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簽章一定要蓋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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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簽章一定要蓋章產品中有2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678的網紅Kana的越南探險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還沒打到疫苗的朋友請注意 這段時間,光是申請打疫苗的表格已經填了不下數十次的感覺,也看到有人發怒生氣了。 以下的資訊來自平陽台商會,希望對還沒打到疫苗的捧油們有所幫助。 ………………………………………………………… 《平陽省外務廳外籍人士疫苗施打登記》 平陽省人委會針對平陽省所有外籍人士疫苗...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簽章一定要蓋章 在 ?? ??奶油2號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7 19:43:52

雖然台南很多小吃,可是台中好多厲害的店,好想住在台中啊啊! . 不然直接把整間店搬回台南好了🤪 . 昨天突然大雨,不能在店外拍美美的照片,可是店內一樣好好拍唷,想搬回家的不只商品,還想要把櫃子、桌子全都搬回家!! . 可是我想我才在文博會花了很多錢啊,好多想要的印章和便簽紙只能看看摸一摸,孩紙們,我...

簽章一定要蓋章 在 L I L Y H A H A 李黎哈哈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0:41:03

#德國留學申請 要留學德國前,所要克服的就是申請的這個階段了吧!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講,最麻煩的就是找那些required document了!因為每個學校的規定大同小異,但往往就是會有一些不一樣的小地方困擾著申請的學生(當然!如果你只申請一個學校就沒有這個問題啦XD) // 😃今天準備給大家的內容,沒...

  • 簽章一定要蓋章 在 Kana的越南探險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4 10:11:23
    有 17 人按讚

    #還沒打到疫苗的朋友請注意

    這段時間,光是申請打疫苗的表格已經填了不下數十次的感覺,也看到有人發怒生氣了。

    以下的資訊來自平陽台商會,希望對還沒打到疫苗的捧油們有所幫助。
    …………………………………………………………
    《平陽省外務廳外籍人士疫苗施打登記》

    平陽省人委會針對平陽省所有外籍人士疫苗施打業務已經轉交省外務廳全權處理,包含「三就地」企業之外籍專家,全部都以這次登記為準‼️

    (-)對象:設籍平陽省企業之所有外籍人士

    (-)截止時間:2021年8月(1)(6)日(一)16:00⚠️

    (-)方式:企業依附件表格,以「越語」填寫後印出簽名蓋章email 送件,‼️並一定都要「掃描QR Code」或點擊連結線上申報。
    ⚠️填報人員時分:「台灣及其他國籍」寫一份,「中國籍」另寫一份(已登記8/2外務廳中國籍疫苗施打者無需重複登是記)。

    ⚠️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各區業務單位客服人員,謝謝🙏

    【台灣及其他國籍】
    以企業所在縣市鎮的Email 寄件並掃描該區QR Code或點擊連結線上申報如下:
    1)土龍木市⬇️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forms.gle/F2oKetEsa16BZNtk6
    2)順安市⬇️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forms.gle/4U5Wn971Xyqbpoor5
    3)宜安市⬇️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forms.gle/aT3bq1Ar3q9ZqQJn9
    4)濱吉鎮⬇️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forms.gle/zkAWV4e82RV8hLPSA
    5)新淵鎮⬇️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forms.gle/SVmoXXB4MwK1YR4LA
    9)寶鵬縣⬇️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forms.gle/zCg9FgiTDNb3u9kk9
    6)北新淵縣⬇️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forms.gle/3fqef1NFzRaKnTTg8
    7)富教縣⬇️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forms.gle/xjKJ4KyXpJB1FRu47
    8)油靜縣⬇️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forms.gle/V9pnDRXFkHPXDsQZ9

    ⬇️【中國籍】
    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一個QR Code或
    🔗https://forms.gle/oiourvf6M38GtRfH8

  • 簽章一定要蓋章 在 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09 20:38:56
    有 2,238 人按讚

    有一種尊重專業叫做『#我的專業才是專業,#別人的專業都是幹嘛花錢不划算。』

    還好,我的專業是團購和惹怒老婆並且存活下來啦,如果我的專業是麻醉專科醫師我一定氣死。(反串要註明)

