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竹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竹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竹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竹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198的網紅邱靖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上午召開「變更竹北(縣治附近地區)、竹北(含斗崙地區整併體育公園附近地區)、竹北(斗崙整併舊市區附近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說明會 幾個重要提案,我想您會想知道 1.針對【車站用地】(家樂福對面)增加容許項目,且可供促參(BOT使用 2.針...

  • 竹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邱靖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7-19 23: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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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召開「變更竹北(縣治附近地區)、竹北(含斗崙地區整併體育公園附近地區)、竹北(斗崙整併舊市區附近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說明會

    幾個重要提案,我想您會想知道

    1.針對【車站用地】(家樂福對面)增加容許項目,且可供促參(BOT使用

    2.針對【體育園區用地】,提高建蔽率從50%提高到60%

    3.針對【電子遊戲場】,增訂要點

    我們的發言內容如附,供參!

    今天上午召開「變更竹北(縣治附近地區)、竹北(含斗崙地區整併體育公園附近地區)、竹北(斗崙整併舊市區附近地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說明會

    在會議前,我們資料蒐集,發現以下幾個問題

    📌 針對【車站用地】(家樂福對面)
    增加容許項目,且可供促參(BOT使用)。是否依據竹北這十年來的變化,做了滾動式檢討?

    ⬇️全文如下:

    得供醫療保健服務業、事務所及辦公室、住宅(僅得以出租或設定地上權)、會議及工商展覽中心、倉儲物流業、購物中心及批發量販業、廣告業、藝文展覽表演場所、多用途會議廳等使用。

    📌📌 針對【體育園區用地】,提高建蔽率從50%提高到60%。請問理由何在?

    ⬇️全文如下:

    體育園區用地係以 BOT 等方式開發供體育場館附設商場使用,建蔽率不得大於 60%,容積率不得大於 500%,其容許使用項
    目如下:
    (一)戲(劇)院、電影院、歌廳、展覽場、會議廳、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水族館、科學館、陳列館、資料館、歷史文物館、天文台、藝術館。
    (二)三溫暖場所(提供冷、熱水池、蒸烤設備,供人沐浴之場所)。
    (三)百貨公司、商場、超級市場、餐廳。
    (四)觀光飯店、國際觀光飯店。
    (五)保齡球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室內球類運動場、室內機械遊樂場、室內兒童樂園、健身房、健身服務場所、室內操練場、撞球場、室內體育場所、少年服務機構(供休閒、育樂之服務設施)、室內高爾夫球練習場、健身休閒中心、美容瘦身中心。
    (六)旅遊服務中心。
    (七)其他經縣府審查核可之使用項目。

    📌📌📌 針對【電子遊戲場】,增訂要點,與我們建議草案不一致!我們建議是距離999公尺!

    ⬇️全文如下:
    申請設置電子遊戲場者,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圖書館【500 公尺】以上,並應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

    附上我們提問的影片,或許可以讓您更了解我們想釐清什麼問題!

  • 竹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邱靖雅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5-07-09 1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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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波剛平,一波又起】縣府想把高鐵體育用地變更為停車場,再BOT!!!

    本週六上午十點於隘口里集會所舉行變更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公開展覽說明會。針對民眾最關心、也最多陳情的變更案《將19000坪的體育場用變更為廣場兼停車場用地二》,詳細說明如下:

    面積:6.29公頃(約19000坪)
    位置:光明六路、嘉祥五街、嘉祥六街、東興路
    現況:空氣品質淨化區、世興簡易棒壘球場

    變更理由:考量體育場用地未完全開闢利用,又因鄰近新竹高鐵站區、產業專用區及商業區,且臨60公尺寬園道用地(光明六路),利於銜接新竹高鐵站、國道一號竹北交流道等聯外交通系統,爰配合地區實際使用需求、TOD轉運機能及與各主管機關協調結果,變更為廣場兼停車場用地。變更後廣場兼停車場用地,作停車使用部分,將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27條規定以及「交通部促進民間參與交通建設附屬事業使用容許項目」之規定辦理。(摘錄自本變更案之細部計畫書)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變更修訂如下:
    1.刪除體育場用地使用強度及項目
    2.增加廣停二用地容許使用之項目及調整相關管制事宜。
    變更說明提到,考量廣停二用地依交通部促參法規定進行開發,可提高廠商投資意願,建議本案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方式,增加容許使用項目,以因應目前整體經濟環境之需求。
    3.增加廣停二的建蔽率及容積率如下
    廣場使用:建蔽率10%、容積率20%,作廣場使用之面積比例不得低於廣場兼停車場用地之20%。
    停車場使用:建蔽率80%、容積率400%,得供立體停車使用。

    本案民眾陳情要點如下:
    1.當時內政部在區段徵收時,地主只配回4成地、公設用地有41.7%。假若這塊土地變成廣停後又BOT變成商場,等於政府吃老百姓的土地、變相欺騙地主。(若把這塊體育場公設用地配回給地主,依當時有645位地主計算,每人可以多配回30坪左右。)
    2.假設本案在內政部通過,等於內政部自己打臉,因當時區段徵收是省政府規劃、內政部辦理的。
    3.早期邱縣長上任時,有意把這塊土地作為國際世貿會展中心、多媒體創意設計園區、新竹縣文創產業園區(科技文創村)等,並已做用地變更,但當時在縣都審委員會(99.10.4)未通過。且邱縣長也曾指示因「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與附近「國際世貿會展中心」、「綠能環保科技產業園區」、「多媒體創意設計園區」等科技產業調性不合,為符合該區域整體規劃與發展將協助教育處另行覓地。後又於國立新竹特殊學校設校時,商請教育部於辦理規劃設計時,預留一處空間得供設立人文博物館或相關社會教育設施使用,但以上都遭駁回。
    4.民眾對施政不信任。民眾表示,之前已經被駁回的案子,為何現在又要把本塊地變成廣停用地?
    5.本塊地是目前竹北地區唯一的簡易棒球場用地,變更後亦會使愛好打棒球的民眾無地方可打棒球。

    經了解後,本變更案是於104年2月5日通盤檢討機關協調會議中之決議提出。

    本週六說明會之目的在於收集民意、彙整陳情,並將意見納入都審委員會中討論。也歡迎大家於本週六上午十點到隘口里集會所參與說明會,共同關心高鐵區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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