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竹南房東自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竹南房東自租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竹南房東自租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竹南房東自租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755的網紅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晚上的直播跟邱顯智委員還有中山168的Tina一起! 剛剛還沒看的朋友,連結在這🔗 # https://reurl.cc/L3MXre ▌在地的文創實踐家 今年初,在臉書上看到某位議員同事po了一則貼文,是關於他到竹南某位年輕夫妻的文創據點,沒隔多久,又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新聞報導,標題寫著...

  • 竹南房東自租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08 2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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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上的直播跟邱顯智委員還有中山168的Tina一起!

    剛剛還沒看的朋友,連結在這🔗
    # https://reurl.cc/L3MXre

    ▌在地的文創實踐家

    今年初,在臉書上看到某位議員同事po了一則貼文,是關於他到竹南某位年輕夫妻的文創據點,沒隔多久,又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新聞報導,標題寫著「苗栗小松菸」幾個字,點開新聞一看,咦!這不就是我們上次那位議員同事在臉書上發文的「文創據點」?

    臉書洞悉人心,我知道。我也十分快速的就收到相關廣告推送。因此,就默默點進「中山168」的粉專,心裡正想著要找個時間過去看看時,沒想到,就收到一則憤怒的粉專來訊,訊息那一端的主人,正好就是上面那個文創據點的年輕夫妻。

    ▌不敢點開的憤怒訊息

    「我喜歡美的事物……」,咦?難道這是甚麼廣告訊息⋯⋯奇怪,怎麼知道我剛剛偷偷搜尋中山168的網頁?

    但是訊息的內容話鋒一轉:「我今天真的怒了!台鐵,我說的就是你⋯」,呃~等等⋯⋯那個⋯⋯不是我!我只是縣議員!不是台鐵!這個訊息是不是傳錯人?

    「上一次打來說我們怎樣怎樣,這一次又打來說要叫我們搬走……」

    等等等⋯我應該沒有打電話給妳過,誰冒名我(怕)。看著手機不斷跳出來的對話通知,當下脊椎發涼。

    ▌台鐵局在幹嘛?

    訊息真的非常長,手機滑了好幾下才看完整篇訊息,驚魂甫定!

    原來是幾位藝術家向台鐵局承租建物,原本至少5年租期(可續約3年)。但是,人生總是充滿驚奇與意外,租賃契約簽訂後才沒幾個月後,突然以建物有耐震疑慮為理由要收回?但依據僅是「結構物耐震『初評』」有疑慮?(有趣的是,在後來的公文中,解約事由又變成「因為有業務需要、開發利用或另有處分計畫有收回之必要」)

    這種一紙公文來斬斷權利的經驗,我懂,去年11月也體驗過,#文件調閱權!

    離題了,我再拉回來講。台鐵局把年輕夫妻整理好65年的台鐵倉庫,號稱「苗栗小松菸」的中山168整盤端回去,解約事由又說不清,是要大家怎麼信服?

    ▌台鐵X中山168租賃契約

    一般來講,法律規定在「出租」的情況,出租人除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外,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如果這個出租的物品,根本不能達到出租之目的者,承租者可以終止租約,甚至還可以請求賠償。

    白話文就是,台鐵當人家房東收租金,不是只有每個月等著人家匯租金就好,在契約存續期間,還要負擔「建物持續穩固可被使用」的義務。

    然而,在台鐵與中山168擬定的契約中,有不少特別約定條款,排除原先台鐵應該負擔的義務。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第五款:乙方因使用或管理租賃標的物,損害他人生命、身體或財產,應負賠償責任,如致甲方賠償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台鐵透過特約條款把原先應該負擔的責任,推給民間承租業者。

    再者,撇除契約本身不說,時間序列往前推來看,台鐵似乎早在事前就已經知悉管理的現有建物有許多類似狀況,卻仍不斷打著「資產活化」的大旗,鼓勵大眾投標,然後呢,又驟然跟民眾解約?

    以為是在玩遊戲嗎?我不曉得這家百年老店到底還珍不珍惜自己的招牌?

    ▌那一天,與台鐵局的第一次碰面!

    2月底左右,我陪同中山168負責人前往台鐵局的苗栗辦公室。那一天天氣燠熱,心情超級煩躁,喝了兩瓶飲料還是內心氣焰不減。

    理論上,開協調會不就是大家都要自備方案跟底線,雙方互相推拉,但是台鐵沒有!就是抱持一種,我今天就是要來當傳聲筒的概念。請問,沒有帶解決方案來討論,這不是浪費大家時間嗎?原先以為會有什麼新的解決或妥協方案?結果沒有!真的沒有!

    ▌超前部署,最新進度

    接續也不少人表達關心,畢竟苗栗小松菸的美麗,大家都想持續守護她。由於台鐵是中央層級的單位,在這段期間,邱顯智委員也向台鐵局了解到底發生了甚麼事,以及台鐵局的資產活化機制到底出了甚麼問題。終於,台鐵局也在昨日公開表示,在相關爭議未釐清前,考量人民之信賴以及財產之保障,暫緩後續終止之程序。

    台鐵局真正要做的,應該是通盤檢討機制才是!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中山168」!

  • 竹南房東自租 在 朱哲成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02 09: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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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成在竹南市區熱鬧地段的巨大看板上線啦!

    房東說過去都不想租給政治選舉的,因為口水紛擾太多。

    這次他看在哲成勤奮拜票,加上民眾黨屬性中間,大部分選民都能接受,所以願意讓我租用,非常感謝他。

    倒數40天,哲成的競選配置也將全數到位,邀請您與我一起改變苗栗!

