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aculouss (輕飄飄飛上天)
看板Lawyer
標題[問題] 請問稅務律師?
時間Sun Aug 3 19:15:50 2008
各位版上的道長,您好:
小弟目前在準備律師考試,心中亦有考取研究所的打算。
因為台大現有新出"財稅法組", 其錄取率比傳統法研所略高,
想請教版上的道長,
1. 該組是否有一讀之價值?
2. 對日後執業之幫助?
3. "稅法"領域的評價及出路如何?
謝謝您的回答。
祝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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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65.65
推 trylover:有讀的價值,也有執業幫助,出路也好,但錄取率高不一定好考 08/03 19:28
推 Homeyu:有興趣的話,可以到Ptt2的NtuTaxLaw版,很多稅務律師會很 08/03 20:21
→ Homeyu:願意幫你解答的..:P 08/03 20:21
→ mirageQ:但是以後常常要打行政訴訟 會被行政(機關)法院氣死 08/03 20:57
推 hippotsai:推樓上 我曾經用這幾句話形容稅務行政訴訟: 會計師不懂 08/03 21:46
→ hippotsai:行政法 律師不懂會計 法官不懂稅法 稅務員只懂解釋函 08/03 21:46
→ hippotsai:不過現在已經有慢慢改善了 雖然速度並不是令人滿意 (尤 08/03 21:47
→ hippotsai:其是最高行政法院 進步速度最慢) 08/03 21:47
推 didadi:稅法領域做行政訴訟太可惜了吧 要就走租稅規劃的路 08/04 20:54
推 jakeliao: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都是很資深的法官好不好? 08/04 21:22
→ jakeliao:他們不懂難道你懂嗎?真是討戰文... 08/04 21:22
推 JackeyChen:樓上是? @@a 08/04 23:44
推 hippotsai:給 j 兄: 請問你看過多少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 08/05 00:08
→ hippotsai:小弟離職前半年 把在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所能找到的稅務 08/05 00:10
→ hippotsai:案件判決 從 90 年的看到 92 年... 格式難看也就算了 08/05 00:11
→ hippotsai:問題是許多判決理由都是直接援引財政部函釋下判決 對法 08/05 00:12
→ hippotsai:條的說理付之闕如 最近的案子則如債券前手息案 判決理由 08/05 00:12
→ hippotsai:引了 385 號解釋 卻沒有對利息的本質和財政部函釋錯誤的 08/05 00:13
→ hippotsai:地方進行處理 根本是鋸箭式的判決理由 又如引起券商罷市 08/05 00:14
→ hippotsai:的權證避險案件 判決理由只以形式的證交損益為斷 而不去 08/05 00:15
→ hippotsai:探究實質 (是政府規定發行權證的券商一定要避險, 但是因 08/05 00:16
→ hippotsai:為避險而生的損失卻不能自應稅所得扣除) 08/05 00:16
→ hippotsai:我還辦過一個契稅案件 本稅加罰鍰三多千萬 我的上訴理由 08/05 00:17
→ hippotsai:之一是逾核課期間 如果法院認為沒有逾核課期間 應該在判 08/05 00:17
→ hippotsai:決裡交代本案核課期間的起算日 結果高等法院和最高行政 08/05 00:17
→ hippotsai:法院都給我打馬虎眼 沒有去探求行為時契稅條例的規定 08/05 00:22
→ hippotsai:(補充一下 契稅那個案件的上訴審被理律拿去作 不過上訴 08/05 00:22
→ hippotsai:理由之一逾核課期間是我在一審起訴狀裡的主張) 08/05 00:23
→ hippotsai:然後 前手息的案件原告聲請最高行開言詞辯論庭 法官不為 08/05 00:24
→ hippotsai:所動 卻打電話與原、被告的訴訟代理人溝通法律意見 這什 08/05 00:25
→ hippotsai:麼跟什麼啊? 08/05 00:25
→ hippotsai:最後 最高法院很擅常用的一招是用再審推翻院內多數法官 08/05 00:26
→ hippotsai:不贊同對納稅義務人有利的法律見解判決, 不信? 去查查最 08/05 00:26
→ hippotsai:高行政法院的再審判決就知道了. 08/05 00:27
推 hippotsai:更正一下 那個契稅的案子 本稅加罰鍰是六千多萬 08/05 00:32
推 FallenAngels:沒打過行政訴訟的人 不知行政法院法官素養之[高]阿 08/05 00:32
推 hippotsai:有進一步興趣的 不妨把帥嘉寶法官寫的資本公積增減資不 08/05 00:44
→ hippotsai:應處罰那個案子的判決理由, 拿來和最高行廢棄的理由比對 08/05 00:45
→ hippotsai:一下~ (台北高行 89 訴 726, 最高行 91 判 728) 只看罰 08/05 00:47
→ hippotsai:鍰部分的判決理由 看看那一份判決書比較有道理 08/05 00:48
→ hippotsai:最後的結果是: 帥法官的判決書也改變見解 但是他有註明 08/05 00:48
→ hippotsai:是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所致 08/05 00:48
→ hippotsai:這個時候就要引一句 Posner 的話了: 最高法院的判決是終 08/05 00:50
→ hippotsai:極的 並非因為它的判決是對的 而是因為它是終局的. 08/05 00:51
→ hippotsai:Decisions by the Supreme Court are final not because 08/05 00:51
→ hippotsai:they are right but because they are final. 08/05 00:51
推 ioyrc:推h大!不過寫這麼長,好像用回文會比較好喔... 08/05 02:24
→ miraculouss:謝謝大家的回應,我覺得受益良多 08/05 10:09
→ miraculouss:特別謝謝H大, 對現階段準備考試的我,增加許多瞭解 08/05 10:11
→ miraculouss:實務運作的層面,感恩 08/05 10:11
推 cyora:推h大,也推posner,雖然最高是最高,但律師就是要抱持著總 08/05 15:16
→ cyora:有一天可以說服它的「希望」… 08/05 15:16
推 didadi:quote from a secondary source- Law's Empire by Drowkin? 08/05 22:45
→ chantille:為何不回文啊... 08/12 02:12
推 woff:推hip大,小弟亦有同感! 08/21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