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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移民署收容所規定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立法委員林奕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五萬逃逸外勞打黑工,其實是政府創造出來的! 很多家庭看護外籍移工,來台是照顧身心障礙或是行動不便的長者。這些家庭看護工逃跑,根據就業服務法,雇主至少要三個月才能重新申請外勞。如果外勞是被雇主打跑的,這樣的規定還算合乎道理,但如果外勞本身就是有意逃跑,跟雇主無關,雇主也要停聘三個月,其實對很多家...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負責收容外籍人士的移民署宜蘭收容所,4月份接連發生兩起衝突事件, 其中有20多名越南籍收容人和戒護員發生爭執、鬧房,不過所方遭到質疑,在事後沒有究辦,移民署則回應,已經依規定懲處,並且將5名肇事者函送,未來會強化內部教育訓練並檢討缺失,不會護短。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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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收容所規定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5-03 20:52:08負責收容外籍人士的移民署宜蘭收容所,4月份接連發生兩起衝突事件, 其中有20多名越南籍收容人和戒護員發生爭執、鬧房,不過所方遭到質疑,在事後沒有究辦,移民署則回應,已經依規定懲處,並且將5名肇事者函送,未來會強化內部教育訓練並檢討缺失,不會護短。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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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收容所規定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五萬逃逸外勞打黑工,其實是政府創造出來的!
很多家庭看護外籍移工,來台是照顧身心障礙或是行動不便的長者。這些家庭看護工逃跑,根據就業服務法,雇主至少要三個月才能重新申請外勞。如果外勞是被雇主打跑的,這樣的規定還算合乎道理,但如果外勞本身就是有意逃跑,跟雇主無關,雇主也要停聘三個月,其實對很多家裡有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長者的家庭來說,是無比沈重的負擔。就是這樣法匠思維立法,才給了逃逸外勞打黑工機會。因為外籍看護逃跑了,受最大影響的是被照護者與被照顧者的家庭成員,主要經濟負擔者光負擔外勞薪水就很辛苦了,難道外勞逃跑,要改請薪資更高的本勞,還是乾脆辭職自己顧?自己顧,全家的生計又要怎麼辦?所以逼不得已只好找非法移工,這不是給外勞逃跑、打黑工很大的誘因?
📌 #奕華要求勞動部研議配套措施
全面檢討外勞管理政策,並適度考量疫情因素,專案延長外勞在台工作時間。政府明明知道,今年因為疫情,許多班機都取消了。逾期居留的外勞,因為收容所也爆滿,移民署專勤隊還拜託人擔保,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逾期居留者繼續打黑工。
因為疫情關係,需要外勞的進不來,時間到的外勞出不去,政府卻視而不見,刻意創造一個打黑工的環境。難道政府不能想想辦法,媒合需要外勞的工作跟需要工作的外勞嗎?
👉奕華要求勞動部研議檢討,以解決外籍移工打黑工的問題;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表示此為跨部會的問題,但同意一個月內提出勞動部的意見。
移民署收容所規定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內政部移民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3/11~110/03/18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二、配合收容所勤業務特性,需日、夜輪服勤務,以健康狀況佳、體能良好者為宜,另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對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移民法規熟悉,或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四、具英文、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泰國、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五、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執行非法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送工作。
二、擔任收容所警衛勤務工作。
三、協助辦理收容所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四、執行其他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收容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路光明三巷1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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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1. 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南區事務大隊高雄收容所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逕將Calc電子檔於110年3月18日前傳送至([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0年3月18日前郵寄至本署南區事務大高雄收容所蔡正賢先生收(地址:828高雄市永安區維新路光明三巷17號),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之單位職稱(如:高雄收容所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 聯絡電話:(07)691-6910、傳真:(07)691-7178。
3. 檢附資料:
(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4)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接受電腦證照訓練、汽、機車駕照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4. 擇優依錄取名額之3倍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合者不退件,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 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2名額外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 僱用日期:實際到職日起至侍親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4月30日止)。
7. 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萬4,916元/月。
8. 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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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逾期移工塞爆收容所 移民署:盼包機遣返】
越南3月中起鎖國停航,逾千名滯台的越籍逾期移工無法遣送,全台收容所逼近收容上限。移民署粉絲團 - NIA表示,透過外交管道與越南協調,盼以包機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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