    #我在選立委
    #人生第一次與巨大的自己合照
    #超感謝房東

  • 竹南房東自租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9-1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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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提出了《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要求由中央建立囤房稅,直接規定累進稅率區間,並針對單一自住房屋調降房屋稅率。而也正是因為之前大多數地方議會皆無所做為,才會有這樣的進一步修法。
     
    我在議會的下一次定期會也會提出《苗栗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自住」維持1.2%,「非自住」從全部1.5%,改為二戶以內者2.4%,三戶以上者3.6%。其實是相當單純的修正,以下做簡單說明。
     
    1. 為何要修法?

    財政部在2014年就修正《房屋稅條例》,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與「非自住」兩種,適用不同稅率,自住房屋稅稅率維持1.2%,非自住稅率則提高為1.5%到3.6%,並授權各縣市訂定差別稅率,但目前除了少數縣市如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連江縣有不同稅率外,其餘縣市皆採最低標準之稅率。
     
    先不說即便目前最高的稅率3.6%可能都還過低,一堆縣市不管有幾棟自有住宅全都是最低的1.5%稅率,持有成本這麼低,對少數大戶來說,當然是爽爽囤、慢慢炒,而也正是這樣,時代力量才會提案要求中央法規直接建立累進稅率區間。
     
    這樣的法案在立法院能不能通過還不知道,但我的修正草案是在符合現行法規的規範下,落實母法授權地方的囤房稅。
     
    2. 苗栗有這個需要嗎?

    很多人可能會覺得苗栗縣大多數的住宅都是自有住宅,囤房炒房什麼的,應該都是都會區比較嚴重吧?但您可能不知道,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2019年的最新資訊,苗栗縣的房價所得比為7.26,相當接近桃園市的7.39和新竹縣的7.83,甚至還比新竹市的6.91高上一截。
     
    而所謂房價所得比就是「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亦即苗栗縣的家庭平均需要7.26的年收入,才能購得房屋。從鄰近的幾個城市這樣比較起來,大家應該都能認同苗栗也有改善的空間,更何況近年來竹南頭份的新建案是一直蓋一直蓋。
     
    3. 我會不會受到影響?

    先說結論,99.5%的人都不會受到影響。
     
    根據財政部規定,個人擁有三戶之上的住家用房屋,才會開始算入非自住用。也就是說,依照本提案修正,前三戶稅率都會是和目前法規一樣的1.2%,第四五戶提高為2.4%,到第六戶以上才會是3.6%。
     
    根據財政部2018年苗栗縣房屋稅籍所有人之統計資料,擁有房屋的人數共為205,699,但僅擁有一戶的183,610人,其實就佔了九成。擁有四戶以上的僅有1,108人,佔0.54%,擁有六戶以上的更是223人,僅佔0.1%。
     
    因此,本自治條例的修正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不會有任何影響,會被課到囤房稅的,僅有不到百分之一的人。
     
    過去許多縣市議會都是議員們聯手封殺這樣的修正案,新北、竹縣和台南都是血淋淋的案例,屆時苗栗會是哪些議員反對和為建商護航,也請大家一同監督。
     
    4. 我是租屋族,房東會不會把轉移到我身上?

    有些朋友會擔心,房東會不會將提昇的房屋稅轉嫁到房客的租金上面。首先,本來就不該這麼做。再來,其實有更聰明的作法。就是加入政府的包租代管服務,一旦登記為公益出租人,房屋稅就能適用自住的1.2%。
     
    房東不僅能增加所得稅免稅額、地價稅房屋稅比照自用住宅,還有修繕補助跟居家安全相關保險補助。而房客則享有租金五折到九折的優惠(依據弱勢情形劃分),並補助3000公證費,代墊租金最多三個月等優惠。
     
    包租代管對政府、房東、房客來說都是利多的政策,而苗栗縣目前推出的「包租代管栗即住」因為才剛上路而已,僅有30位房東登記,目前尚為成功媒合房客,但以六都第一期的執行成果來看,成效應該會逐漸出現。也鼓勵更多的房屋持有人登記參加包租代管服務,讓資源進行更有效之運用。
     
    5. 增加的稅會到哪裡去?

    房屋稅是百分百的地方稅,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四成分配給鄉鎮市公所、兩成由縣府統籌分配給鄉鎮市公所、四成為縣府所有。簡單來說就是六成歸地方公所、四成歸縣府。
     
    我以2018年的房屋稅數字為基礎,再依不同持有戶數做計算,以本次修法的徵收率來算,每年能增加約一億兩千萬的稅金。這對縣府和地方公所來說,會是相當大的助益。
     
    許多鄉親一直期盼的苗栗能有一座國民運動中心,若本次修法能成功,我希望縣府能用這些增加的稅入,來規劃自己蓋一座。中央的補助計畫只到2017年,今年初教育處送過一次案,就被體育署退回了,從計畫說看來,一座運動中心差不多需要五億,如此龐大的金額,以苗栗縣的財務狀況,確實很難全部自籌。
     
    但計劃書內容看來,最麻煩的地已有著落,就是頭份竹南交接處的運動公園前,地為竹南鎮公所所有。日前縣長有說若中央能補助,縣府要擠出一兩億來配合蓋運動中心應該還辦的到,若一年能增加一億兩千萬的稅收,我會建議縣府成立一個頭份竹南國民運動中心專戶,讓縣府和兩邊的公所將經費逐年存入,相信若分配運用得當,兩年左右我們便能啟動完全自籌的國民運動中心計畫。
     
    當然,前提是本法案大多數議員都能認同且支持,我也會努力說服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