解釋有點小問題,問題不是出在台電上,很多小套房對到台電只有一個電表,房東對內有自己裝電表來個別收費,房東會收超過5元以上的是真的。」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new/20160608/881299/
    Ong Kian 答覆:A. 這篇文字主要目的在闢謠。房客繳給房東的電費與房東實際上繳的電費,兩者的確有價差存在。這點方儉知道,卻栽贓給台電: 「如果有5萬人這樣租屋的,一年就多付1.94億元。這數字看起來就很可觀了,但是這錢也不是給「惡房東」收走了,是被台電的「惡電價表」收走了。」 B. 房東、房客租屋契約如何有效規範,則是另一個議題。

    補註2. 網友Taylor Chiu指教:「你的第二項中段其實是應該要這樣做的。窮人很容易一個電表養一票人,而被累進費率懲罰到。有錢人常一個電表養一個人,甚至很多透天還裝好幾個電表,去加倍享用低廉的基本電價(低於成本)。20世紀也許因為科技不足,實施計算每個人基本度數有困難,現代科技,讓每一電表登錄該戶使用者(每人限登一表),給予基本度數計算並不困難,這樣在電費計算上才不會劫貧濟富。」
    Ong Kian 答覆:我在寫作時也曾想到這點。只是這篇打臉只是幌子,實際重點在闢方儉所造的謠。擔心花太多篇幅討論這部分,會模糊了焦點,所以文中以「先不說這樣做起來嫌不嫌煩」帶過。已在文後加註,謝謝提醒。再者,如此一來,則又衍生出空屋電價費率如何訂定等新議題。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30014
    汽電共生實施辦法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new_info/new_info-d16.aspx…
    各國電價比較
    http://taiwanenergy.blogspot.tw/2015/05/blog-post_19.html
    台灣能源:智慧電錶、太陽能一頁滄桑
    http://udn.com/news/story/7238/1905382
    經長怕缺電 明年花90億備天然氣發電
    https://www.facebook.com/fangjay2011/posts/1020958541133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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