    Shit Shit Shit Shit Shit 多罵幾次Shit,也停止不住我的不爽。

    老朋友就知道,私訊我都會收到一個罐頭回覆『非麻醉問題,視情況回復。根據醫師法11條,醫師非親自診視病人,不得開立處方,為保護你我,請恕我拒絕線上問診。』

    白話文就是『你問我醫療問題,依法我不會回你,你問我醫療以外的問題,我看情況回你。』

    說到這裡我想先講一件公開的秘密啦,#外面診所的麻醉狀態有四種啦:
    ✅1.有麻醉專科醫師,並且全程在場。
    ✅2.有麻醉專科醫師,他手術前來跟你say哈囉完,露個臉就閃人,後面手術過程中只放著病人由護士照顧。
    ✅3.有麻醉專科醫師,但手術過程他從開始到結束都不會來,定期到診所簽名整疊病歷,蓋章收錢,簡單來說叫做純掛牌,算是介於有和沒有之間。
    ✅4.自稱麻醉師的麻醉護士,這個叫密醫。

    我不能確認到底哪些診所,哪些麻醉醫師,在手術過程從頭到尾全程都會留在現場。

    但台南、高雄、屏東有非常多診所的麻醉醫師不是金良光就是遲名珉,一個人到底有沒有辦法同時顧這麼多診所和婦產科呢?大家心裡自有一把尺。

    回頭來說我很生氣的這件事,其實發生在去年十二月,一個粉絲在我某篇衛教文的留言說,女兒去高雄診所全麻手術傷到眼睛,她從頭到尾沒看到麻醉醫師。

    我問她麻醉同意書上的簽名醫師是姓金還是姓遲?她後來私訊我問了一堆問題。

    關於醫療和麻醉的,我謹守醫師法的規範不願回答,但我幫她問了麻醉醫學會的法律顧問,因為她在高雄,我還請麻醫學長幫忙介紹,是否有熟悉醫療糾紛且在高雄的律師,結果呢?拖到八個月後的今天,又來私訊問我一堆問題。我問他你沒有找律師?她說沒有,這個很簡單,請律師不划算。

    所以呢?不就是因為我不用錢,他媽的很划算??我浪費了我自己的時間和人脈,去幫你問學會法律顧問,去找到比較擅長醫療糾紛的律師,你不問,八個月後又繼續來問我到底有什麼意思?

    專業是有價的,不認知這件事情的人,早晚會在某些地方吃大虧。不管是診所不尊重專業沒有請合格麻醉醫師,或是病人貪便宜覺得有睡著就好,麻醉醫師麻醉屍誰麻醉的,不用分那麼細,或是請律師不划算,我衷心的建議,不管任何一件事,不用錢的最貴。

    律師其實和醫師一樣,每個人擅長的專業都不同,有人擅長戰韓粉,有人擅長廚藝又擅長家事(婚姻、家暴、親權、遺產、遺囑等等),有人很愛動物又擅長智慧財產權,有人擅長睡公園,也有人擅長睡粉絲。

    妳口中所謂的很簡單和不划算,人家可能是老翅幾回寒暑,經歷無數開庭的專業。

    附註1:業務過失致死和業務過失傷害,在2019拿掉了,但加重了傷害罪和過失致死的刑責。本來加重是考量到從事業務的人有一定的專業水準,要有更高的注意義務,但就會引發爭議,養豬戶送豬過程中發生車禍也會被認為是業務過失,業務的範圍太廣。

    附註2: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六個月。

    認真說,這年頭當法師比當醫師和律師好。

    #找法師贏了謝他輸了怪天
    #找醫師律師輸了怪他贏了謝天

    --
    別說了,我去替自己浪費掉幾個小時管閒事的人生默哀生悶氣,幹。

    人真的不能太雞婆,到最後免費仔只是當你免洗筷。

    #豹頭真的沒騙我:

  • 簽章一定要蓋章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6 17:12:16
    有 475 人按讚

    阿德老師日安,展信愉快!

    我想請教一下我的生母。

    我父親與生母,在我一歲多的時候離婚了。離婚原因:爸爸在生母懷孕期間不安分,與下屬(我的繼母)搞上了。生母為了報復,離婚協議拿走爸爸所有的動產不動產,還有離開經營了多年的工作、人脈、縣市,且兩個小孩(我與哥哥)都給爸爸。而且讓爸爸身上只留幾百元,還必須按月支付數萬元的贍養費給生母。

    或許爸爸出於愧疚,這樣的離婚協議,他簽了。唯一條件,是要等我16歲以後,生母才能跟我相認。

    然而,即使離了婚,生母對爸爸與繼母依然憤恨不平。四歲時,我被生母綁架過;聽哥哥與繼母說過,家裡偶而有黑道來討債,把值錢的拿走,家裡砸的亂七八糟;九歲時,生母控告爸爸沒有按月給她贍養費,為此我還出庭作證過。
    而且九歲,我生母還到我就讀的國小去大鬧。她一直跟我說:「他們一定說我是壞女人。我不是,我是你媽媽。那個女人才是壞女人。」而且去學校鬧,跟班導說我們家的狀況。實際上我根本不認識她,那時候把繼母當作我真正的媽媽。班導被她鬧得很煩,也多次公開的跟全班說:「OOO她的家裡很有問題。從此我們大家都不要跟她玩。把她當成空氣。」那時候都讓我無地自容。

    然而,我的生母不管這些。她只覺得「我想看小孩有什麼不對?對方又不讓我看小孩。」又覺得自己家庭被毀了、人生被毀了,都是那個萬惡的女人(我繼母)害的!

