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Tear (劍芳)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有關管理師或設計師的職等與工作內容?
時間Sun Oct 2 21:14:03 2011
最近持續向各單位詢問職務內容,有些疑問想向各位前輩請教。
有時人事會直接告訴我某職缺的職稱叫管理師,單七;有時人事又告訴
某職缺的職稱叫設計師,薦六~八。
請問職稱和工作內容會有關係嗎?如果有,管理師與設計師大概是怎麼
區分的呢?
我看部份中央院部的組織法,都會明定管理師/設計師的職等是薦六~
八,那我還需要跟人事確認職等嗎?
最後還是想請問:司法院和法務部的資訊缺哪個比較好?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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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9.84.79
→ maniaque:請直接下載該機關的組織法規看吧,上面有寫職等 10/02 21:16
→ maniaque:至於是占幾本到幾本,跟機關位階有關係..... 10/02 21:16
→ maniaque:像技正在地方機關單列七,一般三四級七到八,二級是七到九 10/02 21:17
→ maniaque:而上面地方機關,若在直轄市可能就是七到八,縣市是單列七 10/02 21:17
→ maniaque:所以不要太執著職稱,看職等比較重要...... 10/02 21:17
推 protoss666:司法院 10/02 22:01
→ RedTear:感謝樓上兩位前輩,我心裡有底了~ 10/02 22:16
→ RedTear:司法院的缺是六~七,法務部的缺是六~八,需要考慮這個嗎 10/03 10:58
推 ss07:司法院應該也是6-8 10/03 19:18
→ RedTear:不是耶,他開缺是助理設計師Q.Q 10/03 19:22
推 ss07:那6-8應該優先考慮 10/03 19:45
→ RedTear:可是很多人都說法務體系不要去~(呆滯中) 10/03 19:49
推 protoss666:職等不同的話 優先考量職等高的 10/03 20:36
推 ss07:或者是挑錢多的也不賴 10/04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