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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職業類別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徵才機關: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駕駛
官職等:駕駛
系:司法行政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30~110/10/30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且非屬原機關之超額人員,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高中職以上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男性需提出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經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四)應徵者須持有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一)大型、中型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及車輛工作維護。
(二)院區內勤務支援及其他交辦事項。
(三)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工作地址: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及所屬各簡易庭轄區,「院址:高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等」。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been62@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
本院總務科莊書記官正彬,聯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404、傳真電話:(07)611-6335。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簡易職業類別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駕駛
官職等:技工本餉七級俸點150
職系:無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6~110/10/15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
①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②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③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④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
⑤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三)應徵駕駛者需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駕駛工作項目:
①公務車及各類型警備車駕駛及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②支援本院內之行政庶務、公文遞送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及所屬各簡易庭轄區,院址: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等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WU1010@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請於110年10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總務科吳書記官書逸收
並加註參加工友、駕駛甄選」,或親自送至本院收發室掛
號。
(二)檢附證件:
①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③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④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⑤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正本。
⑥最近三年考績證明書影本。
⑦應徵駕駛者另檢附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
⑧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工友(含技工、駕駛)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件。
上述資料各乙份,並請依序裝訂;通知面試時須提出正本供審查。
五、面試甄選:本院依規定辦理評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擇優錄取,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或未獲遴選錄取或逾期報到者,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簡易職業類別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徵才機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工友
官職等:工友本餉七級俸點120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6~110/10/15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駕駛(暫毋庸提出機關同意書,惟如經本院錄取,仍應徵得原機關之同意)。
(二)
①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②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③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④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證明。
⑤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
工作項目:
工友工作項目:
①本院文書遞送、清潔等一般事務性工作。
②其他指派、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及所屬各簡易庭轄區,院址: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等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WU1010@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請於110年10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總務科吳書記官書逸收
並加註參加工友、駕駛甄選」,或親自送至本院收發室掛
號。
(二)檢附證件:
①履歷表,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
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③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④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⑤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正本。
⑥最近三年考績證明書影本。
⑦應徵駕駛者另檢附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
⑧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工友(含技工、駕駛)甄選前案查詢同意書或警察刑事紀錄證明1件。
上述資料各乙份,並請依序裝訂;通知面試時須提出正本供審查。
五、面試甄選:本院依規定辦理評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擇優錄取,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或未獲遴選錄取或逾期報到者,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