    後來,這位生母一直到我16歲以後才出現。我猜是事情鬧太大了,爸爸出面壓下來了吧!
    可是從16歲以後到現在,我跟她的關係都很困難。

    我高中的時候,在不同縣市,一南一北,不知道她怎麼弄的,神通廣大到可以知道我在學校的任何大小考成績。而且每次見面,她會從頭挑剔到腳。我只要任何一點不夠好,或講錯一句話,就成了她小題大作的理由。

    以我現在的成熟度回看以往,會覺得彷彿高高在上地挑剔著我,就表示那個女人養得很爛。而且她有權力可以指揮,以及置喙所有對我的教養政策。

    而我大學時,她常常帶我去買有牌子的衣服。 本來以為這是她對我的愛。我收下了,可是隔陣子卻又開始鬧:說我愛慕虛榮、只愛名牌貨。還鬧到哥哥,以及爸爸、繼母那裡去;她那邊的親戚往生,公祭、喪禮沒有通知到我,我不知情,然後又被操作成我冷血、不聞不問,為此她又在親戚前大哭了一場,說我對她很冷淡。

    也從大學時開始,我到她的家裡去。偶而小住一下。 然而,這些真是個痛苦的記憶。

    她住的地方,還是當年我出生的那裡。連擺設都沒變。爸爸當初給她兩棟房子,她一間自住一間收租,而且都在台北的良好地段。

    換句話說,她經濟無虞,也不用去工作也有不錯的收入。

    但是,是不是不用去工作,反而讓她更陷在那裡走不出來?

    她跟我的言談,還是當年我一歲多,爸爸從外面回來,我開心的跑過去的樣子。所以她認為爸爸疼女兒,因此拿走他全部的財產理所當然。也不考慮讓爸爸沒錢沒工作又帶兩個小孩,她又這樣鬧,小孩會不會受到虐待? 在她的世界,不可能。因為我一歲時爸爸很疼我。再加上我繼母年輕貌美高學歷,所以她只覺得自己被辜負,每次一痛起來就要大鬧。從來不考慮是否可能會因此傷到小孩(實際上,有的。我繼母並沒有對我多好。當然以我今日的成熟度,我大概也能理解她的難處)?

    更詭異的,即使我今天跟她對話,有一半~八成以上的時間,她還在談爸爸。我和哥哥成長過程中,她不斷地透過我們要了解我們生活裡的各種訊息。所以那時候搬家數次,還能夠被黑道找到。就是哥哥透露的訊息。到今日她還不斷地跟我說當年爸爸外遇她的人生被毀了,那個賤女人(我繼母)有多爛。爸爸一切都多好多好(如果我提出反例她還會生氣),好到彷彿完美到沒有缺點。如果有一點不好都是那個賤女人害的。我拒絕談下去,跟她說:「那是你們上一輩的事情。過這麼多年了,我不想談,也不想介入。」可是她會把話題不斷拉回來,其他的都不想跟我講。連認識我一下也都很膚衍。

    而我剛過完41歲生日。也就是說,40年了,我生母還沒走出來?!

    我離完婚大概半年多,就不太談前夫的事了。而生母竟然住在時光屋裡40年了!

    至於相處,她很難真正「看到我」。除了前述她會從頭挑剔到腳以外,在她的想像中的我,不可能有好的工作、不可能賺到錢、不可能養活自己,甚至每天出門就會被車撞。

    於是對話中,她連問都不會問,就開始指責我工作不好、一無所有。甚至有些是LINE群裡亂傳的似是而非的東西,然後她就開始演小劇場,覺得我一定是那樣。接下來就開始指責我了。 明明不符合現實,我辯解了。然後她又跟著其它親(常常是哥哥)開始哭鬧,說我對她很兇,一定是很討厭她云云。

    我真的很困擾啊!

    前兩年,她又突然一直鬧,大罵我一無所有、一無是處,說我的在南部的工作太爛,要我丟掉爛工作去台北發展。多年交手經驗我知道這一定只是表面的理由,果然,她看上了某間在板橋的房子,她願意付頭期款,要我付房貸,而且她要跟我住。

    生母大我30年。也就是說,她要我負擔她的晚年。房子只是一個綁住的藉口。那時候還對我設局,要我北上簽字蓋章。

    當然,這戲碼又被操作成我對她很兇、她到處哭哭,還好,這幾年的歷練讓我閃過了。

    這件事之後,我再也不姑息。跟哥哥講了這種狀況,請哥哥不要跟著起舞。其他親戚我管不到了。

    從此,我更不想跟生母親近。 而且從頭到腳、從裡到外,都被徹底否定的感覺很糟。不只是年輕的時候,現在也是。而且她的否定並不一定是我的狀況,常常是她看到或聽到了什麼,預想我一定是怎樣怎樣(最糟的那個方向),她連問都不問一聲就開始對我指責。如果我辯解,她就會生氣,罵我「你怎麼可能會做得到/找得到工作/賺得到錢……?」接下來發動攻擊。我若再辯解,甚至提出證據,接下來就跟親戚哭訴我對她很糟,一定是很討厭她云云。

    這在我前幾年離婚後,變得變本加厲。曾經懷疑是不是我離婚,觸動了她的傷?那時還有罪惡感。但現在我更傾向她年紀大了之故。

    請老師給我一些建議。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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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今天開始,我回覆的每封信的照片都會無償幫好產品來宣傳,幫大家一起渡過疫情帶來的困難,如果你們有我可以幫忙的,可以把你們的產品告訴我,如果能有折扣分享給大家,限量即可,我都樂意幫你們轉po,產品的購買介紹,我都會放在回信的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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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常德中元普渡澎湃大禮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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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簽章一定要蓋章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7-09 21:56:59

    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inews.html

  • 簽章一定要蓋章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7-09 21:26:47

    200709民視 松蔦青語爆糾紛 陳泰源槓建商發「不自殺聲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_3f0xfN8ik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最近熱銷的饒河夜市商圈建案,爆出都更重建爭議,背後的地主之一,就是知名房仲陳泰源家族持有,陳泰源為護祖產槓上建商,更對外發表不自殺聲明,怒批建商偽造文書,抽換契約內頁,拿地主私章,把簽名正本改成蓋章偽本,甚至換回的坪數也縮小,損失的市值,相當於4千多萬元,不過建商出面否認。

    民視新聞/李雯珂、盧柏璁 台北報導……↓

    工地加緊趕工,在饒河夜市商圈熱銷的建案,爆發都更重建糾紛,其中一戶地主,就是知名房仲陳泰源的家族持有。

    陳泰源重申:「切結書寫得很清楚,就是一定要簽名並蓋章,建管處才會收件,我們被偷偷蓋章,沒有簽名,建管處就讓他過了。」

    秀出切結書,怒批遭建商拿地主私章,擅自竄改契約,原本依法在上頭有簽名蓋章,新的合約卻只有印章,合建契約書的簽章處,也是同樣手法,甚至附件內容被消失,日期也不一樣。

    店面分割,從三間變成四間,地主換回的店面變小,加上危老容積獎勵被吞掉,損失至少68坪,損失的市值,相當於4千多萬元,還遭建商大小聲,要他們自行吸收,陳泰源父母深感委屈。

    陳泰源母親控訴:「我公公婆婆留下來的,唯一的祖產(都更危老重建),我其實我們也覺得很對不起他們,然後建商也都不理我們。」

    陳泰源更提到:「對我們講話語帶威脅,而且大小聲,所以我們其實是感覺到非常害怕的,我不得不發非自殺聲明。」

    陳泰源發表不自殺聲明,站出來替父母爭口氣,更質疑建管處官商勾結,要台北市長柯文哲揪出內部蟑螂,不過建商代表也有話要說。

    陳泰源質疑:「我們當然會懷疑,是不是你背著柯市,在官商勾結,希望柯市長揪出這個承辦人員的蟑螂。」大家地產公關鍾依恬對此回應:「地主有交接留存的印章,授權大家地產進行建案的重建計畫,包括建築規劃設計,還有申請建照執照。」

    陳泰源也質疑,建商不讓地主先行選屋,卻已開賣,恐導致一屋二賣。雙方各說各話,倘若協調未果,雙方只能對簿公堂,釐清真相。

    新聞網址→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709F02M1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_35.html

  • 簽章一定要蓋章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7-09 20:22:23

    200709民視快新聞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請慎思購買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待與建商和解後再買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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